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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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出生于改革开放正在迈着四方步前进的八十年代,出生那年遇上天下大旱,生下来整整两天我妈都不敢给我吃东西,似乎是怕种下什么祸根。到了第三天上正好是端午节,我妈特别想喂我吃个粽子,可我不争气,还没长牙,一下子灭了我妈认为我是前朝皇帝转世的念头(我妈认为人转世以后性别会变,故有此想)。等我长到十六岁,我突然梦见自己的上辈子死于一九四一年,那个梦做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不是梦而是我的某种幻想。一九四一年的那个我爱上了一个爱国青年样子的文人,被他始乱终弃,我傻乎乎地等他等到这年冬天,然后就“扑通”倒地而死,死的时候肚子里没准儿有个胎什么的,但在梦里我从来不能清楚地确定这一点。自从知道了自己的来由,我就比以前更加勤奋地读书了,而且还发誓要比那爱国青年更有作为!我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有人说我是天才,我也认为自己是天才。我还知道张爱玲也是这样,但和她不一样的是,人家说她是文学天才,而说我是天才的人往往都说不出我的才在哪方面。这就更能证明我是不一般的天才,也就是说——全才。
于是我又立下毒誓:阅遍天下男人,并且样样超过他们,为我的前世报仇血恨!读书当然是一个好法子,先学到前人总结的精髓,然后再亲身实践。我在十六岁那年有了第一个男朋友,是长跑健将。我每天跟他一起晨练,晚上我也偷偷地练,终于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全市青年长跑比赛中超过他获得了第一名。为了参加男子组的比赛我甚至不惜暂时舍弃我的花容月貌而扮成了一个青年民工,我跟大赛组委会说我这月工资还被拖欠着呢,买不起运动裤,他们就让我穿长裤跑了。等比赛结束,组委会特地奖励我一套李宁牌运动装以资激励。比赛结束没几天我就跟第一任男友分了,我非常决绝地跟他说,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他就走了。后来他打了很多电话追问我原因,为了安抚他我只好把李宁牌送给了他。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弹钢琴的,在北京音乐厅举办过专场演奏会,还出过国。我小时候也学过弹钢琴,但后来荒废了,认识了他之后就开始暗暗加油。首先,我的手由于长年不接触琴键,手指已经有些不太灵活了。我一狠心,省吃俭用三个月,进美容院做了二十次手指护理。我还投入大笔伙食费用于美甲美手。我没日没夜地弹啊弹,从拜厄的练习曲一首不落地直弹到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二钢协,期间我遍访名师,不过他们都夸我是天才,对我只是稍加指点而已,并未谆谆教诲。终于,两年以后我就在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拿到了第三名,而我的男朋友连肖邦比赛的门还没有摸到。
在遇到第三个男朋友之前,我已经是著名的钢琴家了,而现在我的另一个头衔是著名诗人。就是在第三个男朋友的刺激之下,我以从未有过的勤奋程度来读书。诗歌就不用提了,因为他写诗并且是小有名气的诗人。除诗歌外,我简直是读遍了所有能找得到的小说和大说以及文学理论书籍。与此同时,我平均每三天写两首诗,且首首脍炙人口。在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三天写两首外加修改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是什么样的速度:它相当于一个人在长跑中始终用的是跑最后一千米时的劲力。现在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已经被我刺激得不行了,他也十分希望自己能快快被我超过,我们好一同换人。可是我目前在发表数量上还比他少一些,而且我还没物色好我下一项将从事的活动是什么,因此我们还得在一起。本着早点解决矛盾的一致想法,他授权我做他的经纪人,编辑想约他的诗就必须先打通我的关节。
我喜欢读书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另一个重大原因是我对我的生活不满意。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小的时候身体不好,天天在家躺着,边躺边看我爸我妈订的各种杂志,大多是影视类的画报和文学期刊。我才不过四五岁,整日接触的不是港台明星情事就是大陆作家黄昏恋,自此在心中早早埋下了情字,想到那大千变幻的花花世界中好好游历一番。我还给自己规划了一条最佳路线:七岁初恋,十岁登台表演并一举成名,十二岁周游世界,十五岁嫁入豪门相夫教子,三十岁重出江湖,四十岁奔赴第三世界国家救助难民难童,四十五岁获诺贝尔和平奖以及特为我增设的“天才奖”,五十岁再次隐退回家写回忆录,回忆录的名字就叫《作为天才的一生》。那时我脑力还有限,没能想到五十岁以后的事情。我的蓝图随着我长大而一点点地被我修正着,后来我加入了“梅开八度”的设想,誓死要超过好菜坞的那个伊丽莎白老太太。到那时候说不定我也能被邀请到好菜坞去吃点好东西。但我的蓝图基本上没有实现,这就导致了我的不满意。我越来越勤奋地读书,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处境。



第一辑第2节:读书记(2)

我上小学之前先念了一年学前班,这未免对我是个很大的打击。我和那一干子傻小子傻闺女一块儿在教室里坐着,听女老师们胡说八道着所谓做人的道理。我们每天中午都不让回家,吃完了饭要在桌子上趴着午睡,有一次我着了风,把嘴给睡歪了,老师很着急,使劲儿给我往回掰嘴,掰了一下午才好。我中午总是睡得很香,口水流得满桌都是,一年学前班上下来,桌子上已经呈现了一幅优美的中国地图,雄鸡的脯子上还挂着个鸡心坠子,那是我上台唱“春天在哪里”时涂了口红后给睡上去的。我们班那时候有同学在学校也订了早饭,要是订早饭的人生了病没来上学,老师就把他的饭放在讲台上,任凭苍蝇绕着那油条和咸菜嗡嗡飞,等那同学哪天来了再把它们领走。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么粗的油条,油汪汪的可香着呢,这对我听课也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我在小学二年级正式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此前读的那些童话之流的不能作数。我的启蒙恩师是港台言情女作家们,琼瑶、亦舒和岑凯伦都看遍了之后,我连雪米莉都没少看。我爸我妈至今都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虽然他们禁止我看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但他们从没抓住过我,对我很放心。我自然是有一套战术的,但这个要你交了钱我才能告诉你,有需要的小朋友请汇学费500元至工商银行19810604帐号,并写清所需要的战术是阴性、阳性或半阴半阳性。我看言情看得伤心了就哇哇大哭,在心里积下病来,最终进了医院,一住就是大半年。在医院里我开始读三毛的书,相信自己也是半个仙子转世,于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在帐子里作法,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来吧,来吧,受苦的人哪。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好几个上辈子的忠仆,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听仔细了,赶快到我家,叫我妈买两斤上好小黄牛肉干送来。他们唯唯诺诺地走了,但过了好几天,我妈没来,我爸却来了,也没带牛肉干,带了本《大众电影》,我一看大标题《滚滚红尘中一死惊天下》才知道三毛新近自杀了,以后便不再作法。
在医院里我也建立了几项丰功伟绩,估计没有哪个住院的小孩能像我这样的天才一样留下后人难以超越的丰碑。其一是医院里有三个中年男性被我迷住了。我们儿童每天在院子里玩的时候都有好多大人从成人病区遛弯儿过来看我们,非常关心祖国的花朵和绿叶的成长。一共有三个中年男人先后对可爱的我发生了兴趣,向护士提出要求,要带我到儿童区之外走走。护士们一开始也为能拥有我这样优秀的儿童病号感到自豪,很高兴地放我跟他们去散步。后来随着我有了一定的名气,来约我的大人越来越多,引起了护士们的嫉妒,她们就不让我去了,还让我在病房里罚站。有好几次我正罚站的时候我爸我妈来给我送鸡腿,我一委屈,就边啃鸡腿边哭,我爸我妈劝我也没用。那三个中年人都比我先出院,他们走之前还偷偷地来跟我告别。不过我由于特别怕罚站,表现得都比较冷淡。他们在告别时才告诉我他们的身份,其中一个最老的是首钢的副总,还有一个是海军某部的政委,最后一个告诉我是大学老师,我出院后在电视上又见到了他,他就是讲《电视英语》的老师!可惜我那时年纪小,不懂得欣赏成熟男性,有限的几次跟他们散步时也没怎么搭理他们。我的第二项伟大成就是成功地将一个犯有偷窃罪的护士赶出了医院。在一段时间内,我发现我的零食迅速减少,牛肉干、鱼片、话梅什么的我没怎么吃就消失了,我老管我爸我妈要新的零食,我爸我妈还以为我得了贪食症。经过周密的跟踪调查,我开始怀疑是那几个从农村来的护士干的。又经过仔细的分析推理,我逐步圈定了一个叫阿黄的安徽妹。在这之后,我仍然很沉着,没有惊动任何人,一步步地搜集了几个证据,包括阿黄藏在墙上《护士守则》的大牌子之后的虾条袋子,她留在我零食筐上的指纹,以及她在厕所里偷吃牛肉干时洒出来的肉末。证据到手之后,我又联合了其他几个受害的儿童,并教给他们如何控诉。在某天儿童病区员工开大会的时候,我们一起闯进会议室指证了阿黄!阿黄第二天就离开了医院,我也被表彰成了“反扒英雄”。上高中以后我才读到阿嘉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发现其实我在八岁的时候已经赶上了大侦探波洛的智勇,真是不可谓不天才。



第一辑第3节:读书记(3)

出院以后我爸我妈越发娇惯我,我便趁势经常叫唤着头疼屁股疼的,我妈就赶快给我吃一粒药,然后给我向学校请假不去上学。因此我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原本是比现在还要天才的,只是药吃得多了,略微不那么灵光而已,但比起常人,还是远远在上面的。这样我得以在家中作威作福,任何家务都不用干,每天吃完饭就一抹嘴到沙发上继续去坐着,边吃我爸给我买的各式面包或糕点边看他从单位拿回来的报纸。报纸的种类很多,什么晚报青年报参考消息解放军报健康咨询报的,总有十来种,看完报纸再来本书,喜欢看《风流才女石评梅》和《西游记》(足本)。这些报纸我爸就不再拿回单位去了,攒着卖钱,钱当然归我。因此我9岁上就自己到工商银行去开户了,从那时起攒的钱到现在还没动过呢,以至于我爸现在想投资股票都需要问我借钱。我坐得多了就有点横向发展,长得白白胖胖的(请记住,我的小名儿就叫“白胖”),自己都觉得怪招人喜欢的。但是我那时最大的苦恼也来自这些报纸,我的苦恼在于我的记性太好心又太细,报纸上的任何一行字我都不放过,看了就记住了,因此脑子里常常盘旋着一串又一串的数字,比如哪里的水灾死了多少人啦、今年的小麦亩产量啦、谁家的官司索赔了多少钱啦,不一而足。我看见动画片里有人跌了跤眼睛里就冒出数字或是字母“Z”来,一直纳闷儿为什么我不摔跤却也老冒数字呢?
上小学的时候,在生病以前,我一般早上五点半左右起床,洗漱完毕后先看一会儿书才出门,出门的时候我爸我妈都还没睡醒。我有时在大院的食堂里买个馒头当早饭,有一次我遇到一条狗向我叫唤,我吓得把馒头扔给了它,自己饿了一上午。这件事大大挫伤了我的自尊心,使我初次感受到了我原先的宏伟计划在狗的面前变得渺茫了,我于是开始检讨自己所读的《格林童话集》和《伊索寓言》等书,认为它们不足以使我比一条狗更配吃那个馒头。我这才读上了港台言情女作家,学习谈恋爱和哭的本领,用以提高自己的档次,好实现我的远大理想。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一个二年级的男生,但那时我还没受到好的爱情教育,只懂得把这份纯情扼杀在摇篮里。一天中午,我在一个同学家吃了生日蛋糕,吃完以后她说我把奶油弄到嘴唇上了,而且是绿色的奶油。我心想绿嘴唇一定很漂亮,就保持到了学校里,想让那个男生看到。可是我没能跟那个男生偶然相逢,等我回家一照镜子,发现奶油是沾在嘴唇的外沿而不是正好在中央。我看了言情小说,知道以前自己喜欢的男生档次太低,要使人生精彩,就得先闭关修炼。后来很多在小学里向我表示好感的男生就都被我给拒绝了。
长大了一些,我开始加紧修炼女明星的成名历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我爸建议我们举家移居到香港,这样我就可以到大街上扭啊扭的,然后星探就会给我递名片,我还要摆一摆架子,作出不屑一顾的表情。等我成了大明星,别人来写我的光辉历史时就可以说我的这种表现分明是明星素质在我年轻而美丽的身躯上的一次小小的蠢蠢欲动。但我爸对我的话置若罔闻,我一说他就给我吃药,吃得我飘飘然起来,就跑去抱着字典查又好听又生僻的字,想用作艺名。当时我起的名字有婳嫱、蕤翽等等。我查出字来紧接着就练习签名,用粉笔把字写在家里的水泥地面上,写一次我爸就给我打一次柴胡。通过钻研港台女星,我还总结出一条规律:她们当中出路最好的都是嫁给富人的。我又从言情小说中总结出三条放之四海皆准的恋爱法则:1. 会背唐诗;2. 会频繁地恰当地使用一些叹词,比如:哦、耶、啊、呀、嘛、呜、吽;3. 不能放屁,绝对不能放屁,绝对不能在任何场合下放屁。这三条规律和法则被我视为座右铭,抄在小纸条上贴在了铅笔盒的盒盖内侧。其中第一条算是一个中心,中间一条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一个基本点,最后一条则是我在奋斗阶段的一条基本路线,是最难的了,但我最终还是做到了,其中甘苦不可胜数,不足为外人道也。



第一辑第4节:读书记(4)

在朝上述方向努力的同时,我的阅读也有机地配合着我的修炼。我读的第一本翻译小说是《简爱》。简爱借着家庭女教师的身份与男主人发展暗线关系,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正妻,我对她羡慕不已。经多方打探,才知道我国没有这种入住家庭的女教师行当,再说我那时刚学了ABC,英文水平还差得远,不够资格教外国小孩。沿着这条线索,我又读了《艾格尼斯·格雷》,是勃朗特的妹妹安妮写的,也是家庭教师的故事,而且写作日期在《简爱》之前,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对文学史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我发现了勃朗特的抄袭行为。我讲给我爸我妈听,他们也很兴奋,让我给出版社写信,我就写了,我告诉编辑说我是天才,所以才能有这种发现。随信还附寄一首诗,希望让编辑折服在我天才的光芒中。那时我已经开始写诗了,都是七言绝句,那时候我们家已经有了一块小黑板,我就写在上面。不知为什么我爸我妈老是趁我不注意把我写的诗擦掉,但我推测他们害怕我成名太早,如果那样的话,到时候我们家的门槛就保不住了,准会被来求诗的人踏坏,为了保全家里的门槛,我爸我妈只好出此下策。但编辑一直没有回信,他可能是被单位辞退了,于是他只能对着我的信空嗟叹,哀伤自己为什么当不了我的伯乐。我倒是不在乎谁当我的伯乐,再说我现在已经名满天下了,很想安慰安慰那个当年为我而痛苦过的编辑,正在与出版社联系中。
读《艾格尼斯·格雷》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初中,隔壁班里有个男生很喜欢我。可是我经过了那么多书的洗礼,是不可能喜欢他的。我那时候经常在操场的双杠上倒挂着,远远地能看见那个男生在盯着我看。我看见的恰好是他的倒模样,嘴唇往下耷拉,异常可怕。我在食堂吃饭也老能看见他看着我,不禁生出怜惜的心情,觉得他也怪可怜见的,于是想对他培养点好感。可是没过多久,他因为考试作弊的事家长找到学校来了,他和家长吵了起来,他妈当着许多人的面打了他一耳光。因为这件事,我就再不注意这个男生了。但是我觉得挺伤心的,我身边的男生居然这么没劲。我又下了决心,要改邪归正,好好读书,端正态度。我让我爸带我到王府井和西四、花市等地的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上海译文出的“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在书里做起了我的千秋大梦。接下来我读了《汤姆大叔的小屋》、《远大前程》、《三个火枪手》等这种最常见的所谓名著。当时我很喜欢《呼啸山庄》,还为此书画了一张家谱图,因为我觉得里面的人物关系太复杂了,光凯瑟琳就有两个,林顿也有两个。我看得十分上瘾,喜欢那种荒凉的气氛。等我上了大学,我又读了《简爱》和《呼啸山庄》的英文版,对这两本书的喜好正好反了过来。用英文的标准看,《呼啸山庄》带有散文意味,有时候会让我这样的读者觉得缺乏情绪和波澜,而《简爱》则充满了温柔深长的句子。比如“你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之类的,用英文念起来简直是温柔到骨头里。因此,我上大学以后的读书经历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对以前的生活是一种修正,我的修正主义是很彻底的,否则我也不会这么快地拥有了“著名诗人”的头衔。
当然,我的阅读总是中西并重的,好同时吸收两方文化的精华。我满怀着雄心大志,想要走一条亘古未曾有人做到的最佳路线。而我自己的另一面却很不争气,不但看书时常常发困,而且总是担心自己没有准备好,不敢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恋爱实践。我在初中一年级的寒假花两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红楼梦》,把里面的诗词抄满了一个小本子,还为林黛玉的死哭了好几场,却没能参透它“色即是空”的本质。我后来又知道有个叫田大菲的在四岁就读了《红楼梦》,越发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利用自己的天赋异禀。直到最近看到田大菲的照片,发现她长得远远不如我,因此只能嫁给老外,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读遍了市面上能见到的几乎所有外国小说和中国当代作品。我很清楚这并不算什么丰功伟绩,因为在我看来那时候的书实在太少了。所以我始终对古人所称许的当时的读书天才持保留态度——那时候的书更少啊!我喜欢读完之后就讲给同学们听,由于课余的时间实际上少得可怜,其实只能在放学路上的自行车上大声吼给他们听。那场景是颇为壮观的,我骑在前面,后面跟着十来个少男少女,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我则时不时回头大吼“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啊”等等,间中就吸了好几口西北风。因此,往往骑回家之后我的肚子就鼓鼓的吃不下饭,我妈就给我买牛肉干吃,吃得我越发白白胖胖的,手指根儿都是一个坑一个坑的凹下去。我每次给同学们讲完一本书,都会说,这本书不好,××和××处都没写好,下回讲一个更好的。有那种伶牙俐齿的就会问我,不好你怎么还看啊?对这种问题我从来都是赠送白眼一枚,不予回答。因为提问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我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我之所以读那些不出色的作品就是为了从它内部攻破堡垒,能更尖锐地批判到它的作者的痛处,并且自己引以为戒。



第一辑第5节:读书记(5)

不仅如此,我对很多流俗之事都有所警惕,其中之一就是感伤主义,因此我花了很多时间阅读鸳鸯蝴蝶派和新月派的作品。我对徐志摩的小情小调非常不满意,但对他的诗的倒背如流使我挣到了不少雪糕钱——我用这一资源来为我的某些情窦先开的同学们撰写情书,还赢得了“情书圣手”的称号,简称“情圣”。到初三的时候,我已经顺着这条线读到了张恨水。《美人恩》和《剑胆琴心》属于他比较差的作品,里面的恋爱技巧早已经大大落伍了,因此我没有细心研读。《金粉世家》和《啼笑姻缘》还不错,但是张恨水的阶级觉悟有限,虽然能发现自由恋爱的好处,却没有突出婚姻破裂的过程,不足以警世。我喜欢的是《北雁南飞》,李小秋本想像贾宝玉那样流连于花粉丛中,可是他仅有的一个表妹却天天拖着大鼻涕,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身边的男生也个个不像个样子。他们都喜欢抠鼻孔,把鼻孔抠得越来越大,像大猩猩似的,一呼吸那鼻孔就一张一翕地。我有时候就会想,也许人类再进化几十年,又能返回到猿类的模样。《北雁南飞》的故事很简单,相爱,不能相爱,遗憾。我把台灯塞到被窝里偷偷读完了这本书,在一刹那间把自己想象成张春华——正如我后来也把自己想象成顾曼祯和郝思嘉。这个不幸的一刹那很不幸地塑造了我的爱情观,使我认为成不了的爱情才是真的,或许这就是我已经谈了三次恋爱却仍然渴望分手的一个深层原因。分手了之后就可以缅怀,而且可以在回忆中把自己塑造得特美好特清纯,这种回忆会通过对别人的讲述而变成像真的一样。《北雁南飞》的另一个功能是教会我如何辨别处女:看脖子上是否有一圈绒毛。那以后我每次洗澡都非常小心,不太敢搓脖子。
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开始和我爸我妈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藏书运动”,至今仍未结束。因为我没有学好政治课,所以我一直认为这场运动的性质和意义与欧洲资本主义初期的“圈地运动”有着严肃的同一性,并且由于它就发生在我身边而不是教科书上,它已经完全蒙蔽了我对其他各项社会主义运动的认识,使我深陷其中而浑然不觉。事情起因于我爸花大价钱给我买了一套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共计二十册。尽管后来我发现从版本学的意义上来说这套春风文艺版的名著没有任何价值,当时只有十三岁的我却对我爸感激涕零。我以为我爸是为了我好,特意让我学学古代的人是如何谈恋爱、如何使用各种文雅的词汇来称呼不那么文雅的事件的,比如“敦伦”和“交欢”。书买了没几天,我首先看的是《水浒传》。但是我发现我爸总是进我房间来察看我在读什么书,目光停留在书柜里我没动过的某几册书上时就显得特别满意。经过对我爸的眼睛到书柜之间角度的精确计算,我发现我爸盯住的书共有五本,即“三言二拍”。于是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床上爬起来,抽出这几本书,随即发现了里面隐藏的秘密。我每次看过这几本书都把它们按原样放回去,连顺序都不带错的,以备我爸我妈检查。其实这些书都是非常好看的世情小说,根本不像大人想的那样淫秽,我很喜欢看。我喜欢《宋太祖千里送京娘》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样的篇目,而不是什么《金海陵纵欲亡身》,可是我知道跟大人们解释是没用的,于是只好继续偷偷摸摸,钻被窝睡觉的时候常常拿《文化苦旅》的封皮披在《警世通言》外面掩人耳目。接下来我又发现我爸我妈很在意我读外国小说,在他们看来,外国小说都是诲淫诲盗的,连他们给我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都是少年版的节本。这些书买回来时都过了明路,不可能像我小时候看言情小说那样藏起来,我只好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装成没看过的样子,时不时还要故作天真地眨巴着大眼睛,让我爸给我讲某本书的故事。这时我爸就会非常满意,还奖赏我零花钱。然而我因此感到自卑,我这么天才的人怎么连看书都要受制于人呢?于是我加紧学英语,早也念晚也念的,我想等我能够看原版外国小说的时候,我爸我妈就看不懂了,书也就不用藏了。我上大学之后有了更多的课余时间,开始读原版小说,第一本便是丹尼尔·斯蒂尔的言情作品,现在它就在我家的书柜里冠冕堂皇地放着,我爸我妈觉得我特有知识,英文书都能看一大堆。



第一辑第6节:读书记(6)

长到十四五岁时,我非常遗憾地陷入了自己曾经鄙视过的感伤主义。那时候我还没开始做那个爱国青年梦,还没有足够地引起警惕。我读了《张爱玲文集》,读到《十八春》这一篇时我已经被迷得恍恍惚惚了,我飞快地读完了它,就像翻着一枚枚落叶。之后我认为我今生的目标就是找到沈世钧那样世俗而又话不多的温柔男人。这个目标被我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哲学系小子知道了,那小子不怀好意,在我处于第一个和第二个男朋友的空隙之间的时候,想尽量伪装成沈世钧那样的人来接近我。我一开始并没有发觉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他身材比较五短,他一到楼下来找我聊天,就能显出我的高挑。那小子还专门让他妈做了一身长衫寄来,穿上以后四处招摇,好显示他来自沈世钧的时代,还屡次督促我也赶紧去弄一套及膝旗袍穿穿。我一点也没注意这个,心里其实盘算着自己是否有潜力在哲学方面超过他。那小子早已读通了西方哲学,整天看熊十力和冯友兰,而我正醉心于存在主义。他为了显示他的热心,就把他所有西方哲学的书都送给我读。我宿舍桌子上摆不下,摆满了半张床,睡觉时不能翻身,腰疼了好一阵,但是为了超过他,这肉体之苦我也忍了!我睡觉都面对着书香,长进得自然很快。没想到有一次他来找我,正好碰到我同学,据我同学跟我转述,来找我的这个男生长得像个“鼠辈”。我同学的这个形容词把我敲醒了,我狠狠地哭了一场,伤心自己竟然堕落到这个地步,和“鼠辈”在一起。第二天我就带领全宿舍的其余五位同学把所有的书都送还给他,足足运了三趟才全运走。需要补充的是,由于我从小就有往书上盖章的瘾,那些书在我刚拿到时都被我不能自制地盖上了“白胖藏书”的字样,用的是我爸在降价书市的地摊上花三十块钱给我刻的章。那小子发现了以后气得半死,不肯就此罢休,非说我把他气出了病来,还说医生诊断他只能再活五年了,写了一封长达三十二页分上下两封寄出的信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那时候是有名的“刺儿青”,根本不吃他那套,最终摆脱了他。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不知他是否尚在人间。连带我也开始讨厌张爱玲,但是她的人生和作品都越来越红火,据说好多考中文系研究生的美眉都用“热爱张爱玲”来装点门面,这个现象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因为我当初就是太迷信张爱玲而吃了亏。经此一事,我也总结出了经验:人的内心和外表是统一的,所以必须只能和帅哥交往。爱国青年梦里的那个男的好像长得就挺好看。他穿着藏青色长袍,围着白色长围巾,而且搭在身前的部分比肩膀上的部分长出一大截——后来我就是这样戴围巾的。我十六岁那年梦见自己的前世死于一九四一年,死得一点都不优美,因为死的时候没有什么地方奏出优美的音乐来配合我,而且那个爱国青年也没见到我为他而死,所以我死得很不值。
十四五岁的时候我还读了好多知青小说。后来发现其中大多没什么意思,但当时真是着迷,读了一本又一本。这个爱好一直持续到我大学初期,以至于我每次给我第二个男朋友写信,都以“××同志: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开头。我妈老炸兰花豆给我吃,这豆子在我们家也不叫兰花豆,改叫“金猴奋起千钧棒豆”。我上健美操课的时候也常常招来老教师的训斥,因为她说我跳得太像“忠字舞”了。我对知青小说的爱好影响了我的学业,到大四那年,我决定采访一些从前的知青来完成我的论文。在历时三个月的采访中我一不小心发现了一个赚钱的法门:开公厕。我悄悄地告诉我第三个男朋友,我们俩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书,把拟定开公厕的地点(比如:新街口、马甸和北太平庄桥下)以及外部装修(比如:喷泉式、宇宙飞船式和中央电视塔式等等)都设计好了,不过我们到工商局去问了才知道国家不允许私人开公厕,白白浪费我的想象力。这个念头的起因是我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厕所,经常会给我造成痛苦。有一次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走进一个卖刀削面的小饭馆里去,我一进去问的第一句话是“有洗手间么”,那些正围坐在桌边剥大蒜的打工妹们首先瞪大眼睛,接着说有,最后一致地冲我露小舌头而笑,于是我只好蹦出第二句话:“要一碗刀削面。”因为尽管我出门前刚吃饱,但我担心如果不吃点东西他们就不让我上厕所。这件事真乃平生一大恨事。好在当时我已经是诗人了,自尊心也坚硬得像城墙,我没敢告诉我男朋友这个事实,怕破坏我在他心目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那样他很可能就不再给我写情诗了,而我还希望能在诗里继续美好下去,既不用上厕所也不用吃刀削面。



第一辑第7节:读书记(7)

我上高中的时候很得教我文科的几位老师的宠爱。他们在课堂上不但常常将温暖的目光投向我,还允许我胡说八道。我尤其喜欢在历史课上大讲我那颓废的历史观,女老师也仿佛听得很兴奋,但有一回我讲到历史发展到最终所有人都应该自杀时,被一个一直都无法理解我深刻思想的男生给拉着推到门外去了。老师年龄还轻,没见过这种场面,把我拉回来之后,下了课又叫这个男生去谈心。于是就有同学推测老师对这个高大男生有意思,渐渐就管这个老师叫“有意思”。这绰号被老师听见,老师气哭了,我给她出主意,让她对起绰号的几个人施行怀柔政策。老师于是带了些水果糖给他们几个吃,从此这几个大胖小子也有了绰号,就叫“有糖吃”。语文老师对我的宠爱则更胜一筹,甚至允许我在课堂上唱歌,讲到课文《林黛玉进贾府》时就叫我站起来唱《枉凝眉》,我唱得走了调他也听不出来。从我们老师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大概是把自己想象成贾宝玉了,而我的歌声能达到此功能,可见中气十足。但我的同学们从不恭维我的歌声,因为我唱《枉凝眉》直接导致了我们班有三分之二的同学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描写师生恋的小说。我那时候对《红楼梦》也早已不感兴趣了,天天想着看武侠小说,想弥补上人生的这一课,或许能学到些新的恋爱法则呢。可看武侠是被学校和家长禁止的,我暂时也只好忍着。
我高三毕业之后才真正读上了武侠小说。由于相信我能够考上大学,我爸很高兴地带我到书店里去挑书。我一下子选中了金庸武侠小说全集。十五部作品里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和《侠客行》,因为它们够简洁。我喜欢李文秀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我常常独自练习这句话,把它说得一咏三叹的,想对那些追求我的男生又无奈又清高地说,只不过那些男生都太羞涩,想追求我也不敢说。但我能看出谁暗恋我,不过既然他们不说,我也不好意思把这句话先告诉他们,就一直练习了下去。武侠小说里总有好多漂亮的少男少女,主角大多是他们,很少是中年人。我一口气读完金庸,又读了古龙的七八部作品,感到武侠小说比言情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档次高多了。言情的男人总是又哭又心痛的,而少年英侠们却一个个既有壮志又深情,明显是属于未来的“三高”女婿(即个子高、收入高、长相出众),令我无比垂涎。女侠们也大都美貌,不用做美容就漂亮似神仙。因此我觉得武侠小说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文学形式,除了不做美容之外,那里面的人从来都不用大小便——连吃饭也很少,自然排泄也少。但是一吃饭就是牛肉烧酒,我想那些人倒不会好受,张开嘴肯定是满嘴溃疡,不知那时是否已经发明了治溃疡的药。
大学期间我的读书生涯基本上是对此前的修正,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我读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原版英语小说,其中有很多是以前读过译本的。我上高中的时候在读中文版《刀锋》时意外地发现它的译者是四川人,因为书中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的优秀的美国青年拉里用他那张俊美的外国嘴不断地发出“耍子”和“晃膀子”之类的音节。我还曾经认为这是译者的一番苦心:也许他经过知识考古学发现拉里的祖先是数百万年前跟随漂移的大陆来到美洲的四川猿人也不一定呢。后来又感到这个译者肯定没我智商这么高,想不了那么远,只能用他是四川人来解释。为了切身感受英美帝国主义文学的魅力,再加上逃脱了父母的监视,又成为了著名钢琴家,有必要提高外文水平,我就读起了原版小说。我读的第二本是沃顿女士的《纯真年代》,在这之前我看了这部电影,在电影里体会到了伟大爱情的真谛:只有离开一个人才代表真正爱一个人。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对外宣布我爱上了片中的男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包括在我第二个男朋友面前。我男朋友在气愤之余对这个男演员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央求我带他去看看他的电影,还向我表示要向他学习,以快速缩小差距。于是我们一起进了学校图书馆的放映厅,但为了有新鲜感,这次我选择的是《我的左脚》,戴-刘易斯一直费劲地扭曲着自己的脸,他演的像一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画家。走出放映厅的时候,我男朋友已经能很好地随意扭曲他的左半边脸和身体了。我男朋友非常勤奋地练习这项功能,他以为我喜欢这样,而我当时正忙于向国际肖邦钢琴比赛进军,没有留意到他的这些举动,结果他练习得时间长了,平时也是一副扭曲的样子,又正赶上我得了肖邦比赛的第三名,已经全面超过了他,跟他分手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我男朋友歪着脖子吸溜着嘴问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而我非常缓慢地转身,在墙上映出一个忧伤的倒影,然后充满伤感和深情地用英语对他说:只有离开你,我才能爱你!



第一辑第8节:读书记(8)

我的第三个男朋友也吃了不少次电影的亏。在丹尼尔·戴-刘易斯之后,我又相继迷上了尼古拉斯·凯奇和约翰尼·戴普,我反复给我男朋友讲他们的电影里的细节,并多次和他一起观摩。我男朋友看过这些电影之后也非常兴奋,非要模仿里面的情节不可。我告诉他我最喜欢凯奇在《离开拉斯维加斯》中面对着一地的倒置酒瓶的画面,还有《我心狂野》中卢拉在旅馆的床垫上蹦迪,跳出了一屋子的羽毛。于是我男朋友带着我到各处的宾馆去开房间,进去的时候带上一打罐装啤酒,我不会喝酒,就由他全部喝完,然后把易拉罐倒置在地上,我们俩也不会蹦迪,就跳到床上去面对面地开始做高抬腿跑,跑得呼哧带喘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没能让床垫迸发出漫天羽毛,反倒是跳坏了十余家宾馆床上的弹簧,不得不赔偿他们的损失。我男朋友除了要支付开房间的不菲的钱,还要掏买啤酒和赔偿床垫的费用,这给他这个学生诗人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他只好从嘴里抠钱,常常好几天不吃饭,每次去食堂都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宫爆鸡丁,还说能看我吃他就很满足了,到了晚上他饥饿的眼睛就发出绿莹莹的光。但光节流也不是办法,宾馆的帐单不断寄来,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尝试新的宾馆。我男朋友鼓起勇气去献了一次血,学校补贴了400块钱,当天下午我们就去看了一场《律政俏佳人》。可怜我男朋友由于失血过多眼睛还看不太清楚,但是我告诉他,我们又有新的情节可以模仿了。当晚我们带着各自的笔记本电脑去了一家宾馆,我男朋友以前每次都把登记表的关系一栏空着,而这次他填上的是“仍未发生”。他说这都是每次先把床踏坏造成的恶果。我们打算先用上和笔记本电脑有关的情节,然后再试那张床。可是当他开启自己的电脑时,悲剧发生了——他那近乎古董的三寸厚的富士通电脑毫无预兆地爆炸了!从此我男朋友的精神就受了些刺激,大脑又经历了长期的酒精侵蚀,写诗大不如以往了,我超过他是指日可待的事情。现在我已经想好了在不远的将来如何跟他提出分手,我准备用《危险的关系》中约翰·马尔科维奇的台词来结束我们的关系。到了那天,我会穿上一身仿古的长裙伤心地来到我男朋友面前,到那时我的刘海就长长了,可以让他看见我光洁的额头以及太阳在上面闪耀出的耀眼的光,然后我将抬起头,嘴唇稍微抿一下,欲哭无泪地用英语对他说:亲爱的,这不是我能控制的。


第一辑第9节:读书记(9)

我大学一年级的暑假在郊区参加军训。去之前我们老师提醒我们每个人要少带些东西,因此我就没有带枕头,只拿了一个枕头套。对于我这样的天才来说,精神生活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缺少的,所以我带了大量的书和打口的摇滚乐CD(后来我第三个男朋友有诗云:我那打口的青春期难道愈合了吗?说的就是我。)到了军营。因为没有地方放,我就把CD和书都塞到枕头套里,睡觉时也枕着。幸亏我妈在我小时候想办法把我的头睡成了扁的,这才能禁得住硌,我要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圆头圆脑的话,估计头上就得睡出好几个窟窿来。可我睡了几天之后毕竟还是落枕了,不能低头也不能转脖子,训练的时候可以光明正大地偷懒。老师知道我落枕了以后就让我去扫厕所,她说因为我不能低头,正好不用看那些黄金万两,要是派别的同学去扫厕所,他们很可能会由于将看到的画面牢牢记在脑中而导致厌食和失眠。可我们老师忘了我尽管不能低头,鼻子还在发挥作用,况且我的想象力比其他人都丰富,因此发生了厌食和失眠症状的恰好是我。落枕和失眠好了之后我主要读的是英文版的《飘》和裘小龙编的《象征派诗选》。每天中午我利用午睡的时间读书,傍晚结束了训练天还亮,别人都忙着去抢有利地形洗漱,我却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口接着读书。我左手扶《飘》,右手握一只蓝色荧光笔,划下了好多动人的句子并把它们背了下来,准备以后运用到恋爱实践中去。《飘》是我读过的给我带来的激动程度仅次于《无名的裘徳》的英语小说,轮到我值夜班的时候我也打着手电看书。但是有一天我开始读不下去了,因为那天夜里一个男生拿了一包麦当劳食品偷偷从宿舍跑出来走到我面前。那一瞬间我非常感动,我很快在眼睛里储满了泪水而又保证不让它们流出来,这样可以确保我的眼睛亮晶晶湿润润的,我准备在他将麦当劳交到我手里时留下两行清澈的泪水,在月光下它们一定会很晶莹。当我的泪水已经流出来的时候,那男生却说让我把麦当劳交给物理系一个叫春晓的女生,说这是他特地爬墙到外面很远的地方买来的,又放在被窝里捂了一会儿,请春晓笑纳。我的天哪,等那个男生走远之后我立刻把汉堡和鸡块都掏出来看了看,忍住了吃的欲望,这才给春晓送去。然后我在星空下发誓,绝不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那期间我的弹钢琴的男朋友正在苦练扭曲功,连电话都很少给我打,没能满足我那一段的饮食需求,我后来如果不甩掉他的话,岂不是天理难容!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我二十二岁,是中国当代诗坛著名的超现实主义诗人。尽管离最初的宏图还有很大距离,但为了朝我小时候的壮志迈进,我已经尝试过了运动员、钢琴家和诗人等行业,并逐渐对这些行业失去了新鲜感。在写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初步拟定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正经的学术,我要成为一个女学者。我还没和我第三个男朋友提出分手,我希望在和他和平分手以后我就能一分钟也不耽搁地向学术界进军,当然,前提是我必须首先瞄准一个对象,这样我才能有动力向前赶超。在我寻找新的赶超对象期间,我男朋友也帮了不少忙,把他们中文系的老师一个个地帮我扫描了一遍,但我对他们十分不满意。因此,全中国的学者们,做好迎接的准备吧,我白胖就要来了!在我的计划中,我将成为一个伟大的拆构主义理论家,我将用我涂着猩红色蔻丹的手指抚摸全世界的讲坛,到那时,我会打扮得比现在所有的女学者都漂亮和妩媚。我期待那一天的来临:那时我还不到三十岁,我的男朋友是某位著名学者,在我的著作《白胖絮语——一个拆构主义文本》取得的反响超过他的那天,我戴上我所有的珠宝,喷上夏奈尔五号香水,穿上能体现我古典美的带有粉色荷花图案的水绿色半袖旗袍,款款走到他身边,用学术界流行的德语或法语在他耳边低语:甜心,我必须离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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