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藏》第2/1351页


  深知方逸脾气的胖子,很努力的将他那张胖脸笑成了菊花状,开口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哥,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说撵狗我绝不追鸡,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方逸松开了手,说道:“那猴儿酒是我这几年自己酿的,以前的酒早就没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这酒你也甭想喝了……”
  说到猴儿酒,这却是方逸和胖子还有他师父之间的一个秘密。
  在方逸七八岁的时候,周边的城市对于方山的开发还处于原始阶段,在道观的不远处生长着一个猴群,大约有五六十只猴子的样子,方逸几乎从小就是看着这些猴子长大的,是以猴群对他的警惕性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师父害怕猴群伤害到方逸,极少让方逸去和猴群接触,可是七八岁的孩子一般都很顽劣,老道士一个没看住,方逸就偷偷的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戏起来。
  老道士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是见到猴群并没有伤害方逸,也就不去过问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却是深夜未归,担心不已的老道士强行闯入并驱散了猴群之后,发现那会才八九岁的方逸,晕倒在了一棵大树之下,而且居然满身酒气。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间生人,已然是百岁开外的高龄,在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没见过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过来,敢情这个猴群竟然酿造有猴儿酒。
  所谓猴儿酒,指的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之中,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猴儿酒形成的条件非常苛刻,猴子选择的空树用来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有几棵?还要空心,还要密封,所以猴儿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东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也就只是在峨眉山上品尝过真正的猴儿酒,却是没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着方逸回返道观的时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壶猴儿酒,他明白涸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只是取了一葫芦酒,然后就将树洞给掩盖住了。
  猴儿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时不时的就会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后来就连他喝的猴儿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来的。
  只是好景不长,随着山下城市的变革,方山这一片净土也受到了影响,原本栖居在这里的猴群,在五年之间就没了影踪,连带着那猴儿酒也是没有了,剩下的最后一点儿,也都被方逸的师父那老道士临死前倒进了肚子里。
  不过在师父去世的这几年里,方逸闲来无事,将那猴群遗弃的树洞又给利用了起来,每到果树成熟的时候,就会往里面扔上一些,这误打误撞之下,居然还真被他酿制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儿酒。
  “嘿,自己酿的也行,逸哥,您坐着歇会,我先把这兔子给烤出来……”听到有猴儿酒,胖子顿时是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帮方逸去翘腿捶背了,屁颠屁颠的跑去屋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然是拿着油盐酱醋了。
  胖子从小就爱吃,虽然小时候各家都没有什么钱,但那会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负责下套抓,胖子就负责烤制,每次两人都吃的满口流油。
  不多一会,那只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在整个后院之中,撕下了最肥的一条后腿,胖子将其递到了方逸的面前,一脸谄笑的说道:“您尝尝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话,就把那猴儿酒给拿出来吧……”
  “等着,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烫,撕下了一条兔肉塞进了嘴里,跳起身走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左手已然是拎着一个比巴掌略大一点的葫芦,那酒香味透过盖子已经是飘散了出来。
  “真是猴儿酒的味道……”胖子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一把将酒葫芦抢了过来,拔开葫芦盖对着嘴就喝了一口,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眯缝了起来。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犹未尽的还要再喝的时候,却是被方逸给抢过了酒葫芦,没好气的说道:“我三年就酿制出了这么一点,今儿每人三口,谁都别想多喝……”
  酿酒必须要发酵,之前的猴群酿制的猴儿酒,不知道是经过多少年的发酵,才留下那么一点根底,而方逸却是重新酿制的,就这么一葫芦酒,也不知道耗费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让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
  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是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闻过,没喝过……”
  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
  “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
  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
  “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
  “说的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
  “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的抽上了一口。
  “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
  “心里苦闷,就抽了……”
  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但是没成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
  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
  炊事兵不看身材,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


第3章 道士下山(上)
  胖子当兵的时候是在城市里,干炊事兵的他经常有机会外出买菜,所以在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后,退伍回到家并不是很安分,整日里和他那当村支书的爹嚷嚷着出去打工。
  最初胖子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外出的,只是他吃不了那份苦,最终自己在城市里找了个保安的工作,这半年多的打工生涯,让算是初入社会的胖子领略了生存的艰辛,是以这会才有这么多的感慨。
  “干保安怎么了?”
  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撇了撇嘴,说道:“老子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都无私的看待万物,那些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保安,不就是一份工作吗?”
  “方逸,我看你是在山里呆傻了,等你出去就知道了……”
  胖子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方逸看了好一会,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外面那个社会,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没钱没势的就是孙子,就你这样的,出去之后恐怕能饿死,我看你还是跟着胖爷我混吧,多少能有口饭吃……”
  虽然同样涉世未深,但胖子自问自个儿和方逸比起来,那绝对能称得上是老江湖了,这逸哥儿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钱是什么样子的,更不用提怎么用了。
  “饿死?你说道爷我会饿死?”
  方逸呲之以鼻道:“道爷我可是上清宫的方丈,这是在道教协会里注册了的,出去之后我就算是去到各个道观里挂单,那对方道观也会敲锣打鼓的迎接的,绝对活的比你滋润……”
  说着话,方逸看了一眼自己这破败的道观,有些心虚的说道:“就算对方不敲锣打鼓,管一顿素斋总是要的吧?道爷我那方丈的度牒可是还在屋里的……”
  方逸这话倒是没有吹牛,他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师父,除了将方逸抚养长大之外,临死之前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下山了三个月,回来的时候,却是带回了一套度牒和身份证。
  很多人都认为,方丈应该是佛家的称谓,其实确实不然,方丈是对道观中最高领导者称谓,亦可称“住持”。
  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接过律师传“法”,戒行精严,德高望重,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而佛教的方丈最初也是起源于道教这一称谓。
  以方逸师父那老道士的疲懒性子,自然没有为方逸受过三坛大戒,而他们这座上清宫里不算厨房的耗子,总共也就方逸和师父两人,只要老道士同意了,自然也算是受全体道众拥护,勉强当得起方丈这个职务了。
  不过对于师父拿回来的这一套东西,方逸直到现在还是心存疑虑,因为深知道家等级的他,很是怀疑师父是不是看到了火车站的那些办证小广告,花了几十块钱给自己办来的假证?
  “就你这年纪,还方丈呢?拿出去一准被人打……”
  从小穿着开裆裤长大的玩伴,胖子自然能看得出方逸的心虚,当下说道:“我说你还是跟着胖爷我吧,就凭你那身手,别的不说,当个白日闯绝对吃得开,别人就是发现你也追不上啊……”
  “白日闯?那是什么?”方逸闻言愣了一下,他还真没听过这名词。
  “嘿嘿,就是白天去别人家里劫富济贫,这么说你懂了吧?”
  胖子嘿嘿怪笑了起来,他也是在干保安的时候听别人提起的,现在专门有一些人大白天的去行窃,有些甚至胆子大到直接联系搬家公司,将别人家值钱的东西全部都给搬空掉。
  “好你个死胖子,这几年的兵是白当了啊?”方逸没好气的将摇椅上的胖子给拉了下来,毫不客气的施以一顿老拳,打的胖子顿时连连求饶起来。
  “哎呦,别踹我屁股,别打那儿啊,胖爷我的菊花还没开发过呢……”两人打小嬉闹惯了的,方逸自然不会真的动用拳脚,厮打了一会之后,又各自躺回到了椅子上。
  “胖子,你说我出去,到底干点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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