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有了四个爸爸》第241/337页


  银狐:“……”
  他一脸委屈的说:“我不这么说,等待我的就是断二指的惩罚。”
  他伸出自己漂亮的仿佛艺术品一样的手:“断了多可惜,是吧,我的主人。”
  最后四个字他压低声音,故意说的暧昧又诱人。
  见姜眠无动于衷,他只好收起媚惑,悻悻的说:“你去丹尔的时候,组织就准备派人,不过查了一下,你身边的人影响太大,组织不敢冒险。”
  姜眠:“为什么之前不通知我?”
  “没有机会呀。”银狐理直气壮的说,“回组织后,我被监视了,稍不注意就会被发现。”
  姜眠按捺住用板砖揍人的冲动,道:“继续说。”
  见姜眠不接奶茶,银狐干脆自己喝了,他不再卖关子,直接道:“雇主叫周安民,人称周政委。”
  果真是他。
  如果是他和钟无离勾结的话,知道她和刑警爹的关系,雇杀手来杀她在情理之中。
  周安民和大毒枭勾结在一起,他的儿子周明宇杀害宋梓依。
  真是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连锋这几天很忙,关于周明宇杀害宋梓依一案,进展的十分顺利,警察在黄泉路的一个坑洞里,挖出宋梓依的身体。
  周明宇在杀害宋梓依后,冷静的处理现场,他知道刑侦手段,利用反侦察,将现场所有痕迹清除,随后将宋梓依抛尸黄泉路。
  抛尸地点他经过严格筛选,杀了人,就算心里再冷静,没有丝毫后悔,到底有几分害怕。
  在杀害宋梓依后,他发现她的眼睛没有闭上,死死的瞪着他,无论他怎么伸手盖,那双眼睛都合不拢。
  所以他选择黄泉路。
  黄泉路临近灵清观,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迷信起来,妖魔鬼怪肯定都怕这种地方。
  灵清观地处偏僻,也就白天会有人去上香,到了晚上,根本不会有人去。
  周围也没有监控,只要小心一点,不会有任何痕迹露出。
  等抛完尸,他利用宋梓依的手机,成功的瞒过所有人――他的打算,等过段时间,再想更好的方法。
  宋学良以为女儿和男朋友去了国外当交换生,宋梓依的同学和学院老师,以为宋梓依因病退学。
  宋梓依的朋友们以为宋梓依和周明宇去了国外渡假。
  起初周明宇一点也不怕,定罪是要讲证据的,就算大家都知道是他杀了宋梓依,可证据呢。
  他把所有证据和痕迹都消除了。
  最重要的是,他之所以做的这么滴水不漏,因为这件事得到了他的父亲周安民的帮助。
  所以他很坦然,没有丝毫慌张。
  “都说我杀了小依,证据呢?”他装出痛苦的模样,“真好笑,我那么爱她,我为什么要杀她。”
  “她死了,我比你们任何人都难过伤心。”周明宇通红着眼看向连锋,“连队,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可你为什么要冤枉我。”
  ……
  直到连锋将一样东西甩在他眼前,周明宇脸色唰的变了,他不可置信的看着连锋,紧接着嘶吼出声:“你从哪来的!我已经烧了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那是一个日记本,有一半烧焦的痕迹。
  周明宇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在杀了宋梓依之后,为了将心中疯涌的情绪释放,他将他之后的计划初步写到日记本上。
  并在上面着重写了,他不是故意要杀宋梓依,只是不小心――他不停的在日记本上替自己开脱罪名。
  写完之后,他就把日记本烧了,连同出租屋内的一些物品。
  可惜日记本没有烧完,那些燃烧的垃圾幸运的将日记本护在中间,而周明宇将这些扔进垃圾桶内是,被房东捡到了。
  房东喜欢在垃圾堆里捡瓶子知纸壳,她看到这个外壳烧焦,纸张也烧了不少的日记本,并没有嫌弃,反正卖纸壳都是称重。
  然后,她看到了里面的内容。
  房东吓到了,她是一个普通人,不想惹祸上身――如果她租的房子死了人,传出去后,以后还有谁租她的房子。
  因此她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悄悄的把日记本放起来。


第147章 四个爸爸
  姜眠收到宋梓依发来的消息, 希望在离开的时候再见她一次。
  姜眠没有拒绝, 收工后, 拎着变成狐狸的银狐去往宋梓依家。
  宋梓依本来只有三天时间, 连锋去她家的时候, 左星平跟着一起去了。
  看到他们父女俩的相处后,想到自己和宝贝女儿,左星平用了点其他方法,让宋梓依的时间多了两天。
  不过最后这两天,她很虚弱,即使到了夜晚,也不能出门。
  宋学良这几天向学校请了假――事情发生后, 大家都知道他的女儿被人杀害, 无一不惋惜。
  宋学良教了一辈子的书, 他为人正直、勤恳、善良, 教学时, 如果他教的学生中有特别困难的,他经常会出钱资助。
  是以宋学良在周围的人缘很好。
  作为他的女儿,宋梓依继承了他的正直善良,宋梓依经常都是其他父母教育孩子的榜样, 最后却落的这样惨的结局。
  宋学良父女俩没有其他亲戚是,小区居民自发的为宋梓依建设灵堂, 有很多人想去探望宋学良,他一律不见。
  大家都当他是太伤心,也不打扰, 默默在小区里办丧事,权当尽一片心意,希望宋梓依能走好。
  宋学良已经知道女儿今晚就会彻底离开,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夕之间苍老佝偻许多,他购买许多食材,全是宋梓依爱吃的,一直在厨房里忙碌。
  直到夜幕降临,宋梓依从小星星里钻出来,她的身体已经变得有几分透明,她用手机给姜眠发完消息后,走进厨房:“爸,我来做吧,您还没尝过我做的饭呢。”
  宋学良工资不高,但好在有这套房子,年轻的时候,除了正职上班,他会去做家教,攒钱养女儿。
  宋家算不上什么富裕人家,却也不愁吃穿,几乎宋梓依想要什么,宋学良都可以给她买。
  宋梓依从小就很懂事,不会和别人比拼,她要买什么,只会买家中经济能承担的。
  小时候有次宋学良补课,回来太晚,宋梓依太饿,自己学着宋学良做饭的步骤准备做饭,却不小心被烫伤。
  以至于腿上有块疤,一直去不掉。
  自那以后,宋学良不再让她做饭,即便宋梓依学会做,宋学良也不会让她做。
  宋梓依上高中的时候就有人追求,这些“追求者”一旦被宋学良知道,他会采取自己的方式让他们知难而退――比如补课,考试等。
  等了了大学,宋学良便不再束着宋梓依,只让她保护好自己。
  所以,感情上一片白纸的宋梓依,进入大学后,遇到周明宇,在对方甜蜜的追求下,傻傻的喜欢上周明宇。
  后来周明宇提出在校外租房住――宋梓依上大学后,空余时间会去做家教,周明宇说在外面租房会方便一些,有时候她家教晚了,回到宿舍容易打扰舍友。
  宋梓依认为他说的有理,想了想,同意了。
  周明宇一直都很她很好,温柔、体贴、细心,她毫不犹豫的相信他是真的爱她。
  她把那个租的小公寓,当成属于他们二人的小家,像妻子一样动手做饭,做好后端在桌上,幸福甜蜜的看着周明宇不停嘴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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