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不离》第2/42页


以前的那些,不是我的错。
但我来了之后,理所当然地接受着他如此的付出,就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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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内心的负罪感作祟,再加上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我对他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地步。
除了几乎每天的暗自腹诽,我那狗腿的笑容,保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他伤得很重,关键是伤了之后又入水、强用内力、为我过毒……
而他那些看上去很厉害,却事事都要他拍板的手下,还要不时地烦他。
他的脸色一直很差,神情疲倦,伤口也愈合地极慢。
虽然总是疼得死去活来,但却每每淡定的让我抓狂!
我照顾着他,实在没有理由不管我的荷包的死活,是吧?
我经常去厨房,虽然不会做,但毕竟见过、吃过,折腾着厨子,总能做出几道古代人没见过的食物……
我不怕他发现我的真实身份,因为聪明如他,八成早就发现了。
而且,现在就算他赶我走,我也会抱着他的大腿,死活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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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爱上了他。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
让我爱上他的机会,实在太多了。
而他究竟爱着谁,我并不清楚。
只是,他口中如今唤的不再是“露儿”,而是“路路”。
不是她的名,而是我的名。
光是这些,其实我已经十分释怀了。
我要的不多,只比刚来时多了一点点而已。
真的,就只多了要他全部的在乎这一点。
他本就是在乎她的,那份深情,她不要,但我从来都很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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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宸枫,你还要等到何时?!”
“难道你以为我对这个离经叛道、不知羞耻的女儿还会有半分父女情意?!”
身后的老头满是义正言辞、大义凛然,而我只是轻蔑笑之。
终于明白,有其父必有其女,是什么意思了。
我看着他,知道他又疼了,每次遇到这样的天气,他总是要疼的。
但他站得笔直,笔直得让我想哭。
我忽然张开了口,开始唱歌。
我唱的是“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是我最喜欢的英文歌。
这一年,我从未对他说过情话,现在说了,他却是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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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擅长唱歌,但唯独这首歌因为唱得多,唱得也就不错了。
所有人都傻了。
无论怎么听,都不会觉得这是首临时乱编的歌。
无论怎么想,也该知道了,我已不是她。
我已不是她。
洛宸枫,我已不是她。
所以别再像个傻子一样为了我,在这帮坏人面前自尽。
别再为了我,伤害你那个伤痕累累的身体。
别再为了我……
因为,我不是她,不是你深爱的那个她。
终是哭了,眼泪哗啦啦的,止也止不住。
然后,在一片朦胧中,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抽出腰间的长剑反手直刺而入!
歌声戛然而止,我再也发不出一个音节。
他仍看着我,任由腹部的伤口血流如注,仿若被刺的那个并不是他的身体。
他仍站得笔直,固执倔强得让我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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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障,受死吧!”
名门正派早已等得不耐烦。
这种扬名立万的大好时机,唯恐让别人抢了先。
我身后的人擦着我的肩膀,冲向重伤的他。
他身后的人越过他的身旁,迎向正义的挑衅。
一时间,冲杀震天,血流成河。
我没有动,因为我的颈间还横着一把冰冷的剑。
他也没有动,因为他的腹内还埋着一把冰冷的剑。
可有人要拉我离开,也有人要护他离开。
我总是讨厌下雨天的。
天在落泪,人间离别,问君奈何,唯有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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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到这里之后,我从未与他分开过。
我不愿分开,但我也不愿引颈自刎。
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和朱丽叶,很美很浪漫。
但我不喜欢,来世对我来说,就是空谈,我只是今生的我。
我随着身后那老头的力道不断让他离开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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