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有了四个爸爸》第233/337页
丹尔王子也不计较,没有强行跟着一起,而是让人备车,缀在后面。
寒旭冷哼,西泽搓着下巴上冒出来的青色胡茬:“让他别来,非要跟着来。”
他捅了下寒旭:“我们的小甜心这么可爱,又救了卡修斯(丹尔王子),他肯定是喜欢上咱们小甜心了。”
不然也不会他们前脚刚到,后脚丹尔王子就来了。
寒旭一拍沙发,怒道:“就他那样的,怎么配眠眠。”
西泽点头,附和:“只有像我这样的……”
寒旭一个眼神递过去,西泽闭嘴消音,朝姜眠挤眼,意思是:你爹地真小气,连玩笑也不能开。
姜眠一头雾水,她救的不是小王子吉恩吗?
西泽作为庄园的主人,丹尔王子上门拜访,总不能只让管家引领,西泽整理着装,前去迎人。
姜眠抓住这个机会,询问土豪爹情况。
同时示意星染退远一点,接下来他们说的话定然离不开“蛇”,还是站远一点为好。
寒旭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知道宝贝女儿疑惑,拍了拍姜眠的手背,说:“卡修斯的效率还算行,昨晚就把放蛇的凶手找了出来,凶手承认蛇是他放的。不过他的目标不是小王子,而是卡修斯。”
说着,寒旭的目光又在姜眠右手扫了圈,又是心疼又是后怕,同时还有点骄傲:“眠眠,你救了丹尔的两位王子。”
蛇一直藏在婴儿车里,只是被下了药,没有清醒。
丹尔王子和小王子虽是同父异母,但两人体内仍然流着一半相同的血。
血脉之力有一种奇特的影响,加上小王子太小,根本威胁不到丹尔王子的地位,丹尔王子自然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小弟弟。
凶手很聪明,利用这一特性,故意把晕过去的蛇放在婴儿车,他记算的很好,又在丹尔王子身上悄悄喷酒金线麟喜欢的一种香味。
当丹尔王子靠近小王子,将他抱起来时,他身上的香味会刺激金线麟,让它从沉睡中醒来,迅速攻击他。
一旦被金线麟所咬,很快就会死亡。
意外的是,丹尔王子抱起小王子,身上的香味沾了些在小王子身上,金线麟醒来后,根据就近原则,首要攻击的是小王子,其次是丹尔王子。
如果没有姜眠,蛇突然出现去咬小王子,以丹尔王子对小王子的疼爱,以及人的下意识反应,肯定会第一时间抢救小王子。
金线麟顺理成章咬住丹尔王子。
凶手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丹尔王子被咬致死,至于小王子会不会出事,并不在他考虑范围内。
小王子若是死了,那是运气不好。
小王子若是没死,那是上天眷顾。
他要的,是丹尔王子必死,所以才用金线麟这么毒的蛇。
至于凶手,他是丹尔王子的一位下属,贴身保护他,丹尔王子十分信任他――只有这样贴身的下属,才有机会在丹尔王子身边动手脚,不至于被发现。
凶手为什么要背叛丹尔王子,并且致他于死地,目前还在查。
……
土豪爹一夜没睡,等着丹尔王子给他交待,最后得到这个答案,没有说话。
之后牵扯了些其他的事,寒旭打电话让西泽赶过去,然后处理到现在才回来。
寒旭一方面自责:要不是自己非要带姜眠来丹尔,女儿就不会被蛇咬。
另一方面,姜眠的举动,又他打心眼里自豪――他的宝贝女儿遇事不慌,还能救人,比他这个当爸爸的还要厉害。
“不过……”寒旭揽着姜眠,说,“眠眠,你答应爸爸,以后若是再遇到这种危险情况,千万不要随便救人。”
“爸爸宁愿你自私、胆小一点,也不想让你受伤。”
“好的爸爸。”姜眠答应的很爽快。
下一秒,土豪爹伸出一根小手指。
姜眠:“……”
第141章 四个爸爸
丹尔王子不是一个人来的, 还带了两个精致的小箱子, 一只箱子里装的是一条高贵华丽的蓝宝石项链, 做工精细, 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他介绍这条项链, 说:“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得到一块没有切割过的完整蓝宝石,替我打造了一块护身小像,剩下的加工制造成这条项链,是给我未来妻子的,这么多年,我一直珍藏在家中。”
姜眠:“……”
西泽给寒旭使眼色:看吧, 我说的没错吧, 卡修斯果然喜欢上小甜心了。
寒旭傲然:喜欢眠眠, 说明他眼睛不瞎。
想是这么想, 面上却是一冷, 目光往项链上一扫,毫不客气的道:“王子殿下,你这是什么意思?莫非以为我寒氏家族,买不起一条项链?”
“寒先生误会我的意思了。”丹尔王子以为寒旭是在生气他对姜眠有非分之想, 有些无奈,干脆直白的解释, “我并非是想唐突姜小姐,这条项链于我来说很重要,想来想去, 也只有用这条项链,才能表达我对姜小姐救命之恩的感谢。”
他以为自己表达够清楚,哪想话说完后,发现寒旭的脸色更加不好看。
见状,丹尔王子眉心不留痕迹的蹙了蹙,心内闪过几分不虞。
丹尔国和寒氏有合作,因此将寒氏作为上宾邀请,宴会上出现意外,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他也尽力给了交待。
姜眠因为救了他和弟弟,导致受伤,他确实心中感激,也有些歉意。
但他作为丹尔国王子,自认已经放下身份,将所有礼数都做到最好,如此,寒旭仍是不满。
难道要他将身份放到最低,用卑微的态度面对寒旭,他才会满意吗?
纵使心中已经有了淡淡的不悦,丹尔王子面上不变分毫,仍旧露出浅浅的略带歉意的微笑,让人找不出错来。
他却不知,寒旭的不高兴,只是因为他话中的意思:这不是表达他并不喜欢宝贝女儿的意思吗。
他的眠眠那么优秀漂亮,居然不喜欢。
不仅是个棒槌,还眼瞎。
总之,按照土豪爹的脑回路:
丹尔王子喜欢姜眠,是他有眼光,但是他不配。
丹尔王子不喜欢姜眠,是他眼瞎。
“既然是王子殿下未来妻子的东西,殿下留着吧,心意领了。”寒旭牵着姜眠的手,面无表情的说。
姜眠一直注意着丹尔王子,此时笑着说了句:“我爸爸说的对,王子殿下,这条项链太过贵重,你还是收回去吧。”
丹尔王子和姜眠的目光对上,片刻后,他微叹口气,退步,将小箱子收回去,把第二个小箱子推到姜眠面前,诚恳道:“这个礼物,希望姜小姐能收下。”
箱子打开,里面放着一把掌心大小的手枪,机身银色,在灯光的照耀下,呈现出一种液态似的质感。
神秘,冰冷。
姜眠瞳孔微缩,这居然和钟无离那把微型激光枪一模一样。
只是这把要秒小一些,乍一看,像一个模型。
“这是一把激光枪。”丹尔王子的解释如约而至,“它携带方便,不启动的话,只是一个仿真玩具,安检都检查不出来。一旦启动,威力很强大,姜小姐可以带在身上防身。”
“这是我收到的贺礼,我想,它应该很适合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