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军婚:重生农家辣媳》第2/665页


  “不好意思,我性子直,说话比较难听。”这话可是沈梦琴自己说的,秦桑还给她而已。
  趁着沈梦琴愣在原地的时候,秦桑潇洒地回了家,既然沈梦琴和沈宝珠在的话,其他人也会在的,她劝自己不能着急,沈宝珠二人让她知道现在这个样子跑到田里只会让爸妈难堪,秦桑打算先收拾收拾自己的这幅“尊荣”,然后等爸妈回家。
  “秦桑疯了吧……”沈宝珠没听到沈梦琴对秦桑说了什么,但是她听到了秦桑的话,沈宝珠怎么也想不明白,虽然秦桑以前也不爱说话,但是性格还是挺软的,否则沈梦琴出个声,大家都不会理她。
  正是因为如此,沈宝珠才敢随意拿捏,再说秦桑不是很听沈梦琴的话吗?怎么两人的关系变成这样了,她不怕自己被孤立吗。
  “大概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吧。”看着秦桑离开的背影,沈梦琴说的意有所指。
  “难道是……那件事?”说到这个,沈宝珠眼里闪过一丝嘲弄。
  “回去说。”沈梦琴说完,嘴角也暗暗扬起一个弧度——新发型不是挺好看的嘛,你躲得过一时,却躲不过一世。
  “碰!”秦桑关上自己屋的门,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生气,靠在门口轻轻捂住自己的嘴巴——是真的,这是真的。
  她从前老实单纯,别人说什么都相信,更因为沈梦琴像一个贴心的姐姐,秦桑曾经对她无话不说,自己的男朋友喜欢什么,将来想做什么事,连什么时候来月事都跟她讲,最后才毫无防备着了她的道。
  她原本单纯快乐的人生里,因为轻信沈梦琴,让她的初恋变成噩梦,还背上杀人的罪名,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断送在了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父母接连病倒,凶手逍遥法外,等秦桑刑满出来,已经是21世纪,沈梦琴嫁入豪门,而她没有学历,没有经验,只能到处打工,找到什么就做什么,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
  然而这些,也是拜沈梦琴所赐,抢了她的男朋友不算,还在自己出狱之后处处刁难,直到死前,秦桑才确信那个凶杀案是沈梦琴设的局,而自己这十几年一直被她压着,只能生活在最底层,也是怕她有一天爬上去了会查到真相!因为真正的凶手是沈梦琴!
  而现在,她重生了,秦桑看着自己小小的屋子,铺的整齐的被单,还有堆在桌子上的课本,她正是十八岁就放弃读书了,秦桑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成绩还是不错的,到现在房间里还贴着奖状,也正是因为这样,家里才让她念到高中。
  看着有些落灰的书本,秦桑不免一阵唏嘘,趁着还有机会,她一定要将功课捡起来,因为她知道,知识不一定能改变命运,却能提升自己。
  弯腰拾起掉在地上的一本书,秦桑随手翻了几页,就发现自己虽然木讷,但好歹知道做笔记,更神奇的是这些知识点她居然都记得,也就是说她这个身体现在还留着课本上学到的知识!那她更加不能放弃!


第5章 五、信了她的邪
  这时,她看到书本上夹着一封信——叶正钧(收),看到这个名字,秦桑突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听沈梦琴的话去烫头发了,也明白她为什么会没有书念了。
  她前世无心读书,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叶正钧,叶正钧比她大两三岁,人长得白净,斯斯文文的,在他们这儿村子里,叶正钧可以说是个“村草”的存在了。
  十七八岁,情窦初开,那时候的秦桑也像其他女生一样,为叶正钧所着迷,而这个人过了这个夏天,就要到大城市念书了,这年头出一个大学生是多么金贵的事情,叶正钧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光环的加持,变得炙手可热,方圆十里谁不知道他的大名,凡是十几岁的姑娘,哪个梦里没有他。
  原本秦桑也只是做做梦而已,沈梦琴却说动她,劝她跟着叶正钧去大城市长长见识,沈梦琴告诉她,大城市的女生都烫着精致的头发,穿着漂亮的连衣裙,还说城市里的漂亮姑娘那么多,要是叶正钧看上别人就晚了。
  秦桑被挑起兴致,想象着外面的花花世界,沈梦琴让她好好打扮,还教她写了所谓的情书,然后向叶正钧表白,更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什么“叶学长一看就对你有意思”这种话,秦桑真是信了她的邪!
  于是为了配上叶正钧,秦桑拿着火钳自己烫头,结果不小心把头发烧了一半,然后就变成这副鬼样子,在家里好几天都不出门,就怕别人笑话,家里人要带她去理发她也不要,生了好几天闷气。
  想到这里,她连忙打开信封看了起来,里面果然写着自己愿意跟叶正钧去大城市生活,如果叶正钧同意,她就去他所在的城市打工,跟他一起生活,要多傻有多傻。
  另一张纸上,秦桑根据沈梦琴的建议,抄了一首《致橡树》,这首诗她从前就很喜欢,第一次在书上读到的时候就深深地被震撼了,诗里所歌颂的爱情深情又独立,热烈而诚挚,那时候的秦桑,正渴望拥有这样一份爱情。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融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相互致意……”
  直到现在,秦桑还会背里面的诗句,这辈子,她有可能遇到这样的爱情吗?秦桑不知道,她只知道,上辈子她就是将这封信送出去之后,开始了悲催的人生。
  她的情书交出去之后并没有如愿,叶正钧非凡没有接受她,还说她无耻之极,这件事很快就被沈梦琴传的人尽皆知,大家都骂她不要脸,祸害好学生,勾引男人,秦桑羞愧得不敢出门,整个暑假都闷闷不乐的。
  一开始,她以为这件事是叶正钧传出去的,事后沈梦琴还跑来安慰她,叫她安心,孤立无援的秦桑将她当做唯一的知己,却不知道沈梦琴就是始作俑者,直到后来偶然从认识的人那边听来才知道,当年的事都是从沈梦琴嘴里说出去的。


第6章 六、有什么仇
  这种小地方能像她这么出格的还是少数,前世她表白完之后,同学们便开始对她议论纷纷,骂她狐狸精,不要脸,秦桑没脸再继续读书,只好收拾行李去镇上打工。
  可是直到现在,秦桑还是不理解沈梦琴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自己跟沈梦琴有什么仇,非要这么害她?还是说她也喜欢叶正钧?
  ……不管沈梦琴想做什么,自己肯定不会再一次上她的当,至于叶正钧,以秦桑目前的眼光,这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对他动什么心思?
  再说了她要找也得找个成熟点的吧,否则看起来不是像自己的儿子一样吗?
  从秦桑对叶正钧的印象不深就能看出,她当所谓的喜欢,只是因为别人崇拜叶正钧,也跟着崇拜罢了。
  怪不得沈宝珠对她的态度那么差,肯定是沈梦琴又添油加醋地跟沈宝珠说她喜欢叶正钧,并且打算写信告白,这么一来,她不就成为所有女生的公敌了吗?
  沈梦琴为了破坏她的名声,真是用心良苦,秦桑将手里的信件撕了个干净,眼眸一暗,不管是这一次,或者下一次,沈梦琴都不会再得逞了。
  从此时此刻开始,她的人生要大变样了。
  秦桑看了眼时间,现在才下午两点多,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清新,还带着一点暑气,不再是那个纷杂的大城市,而且自己死的时候明明是大冬天,一眨眼却是十八岁的夏天,怎么能不让她激动?
  趁着时间还早,秦桑到厨房烧了热水,把那些烧糊的头发绞了,然后拿着水桶和肥皂,到院子里洗个头,带着剪子回到房间,准备给自己剪个头发。
  前世由于她坐过牢,只能低声下气的四处打工,也到理发店做过帮工,所以自己修一修没什么大问题,她稍微考虑了下,决定剪一个学生头,也符合她现在的年纪。
  秦桑皮肤细腻,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五官端正,一双眼睛又大又有神,小巧直挺的鼻梁,薄薄的红唇,剪完头发,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顿时觉得清爽多了。
  再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睡衣,秦桑微微皱眉,从箱子里挑了一件白色的上衣,再是一条深蓝色的棉布直筒裤,柜子里暂时只能挑出这套衣服了,干起活来比较方便。
  这个时候自己大部分的衣服都是捡小姑姑的穿,只不过姑姑的审美偏成熟,秦桑年轻的时候又不懂这些,看到喜欢的也不管合不合适就往自己身上安,弄得不伦不类,还自以为打扮得很好看,结果没少被人在身后嘲笑。
  特别沈梦琴见到了之后一直夸她穿着好看,秦桑还觉得她的眼光信得过,其实后来想想,要是真的好看,沈梦琴自己怎么不穿。
  现在她挑衣服可得再掂量掂量,否则秦桑自己看了都觉得丢人,而且农村里本来就保守,穿的花枝招展的容易遭人误解,觉得她是个轻浮的女生,要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想落人话柄。


第7章 七、今时不同往日
  更何况,如今的秦桑不同往日,她是活过几十年的人了,虽然身在最底层,可活在大城市,去过大型商场,见过形形色色的打扮,知道怎么穿最好看。
  重要的是她的人生即将重新开始,不能再像从前那般拎不清,上别人的当了——既然是诚心待人换不来善终,那以后她便只对自己在乎的人好,若是连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保护,还用理会那些旁的什么人吗?
  至于沈梦琴,她不来招惹自己最好,要是她再敢来自己跟前蹦跶,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看着时间还早,秦桑决定好好打扫打扫家里,她前世最后一份工作是酒店的保洁,在酒店工作惯了,收拾起来也利索,再将自己的房间整理干净,很快家里就焕然一新,也多亏母亲平日里勤快,她整理起来根本不费劲。
  一想到又能见到自己的双亲,秦桑内心一阵激动,前世没能好好尽孝,这次她一定要努力让爸妈过上好日子,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她想着晚点儿爸妈干活回来一定很累了,便决定先做些吃的,上一世为了改善父亲的伙食,她学了许多菜式,也会炖各种滋补的汤,恨不得将所有的好吃的都端到父亲面前,这次她不想再让爸妈等那么久了。
  只不过现在家里没什么食材,这个年代普通人家不到过年过节,鸡鸭鱼肉这些都难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看来只能先做些家常菜了,反正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做好吃的。
  她在厨房找到了萝卜,土豆还有韭菜,令她惊喜的是,秦桑还发现了一块腊肉!
  虽然东西不多,好歹够一桌菜了,秦桑先淘干净米,找来锅把饭蒸上,围上围裙,然后开始处理食材。
  现在天热,秦桑打算做个韭菜炒鸡蛋,可惜他们家没有养鸡,秦桑便盘算着先出去买个鸡蛋,虽然不太记得现在的市价了,不过一块钱应该是够了。
  她进屋翻了翻自己的书包,又找到抽屉里一个小铁罐,摇了摇,里面有几个一角一分的硬币,还好爸妈平时宠着她,抽屉里还有点零花钱,秦桑凑齐了一块钱,锁了门出去。
  她记得他们家出大门往左不远就有个食杂店,老板娘叫什么来着?秦桑出了门,看着熟悉的街景又是一阵感慨,三十年前就是好啊,天空还很蓝,空气还很清新,走了几步,她看到前面有个挂着“冰”字的小窗口,想必这就是了。
  现在是夏天,食杂店最好卖的就是冰棍了,几分钱一根,秦桑来到窗前,“有人在吗?”
  “要啥。”里面坐着一个吹风扇的女人,松松地束着长发,身上穿着土黄色的的“确良”短袖,“的确良”就是现在的涤纶,这种布料放在现在已经是很时髦了。
  “有鸡蛋吗?”秦桑问,她想到这个女人叫啥了,好像是叫阿梅,小的时候都叫她梅姨来着。
  听到声音,王梅才将目光从手上的杂志书移到秦桑脸上,开口就把秦桑逗笑了,“哎呀,这是哪来的漂亮姑娘。”
  “梅姨,看你说的,几天不见,都不认识我了,我是秦桑啊。”秦桑落落大方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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