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婚:宠妻乃为夫之道》第42/83页


  江流好动,向来没心没肺,走之前跟人打个招呼基本是不存在的。
  在老一辈眼里,这叫不懂规矩,不成体统。在年轻人眼里,这叫洒脱随性,不拘小节。
  时代在变,观念不同,将就着处,必然双方不爽。
  林赋虽然在商界是个传奇,但是也不过是表面光鲜,公司有各种纷繁杂乱的问题等着处理,时不时的会被国外比他更牛逼的客户放鸽子,刁难。这个世上,谁都不容易。
  并没有在厦门待多久,林赋便匆匆忙忙赶回去了。
  虽然他没有明说,在万砚面前时也是一脸悠闲,但是万砚不瞎。时不时点地的脚,不经意间的蹙眉看表,她都看的明白,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淡笑。
  

  ☆、第六十四章、云在青天

  在厦门的那天下午,万砚问林赋,他是不是对自己不自信,他回答是。万砚当时觉得,算林赋还有点自知之明,尚且算不上是无可救药、药石无灵。
  一个男人给女人送包送鞋,那也就是献献殷勤,没花心思。可是万砚知道,凭林赋的情商,能做到这样已经相当不错了,至少他还知道要主动出击不是?
  她不想等了,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她选择了林赋。
  和萧尘分开很多年,没有再见过一面,他也从未找过她,叫人十分心寒。
  她也曾想过放荡,再仔细想想,还是算了罢。生活紧迫,威逼压榨,哪里来的精力去放荡。
  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在追求者中挑选一个,可是一个个都是想包养她的中年男人,她还不想堕落。
  年轻多金的小帅哥也不是没有,却又都是花花公子,对万砚并不上心,纵使万砚不乐意,还有成千上万的小姑娘愿意投怀送抱。
  林赋的条件,在这群奇里八怪的人潮中,无疑是一股清流。
  起初,她对他有过怀疑,但看他对王子时的态度,那点小疑虑也就消了。她做他秘书,经年常见,并未见他和女人勾搭,渐渐的也就放了心。
  林赋的条件无疑是好的,她可以有顾虑,提出一段时间打探。待结果初定时,她就会果断下手,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林赋明天是否依然像昨天一般喜欢她。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王子时这样一个祸患。指不定,林赋哪一天走在路上,很平淡的想,既然万砚追不到,那他是不是该回头看一看多年来不离不弃的王子时呢?
  她看中的男人,除非是自己作死晚了一步,不然,她绝不会拱手相让!
  好在,林赋专一,并没让她失望。
  “那你还爱萧尘吗?”
  冷饮冰穿着万砚的黑色吊带睡裙,躺在万砚那张塞了各种小说、零食,以及一堆乱七八糟的玩偶的床上。一边玩儿着手机,一边跟万砚聊天。
  万砚穿了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酥胸半露,下身是一条黑色宽松短裤,露出细长笔直的美腿,脚搭在冷饮冰的肚子上,昏昏欲睡。
  “爱,怎么不爱。”
  “你真敢说。”
  “怎么不敢,难道爱一个人就非得在一起?难道不爱就不能在一起了?你搞笑啊。”
  冷饮冰瞄了万砚一眼,略微的鄙夷:“怎么,你不爱人家林大总裁?那你图他什么,钱?样貌?”
  “也不能这么说,你说的只是单方面,关键是他对我好啊。感情这东西是可以培养的,现在不喜欢,不代表以后也不喜欢。他条件这么好,得先弄到手不是吗?万一跑了呢。再说了,不是你让我赶紧下手吗?我听了你的意见你还不乐意了,你说你是不是犯贱?是不是?嗯?”万砚朝冷饮冰的大腿上踹了一脚。
  冷饮冰美眸一瞪,吼了一嗓子。
  “万砚!你找死啊!”
  话毕,欺身而上,各种挠痒。
  当然,画面无疑是香艳的。
  “云在青天水在瓶,你说咱们什么时候有这种境界了,我们会怎么样?”
  打闹过后,万砚无力的躺在床上,发丝凌乱。
  “升天吧,去腾格里。”冷饮冰唰的一下拉开了窗帘,刺眼的光照进屋,刺目,所以微微眯眼。抬头望天,温柔的白云纤尘不染,悠悠转转过俗世。
  云在青天水在瓶。
  《洗心禅》里有这么一个典故。
  李翱是唐代思想家、文学家,哲学上受佛教影响颇深,他认为人性天生为善,非常向往药山禅师的德行,他在担任朗州太守时曾多次邀请药山禅师下山参禅论道,均被拒绝,所以李翱只得亲自登门造访。
  那天药山禅师正在山边树下看经,虽然是太守亲自来拜访自己,但他毫无起迎之意,对李翱不理不睬。见此情景,李翱愤然道:“见面不如闻名!”便拂袖而出。
  这时,药山禅师冷冷地说道:“太守怎么能贵耳贱目呢!”一句话使得李翱为之所动,遂转身礼拜,一番攀谈后请教“什么是道”,药山禅师伸出手指,指上指下,然后问:“懂吗?”李翱道:“不懂。”
  药山禅师解释说:“云在青天,水在瓶!”
  “云在青天水在瓶”,药山禅师短短的七个字蕴涵着两层意思:一是说,云在天空,水在瓶中,这是事物的本来面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要领会事物的本质、悟见自己的本来面目,也就明白什么是道了;二是说,瓶中之水好比人心,如果你能够保持清净不染,心就像水一样清澈,不论装在什么瓶中,都能随方就圆,有很强的适应能力,能刚能柔,能大能小,就像青天的白云一样,自由自在。
  万砚歪头,微微眯起了眼睛。
  冷饮冰的身段无疑是好的无可挑剔的,由于职业因素,她无时无刻不保持着最优雅的姿态。起初是练、装,再然后,融入了骨髓。雪白的皮肤在光线下更为白皙,白的晃眼,像是要灰飞烟灭一样。
  她口中的腾格里并非是百度上所搜出来的腾格里沙漠,而是蒙古族的信仰。
  蒙古民族以“苍天”为永恒最高神明,故谓“长生天”,蒙语中读作“腾格里”。
  冷饮冰不信宗教,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广阔无际的草原,喜欢在原野上策马奔腾,享受逆风带来的快感。自然,也爱那蒙古草原的苍天。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冷饮冰回身,淡淡的说着,轻轻的笑着。
  万砚看的书虽然不很多,林赋什么的自然不敢比,但是这句话她还是晓得的,是卢梭对其所处社会时代人的生存状况作出的概括性论断。
  “怎么,看透红尘了?明天去出家?”万砚冷笑。
  “哼,我这资质哪能削发为尼啊?传愍法师你知道吗?就万寿庵那个,她去厦门佛学院攻读六年方才取得硕士学位,我可受不了。这年代啊,就连想当和尚都得考试,真讨厌。”冷饮冰翻了个白眼,语气中不乏讽刺。
  

  ☆、第六十五章、不堪回首

  万砚和林赋成了情侣关系,可是生活并未因此有何大变动。
  白驹过隙,日子像流水一样,淌过了名叫光阴的溪流。树上的青叶镀了金,以萧索的迟暮姿态迎接了秋天。
  林赋一直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在公司里,若是万砚真做错了什么事,他也不会带了私情给她好脸色。
  万砚知他脾性如此,并不在意,以后做事也会多留条心眼。
  公司里的人并不知道他俩的事儿,除了何鑫、冷饮冰以及江流,倒也没其他知情人了。
  王子时不再动不动就出现在她面前,只是时不时会收到些东西。万砚也没当回事,权当收慰问品,而且快递小哥长得也是很好看的。
  近来总联系不到江流,青鸾杳也是其他人在打理。不过万砚忙着约会,没有太多功夫找他,知道他做事有分寸,不会出什么大事儿,也就不去管他。
  秋日的第一场雨随着红叶绵绵降落,打湿了一座座钢筋水泥所铸的高楼。初晴,透过窗,微凉的空气带着尘土被冲刷过的清新扑面而来。
  万砚正在家里研究着菜谱,准备给自己做一顿美味的午餐。自打和林赋交往以来,她的厨艺便大大增长,全是跟林赋家的阿姨和偶尔露个小帅脸的江流学的。
  本来她对厨艺这块并不大感兴趣,只是有一回和林赋比赛炒菜,看谁烧的尚可入口。结果万砚惨败,被身为裁判的何鑫嘲笑了整整一个上午,这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她决定痛改前非,回头是岸。当然,浪子回头也得拉个人。
  林赋,你不是说爱我吗?要共进退懂吗?
  万砚对着林赋狡黠的笑,像童话故事里拿个麻袋把小孩儿往里套的老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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