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望月》作者:达闻西》第1/104页


  本书名称:追风望月
  本书作者:达闻西
  本书简介:
  备马鞍的时候,师傅问安荞,为什么总是看那个蒙古族男人。
  安荞说,因为他有一匹好马。
  师傅说,这片草原从来不缺好马。
  安荞笑了,也因为他是个好人吧。
  内容标签:女性小说 成长逆袭 群像 市井生活 糙汉 奋斗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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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摇下车窗,马粪和牛粪交杂的腥臭味扑鼻而来,安荞就知道自己来对地方了。
  除了一条摇摇摆摆的进村小路外,这里遍地是沙子。
  风一吹,裹着粪便气息的沙尘扬起来,被车前灯照得透亮。沙灰让远处的草滩在夜晚显得愈加朦胧,眯着眼睛望过去,隐约能瞧见几匹散养的马。
  开车绕了村子一圈,安荞终于找到和王明发来的照片长得一样的院子。
  停车,开门。
  长发被凛冽的风卷起来,扫在她的眼前。
  坝上草原比她想象中更冷,薄羽绒外套加卫衣甚至都无法抵御六月份的夜风。她一下车,就赶紧拉上了外套的拉链,又摸出手电筒,照在眼前院子的门牌上。
  双峰村三组六号。
  就是这儿了,孙师傅的家。
  白天王明跟孙师傅打过招呼,告诉过孙师傅她今天会到。若非来路的高速上堵了四个多小时的车,她本该在太阳落山之前来到村里。
  夜晚不是拜访人家的最佳时机,但初来乍到,除了敲响眼前小院的铁门,安荞也再无处可去。
  院子大门的铁皮很薄,掌心一挨上去就是哐哐两声,很快叫出了院子里那小平楼里的主人。
  来者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肤色混在夜色里一样的黢黑。院灯一开,油亮亮的壮实胳膊暴露在袖管外头,一把拉开了门。
  “哪个?”
  安荞开口问道:“是孙师傅家吗?”
  “是我。你是王明介绍来的那个?”
  “对。孙师傅您好,我叫安荞。您叫我小安就行。”
  “行,小安。”
  孙建发一边应着,一边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她的特点显而易见。
  头发太长,皮肤太白,胳膊太细。
  这是城里女人追求的漂亮,草原上的村里人当然也觉得这样的女人漂亮,但对于弄马的人来说,这些漂亮毫无作用,只是负担和累赘。
  老实说,见到安荞的第一眼,孙建发就不想收下这个徒弟。
  早在十年以前,他就不收徒了。年轻时候收的徒弟也都是男人,要不就是跟男人没多大区别的假小子。除若非王明反复来电,让他一定要收下这个徒弟,今天晚上他压根就不会来开这个门。
  可人都站在了院子外边,开口也是礼貌地喊他“孙师傅”,孙建发这个老脸也臭不起来,将门敞得大开,带着她进了院子。
  安荞跟在人后,打着手电筒往院子里头走。
  来之前王明就告诉过她,孙建发家不像村里的其他人家。他家不做农家乐,除了租赁马匹之外不接待客人的食宿,偌大的宅基地就只建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三间小平房。一间他自家人住,一间是客房,还有一间是工具间。
  安荞的手电筒从院子低矮的墙角划过,照亮了那里整齐码放着的机器。她认得那些东西,做金工的,做木工的,电焊的,什么都有。
  养马的人家,怎么有这么多工匠用的东西。
  还不等她想明白,前头的孙师傅推开了大屋的房门。室内明亮的灯光泄出来,照亮了安荞的浑身。
  屋子里站着个女人,显而易见,那是孙建发的媳妇林芳。
  “芳,这就是王明介绍来的,安荞。”
  林芳笑容灿灿,不似孙建发面无表情,当即领着安荞进了屋。
  相比屋外的寒冷大风,开着小太阳的室内暖烘烘的,将安荞刚冻出来的一身鸡皮疙瘩缩了回去。林芳又给她拉开了凳子,热情地招待着:“来,小安,坐。”
  桌上留着饭菜,安荞一眼看去,便知是他们给自己留的。一想到今天因堵车晚到了这些时候,让这两位素不相识的长辈等候着自己,心里就有些过意不去。
  林芳倒还是满脸笑容,看她迟迟没坐下,又招呼孙建发:“多冷的天,快去把我锅里炖着的奶茶拿出来,给小安舀一碗。”
  盛情难却,纵使有迟到的愧疚感,安荞还是坐了下来:“谢谢。”
  “哎,客气啥。你是王明介绍过来的,又认老孙作了师傅,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别客气。”林芳一手接过奶茶碗端来,一边乐呵呵说着。
  这话听着安荞心里也暖洋洋,带着点笑容抬头看过去,却见孙建发斜眼乜着林芳,下巴轻轻摆了摆,给她使着眼色。
  作为一个成年人,安荞不会连这么点眼力见都没有。
  能让孙建发露出这个神情,想必是因为他并不认同林芳的话。
  安荞心里明白得很,孙建发是不想认下她这个徒弟的。
  养马也算是一门手艺,跟她的纪录片一样,都是需要技术和经验的。老师傅的经验价值千金,肯定不愿意随便就收了徒弟,把一辈子的手艺都传授出去。
  但她既然选择来到这里,就做好了迎接困难的心理准备。
  她本以为自己会遇到的第一个困难,是脱离城市生活后各方面的不适应。没想到孙建发的一个眼神,就把她迎接困难的时间提了前。
  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这点小麻烦,安荞很有信心解决。
  她笑着站起来接过碗,对林芳说道:“谢谢姐。我来这儿也给你们添了麻烦。不知道王明有没有跟你们说过,我之前是拍纪录片的,扛相机扛了很多年,力气也还算可以。不嫌弃的话,就让我先打打杂,做做苦力活。”
  遭孙建发使了眼色的林芳,这会儿倒不再说师徒的事,改口道:“行。我们哪儿会嫌弃呢。有人能来帮忙干点活,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快,快喝吧,一会儿凉了。”
  安荞看了眼手中的奶茶碗,笑道:“好。”
  刚才孙建发一揭锅盖,安荞就闻到了奶茶味。
  蒙古奶茶不像台式奶茶那样甜,放了奶皮子和盐的奶茶愈加浓厚,咸咸的奶味夹在热汽里头扑鼻而来,诱惑着安荞的味蕾。
  她唇沿试了试温度,不冷不热,正好。
  林芳期待地看着安荞,而她自然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好喝!”
  林芳一笑,眼角是几道浅浅的皱纹,看着却亲和得很:“好喝就行,还怕你喝不惯呢。快别又站着了,坐着吃一口。我去把饭给你热热。”
  说罢,她又张罗着给安荞拿碗筷。
  桌上的饭菜终于等到了应等的客人,安荞却拦下了她:“姐,没事儿,我来的路上吃过饭了。”
  “行,那也行。”林芳热情不减,把碗筷放了回去,随即也坐了下来,跟安荞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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