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只鬼》第2/91页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第3节:第一部 缘来(3)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一之二 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第4节:第一部 缘来(4)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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