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的早死小娇妻》作者:杜卿卿》第1/129页


  《首辅的早死小娇妻》
  作者: 杜卿卿

  文案:
  永安侯离世后,侯府日渐衰败,纪夫人准备给自己的两个女儿挑一个贵婿,来扶持侯府。
  沈暮朝年少有为,极有可能金榜题名,成为朝中新贵,精挑细选,沈暮朝就成了纪家“鱼塘”里最适合的一尾。
  纪夫人打算把小女儿许配给沈暮朝,可阴差阳错,这门亲事落在了纪家大小姐纪云窈的头上。
  新婚之夜,望着这个差点成为自己妹夫的男人,纪云窈才知道自己原来只是一本话本子里的炮灰女配,沈暮朝确实是个贵婿,但贵婿不贵她。
  书里,纪云窈只有一张脸长得好看,成亲后,她骄纵跋扈乱花钱又爱作妖,沈暮朝对她没有一丝情意。
  答应过不纳妾,成亲的第三年,沈暮朝却领回府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
  纪云窈不同意,沈暮朝因此对她越发冷淡。直到半年后纪云窈死了,沈暮朝也没进过她房里一步,后来沈暮朝步步高升,很快把早逝的发妻抛到了脑后。
  总而言之,沈暮朝这人就是个又穷又抠又有洁癖的负心郎。
  早死是不可能的,和沈暮朝当夫妻,也是不可能的。她越作,沈暮朝应该越讨厌她。
  就在纪云窈第三十八次发脾气的时候,望着沈暮朝那张格外冷淡的脸,她眨眨眼睛,“怎么样,是不是想和我和离了?”
  沈暮朝:……他觉得他还能再忍忍!
  *
  成亲后某一天,沈暮朝在榻上发现一个小簿子,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又是没和夫君和离的一天,好难过!”
  被迫多了个娇滴滴的小妻子,沈暮朝并不在意,也未有多少感情,只要纪云窈不惹事就行。
  他以为她可有可无,只是后来,沈暮朝后悔了。
  离是不可能离的,他栓不了纪云窈的心,那父凭子贵行不行?
  *
  纪云窈:和离后财产我也不多要,一半多点就行了。
  后来,纪云窈:咦,说好的早死小娇妻呢,沈大负心郎怎么还没抛妻弃子迎娶白月光进门?
  阅读指南:
  双洁,男主不渣,文案上的剧情另有原因,可以放心入坑。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重生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纪云窈(小名小羊)、沈暮朝 ┃ 配角:纪云善、裴照川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拒绝早死,貌美大小姐X洁癖男主
  立意:钱是攒出来的,感情是处出来的。


第1章 早死小娇妻的第一天
  杏花三月,青州。
  松阳书院是青州名气最大的书院,山长松阳先生也是有名的大儒,这天早上,张山长讲学结束,正要召集夫子们谈话,这时,有几位贵客到了书院。
  来人是京城永安侯府的侯夫人和大小姐。
  张山长未与永安侯府打过交道,然客人远道而来,他立即接待了她们。
  书院里,纪夫人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小善三岁那年被拐走,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查她的下落。前段时间,我们得到消息,当年把小善拐走的那个吴牙婆,曾在青州出现过,我就马不停蹄带着云窈来了青州。”
  “松阳先生,我今日前来,是有事要麻烦您,官府已经贴了寻人的告示,但我想着,松阳书院是城里数一数二的书院,这里聚集了青州各县各村的学子,若是能让学子们帮忙找寻,或许能找到更多的线索。”
  “当然,书院是清静之地,我们不会打扰太久,劳烦先生把学子们召集起来,看一下小善的画像,我们就离开。”
  听闻来意,张山长毫不犹豫应了下来,“纪夫人客气了,老夫也为人父母,能理解你的心情。稍等,老夫这就去安排。”
  张山长和纪夫人的谈话,落到一旁年轻姑娘的耳中,见张山长如此利落地答应了,纪云窈松了口气。
  永安侯府原本两位小姐,她的妹妹乳名叫小善,十一年前,三岁的小善外出看花灯,不小心被牙婆拐走,至此,她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妹妹。
  纪云窈的父亲英年早逝,爹爹走后,陪着纪夫人去到各州各地找寻小善的人,变成了她。
  这几年来,为了找到小善,她和纪夫人去的地方不少,除了青州,她们还去过扬州、苏州等地。
  把小善带回家,是永安侯府所有人的心愿。
  府衙的官差贴了告示,加上有书院学子的帮忙,接下来几天,纪夫人和纪云窈收到了很多消息,有人说在青州下辖的甜水村见过吴牙婆,又有人说曾在石头村看到过和小善样貌相像的姑娘。
  类似的消息有十多条,自然不全是真的,甚至有可能没有一条是真的,但纪夫人和纪云窈还是决定亲自走一趟。
  此次陪她们来青州的,还有纪云窈的大表哥岑森。
  十多个地方,挨个走一趟,最快要半个月,慢一些的话,也得一个月。
  这些地方多是在乡下,道路狭窄坎坷,马车是进不去的,再者,他们是去找拐卖孩童的人牙子,大张旗鼓乘马车进到村子里也不合适,可能会打草惊蛇。
  考虑到这些,出发前,纪云窈找到岑森,让岑森教她骑马。
  岑森犹豫道:“可姑母不让你骑马。”
  纪云窈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这几年天南海北的找妹妹,她去过的地方不少,按理说,她早该学会骑马,但事实上,她并不会。
  因为纪云窈的父亲在世时,曾从马背上摔下来过,伤得很严重。
  永安侯本就身体不硬朗,骑马的时候意外摔了这么一下,更是加重了他的病情。
  纪夫人引以为戒,爱女心切,从此不许纪云窈学骑马。
  纪云窈劝道:“大表哥,找小善更重要,我必须学会骑马才行!难不成过几天到了乡下,咱们还要继续坐着马车去村里找人吗?那样容易暴露身份,还耽误时间。”
  岑森还在犹豫,“表妹,这些不是问题,此行有我在,你和姑母乘车,我骑马就是。”
  纪云落摇摇头,“大表哥,这次是有你陪着,可总不能每次都让你跟着我们啊!你就教我骑马吧,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
  表妹说的有道理,对于表妹这种经常外出的人,学会骑马是必须的,杯弓蛇影、过度保护,反而会误事,岑森思忖片刻,把纪云窈带到了城郊的跑马场。
  来跑马场之前,岑森不忘交代,“表妹,你去找件男装换上。”
  跑马场地形开阔,人烟稀少,青州大户人家的子弟平日常来这里跑马,表妹那张脸,若是让那些风流公子看到了,肯定要出事。但骑马的时候又不能把脸遮着,干脆女扮男装好了。
  大表哥真是为她操碎了心,纪云窈笑着道:“大表哥,我早就备好了,这些年跟着娘亲外出,我女扮男装过好几次呢。”
  纪云窈穿上男装,梳了个高高的马尾,马尾上绑了一条红色发带。
  她的坐骑是一匹新买回来的白色小马,小马个头不高,身上没有一根杂毛,远远看去,马背上像是落了一层皎皎细雪。
  纪云窈给自己的坐骑起名为雪宝,在岑森的指导下,很快,她可以一个人沿着跑马场跑几圈了。
  不过,只在跑马场练习是不行的,还是要上路。
  纪云窈跃跃欲试,“表哥,我想出去跑跑。”
  十三四岁的姑娘,坐骑也是小小的,雪宝的品种特殊,个头在马类中十分矮小,性格也很温顺,岑森放心地道:“好,你先去,我跟在你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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