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仙境的日子》第2/54页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的看,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姆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第一章:关于RO的小幸福 第一章(3)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当前:第2/54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