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收藏》第6/114页


  孟昕平静道,“相信我们的话,你可以先放在我们店里,我们帮你联系出手,这是寄卖合同……”说着从柜台下拿出纸笔。
  罗子庚看向孔信,“那就拜托你们了。”
  签了寄卖合同之后,孔信笑着看向罗子庚,“小子,运气真好,一出手就捡这么大个漏。”
  “也不是第一次,”罗子庚一笑,“之前也打眼过,交了几万块钱学费。”
  “有人交一辈子学费都捡不了一个漏,”孔信开心地揽着他的肩膀,“走,借哥哥点喜气,我们去街上逛逛。”
  ☆、莫欺少年穷
  古玩街常年人满为患,游人如潮,摩肩接踵,孔信叼着烟,两眼在地摊上滑过,见到入眼的就停下来看一看,但很快就抬步离开,现在正是历史上第四次收藏潮,玩古董的人太多,随之产生的赝品也充斥着各大古玩市场。
  孔信看了几个都摇头离开。
  “孔哥在找和田玉?”罗子庚好奇地问。
  “对,”孔信应道,“奶奶八十大寿,她老人家一辈子最爱羊脂玉,我打算收一尊羊脂寿星做贺礼,不过现在看上去有难度,大部分白玉都达不到羊脂的程度。”
  罗子庚停住脚。
  孔信疑惑,“你怎么了?”
  “我认识一个人喜欢收藏古玉,记得他有过一尊羊脂寿星,乾隆工,从一个满清遗老的破落户那儿收来的。”
  “嗬!”孔信立刻笑眯了眼睛,“你还认识这样的牛人?”
  “他是我爸的瓷器收藏顾问,自己也开了一家艺术品投资公司,我爸很信任他,大多数收藏品都是在他建议下才买回来的。”
  孔信点头,沉思片刻,“那你帮忙牵个线,我去拜访一下这个牛人。”
  一周之后,孔信接到罗子庚的电话,说是联系到那位世伯,可以去他公司拜访,孔信立刻处理好手头的事情就驱车赶去。
  两人在会客室等了很久,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微笑,“你好,我是潘先生的秘书,请问哪位是罗子庚先生?”
  罗子庚站起来与他握手,“你好,我就是,潘伯伯还在忙吗?”
  “十分不好意思,潘先生正在开一个重要会议,所以让我来接待罗先生,”秘书笑道,“罗先生电话里说的那尊羊脂寿星已经出手,但是潘先生另有一件名贵的羊脂玉雕件,送给罗先生。”
  说着打开随身携带的一只锦盒,黑色的丝绒上,一枚马鞍式玉戒熠熠生辉。
  自清代以来,马鞍式玉戒十分流行,传世之品也有不少,但与羊脂寿星相比实在是云泥之别。潘南华送出这枚戒指,还号称名贵雕件,简直就是在打发叫花子。
  罗子庚脸色不太好,转头看孔信一眼,发现他神色如常,正颇有兴趣地把玩那玉戒,“是籽玉,白润油泽,不错。”
  秘书赞道,“这位先生果然好眼力。”
  孔信将玉戒丢回漆盒,轻松道,“既然羊脂寿星已经出手,那我们也不便打扰了,这戒指太贵重,我们子庚不能收,让你们家潘总好好收藏着吧。”
  两人从公司中出来,坐进车中,孔信笑眯眯地看向罗子庚,“小子,不高兴?”
  “我没想到他居然变脸变得这么明显,”罗子庚脸色铁青,“当初明明跟我爸交情那么好……”
  看着他年轻而阴沉的脸色,孔信忍不住抬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别往心里去,潘南华是商人,无利不起早,跟红顶白也是人之常情。”
  车子从潘氏的艺术品投资公司的楼底驰过,罗子庚抬眼扫向车窗外高耸入云的大厦,一抹阴沉从眼底滑过,“潘南华……”
  孔信笑起来,“常言道莫欺少年穷,潘南华这是给自己挖坑作死呢,小子,你有志气,有眼力,未必报不了这屈辱。”
  罗子庚一怔,眼中有种血性激发出来。
  “但是,”孔信郑重其事道,“当务之急是我饿了,咱们找个地方吃饭。”
  罗子庚脸色稍缓,低声道,“孔哥,对不起,让你白跑一趟。”
  “没事儿,”孔信大咧咧道,“反正离奶奶大寿还有一个多月,我再让朋友帮忙打听着,实在找不到,用碧玉或墨玉代替都行,只求雕工够好,奶奶的眼光太贼,一般玉雕入不了她老人家的法眼。”
  罗子庚还是十分内疚,孔信与自己非亲非故,却愿意结交他这样的破落户,自己是憋足了劲儿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没想到却被潘南华如此羞辱。
  孔信看他那一脸纠结,就知道这孩子是蜜罐子里长大的,没跌过什么跟头,哈哈一笑,“你要实在愧疚,就请我吃晚饭,哥要吃顿好的。”
  罗子庚不由得笑起来,“请你吃大餐”
  于是罗大公子带孔信去吃了火锅,财大气粗地一挥手,“所有蔬菜随便你点,荤菜只能点一份。”
  “滚你个小畜生!”
  热腾腾的火锅滚起来,孔信夹着肥牛在沸汤里涮,小心眼地用眼神剜罗子庚。
  “唉,孔哥……”罗子庚憋着笑,严肃地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穷嘛,火锅量多物美价廉。”
  “借口!”孔信敲敲打打,板着脸,“你怎么不直接请我吃麻辣烫啊?更物美价廉,五十块钱绝对搞定。”
  罗子庚坏心眼地笑,“好主意,下回请你去我学校食堂吃,五十块都不用,就咱俩的战斗力,三十块钱到顶了。”
  “混小子,我要跟你绝交!”
  “够爽快!”罗子庚挥手叫来服务员,又添了两个菜。
  孔信拍桌子,“服务员儿,来两罐啤酒,”转头对罗子庚道,“散伙酒,老子喝完就跟你分道扬镳。”
  罗子庚大笑,“好!”
  手机突然响起来,火锅沸腾的水雾中,孔信灌一口酒,掏出手机,看到屏幕上的名字,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扫一眼罗子庚,低声接了电话,“你什么事儿?”
  对面的身影突然倾过来,孔信吓了一跳,一抬头,发现是罗子庚探身过来拿他碟子去调酱料。
  纪凯的声音传过来,“哥,我今晚得加班到九点多,你来接我,好不?”
  “我没时间,”孔信断然拒绝,目光追逐着罗子庚的身影,心不在焉道,“你下班了自己打车回宿舍。”
  “哥,”纪凯小狗一般抽抽鼻子,“你都好久没找我了。”
  孔信不耐烦了,“我最近忙,这个月钱到账了吧,你自己玩儿去,行了,我这边还有事儿,挂了。”
  说完,干脆地挂了电话,他有些烦心,纪凯这孩子最近经常打电话查岗,好像有点儿越界了……
  吃这碗饭的,最怕动真心,那对自己、对金主都不是好事,一旦动了心,就没那么容易接受金钱交易了。
  孔信不蔑视灰姑娘,但是世界上哪来那么多两情相悦的好事儿呢?求而不得才是大多数人的爱情。
  吃完饭,孔信送罗子庚回学校,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笑道,“小子,晚上睡个好觉,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罗子庚一笑,“我明白,谢谢你,孔哥。”
  “没事儿,你是知君的表弟,那就是我的表弟。”
  “嗯,”罗子庚点头,“孔哥你回去吧,路上开车小心点儿,你喝酒了,慢点儿。”
  “我有数,你快回宿舍,”孔信目送罗子庚消失在校园内,眼角含着笑意缓缓发动车子。
  眼前突然人影一晃,孔信猛地一脚踩下刹车,后背噌地腾起一层冷汗,定睛看去,只见纪凯斜背着书包,双手大张,面无表情地挡在车前。
  “你发什么疯?”孔信跳下车,用力甩上车门。
  纪凯怨念地看着他,“你送罗子庚回来?为什么?你跟他什么关系?嗯?你是不是喜欢他?”
  孔信忙一把捂住他的嘴,“小祖宗,你要嚷嚷到所有人都知道咱俩的关系吗?”
  “咱俩什么关系?你都快不要我了!”纪凯委屈地嘟囔。
  孔信将人拉上车,“是啊,我快不要你了,你个小神经病,警告你,再这么闹,我真不要你了!”
  纪凯扁着嘴,眼圈泛红,“你一定是看上罗子庚了,我就知道……你上次还向我打听他,哥,你真坏,你太坏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难受。”
  孔信叹一口气,扭头看着车窗外的夜空,过了一会儿,低声道,“小纪,别越界。”
  纪凯猛地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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