《《花雨枪》 作者:夏生》第33/48页
“崔大人的意思是,这些抢匪只是些思虑不周的江湖草莽,所以没有想好万全的退路吗?”
“似乎可以这么说,但却又有些说不通。以这些人抢劫银号的前半程来看,简单却有效,不可谓不高明。就算是后来逃入鱼市,似乎也是早有准备,那些弃马屁股上被马贩子烙下的印记都被全部重新烙花了,断了我们日后去马市寻踪的线索。鱼市气味复杂,地上又到处是倾倒的污水,锦衣卫赶到后也没法子用狗在鱼市里辨别气味,以这些来看,显然是早就考量过对付我们锦衣卫的追查该用什么法子。但如此一来,却失了能逃出泉州城的先机,要知道,在鱼市他们只能步行,就算之后能再换马,那么赶到城门的时候,应该也是我们下令封锁城门之后了。”
“咳咳。”薛怀安按捺不住心头之痒,先假咳了几声,才接话道,“可能是,他们原先的计划被什么意外打乱,所以用了下策。”
崔执浓眉微微一压,盯牢薛怀安问:“薛大人为何如此说,可曾是打探出什么其他线索?”
“不曾。”薛怀安当即答道,脸上却挂着有些揶揄味道的笑容。
薛怀安这般有些挑衅的态度,简直就是街头顽童故意惹事以后,仍期待着对方能继续和自己纠缠胡闹的浑蛋模样。宁霜瞪了他一眼,圆场道:“崔大人,我想,薛大人的意思是,当时我武师们追赶得很急,这样大队人马在泉州街头追逐,城门官在高处的城门楼上估计远远就能发现异状,会在城门口阻拦吧。”
崔执仍是看住薛怀安,却并不见有任何恼色,说:“的确,所以说呢,这些人还是谋算不够,没有想过该怎样拖延住追兵,又或者,真如薛大人所言,被什么意外打乱了安排。”
薛怀安听到这话,思绪便被拉回那些用来炸马厩的黄色炸药之上,神思飘移,眼中现出茫茫之色,不再接话,把崔执晾在了一边。
崔执不知薛怀安是这么个脑筋会急转的没谱儿之人,脸上露出薄怒之色。陪坐一旁的傅冲显然也察觉气氛忽冷,忙解围道:“其实是不是有意外也无关紧要,崔大人办案手段高明,相信无论怎样狡诈的匪人也难逃大人的手掌。”
虽然明显是为了缓和气氛而说的夸赞之词,可是由傅冲口中而出时,着实有种并非恭维的诚恳之感,崔执便未再与薛怀安计较,转对宁霜和傅冲二人道:“如果不出意外,半月之内本官当可给宁少东家一个交代。”
宁霜有些不敢相信,问:“大人这么肯定,难不成已经找到了线索?”
“与线索无关,这些匪人犯了个最大的错误,便是以为在这泉州城之内,凭借他们几人就能斗过有组织的锦衣卫。”
有组织的锦衣卫,是使这个帝国庞大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齿轮。大多数情形下,他们并非执行探案的工作,而是像一条一条细密的梳齿一样,无声无息地梳理着人口众多、繁华又杂乱的城市。他们记录户籍,确认每个新生儿的到来和老者的离去,确认每处房屋里所居何人,掌控外来人口的流动变化。他们布下明索暗线,了解黑的白的各色生意往来,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范围内,允许小偷、窃贼甚至更肮脏的存在。他们和各种势力之间建立起不可言说却利益明确、界限分明的底线,只要不越过界限,保持这城市平稳向前运转的表面常态,便是皆大欢喜的局面。但是,一旦有人鲁莽地打破了这个局面,这些平日里细细密密,甚至看上去有些烦琐的组织铺垫便会立时发挥效用,像一台精密机床般开始运转,将这城市看上去纷乱无序的皮毛缓缓梳理一番,找到那两三只破坏和谐的小跳蚤,再轻轻碾死。
崔执,头脑清晰,条理分明,高效且无情,显然是操作这机床的好手。这似乎是,除去沉浸于黄色炸药迷思中的薛怀安之外,屋中所有人都相信的事实。
见到美女就变笨
初荷跨出恩得利化学物料店的大门,谨慎地向四下看看,见那个“刷子眉”锦衣卫不在,才快步往客栈走去。
刚才进恩得利大门的时候,初荷迎面碰见那个锦衣卫正往外走,眼神交汇,她敏感地察觉到,这个昨日有一面之缘的人,显然认出了自己。
初荷猜想,这个锦衣卫大约也发现了昨日爆炸后的刺激性气味,和自己一样顺着这条微小的线索来碰碰运气。
她的运气并不好,在薛怀安从官府搞来的化学店铺名单中,恩得利已经是最后一家,同前几家一样,他们能提供的信息实在是鸡肋。
单单恩得利这一家,近三个月购买能合成爆炸物原料的顾客名单上就有十来人了,要是都查一遍背景要七八天,更何况还不止这一家店呢。这名单一定要精简些——像这个人,就是买了一些竹炭粉,似乎没必要怀疑吧,还有这个人,他买的硝石分量太少了,也可以画掉吧,初荷这般想着。薛怀安还未回来,她在客栈等得无聊,索性拿出炭笔开始在名单上勾勾画画,做初步的筛选。不知过了多久,门声轻响,初荷扭头一看,薛怀安正站在门口冲她微笑。
初荷朝他摇摇手中的单子,用手语比了一句:“真多。”
薛怀安明白她的意思,说:“不能这么查,我如今想明白了,这样的工作只有动用大量锦衣卫人力才能完成,我们不能用这法子。”
“那要怎样?我白白给你……”
初荷话还没说完,就见门口的薛怀安似乎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一个趔趄,扑进门来,接着是一个爽朗清脆的声音说:“薛三儿,你堵着门干什么,让我瞧瞧你的宝贝表妹。”
随着声音,一个女子闪身而入,初荷只觉得顿时一室明媚。
“我叫宁霜,你是初荷妹妹吧?”宁霜说着走上来,亲热地拉住初荷的手问,“我和你哥哥是结拜姐妹呢,他和你说过吗?”
初荷听得犯糊涂,摇摇头,脸上露出好奇的探究之色。
宁霜却没有马上回应她,而是转过头,柳眉一立,冲薛怀安质问道:“薛三儿你怎么回事,都没跟你妹妹提过我吗?”
薛怀安懒散地倚门而立,呵呵笑道:“提你干什么,你是我人生的污点。”
宁霜瞪了他一眼,笑骂:“就你那乌七八糟的人生,要是把污点都除掉的话,你便没有人生了。”
初荷见这二人说笑揶揄的样子着实显得亲近,更加奇怪,抽出被宁霜握住的手,对薛怀安比句手语:“这位姐姐是你好朋友?”
薛怀安刚要开口介绍,宁霜却仿佛看懂了那手语一般,抢话道:“我们两个是结拜姐妹,姐妹。”
宁霜把“姐妹”两个字故意加重,就像生怕初荷听错了一般,然后继续说:“你不知道哦,当年啊,你哥哥和我都特别迷名伶叶莺莺,每天台上台下台前台后追着人家,最后自然成为知音,惺惺相惜,所以结拜做了姐妹。”
初荷听着新奇,忍不住笑看薛怀安,满眼询问之色。
薛怀安笑而不语,想起那时年少,迷名伶叶莺莺迷得天昏地暗,苦练一手月琴,弹会她所有的戏牌,成天幻想有朝一日能亲自给她伴奏一回。在那样懵懂的年纪,也搞不清怎样就和同样是大戏迷的宁霜胡混在一起,宁霜嗓子好,天分高,能学得七分似叶莺莺,成了他第二个崇拜对象。结拜的时候也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完全没有人家书里结义金兰的庄重过场,倒是喝了不少酒,所以至今也是一笔糊涂账,搞不清当年到底结拜了什么。反正宁霜一口咬定,是结拜了姐妹。
初荷知道薛怀安喜欢听戏,平时闲了也会弹弹月琴,更知道名伶叶莺莺是红透半边天的人物,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这些事情连在一起,忽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吗”这三个字的唇语极容易看懂,宁霜也认了出来,再次抢先一步回答道:“真的,姐姐不骗你,你可知道,我这个女混世魔王行二,他行三,那老大是谁?”
“谁?”初荷问。
“呵呵,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名伶,叶莺莺。”
初荷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消化这个答案,然而想一想,与女混世魔王和天下第一名伶结拜姐妹,这还真是只有薛怀安这样半呆半聪明的家伙才能做出来。再看薛怀安脸上得意的神情,便冲着他鼻子一翘,眉毛一蹙,做了个鬼脸,说:“瞧给你美的。”
怎能不得意,和宁霜胡搅蛮缠地把叶莺莺哄得同他们结了拜,这也许是年少时光里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此后一生,恐怕都不会再有如此的纯然迷恋和胆大妄为,自然,薛怀安想,这也可以被叫作糊涂花痴和厚脸皮。
被宁霜这样一打岔,薛怀安差点儿忘了正事,忙说:“对了初荷,这位宁霜姐姐就是德茂的少东家。她家这个劫案没有个十天半月出不来结果,但你耽搁不起这时间,还是尽早去帝都为好。不过你一个小姑娘也不能单身上路,我已经托人给小笨送信,叫他速来泉州和我们会合,之后就让他陪你去帝都,这样的话,我们暂时在这里住几天等他,你看这样安排可好?”
初荷心里自然愿意留下来和薛怀安一起查案,找出炸弹的制造者,可是却也明白这次考学对自己更为重要,而案子看来一时半会儿也查不完,想想似乎也只能这样,便点头答应了。
不想宁霜却不高兴了,纤纤玉指一戳薛怀安脑门儿,说:“薛三儿,你什么意思?这时候你还住客栈,你这不是和我故意生分嘛。给你一盏茶时间,速速收拾行李搬来我家。”
“不是生分,这不是不想给你添麻烦嘛,你还不够愁啊。”薛怀安说。
“你来了我还愁什么。你再这么说就是和我生分,别说你住客栈了,就是叶大在泉州的房产卖掉以前,每次来这里登台还不都是住我家。我说,你不会不知道吧,她现在正在泉州呢,唱到这个月底,如今就住在我家。”说完,宁霜秀眉一挑,恍然大悟地说,“看来一定是不知道,要不,早就哭天喊地要住我家来了。天哪,天哪,你是真的不知道她在泉州登台,你变心了啊。”
初荷家人里没有戏迷,即使是这样,她也曾和父母去看过一次叶莺莺的《倩女离魂》,似乎是这一生不去看一次叶莺莺唱戏,便会有缺憾。
初荷那时十一二岁年纪,对《倩女离魂》的剧情很是没有共鸣,她想,即使再想念一个人,也不可能魂魄离了肉身,千里迢迢追随心上人而去,这戏实在是胡扯了。如果让她选,还是《大闹天宫》更合胃口,台子上粉墨登场的英俊小生远没有花脸的孙悟空逗趣,叶莺莺扮的倩女再怎样漂亮,也没有齐刷刷上来一群穿红披绿的仙女鲜亮缤纷。
这样的观感很久以后她曾讲给薛怀安,薛怀安听后,忍不住一个栗暴敲在她脑袋上,说:“真是牛嚼牡丹。”
想不到,如今要在咫尺处见到这朵牡丹了。
远远地,隔着宁家花园里一庭极盛的花树,先是瞧见一个藕色的人影款款而来,看不清面孔,行走的身姿倒是极尽风流,如秋风中的芦荻一般,轻盈却有风吹不折的韧劲儿。
忽而人就到了近前,春山秋水般的眉眼,不是好看或者不好看能形容的人物,眼角眉梢都是别人学不来的风情,展颜一笑,倾倒众生。
“薛三儿。”叶莺莺这样叫了一声,不似宁霜那样每个字都咬得很重,轻轻巧巧的,于亲热中带着玩笑的意味,仿佛叫着儿时玩伴的外号。
薛怀安莫名其妙就红了脸,手足无措,要开口又张不开嘴的模样,挤了半天挤出一句:“叶大,好久不见。”
叶莺莺忍不住捂着嘴笑,说:“怀安怎么还是这样害羞,我们当初到底是不是结拜过,嗯?”
宁霜揶揄地说:“他还是那德行,见到美女就变笨。”
叶莺莺笑看向初荷,说:“这样说来,薛三儿一直和这么个小美女住在一起,岂不是没有一天精明的时候?”
初荷于音律书画这样的事物缺乏感性认知,也不懂情趣浪漫,但这样个性的好处却是她很有客观的自知之明,叶莺莺如此的夸奖对她来说完全没啥效果,她清楚地知道在这么两大美女的夹击之下,她的美色微不足道,如小数点儿后面第二十四位上的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故此这样的夸奖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初荷只是礼貌地对叶莺莺笑了笑,便把眼睛瞟开,显出毫不掩饰的疏远态度。
因银号被抢的事情,宁霜这两日总显得很是低沉,这会儿见几年不见的好友都齐了,心情总算好了些,一拉叶莺莺的手,说:“好了好了,别虚头巴脑地寒暄了,我们三个好久不见,趁离晚饭还有一会儿,先一起唱一段去。”
几人走进一座紧靠着一池荷花的凉阁,里面唱戏的家伙什儿一应俱全,薛怀安挑了自己擅长的月琴,拨弄两下,弹了段短旋律试试音,但仍然是一副拘谨放不开的模样。
“弹得真差劲儿,怎么就和你结拜了呢。”宁霜嗔道。
叶莺莺倒是不以为意,站在一边疏淡地笑着。
初荷知道薛怀安平日里弹得颇好,此时有失水准,大概是有些紧张,只是她无法言语,也懒得替他辩解,倒有几分存心看他在美女面前失手的心思。她瞧这要开锣唱戏的三人,薛怀安紧张,叶莺莺无所谓,只有宁霜兴奋,倒甚是有趣味。
宁霜挑了《西厢记》里的一段,自己演红娘,叶莺莺则演崔莺莺。在薛怀安的琴声下,叶莺莺朱唇轻启,徐徐开唱。
叶莺莺是粤剧名伶,但昆曲也唱得很有模样。南明以粤剧和昆曲最为流行,只是粤剧唱词用中州话,也就是中原话发音,更容易被大多数当年因战火迁来的北方人听懂,再加上粤剧花样多,服装舞台都华丽热闹,配乐不但繁复还加入了曼陀铃和吉他等西洋乐器,很是符合南明奢靡繁华的审美情趣,渐渐就压倒昆曲,成为最受欢迎的剧种。
叶莺莺幼时学昆曲,后来改粤剧,所以兼得昆曲旦角的优雅空灵与粤剧花旦的富丽明媚,堪称一时之绝。不过这些在初荷这样的门外汉眼里,都如同一个锅里蒸出的包子,看不出什么分别。
就在她瞧着无趣的当口,在一个过门处,一支笛子轻巧地加入进来,笛声婉转轻快,立时为薛怀安有些平淡的琴声增色不少。初荷循声看去,只见一个身姿修长挺拔的年轻男子半倚着门,正闲闲吹一支竹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