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玲珑玲珑玉》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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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无根浪子
 
  你若是个男人,有幸见过上官玲珑一面,你会认为实在不虚此生,因为你已见识过天下最美的女人,朝闻道,夕死可以,虽死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你若是个男人,不幸见过上官玲珑一面,你会后海为什么来到人间这一趟。因为她们有一千七百九十一种整人的方法,整得你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救死无门。
  同为一识,何以有幸与不幸之别,原因无他,祸福无门,唯人自招。你若规规矩矩地在一边静静的欣赏,甚至于目不转睛.作刘桢之平视,盯着她们瞧上老半天,都不会有事。
  有时候遇上了她们高兴,或许还会对你露齿一笑,把你的灵魂笑上天去。但你若不肯安份,自恃有点本事.或是认为自己有点本事,就对她们浮言浪语,或者是贼兮兮地用眼睛从上到下溜着偷看,想要看透她们的衣服里去,那你就倒足了楣了。你会恨不得立刻死去,可以少受点她们的惩诫,但你也活不过三天了,因为她们整人最长的纪录是三天三夜:桃花浪子韩秀在开始受罪到断气,足足熬了三天三夜!谁也不知道他受的是什么罪?
  但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只看见他的心还在腔子里缓慢的跳着,他身上的皮肉却已有一半不连在骨头上了.整个人躺在血泊中。更绝的是这些皮肉还是韩秀自己用手撕下来的!那个人亲眼看见韩秀用仅余的一点气力,伸入自己的胸腔,一把捏碎了那颗正在跳动的心。他痛苦扭曲的脸上才获得一丝平静,然后咽了气。
  韩秀是当今武林中排名第九名的高手,遇见了上官玲却一筹莫展。排名第七的武当门下玉郎君竺青被上官玲乱剑碎尸,剁成了两千多小块,却只费了抽袋烟的功夫,所以这两个女孩子武功有多高,从来没人知道!
  人人都以为上官玲和上官珑是姐妹,经常把她们叫成上官玲珑,或是玲珑姐妹,或是绝代双煞,辣手双妖……
  但她们都说不是,她们互不相识.也没见过面,毫无关连,只凑巧都姓上官,取了一个有关连的名字而已。不过.她们却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美丽照人,一样的武功高强,一样的孤傲标世,独行千里。见过他们两个人的人还说,她们的睑形相当酷象,绝对有血缘关系。可是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一个较高,一个略矮,一个稍白,一个稍黑,一个稍胖.一个较瘦。但究竟谁胖谁瘦?准高准矮?谁黑谁白呢?则又人言殊了。因为这些都是比较出来的标准.除非把两个人放在一起,否则绝难有个客观的标准的,何况人们也经常把上官玲和上官珑的身份弄错。只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绝对是两个人。
  河北,保定的官道旁,一家茶蓬中.上官玲一个人占了付座头。她叫了一碟盐水豆,一碟卤豆干,一壶酒,闷闷地在喝着,脸上充满了愤怒的神情。她是有理由生气的,因为出道以来,她是第一次给人摆了一道,从她熟睡的身旁,偷走了一点东西。东西并不值钱,却极富纪念价值,而且还留下了一张极为气人的字条。想到字条,她连忙由怀中把那张混帐的字条掏了出来。这张字条她至少已经看了六七十遍了,上面每一个字都能背了,但她忍不住地还想再看一遍。“深夜造访,因玉驾芳梦正酣,未忍相扰,故仅作小座,留字而返,芳驾所佩之颈饰,雕工颇佳,敬借一玩。于明日午后,城郊官道旁之丁家茶铺中,乞玉一晤,当面奉还!再者,芳驾睡态殊为不雅,敝人仅留书之片刻,即曾覆被三次,秋深寒重,极易招凉,宜多珍重!”
  就是这么一张混帐的字条,在她睡醒后压在榻前的桌子的砚角下,现中尚留残墨,纸上墨迹犹新。那张字笺十分平整,未经摺垒,显然是对方当时写的。取走的那块玉饰是一块玉佩,刻着一幅行乐图。
  在方寸之间,居然能在玉佩上面雕出山水风景之外,还有男女八人,鼓瑟吹笙,引酒高歌而行乐,倒是别见匠心。
  这块玉佩当然是值几个钱,但并不是稀世奇珍,上官玲之所以贴身佩戴,终为了是死去的母亲留给她的纪念品而已。母亲一直没说玉佩的来历只是时刻不离身地佩戴着,母亲病故了,她就继续佩戴下去了。这块玉佩即使真的丢了,她也许会略感惆怅,却不会如此生气,气的是那个人所留的字条。
  尤其是字条上的后面几句,使她恨的差点没咬碎牙齿。
  她虽是个女孩子.却因为生长在北方,自幼就养成了裸眠的习惯。还好因为昨夜因为投宿逆旅,她身上还记了个肚儿,下面还穿了条齐膝的短裤,身上总算有点遮掩。但这样子总是不适于入第二者之目,更何况是个男人!判断对方是个男人,是根据字条上的口气,以及落笔的字迹。她无法不承认这个人写得一手好书法.落笔雄劲有力,却又挺拔俊秀.意态潇洒。但是“睡态不雅,覆被三次”,却使她心跳脸红尴尬之极,发誓要把这个混帐狗贼子刀万割。
  但,昨夜、她是拴上门,关好窗子再上床的,而且她睡眠十分警觉,一点声息都会醒的。昨夜因为白天赶了一天的路,临睡前又小饮了两杯梨花春,才会睡得死一点。可是这人进来,拿走了她颈上的佩饰,还在她床前的桌子上,磨墨,写字,甚至于中途搁笔,并且替她盖了三次被子。她居然一无知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除非此人的身手很高……“不管他身手多高、我都要宰了他!这个混帐东西,她实在欺我太甚,”上官玲又一次地在肚子里对自己说着;又灌了一杯酒,把眼睛移向门口,看着官道两端,看有没有人要过来。
  她从中午起就来到这家丁家茶铺了,等到现在那个混球始终没出现。茶铺中现在只有她一个客人,若再来一个人,就必然是那个约她来此的杀胚了。这个杀胚,下不落款,上不书名,也没留落脚之所,否则她一早就会找了去,但此刻她终有耐心地等着。
  有一匹马来近了,是由保定那边出来。往京城去的。马上的人一身武士装束,还带着柄大砍刀,显然是个江湖客的打扮,上官玲的心情立刻紧张起来。来人到了茶铺前,身材高大雄伟,是个标准的彪形大汉,满脸络腮胡子,锅底脸,活脱像戏台上的张飞。他来到茶铺前,就放开大喉咙喊道:“伙计!”
  这所小茶蓬没有伙计,跑堂、掌柜、帐房都是一个老头子,另外还有个打杂帮忙的小厮。老头儿忙从柜上迎了出去,弓着腰招呼道:”客官。你请里边座。小铺里卖茶水,也卖酒。只有一种二锅头,也可卖菜,只有盐豆和卤干子两样,你要什么,小生意没人手,你多包涵。”这是他的老调儿了,每一个像样点的客人,他都先说上这一段,召得客人坐定后,要茶要酒,他却要拿不出来.惹得人生气。
  这个大汉衣衫鲜丽,声势汹汹,不像是个好脾气的。老头儿唯恐大汉一生气会砸了铺子,所以马上战战兢兢的把店中情况向他作了一备简报。大汉却摇摇头道:“大爷什么都不吃,只问你一件事,你店门口树旁的那匹马是谁的?”当上官玲看清这大汉的面貌后,心中居然有极端的失望之感。因为对方太丑太粗野了,她希望不是约会的人、虽然她极为盼望那个人出现、但她却不希望是这个莽汉子。
  其实,她心里是要杀了那个戏弄她的人,形貌美丑应该没多大关系,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何以会有这种心思。
  大汉下马时,并没有往铺子里张望找寻,不像是来践约的,上官玲下意识地有股庆幸之感。
  但对方却问到她的马,似乎是存心来找她的。
  这使她的火不打一处来,飞身而出,两步就跳到了门外,厉声问道:“是我的!你问这干吗?”
  大汉见店中突然冒出一位姑娘来,倒是吓了一跳,但很快地脸色变得苍白。因为上官玲的那柄胭脂剑已出了鞘、脸上充满了煞气。
  这汉子虽然不认得上官玲,见到了她这付杀气腾腾的样子以及冲出来时俐落的身形,还有那柄包着红色软皮的剑鞘,也猜到对方是什么人了。
  看看这位女煞星的样子,这大汉心中固然在打嘀咕。但却不敢轻易开口,嘴巴开了几次,他才勉强地拱了拱手道:“请教女侠,可是上官女侠?”
  上官玲冷飕飕地道:“难道你还不认识找?”
  大汉额际的汗珠一直在面下滴落,就这么片刻功夫,他的那件锦绣紧身武士靠已经湿透了。而此刻天气正当秋凉。可见大汉不是炎热之故。
  只见他结结巴巴地再度拱手道:“在下以前的确没见过女侠,只是听闻过女侠的芳名……”
  哪知上官玲却忽然收起了煞气笑了。她笑的原因是看这大汉的样子,的确不像是昨夜潜进她屋中留字条窃物的人,那家伙有那么大的胆子,此刻就不会装出窝囊相来。上官玲已看出这个大权是真的害怕。
  确知这大汉不是约会她的人,她才如释重负般地放下了一块心中大石,居然十分和气地问道:”我是上官玲,你问我的马干什么?”
  大汉见她一笑,倒是有点呆了,这倒不是为了她笑得好看,而是诧然于她态度的改变是那么快。虽然上官玲笑得的确很好看,但大汉听过她的名字,知道她的作风,并不敢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的。忙又拱拱手道:“在下罗七,奉京师万盛镖局的镖师八步赶蝉王丁泰老爷子之命,保了一趟镖赴潼关……”
  上官玲渐渐地不耐烦了道:“我对你们总镖头丝毫不认识,也无渊源。我只想知道,你问我的马是什么用意。”
  这个叫罗七的汉子微微有点怒意,因为万盛镖局在京师是最大的一家镖局,八步赶蝉王丁泰更是名满江湖的一位英雄,是武林中人,都该有个耳闻,但这上官玲却居然会说她不认识。假如说对方是个别的人,罗七很可能就会这么跟对方冲突起来,但遇上了上官玲。他只有认了。
  他继续低声下气地道:“事情是这样的,在下保的那趟镖,在太行山出了岔子,在下赶回来向王老爷子禀报!”
  若是寻常的江湖人,一定会着急问出了什么岔子,是谁敢跟他们镖局过不去。因为这也是相当轰动的新闻了,万盛镖局一向执保镖业的牛耳,创局三十年来,连一点小批漏都没出过。这次居然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这该是一个极为引人注意的话题。
  哪知上官玲竟然毫不感兴趣:“这跟我的马有何关系?”
  罗七只有舔舔舌头道:“镖让人劫了,还杀伤了五名同伴,对方都是蒙着面,不知是何方神圣!!其中有一个人手执双剑,十分凶悍.骑着的是一匹红色胭脂马,跟大侠的这一匹十分相像。”
  上官玲的眉头挑了起来:“你认为我是劫镖的盗贼。”罗七连忙摇手道:“不!不!女侠别误会,红色胭脂马在江湖上出现的不多,在下又苦无线索。见了这样一匹马,自然想追查一下,知道是女侠的座骑后.自然不会再怀疑了,失礼之处,尚请女侠多多原谅。”
  “哦!何以见得我就绝对没嫌疑呢?”
  “因有在下所知女侠为人正派,不会作出劫镖的行动,再者女侠一直是孤来独往,不会跟人结伙抢劫。”
  “就凭这两点。”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罗七的话总算让上官玲听得很顺,因此她又嫣然一笑道:“看你人虽然粗鲁,倒还有点见识,不枉在王老儿手下当镖师!最近我没到过太行山,也没有劫你们的镖,告活王者儿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红色胭脂马虽然在江湖上出现不多。但据我所见,也有十几二十头了,这个不是线索,你走吧!”
  罗七如逢大赦般拱了拱手,道歉打扰了之后,拉过自己的马,如飞地去了。
  上官玲望着他的背影,嘀咕地道:“有人敢寻八步赶蝉的霉气,倒是件大热闹,只可惜我没空,否则就去瞧瞧!”
  “其实你也没有多重要的事,去瞧瞧热闹不好吗?”
  这个声音是从茶蓬里传出来的,倒是把上官玲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却见在她的座位上,悠闲地坐着一个人。一个卅来岁的男人。长得很神气,粗眉,大眼睛,高鼻梁.浑身充满了男人的魅力,上官玲忍不住心中蹦蹦乱跳.这个人一定是跟她约会的那个混球了,而且也是她心目中所想像的那个样子。
  上官玲一向独来独往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寂寞的!她行侠江湖,并非不想找到一个知心的伴侣,只是她飘零湖海几年,却始终没有遇上一个她瞧得上眼的男人。有些人太粗鄙,有些人的长相太不堪,有些人的相貌武功都过得去,却又行止猥亵,或是过于古板。
  八年下来,她没找到一个可堪交往的对象,但是却在心中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男性的形象。这个男人给她第一个印象很不错,若是换一个方式来结识他,她倒是很愿意进一步交往的。可是,这个混账的东西,居然敢真的赴约,难道是拿得准我杀不了他吗?上官玲又在暗中咬咬牙。
  她提着剑慢慢地走了过去,眼睛瞪着对方。
  而那个混帐东西,居然竟不当回事,泰然地坐在竹椅上,一双手把玩着那块玉佩,左手却拿着她的酒杯引向口中。
  那是她喝过的酒杯,杯口边沿上还沾着抹淡红,那是她唇上的脂印,这个杀胚,竟然用她的杯子喝酒!
  这使上官玲更生气了,乍见面的一点好印象,也被这轻浮的举动冲淡了,她不能让他的嘴唇碰到那只杯子。
  于是上官玲的剑就发动了,又快又急削向那只举杯的手,对方几乎没想到她一上来就动手了。
  哎呀一声,身子向后一仰,连同那只竹椅翻跃了出去,在地上一个跟头翻起来,似乎很狼狈。
  但上官玲看出他的狼狈是假装出来的,因为他手中还拿着那一杯酒,杯子里的酒也没泼掉。能避开上官玲出手一击的人并不多,这家伙果然是个好手,上官玲对此倒不感到很突然了。她的心里早已有个底子,今天本来就准备好好厮杀一场的。
  因此,她一紧步,胭脂剑又疾刺过去,又狠又毒!这是她最快速的夺命三剑,一招快似一招,那男子连避过了两招,却避不过这第三剑,剑尖直起前胸!而他的背已贴上了一根大毛竹柱子,无法再避了。他只有高举双手,瞪大眼睛受剑。
  可是上官玲的剑并没有刺进去,离他的胸前只有半才,剑尖已沾着他的衣服,剑势就顿住了。
  那个男人长吁了一口气:“好剑法!领教!领教!姑娘!
  现在你可以把剑收回去了吧!我可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少罗嗦!把酒杯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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