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意绵绵》第19/56页


  美女可不想放弃和孟觉交谈的机会。
  “我不叫bye,我叫庞然。”她是格陵大的子弟,却是在英国读的大学,本地朋友不多,她极力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出席各种场合,见了许多钻石王老五,筛选了几轮之后,独独对孟觉有意思,觉得他气度风华不凡,又是明丰药业的小开,总想找机会和他熟络,只是孟觉这人虽然热情外放,却不是陌生人轻易能亲近得了。如果今天她没有指挥大萨扑倒孟觉,恐怕他们一辈子也说不上话。
  “听说你在药管局上班?我……”她想说自己即将成为他的同事,拉近距离,但是孟觉没给她这个机会。
  “Hi,庞然。”孟觉轻笑,又挥挥手,“bye。”
  他轻松跑过草坪,恍惚间差点错过了停在路边的伏尔加。幸好及时回过神来。
  车上还坐着个人,穿件棕色休闲夹克,正看报纸,报纸上智晓亮正和格陵爱乐团长握手,背景是整个童声合唱团,女生穿洁白蓬蓬纱裙,男生穿及膝背带裤,个个像天使。
  他的报纸事先熨过,确保油墨不会弄脏手指。智晓亮追求完美,在细节上更不能大意。
  “扑了个空,她不在。”
  “不在?”智晓亮叠起报纸,抬腕看表,“那算了,我们两个去吃饭。”
  最近报纸总是大篇幅对他进行报道,这种宣传谋略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不适应的又岂止这一项;他向来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自恋的家伙,太久没有回家乡,所以要看报纸来跟上步伐。助理把格陵大大小小十几份报纸都买了回来,大到基本国策的实施,小到家长里短的花边,有核电站的竣工,也有老饕客的介绍,他都看的津津有味。
  “那当然,无论如何,饭总是要吃的嘛。”孟觉笑,“我今天要大开杀戒。”
  智晓亮也笑,他和孟觉不一样,笑起来眼角下撇,有深深纹路,一张阔嘴里露出十六颗洁白的牙齿,笑得如同新阳初生一般无邪。
  “来日方长。”
  可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见面的时候,她要在别处活着。
  “好得很。”孟觉摸摸鼻子,“她要看到活生生的你,非尖叫起来不可。”
  “蛮好再开朗一点,就可爱了。为一块蛋糕就冲出去哭鼻子,我永远都记得。”
  他聊起罗宋宋,语气中有昔日琴友浓厚的情分;成名之后,他一直以鲜花和荣誉开路,知交满天下;而识于微时的孟觉和罗宋宋才是难能可贵。
  “现在好得多。大三那年期末,我还记得是考有机化学,大家在教室自习的自习,做小抄的做小抄,她趿双拖鞋进来坐我边上,我问她,‘罗宋宋,你腮腺炎还来考试?’她一张嘴,血就冒出来,于是拿纸巾接着,‘我刚去拔了智齿。’我说,‘哇,你不痛?麻醉过了有的你受。’结果她站起来就走。”
  “为什么?又委屈了?”
  “她说,‘待会我大声哼哼吸引老师注意,你就可以尽情作弊了。’”
  智晓亮大笑。
  “听起来,她变了许多。”
  “确实。长大了,也知道爱美了,一头乱草,每个星期做一次离子烫,硬得像块铁板。洗两次又卷回来,和她的脾气一样怪。”
  “哈,真想早些见到她。”
  这可真是不公平;孟觉和罗宋宋要是想念老友,可以上官方网站搜寻最新消息;站在灯火下的他却眼前一片漆黑,宛如盲人摸象,从孟觉口中一点点拼凑起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伏尔加缓缓开出去。智晓亮名下有两部跑车和四部房车,皆是富商巨贾,贵族王储所赠,但他最常使用的还是这架购于六年前,仅仅价值三十万卢布的老牡鹿,连同他的施坦威一起坐集装箱回到格陵。
  “孟觉,她为什么放弃钢琴?”
  “谁没写过《我的志愿》。我想做超人。”
  “孟觉,有件事情我没有对别人说过。”
  孟觉怕听人心事,正要拒绝,智晓亮已经说出来。
  “我曾经压伤她的右手。虽然她说没事,可是……唉。我骑车带人从未失手,就那一次!”
  原来不是罗宋宋一个人活在过去里。
  “喂喂喂,我也不弹琴了,请关心关心我。”
  智晓亮摇摇头。
  “我不知道你参加全国甄选的原因。但罗宋宋是决意要走职业这条路,她同白放老师,同我,都讨论过。”
  “女孩子做职业钢琴手太辛苦。就说你自己吧,可有时间恋爱?”
  “何苦把话题扯回我身上。享誉北欧的浪漫派朱行素,是杰出女性。”
  “停停停,这个话题很败胃。”
  智晓亮从善如流。
  “好,不谈这个。那你想聊什么?”
  “除了罗宋宋和朱行素,讲些别的女人来听听。我是格陵土包子一名,从未获得金发美女青睐。你的绯闻对象遍布五大洲四大洋,各色人种,羡煞我也。”
  “你刚才说对了一件事。我没有时间恋爱。”
  “不拘恋爱,艳遇亦可。”
  智晓亮想想答道。
  “西女多情,可是来去潇洒;若论痴缠,还是东方女性长情。我一向最推崇格陵女性,兼顾独立和婉约两面。”
  “唔。这次回来,可以拐个老婆带走。”
  孟觉在和智晓亮说话,可是灵魂却飘浮在上面,看着自己如何虚与委蛇。
  他算罗宋宋的好朋友么?她想做职业钢琴家,他从来不知道;她离家,也没有告诉他。哪一天等智晓亮晓得了独立和婉约的格陵女性也会隐忍刚烈,不知作何感受。
  “喂,你说和我聊天,却又自己发呆。想什么入了神?”
  “哦,没什么。”孟觉振奋精神,“我们说到哪里?哦,……”
  若打电话不算的话,苏玛丽上一次见到父亲孟金刚是在小年夜。
  那时孟金刚和苏云尚未离婚,但已经携了有孕在身的小三阖家团聚,苏云是舞蹈家,做不出撒泼的事情,冷静静地表示自己不去。想叫老爷子主持公道也是不可能的――孟国泰自己都金屋藏娇了七八处,怎么好说儿子的不是?只是劝他莫离婚。
  “苏云跟了你十几年,你现在说离就离,她以后怎么过?做男人不能太绝情。”
  孟金刚只好解释说这婚是苏云提出来要离的,房子车子钞子都给了她,自己是净身出户,也算有情有义;小三低眉顺眼作鹌鹑状,一副要人不要金的神态;孟金贵向来刻薄,冷笑道。
  “净身出户?有本事你就和爸脱离父子关系,看还有没有女人扑过来。老六,你几个月前不是还为个花都的公主要死要活的么,这么快又一见钟情了?早知如此,你割个什么腕嘛。这戏演的,给谁看呢。”
  “大哥,”孟金刚的小三一听这话不对,赔笑道,“我和金刚……”
  “男人说话,轮不到你插嘴。”孟金贵冷道,“真是礼崩乐坏,人心不古,什么样的货色都能进孟家的门。老六,你这事做的蠢极了,今天这女人能把你发妻逼走,明天就能叫你连血脉都扔掉。”
  这话说得狠,孟家人天生多情,孟金贵自己在外头也养着几个,上次日本出差,买化妆品,说好是一份一份地包起来给女人们做礼物,结果翻译会错了意,每一种都单独包起来,正室拆了礼盒,里头是六块粉饼,没闹,只笑笑。
  “就算我是四面佛,那也多出两块呀。拿去送人吧。”
  孟金贵很会挑女人,个个不吵不闹,这事儿摊到他任何一个老婆头上,大约都会是这种态度。而他也看准了孟金刚的小三,果然逼走了苏云,下一个就是苏玛丽。
  婚宴在大富贵摆着,这年头,小三转正,发妻的女儿还要强颜欢笑在门口充招待,新娘子娘家的小孩子顽皮,去扯新娘子的头饰同裙摆,新娘尖叫着叫苏玛丽将小孩子赶走,苏玛丽一手牵一串,哄着去吃糖饮果汁。孟觉遵守承诺,抱了个猴子公仔来给苏玛丽,立马被新娘子拿去塞给娘家小孩,说是帮苏玛丽暂时保管,苏玛丽再去要,那孩子吐唾沫在她身上,拳打脚踢。
  “这是我的东西,不要脸!”
  孟觉气的要命,偏笑得厉害。
  “好极,来了一伙强盗亲家。打家劫舍,颠倒黑白,无所不能。”
  “小叔叔,我要走了,别忘了替我和你邻居那帅哥说一声再见。”
  孟觉心想,人家多半都不知道你的存在呢。
  请了一圈的人,孟国泰自然是不出现的,孟金贵念点手足情面,充当证婚人,孟金贵来,罗清平自然也会来;有生意来往的,只有卓开不给面子,统统推说有海鲜过敏症,一个也不出现。虽然如此,也坐了二三十桌,比不上当年苏云入门时的盛况,面子上也过得去了。
  “小叔叔,他们要放鞭炮,你带他们去好不好?我带这几个去上厕所。”
  苏玛丽气喘吁吁地拜托着孟觉,后者坐沙发上玩游戏,小男孩们立刻被他手中的限量版psp吸引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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