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漩涡》第2/19页



收音机的广播里穿插着商业广告,都是有关猫的。譬如猫喜欢吃什么等。

这种喁喁细语和外面毛毛雨的声音配合得天衣无缝。外面的雨滴被大风刮到窗户上,叭!叭!好象枪声一样,似乎不甘心,想把这屋子推倒。幸好房里的一切都很理想,没有湿漉漉的雨水,温馨而舒适。WOKO 在播放四十分钟的音乐节目。不久,传出了“爱的小舟”这首歌。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时光。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几位朋友坐了小船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下,到遥远的温莎城堡。当时我负责看着带来的手提电唱机,德立克划船。我们带的唱片不多,只有十张。每次唱完“爱的小舟”,德立克总要说:“葳芙,再放一次吧。”于是我又调整唱机,重放一次。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里已盈满了泪水,并不是因为回忆到德立克而悲哀,而是想到那逝去的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男孩、女孩、阳光、流行曲,以及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初恋的情书。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令人怀念,却又带点儿伤感。我忍不住流下了泪。逝去的往事不可能再追回,谁也无法令时光倒流,但是那酸中带甜,甜中带泪的回忆,却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我的名字叫做葳芙安(葳芙)・蜜雪儿。在这儿沉醉往事的时候是二十三岁,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在英国时,所有认识我的英国女孩们,都说我屁股翘翘的,{久久电子书}线条优美,尤其适合穿紧身的衣服。在这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有副完美无瑕,足以自傲的好身材。我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天然的褐色,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留长,长得象卷毛的狮子狗一样,以此显出自己的成熟。我的颧骨较高,英国的女孩们说,一看就知道我是外国人,这很令我不安。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巴显得有点大,有点丰满,过于性感。

我自己虽然不觉得怎样,但总受别人嫉妒、羡慕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我感情丰富,自认为带点孤傲和罗曼蒂克,但别人,譬如修道院的姊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泰特,就常觉得我又任性又倔强,他说:“葳芙安,女孩子要温柔些,要象棵柳树,不要象棵松树,松树太刚烈,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而不该是你呵!”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小城圣・花米由。这个海岛在圣・劳伦斯河流进魁北克海峡的海洋中央,状似一条落难的船,细长形。我是在河边长大的,因此凡是有关户外的运动,如游泳、钓鱼、露营等,我都喜欢。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没什么记忆,不过我好象比较喜爱父亲,讨厌母亲。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邀请我父母参加。当时正值战争时期,他们的座机失事,不幸双亡。而同时丧夫,变成未亡人的罗兰斯・杜柔,我的叔母,经法院的判决,成为我的监护人,我就顺理成章地搬到叔母的住处,由她抚养。我和叔母相处得很好,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很喜欢她,而且一直怀着感激的心情。但是我是基督徒,我叔母是新教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们不时产生争执。在魁北克,传教士的势力相当强,叔母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活在宗教争夺战阴影中。最后,基督教获胜了,我的精神领域终于有了归宿。因此十五岁以前,我一直在犹鲁修里・伊特修道院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非常虔诚,我脑子里灌满了晦涩的宗教史以及各种古怪的神学教义。本来我就对护士和修女没什么好感,但是现在却偏偏要和她们打交道。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叔母。她很高兴地把我救出修道院,还说,等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的新娘学校去学习大家闺秀的风范。在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她这么做当然引起了强烈的不安。犹鲁修里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基督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魁北克发生过英法之战,当时吃了败仗的法国将军默卡尔木的头盖骨,被当作战利品,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而修道院也以此为荣。将近两个世纪了,每次做礼拜,不管白天晚上,跪在头盖骨前的修士修女们总不少于九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这家的女儿敢于破坏这传统规矩,一定会被当作一桩丑闻来议论。

魁北克这类家庭的儿女们,通常自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这种社交圈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很象日内瓦的Calvin 派别(基督教的一派)。

属于这个派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而且用法语发音。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还有“奈桑古尼”(指英国移民的子孙)和“奈桑美利坚”(指美国人)。法裔加拿大人最引以为荣的,就是能讲法语,而且能讲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方言,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因为它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这种关系很象非洲白人的语言及荷兰语之间的关系。这个魁北克派的自以为是,连法国本土人都看不过去,因为这些法裔加拿大人,简直把法国人也都当作外人来看待。我不知自己为何拉拉杂杂的提了这么多无聊事。当然,作为蜜雪儿家的一分子,我对能否打破这种传统并不肯定,但如果身为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的一分子而发生背叛行为,则是犯了滔天大罪,死不足惜。我现在的处境和它相似,因此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以防自己落入万人唾骂,走投无路的境地。

叔母很有分寸地替我解决了这些问题。比如,我以前的朋友,都被禁止再和我来往。我当然很生气地抗议,但叔母都一笑置之,大概认为我是个神经质的人,而不予理会。事实上我到了英国之后,还是怀着脱离朋友的负罪感。这感觉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无法开朗起来,带着一股英国人所说的殖民地的小家子气。所以一旦进入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新娘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则更重了。

在英国,新娘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萨宁格代这个地方。奥斯陆之家,就位于萨宁格代区。奥斯陆之家是一座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三楼有许多隔间,共二十五间。每间寝室可容纳两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

这位小姐,是黑皮肤的利巴若伊人,腋下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长毛,父亲是百万富翁。最讨厌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谢勒。所以,只要碰到有闪闪白牙、浓密胡须、炯炯发亮眼睛、油亮亮头发的男星照片,马上就会被我们抢过去撕掉,唯恐引起她的反感。也许是因为老子有钱,她很傲慢,平时颐指气使,人缘欠佳。这样一来,我就因而得宠,成了宿舍里最受欢迎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欺生的人也比比皆是。有人说话粗野,还带土音;有人欠缺教养,行动粗鲁。有时祸从天降,我常被一些无聊事困扰。再加上我是加拿大人,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些神经过敏,性格又急躁,对某些恶作剧,实在无法忍受。有一次我不客气向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发火。结果他们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下雨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有人提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当时我又痛又委曲,失声痛哭,开口求饶。他们犹不死心,还要我保证以后乖乖的听话,不要目中无人。开始我愤愤不平,不过平静之后,也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即使不情愿,也还是柔顺地开始学习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休息时间,是工作之余唯一可外出的时间。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舍里,有个叫苏珊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我们俩成了好友。她是独生女,从小缺少玩伴,所以她父母很欢迎我成为她的朋友。

每年夏季,我就到苏格兰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我们在新娘学校同时入学,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了参加乌迪帕克饭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叔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和苏珊顺利参加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只和苏珊跳了几次舞。参加的人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和我所认识的加拿大人比起来,差得老远。他们全都是软绵绵的小白脸,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而且看起来一副老奸巨滑,工于心计的样子(可是有一个给我印象最坏的男人,却听说是某项国际田径赛的冠军呢)。

就在这段时间,我认识了德立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俄尔多・嘉积街的一栋拥有三个房间的屋子。六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闷极了,就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会乐一乐,联络联络感情。刚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利用暑假到国外旅行。临走托我们看管房子,我们马上想到利用这屋子作为舞场,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人的方面不成问题,我们常参加舞会,认识的人很多。

可是经费怎么办?我们俩花钱如流水,所以经常囊空如洗。没办法,只好又打电话给叔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有了钞票就好办事,这下子我们可以风风光光的开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不过估计能够参加的大概只有二十位。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由于高兴,还买了桃红色的好酒,十磅装的罐装酒比较便宜,也买了两罐。同时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面包上,夹着荷兰胡椒和熏过的鲑鱼片,做成可口的三明治,另外还用乌梅、巧克力调制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

不过真是吃力不讨好,这些餐后甜点大家都不爱吃。等一切食物准备好后,我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把门敞开,屋内,金碧辉煌,七彩缤纷,好象盛大的成人舞会似的。

舞会开得很成功,我这做主人的也觉得自豪。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了,没有一位缺席,甚至有些还自携舞伴,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

有些人在休息时干脆跑到楼梯上坐,还有些男人,我亲眼所见,他们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得天花乱堕!音乐声、人声、咀嚼声,屋子里一片喧哗,热闹非凡。大多数朋友都表现得很友善,连平日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都显得很可爱。一切都太圆满了。但是,这时发生了美中不足的事:酒没有了!联系感情的酒没有了,被喝光了。这使我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子边。一个爱恶作剧,专以拆别人台为乐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挥起酒瓶,东摇西晃,大声道:“喂!喂!拿水来,既然没有酒,拿水来!这种差劲的英格兰地方,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我急红了脸,语无伦次地说:“真,真对不起,酒已经喝光,没有酒了。”

这时候靠在墙壁上的一个高高的年轻人及时地替我解了围:“你说什么没有酒呀,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说完,一把抓住我的手,连推带拉地把我拖出了门。“跟我来!”他语气果断地说:“这么难得的好气氛,怎么可以眼巴巴让它毁在酒上呢?我们到酒吧去买些酒回来吧。”

我们俩来到酒店,买了两瓶杜松子酒和几颗柠檬。我们争着付钱,最后他付了酒钱,柠檬钱归我付。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有点头重脚轻,好象喝多了。果然,他解释说,他来参加我们舞会之前,已参加过一个舞会了。

是苏珊的朋友,一对叫诺曼的年轻夫妇带他到我们这个舞会来的。这人又自我介绍,说他叫德立克・马林。我实在没心情和他站在这儿聊天,我急着要赶回去送酒。我们爬上楼梯,还没进门,大家就起劲地欢呼起来,欢迎我们带酒归来。其实这时舞会的高潮已过,时间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两两的陆续散去,留下的,都是平常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无处可去的人。没多久,人越来越少,我喜欢的诺曼夫妇也告辞了。临走时跟德立克说,门钥匙放在鞋箱底下,要他别忘了拿。我觉得肚子有点饿,想和苏珊一起到对面的小店吃点东西垫垫底。老实说我对那家小吃店的印象并不怎么样,这时,德立克忽然跑到我身边来,撩开我的发丝,附在我耳边嘀嘀咕咕。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问我是否能和他单独行动。不知为什么我爽快地随口答应了。我想我所以会答应他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替我解了那个围,使我摆脱那尴尬的一幕。

夏天的晚上有点闷热,大家都忍不住离开屋子,到马路上透透气。苏珊和几个朋友干脆在马路上遛来遛去。我和德立克就随手招了辆计程车坐进去。过了一条街后,他把我带到一家专卖通心粉的小吃店。我们随便吃了些东西,他还叫了两瓶酒,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包了。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他告诉我他家住在温莎城附近,今年刚满十八岁,在学校读最后一学期,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他还告诉我他在校板球队。这次能有时间来伦敦,是因为他叔母最近去世了。他来办理有关继承遗产的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来,白天和他在一起。今晚,也就是此刻,他们俩正在玫瑰板球场看板球赛。

球赛完后就将返回温莎去了,只留他一人,在诺曼夫妇那儿过夜。本来他准备看完一场电影再回去,但连续参加了两个舞会,时间太晚了,不如要我陪他到“四○○”夜总会去坐坐。

我的心因兴奋而“扑通扑通”跳得很厉害。“四○○”是一家在伦敦数一数二的高级夜总会。过去我到过的最好的夜总会,就是在泽鲁西地下室的夜总会,此外再高级的就没去过了。心里一高兴,我也谈了些自己的情况,又谈了些关于奥斯陆之家的琐事。我们谈得很融洽。他很懂事,温文尔雅,付帐时也很大方,给小费毫不吝啬。虽然他高中还没毕业,年纪并不大,可是却表现出一副成熟男人的派头。不过一般来说,英国公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与众不同。那些学校能够使学生很快学习到良好的教养。离开小店后,我们叫了辆车直驶“四○○”。在车上他握住了我的手,但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到了目的地后,我才发现他好象是这里的常客,大家都向他点头示意。夜总会里灯光朦胧,极富罗曼蒂克情调。他订的小瓶杜松子酒,侍者很快就送到桌上,份量很少,我怀疑是不是他以前来时喝剩的。这时,乐队奏起了优美、舒缓的音乐,他情不自禁地紧拥住我滑入舞池。他对爵士舞好象挺在行,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在他怀里我感觉很舒服。滑着滑着,我终于能有机会看清楚和我面对面的这个人了,我看到他太阳穴旁一撮柔软服贴的头发,他修长优雅的手指,还有那双带笑的眼睛,象涂了一层釉似的,闪闪发亮。我们一直呆到凌晨四点,酒也喝完了,人也有些轻飘飘的,如果不是靠在他身上,恐怕连脚都站不稳了。我们又坐上计程车。在车里我很自然地任由他抱着。他紧盯着我,象是看一件稀世珍宝。忽然间,他俯下头来吻我,我不由自主地迎了上去。他的手似乎不经意地落在了我的胸部,我下意识把它挥开,连续两次。到第三次,我觉得自己似乎太神经质了,没有象先前那样抗拒,他的手就得寸进尺地由上而下,滑向我的大腿,进而想掀开我的裙子。我挣扎着,鼓起勇气推开了他的手,但他似乎毫不气馁,又抚摸了一下我的手背,然后忽然把我的手拉至他的那个地方,我猛然一惊,倏地抽回自己的手。可是虽然如此,我已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一股暖流涌动,使我全身发软,无力动弹。好在这时车子到了我的家。车停了,他只好下来,却揽腰一抱,把我抱到门口后面。我们互相说再见,他还说会写信给我。分手时,他又吻了我,一面把他的手放在我背后。那只手慢慢下移,到腰部,猛一用力,我猝不及防地贴在他胸前了。他紧紧地拥抱着我,眼底带着一抹渴求的神情,令我心慌意乱。我们终于还是分手了,直到他的车子绕过拐角看不见了,我还依稀感觉他的手留在我腰上的余温。我踉踉跄跄地冲进屋内,软软地倒在床上,不知身在何处。终于,我的眼睛落到了梳妆台上的镜子里。

镜中的我,两颊通红,象在发烧。眼睛亮亮的,发出梦幻般的光泽。这是因为情欲,还是因为饮了过量杜松子酒的缘故?我左思右想,脑子里却只有一句话:“啊,上帝,难道我恋爱了?我已堕入他撒下的情网中了吗?”

第三章 春情萌动

要想把详细情形描述得清楚,可能要花相当长的时间,不过如果是回忆,则只要短短的几分钟就可以了。从被击昏醒来后,我就一直坐在那把有扶手的椅子上。WOKO 的广播电台,正在播放轻音乐,动听的曲子不断传出。现在这首好象叫做“好女孩”。玻璃杯里的冰块已经融化了,我走到冰柜前重新加了一块,又踱回到椅子上慢慢一口一口地啜着。浅酌细品,这杯酒才能维持得久一点儿。然后我又掏出一根香烟,点着火,在一圈一圈的烟雾中,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往那个浪漫的夏季。

德立克的最后一学期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通信,大约有四封之多。我至今仍记得他的头一封信。劈头就是“我亲爱的”,最后一句话则是“献给你诚恳的爱和吻”。我也依样画葫芦写上“令我怀念的”和“以诚恳的爱”等等热情洋溢的词句。信中他常提到他玩板球的事,我则向他报告我参加的舞会,以及我所喜欢的电影、戏剧等的内容。他打算暑假回家去过。目前令他最兴奋的是他父母将要给他买一部老式的MG 车了。他还邀请我到他家里去试坐MG。这样我就打算留在这儿,不去苏格兰了。苏珊对我的计划非常惊讶。我和德立克之间的事,我还没告诉她。每天,我都比苏珊起得早。一起床,我就赶快到信箱去瞧瞧有没有德立克的信,所以,她一直蒙在鼓里,浑然不觉。老实说,这种神神秘秘一点儿也不象平日的我。我的性格一向都很急躁,我之所以暂时隐瞒,不让好友分享我的快乐,完全是因为我似乎潜意识里预感到这场爱情只是昙花一现,不会持续太久,那么,我又何必把它挂在嘴上呢?说不准本来没有的事,被我一说就有了呢!那可不值得!

我常常想,象德立克这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浑身充满魅力的男孩,女朋友一定多得连自己都搞不清,在学校里也一定是风流人物。那些家境好、衣服又漂亮的富家小姐,一定争着找机会接近他,说不定都以能得到他的青睐为荣呢!想到这儿,我就打定主意对苏珊说,我想要留在伦敦找份工作,有空再去苏格兰找她。不久苏珊有事出去了,而德立克的第五封情书,也正好来到我手上。他在信中要我下星期天坐十二点从巴灵顿开出的火车去温莎。

他到时会开车子到温莎车站接我。

我们之间甜蜜的约会开始了。头一次约会,他站在月台上等我,四目相交,我羞怯得红了脸,他也垂下了眼帘,看上去有点不太自然。接着他说希望我能马上欣赏到他的汽车,并且坐在上面,于是一把拉着我急忙往前走。

他的车子很大,看起来很豪华,红皮的椅垫子,全新的轮胎,黑色的车身,车盖四周的装饰也很合谐,汽油槽上的盖子挺高级,车前带有BRDC 的特别标志。虽然是老式车,不过其他跑车所需的一切它都有。上车之后,我用他递来的彩色丝巾把头发包扎起来,免得被风吹乱。车子开动了,排气声似乎挺有力,速度很快,过了几个十字路口后,我们来到河畔的一条公路上。德立克似乎有心要炫耀一下他的开车技术,一碰到转弯或上下坡,就故意使出他的绝招,穿街过巷、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由于车子座位较低,所以即使只开五十公里,也象是坐超音速飞机,飞一百公里以上似的。我慌得心惊肉跳,只得紧紧抓住扶手,一面乞求上帝保佑。幸好他的车技挺高明,眼看着车要飞出去了,却又平平安安地回到了路上,一会儿,我终于习惯了,整个人也逐渐放松了下来。德立克把我带到一间叫做“巴黎”的豪华饭店,点了许多美味的食物,如熏鲑鱼、脆皮烤鸡、特制的冰淇淋等。让我大大地惊喜了一通后,他引我来到了隔壁的游艇游乐场。这里有许多种汽艇,我们坐上那种两人汽艇,把它开到美敦树下,又开到小海湾里。过足了瘾后,我们让汽艇漂到种满垂柳的岸边,他放上唱片,爬到我身边和我并排舒服地躺下。我们陶醉在柔美的音乐旋律中。枝头小鸟吱吱喳喳地吵闹着,蹦上跳下,更点缀了这美不胜收的画面,增添了无限的情趣。我几乎昏昏欲睡了。忽然,他把头侧过来,凑上嘴唇温柔地吻我。还好,只是吻吻而已,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可见他还是把我当作规矩的女孩儿看的,这一点令我很安心。不久断断续续的来了其他汽艇。人渐渐多了,我们想把船开回去。没想到一不小心,没有把稳,差点翻了船。幸好德立克眼急手快,我们才不至于做了冤死鬼,我们沿着河流开回去,河上满是大大小小的船,有双人坐的,也有一家大小坐的,挺热闹。我觉得这天玩得真尽兴。晚餐时,德立克用汽车带我到伊顿一家有茅草屋顶的朴实小店。我们吃了荷包蛋和咖啡。饭后,他说要请我去看电影。

这城里有一条叫做洛亚代・几内亚的街道,和亚斯柯街相邻。街上有一家电影院,并不起眼。当时正在上演两部西部片,一部卡通片,德立克花了十二先令的钞票,订了一间特别座。事后我才明白他大方得过了头的原因。

特别座就是放映室两旁的小房间,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见方,里面光线很暗,除了两把椅子,空无一物。一踏进这小房间,他就迫不急待地把我抱在椅子上,然后把椅子拉到我身边,呼吸急促地开始摸索了起来。他的手在我身上不停地上下抚摸,好象我是一只得来不易的猎物,他已等不及地要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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