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爽文中的工具人觉醒了》第2/3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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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书里的内容。
他本该个豪门少爷,但因为算命的说他天生克父克母,迷信的有钱父母一狠心,就把他跟同医院另一个产房的孩子给调换了。
于是,原本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变成了穷人家的普通孩子。
而那个普通孩子,也就是主角周裕卿,则获得了他的身份,变成备受万千宠爱的豪门少爷;
等到长大。
他进入娱乐圈发展时,又因为出色的长相被金主惦记,由于他不愿出卖自己被打压了三年。
三年中他所有的好角色都被金主给撸了,而这些资源被撸掉之后,金主就顺手送给了自己好友,也就是主角周裕卿,阴差阳错把周裕卿捧成了当红明星。
接着他就因为扛不住压力,被现实的残酷打败,为了钟爱的演绎梦想,他接受了金主的包养。
结果等他好不容易在娱乐圈混出名,有钱爸妈又找来了。
两人来找他,当然不是因为亲情和愧疚,而是为了给生病的周裕卿治病输血,因为他和主角都是特殊血型。(百度百科:普通血型遗传偶尔会突变)
他因为‘贪图’豪门富贵,很爽快的兴高采烈跟了回去。
不过亲生家庭对他也没什么感情,再加上他还有被人包养的黑历史,所以回去之后根本没人待见他。
父亲对他说:“裕卿是我们精心培养的继承人,绝对不能动摇裕卿的地位,所以我们只能委屈你了。”
母亲对他说:“你虽然什么都不会,但爸妈不会嫌弃你,裕卿已经替你撑起家里的公司,你可以直接享受富贵日子。所以,你就给裕卿输点血救一下他的命,做人要懂得感恩你知道不?”
双胞胎姐姐更是视他为耻辱,因为他们姐弟长得很像,他的黑历史让姐姐感觉自己也受到了轻薄屈辱。
最亲近的家人都是这个态度,豪门里其他人自然更加瞧不上他。
他回去的作用,就是个给主角做个续命的血袋子。
面对这样的处境,他自然不甘心,就产生了怨气。
不过由于他见识有限,能力有限,又在别人的地盘,也做不了什么大坏事。于是憋屈之下,他就一时脑热跑去网上学招魂,指望搞搞封建迷信,暗戳戳的自己娱乐泄愤。
结果谁知道这竟然是个灵异世界,真把厉鬼给招了出来,当场被厉鬼弄死。
真是又蠢又毒。
而周裕卿则再次阴差阳错被厉鬼喜欢上,正式开始书中的剧情,开启甜甜蜜蜜的人鬼之恋!
大家对他的死也没什么同情和惋惜,全都是不屑的落井下石。
在大家眼中,他会落到这种结局都是因为他不自爱、不安分、还心肠歹毒才会自作自受!
……
昨晚,白湛梦醒过来之后,除了觉得这个梦有些太真实之外,并没有将其当回事。
因为他觉得梦里的剧情实在太荒唐了,他怎么可能做出那些愚蠢至极的事情。
暂且不说他身份被掉包的问题。
就他为了演绎梦低头,接受钱宇包养这点就绝对不可能。
他跑娱乐圈来发展压根就不关梦想什么事儿,只不过是觉得当明星对普通人来说赚钱比较快、比较多,他又拥有先天外貌优势不用白不用。
为梦想答应包养?他脑子进水了才会这样做。
如果不能做明星,大不了转业找份正常工作就是,他并没有一定要成为大明星的想法。
至于为贪图富贵,就兴高采烈屁颠颠被接回豪门。
这更是不符合他的行为逻辑。
他要是真贪图富贵,干嘛还拒绝钱宇的包养?毫不客气的说,他这张脸,随便找个金主吃香喝辣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他何必委屈自己回去周家被所有人嫌弃,还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当血袋子?
虽然输一点血的确不会死人,但周裕卿都住院了,那显然不是只需要输一点血那么简单啊!
他可是很惜命的,才舍不得去死。
荒唐。
这个梦真是太荒唐了。
以他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做出梦里那些脑子进水的事情好不好。
但在梦里,他就是今天再次知道自己角色被撸,终于受不住现实打压低头,自甘下落接受钱宇包养的。
今天他出门走的路,看到的街道场景,咖啡厅落座的位置,还有刘青明说的话……
一切的一切,全部都跟梦境里一模一样。
就算他再觉得荒唐,也不敢否定现在噩梦似乎成真的可能。
不过一想到梦里荒唐的剧情、万分嫌弃自己的亲生家庭,即将面对的愚蠢命运。
白湛觉得。
他必须挣扎一下。
从刚刚他拒接经纪人的劝说来看,他的命运应该是可以改变的。
那么现在的首要问题是,怎么解决公司合同的问题。
钱宇不是个东西,竟然在合同上动了手脚,他一个连十八线都算不上的人,竟然碰上了堪比一线大腕的天价违约金,混账东西,他一定要找机会狠狠锤死这个王八蛋。
梦里的奇葩人生,谁稀罕谁拿去。
白湛保持着淡定的神情,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就在他刚刚冒出这个念头时。
白湛脚步一顿,兜里的手机响了一下。
没想太多。
他直接拿出手机准备查看,随手打开,然后一行血淋淋的字就占据了他的手机屏幕。
黑色的背景,红色的字体: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白湛:……
手机,我买你很贵的,你正常点,别吓我。
第2章
如果是换做以前,白湛肯定不会相信世界上有鬼这种话的。
他一定会把此刻手机上的画面当做无聊恶搞。
但是经历过昨晚的噩梦,他坚定的唯物主义信念就受到了严重的动摇。按照梦境中的内容来看,他所在的世界是有鬼存在的,梦中那所谓的厉鬼小攻就是一只强大的厉鬼。
白湛并不是真的被吓到了,他只是有点怵。
毕竟暂且不说这手机上忽然出现的血字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就他刚刚还在热闹的大街上走着,怎么就莫名其妙跑到这偏僻破烂的死胡同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