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缘宝妻》第2/155页


  七活八不活,女婴自出生起便虚弱无比,也是女婴命好,若是托生在普通人家兴许早夭折了。
  从那时起,沈钱最大的心愿从有个女儿变成了让女儿健康起来,能有沈家世代的好福气保佑。给女儿取名字的时候,没什么文化的沈钱翻了好久的典籍,最后在纸上郑重地写下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缘福。
  为了让小缘福健康起来,沈钱不惜银钱,甚至在国库空虚急需银子的时候捐了大笔的银子,以重金请了御医长途跋涉来为小缘福诊治,得到的结果却全是摇头和叹息。
  所幸,在父母和哥哥们的悉心照料下,沈缘福长大一些后,身体渐渐好了起来,只是比常人更容易生病一些,尤其是这些年,基本已经与常人无异了。
  宅院深处有一处庭院,因三面环水,夏季分外凉爽,故名冰泉阁,后来沈家大姑娘沈缘福七岁那年在天气炎热之时居于此处,看见池中满池的荷叶极为喜爱,亲自更名为碧池阁。
  同月,沈缘福在赏荷时不慎坠入池中,索性仆人都离得不远及时救了起了,可虽保住了性命,却高烧不退,昏迷了整整三天,醒来后又得了失混症,什么都不记得了。
  为了自家女儿的安全,沈钱禁止缘福再去碧池阁。原来沈缘福一个月里得有大半月都得在床上躺着,可因祸得福的是,这次大灾过后沈缘福的身体倒是越来越好了,再没有得过什么大病。
  就这样,在爹娘几乎不讲道理的宠溺下,沈缘福平安活到了十五岁,今日,就是沈缘福的十五岁生辰。这几年里,沈家的家业又赚了几番,自家闺女的生辰自然怎么奢侈怎么办。
  当然,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宴请全县百姓的这种场合,沈缘福是不会露面的,午时三刻一过,才是他们沈家的家宴。
  此时,沈缘福百无聊赖地坐在环绕着碧池阁的池塘边上,碧池阁在沈府深处,只有这里才全完把外面祝贺的声音隔绝开来。
  说到碧池阁,沈缘福心里就一阵波动,第一次从老爹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甚至没有憋住,露出了一个意味颇深的笑容。
  除了沈缘福自己,谁也不知道,沈家大姑娘沈缘福,在七岁那年落水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自己阴差阳错占了这个身体。他们只知沈缘福,却不知,此缘福并非彼缘福。
  既来之则安之,沈缘福以前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长大,从来没有感受到亲情,现在她渴望的一下子全都有了,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既然小缘福已经死了,那就由自己来替小缘福尽孝吧。
  沈缘福脱了鞋袜,用白玉般的足尖一下一下地点着水面。
  这里十分偏僻,院门处都有下人守着,今日府里人来人往闲杂人多,沈钱还多派了些人手跟着沈缘福,生怕哪个不长眼的误入惊扰了自家宝贝女儿。
  那些跟着沈缘福的下人们都被沈缘福吩咐着守在各个通道口,也不怕有人过来。
  不远处有一片荷叶,沈缘福伸出一条腿,想用足尖把它勾过来,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沈缘福一惊,急忙收回脚想穿上鞋袜,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缘福羞嗒嗒捂住脚:不给看!要收藏才给看!
陆景之(黑脸):……
接档甜宠文《奸佞养成簿》,有兴趣的小天使求收藏一下~~~
文案:
席家三女,有夭桃浓李之姿,勾混入骨之艳,是个天生的尤物。
千娇百宠着长大,席瑾蔓的前半生过得顺遂如意,却不曾想会在亲事上屡屡受挫。
好不容易亲事有了苗头,却横空杀出一只腹黑大尾巴狼,被吧唧一口叼回了窝里。
自此被宠上了天。
小剧场
成亲前:
男主:别叫我四叔,我不是你四叔!
女主:......哦。
成亲后:
男主:乖,叫一声四叔听听。
女主:……
本文又名《如何成功抱上金大腿》、《娇宠一百式》

☆、私会情郎

  既然人都到了,陆景之也不客气,由着小厮带到宴上饱食了一顿。不得不说,沈家出手是真阔绰,一桌桌流水席宴上用的皆是好酒好菜,丝毫没有敷衍。
  看了看天色还早,想到祖父他老人家喜静,此时恐怕又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头,自己倒是可以晚点再回去。
  正这么想着,院子里迎面走来一个小厮见到陆景之一喜,忙跑到跟前行了一礼:“可是陆公子?”
  陆景之点了点头,没想到这才来永修县多久,自己的来历这么快就被人知晓了,暗自想着哪里出了差错走漏了消息。“在下是姓陆,不知有何事?”
  小厮听到姓陆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下。“公子快跟我来吧,这一路找了您许久耽搁了不少时间,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陆景之一路跟着小厮,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个宅子比起陆府来,不止大,还大了将近一套。
  一路上七拐八绕,渐渐离了嘈杂,没了人迹。
  陆景之心里闪过一阵怪异,略一思量后也不点破继续跟着小厮走。走过假山后一个拐角处,小厮回头行了一礼。“公子前面直走就是了,小人只能带您到这儿了,您快去吧!”
  说着一溜烟跑着离开了。
  知道恐怕是自己想岔了,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是沈家家主要见自己这么简单。可都到了这里,陆景之倒想看看前面有什么牛鬼蛇神在作怪。
  顺着小厮指的路往前走了没多久,是一片颇大的池塘,还有一个……背影窈窕的姑娘。
  姑娘背对着他坐在池边,洁白如玉的双脚□□在外,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慌忙想把鞋子穿上。
  看到姑娘容貌的那一刹,饶是在京城见惯了美人的陆景之都看得一愣,世间居然还有这般好颜色的姑娘,尤其是回眸时那一双澄澈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下一刻,陆景之便猜到了这姑娘恐怕就是沈家大姑娘了。
  所以,这情况是人家沈家姑娘私下会情郎,小厮却带错了人?
  此时离开显然已经晚了,陆景之闭上了眼睛,语气极其诚恳地说道:“姑娘,是在下唐突,但凭姑娘发落。”
  早知会遇上这种事陆景之绝不会往里踏入一步,这些日子里心神浮躁,不想居然如此大意。
  陆景之不是那种看了人家姑娘玉足就要娶人家姑娘以示负责的那种人,若是人家姑娘以此赖上来,陆景之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解决这种事,否则身为当今右相之孙、京城四公子之一,怎会至此时依然尚未娶亲。
  或许只过了几秒钟,又像是过了很久,终于,一个姑娘家略有些软糯的声音响起:“公子本就没来过这里,我也没有见过公子,何来发落一说?”
  陆景之睁开眼,沈家姑娘已经穿好了鞋袜,走到离他只有几步远的距离,看着他,不,是看着他身后的一株桃树,眼神的焦点却没有在他身上。
  沈缘福与他擦身而过,折下他身后的那一株桃花,自始至终都像她说过的话般,仿佛从未出现他这么个人,目光都没在他身上停留过。
  是啊,他本就没来过,又何来在他身上停驻目光?脑海里闪过那双星光水眸,好看的唇形微微勾起,陆景之摇着折扇放轻脚步转身离开,不留下一丝来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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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规矩少,京中贵女多是重规矩,倒不如县城商户之女活得小意自在。自及笄礼以后,沈缘福的日常并没有多大变化。
  沈钱舍不得让沈缘福习礼,反正永修县只是个小县城,他家缘福不需要和京城的那些大家闺秀一样整天为嫁个好人家做准备。自己赚的这些钱够女儿挥霍一辈子的,以后招个上门女婿,花着他们沈家的钱,谁又敢亏待他家缘福的不是?
  对此,沈缘福是喜闻乐见的,要是硬让她学习古代的礼仪,让她当个大家闺秀,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就算爹娘再怎么宠她,在古代也不可能让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到处去瞎浪,只有碰到什么节日,哥哥们才会带着沈缘福去街上逛逛,其余的时间都宅在家中,好在有三哥每天都会给自己讲外头发生的奇闻趣事,这日子过得也不算无趣。
  沈缘福喜欢去园子里玩,有花有草,她还养了只浑身雪白的猫,取名叫“雪球”,雪球好像知道自己的毛是白的,也不乱跑乱钻,每天要么就是霸占着沈缘福的床睡觉,要么就是窝在沈缘福怀里。
  当米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个把月过去,沈钱作为一个大老粗,也没别的大户人家那么多规矩,反正家里人口也不多,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起吃。
  这日吃饭的时候,沈钱喜滋滋地对沈缘福说,她那个在京城管理铺子的大哥就要回来啦。
  沈钱有三个儿子,长子名为沈元宝,比沈缘福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在打理自己在京城一手打拼出来的产业,每逢年关才回回来。
  次子名为沈金宝,比沈元宝晚生两年,一直以来醉心道术,拜了个江湖骗子为师,家里人也管不住,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山头修仙。
  小儿子名叫沈临风,也不知道沈钱怎么想的,给小儿子取了这么个画风明显同哥哥们的名字。
  沈临风年长沈缘福五岁,外表虽是个浊世佳公子,可脾气却异常火爆,用沈缘福这个穿越者的话来说,就是那种生气起来连自己都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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