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王》第49/469页
我向铁娜打了个招呼,独自一个人退出墓室,沿隧道向回走。
这应该算是我今天犯的第二个错误,没有沿“千花之鸟”的香气这条线索继续追下去。
隧道里铺满了凌乱的电缆、高强橡胶管道之类的东西,看不到人影。所有的工人已经进入了墓室,一个人要同时做三四个人的工作。
我蓦的想起了那条可以随随便便把人卷走的红色“水袖”,如果此刻现身,肯定能“饱餐”一顿。甚至不必卷来卷去,只要把墓室的缺口封住,等氧气耗尽时,这群人也就……
一想到如此残忍的结局,我浑身一阵发冷,拔腿向前飞奔。
到了竖井井口,我仍然觉得浑身寒意不退,瑟瑟发抖,坚持着乘电梯上到井口,牙齿已经在猛烈地打颤。
其实地面上阳光普照,是一个标准的沙漠里的大好晴天。
我回到帐篷里,苏伦正在专心地查阅资料,看见我先是一怔:“风哥哥,你脸色不太好,怎么了?”
我强撑着钻进睡袋,觉得颈部以下,已经像浸在冰水混合物里,彻骨寒冷。
“我好像是感冒……感冒……打摆子疟疾……”一阵阵寒意和燥热开始向我轮番侵袭着,牙齿咯咯打颤,腿脚不由自主地一阵阵抽搐着。以我的过人体质,就算再严重的急性病,也不可能这么快便击倒我。
我的思想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眼前不断浮现出伯伦朗临死前的惨状。
“我要死了吗?我也被法老王的诅咒击中了?”此时此刻,我心来感觉到的不仅仅有恐惧,更多的是一阵阵好笑。因为在我所有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从来都是对“法老王的诅咒”不屑一顾。
“风哥哥,别慌,我去找药品……”苏伦的话听起来非常遥远,像是灵敏度极差的对讲系统的声音。当然,营地里跟彩虹勇士的军需车上,都会有治疗疟疾的特效药物。
我昏迷了,最后的知觉,只剩下手脚不停地抽搐。
关于法老王的诅咒,是一个科学与迷信双方争执了几百年的问题,各执己见,谁都无法说服对方。
确确实实,有一部分人进入金字塔、接触过某些塔里的物品后,离奇死掉,但更多的人却还健康地活着,并且直到生命最终的“自然死亡”。
迄今为止,我认为最正确的解释是“细菌论”。当那些无法感知的远古细菌侵入人体时,体质好的,对细菌不敏感的便可以毫无妨碍地活下去,细菌敏感者在不知不觉中身体发生病变,而且是不同于地球上已知病变中的任何一种,所以看起来是“离奇死亡”。
我呢?不知道我死了之后,会有什么样的解剖结果?
当然,我没死。
我醒来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空荡荡,像是标准的失忆症患者。我第一眼看到的,竟然是一条银鳞白蛇,它吐出的信子每一下都几乎直舔在我鼻尖上,颈部的鳞片全部笔直陡立,像围着一条奇异而冷酷的披肩。
看这种情形,它应该是盘坐在我胸口上的。
这明明是唐心豢养的那条白蛇,怎么又要对我下手呢?到底在搞什么……
“小白,可以收工了。”是唐心冷漠的声音。
白蛇一闪,已经从我视线里消失。
我只当自己是睡了一觉,上次被幽莲搞的失忆昏睡时不也是这样?不过这次还好,身子轻快,神清气爽,猛地坐起来。
仍旧在我自己的帐篷里,床前只坐着紧拢着狐裘的唐心,那条名叫“小白”的蛇早就钻进了她的左腕袖子里,只剩一条尾巴尖在外面。
“不必谢我,救你,是为了换取千年尸虫。”她依旧冷淡,慢慢把双手抄起来,挺胸昂头,高昂如君临天下的女王。一阵风吹过,我的头皮猛然开始发炸,因为在她狐裘的长毛缝隙里,几乎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毒虫,并且正在不停地辚辚蠕动着。
胃里一阵猛烈地翻滚,如果不是已经一天没吃东西,只怕马上就要大吐特吐起来。
唐心忽然灿烂地一笑:“我是蜀中唐门的人,身上携带几只虫宝宝当然最正常不过了,可惜,它们像我一样,都很怕冷畏寒。只等风先生大力援手,拿到千年尸虫,改良它们的生长基因,必定能够……”
“对不起,我已经、已经受不了了……”我跳下床,拚命跑出帐外,跪在地上,重重的呕吐了两大口。
我不惧怕毒虫,惧怕的是跟这些毒虫融洽地搅和在一起的唐心。这样的女孩子,似乎天生就是为“毒虫寄生”而生的载体。我不明白,老虎怎么会被她所掳掠?
吐够了,我抬起头才发现,老虎、宋九正站在我身前五步远的地方,用一种嘲弄、戏谑的冷漠神情看着我。
老虎的确变了,从前的他为朋友两肋插刀、江湖救急最热心肠,并且我们曾是出生入死的兄弟。现在,他看着我,像看着一头落魄的野兽。
宋九的眼光像两根尖锐的绣花针一样,我毫不怀疑等唐心一声令下,他会在第一时间把软剑送入我的胸膛。
“我没下蛊,风先生,你跟几百年来每一个低估蜀中唐门的江湖前辈一样——你最好记住,我们唐门最厉害的并不是毒、蛊、暗器,而是我们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斗志与勇气。”唐心步出帐篷,腰挺得笔直,脸上泛着淡淡的象牙白色,五官精致得像汉玉里的刀工极品。
第三部 诡谲炼狱 12唐心的警告
黑龙 更新时间:2009-7-17 12:20:13 本章字数:4116
唐心带着老虎、宋九离开,我向着她的背影,发誓似的叫起来:“我会找到千年尸虫交给你,绝不食言!”
救我的人是唐心,因为从苏伦嘴里知道,我已经服用了营地里所有的抵抗疟疾的药物,可惜只能令我的身体像坐上了电椅一样,抽搐不停,并且频率越来越快,幅度越来越大。就在那个时候,唐心才出手救我的。
“不过,她要求大家不能在场——”
“这可难不倒你啊?有那么多隐秘的摄像头和录音装置!”苏伦的窃听偷拍技术,其复杂程度和隐蔽性,已经够得上专业素质的间谍水准。
苏伦不好意思地笑了:“所有隐藏的设备,给人家慢慢走一圈就全部搜出来了——丢人吧?”
唐心的身份足够神秘,假定她是蜀中唐门的未来掌门人的话,这“千年尸虫”看来关系重大。说来好笑,进了墓穴大半天,连根木乃伊骨头都没看见,何来“千年尸虫”?
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有两个大人物已经到了营地,即是手术刀与埃及总统手下的红人,名字叫做“纳突拉”的大祭司。
我在谷野的大帐篷里见到了他们两个,作陪的是沉默寡言的卢迦灿。
纳突拉的外表并非宽袍大袖的传统意义上的祭司形象,他很年轻,还没超过三十岁的样子,浓眉大眼,身穿国际名牌的笔挺西装,头发也梳得油亮,一丝不苟。看看现在的祭司真是享受,连光头都不必剃。
他的右手拇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祖母绿戒指,暗绿色的戒面大得惊人,一看便知道是出自于欧洲名家的顶级工艺。
“风先生,多次听手术刀先生说起你,久仰大名。”纳突拉说一口标准的伦敦英语。
我知道自己没什么大名,更没什么值得对方久仰的价值。
“风先生,这次发掘工程完成后,有个不情之请,咱们一起去见总统,他一直都对来自东方的像你这样勇敢睿智的年轻人感兴趣……”
他的话很离谱,我也没心情去见埃及总统。
墓穴里的情况,苏伦已经向手术刀做了详细的汇报,所以,大家不必再啰啰嗦嗦地交流情况了。
纳突拉满脸喜气洋洋,因为在埃及沙漠里能出土如此雄伟的金锭,将是轰动全球的大事,会为埃及的旅游业带来又一个水涨船高的**。做为埃及的支柱产业,旅游业每年为政府带来的收益超过八千万美金。
每个人对失踪的藤迦、班察等人,根本不放在心上,在这个豪华的大帐篷里,酒照喝、玩笑照开,丝毫看不出来对失踪的人的担心。
跟苏伦汇合后,我觉得自己的心情全部平静下来,可以仔细梳理一遍自己在墓穴里得到的信息了。
我的确需要一只搜索犬,因为自己对“千花之鸟”的香气耿耿不忘。要知道,香水附着在死人身上或者活人身上,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我试验过很多次,自己的鼻子绝对能清清楚楚地分辨得开。
“苏伦,我知道,藤迦小姐还活着!”退出大帐后,我无比肯定地对苏伦说。
“那又怎么样?”她反问,目光向西面望着。
漫漫黄沙中,土裂汗金字塔孤零零的矗立着。从外表看,任何人都不可能猜到,塔下面此刻正进行着一场撼动人心的发掘。
我随着她的目光,向萨罕的帐篷扫了一眼。门帘低垂着,毫无动静。虽然同为埃及境内的精神领袖,纳突拉与萨罕却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当于一个在朝廷里做官,一个在山野中为民。
为了萨罕“献祭经文”的事,我心来一直疙疙瘩瘩地堵着,十分不舒服。
在他的祷告中,肯定已经把打通墓穴、破门而入的所有人当成了送给土裂汗大神进餐的食物。这种“借花献佛”倒是巧妙得很,只可惜,人太多,土裂汗大神吃不下。
“苏伦,我觉得应该想尽办法去救她,只要是地球上的人,不论国际,都得互相施以援手对不对?”
我对藤迦的印象并不好,但此时此刻在巨大金锭的狂热刺激下,大家都已经忘了她。我再不去救,谁还有这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