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第1/310页


书名: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作者:曹家大小姐


  文案:
  相国府的王大小姐一睁眼,就被人砸了一头的烂菜叶子
  除此之外,爹跑娘死,未婚夫还被抢了,谁能比她惨?
  然后她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还是男主角心中挂念的那个早就死了的白月光
  不能改变男女主角的结局?
  行,那我离你们远一点
  但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有一个穷穿地心的糙汉子一直在撩拨她
  而她,还心动了!!!!
  行吧,反正她有一块膏腴之地,种啥有啥
  只要有她一口粥,就有这汉子半口汤
  糙汉子:半口汤?
  王思婉:(纠结)那……一口汤?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主角:王思婉 ┃ 配角:糙汉子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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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一样的世界
  王思婉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周围沸反盈天,吵吵闹闹得比她此前参加琼花宴时,一群千金小姐叽叽喳喳还要闹人,眼睛还没适应,未等看清周遭情况,一片散发着腐烂湿润气息的白菜叶子,伴随着一个尖利高亢声音女人喊出来的是,‘打倒坏分子’五个字,砸在了她娇嫩金贵的脸上,力道挺大的,菜梆子打在她鼻尖带着火辣的疼,她的眼睛下意识的闭上,眉头皱得紧紧的,脱口而出便是一句。
  “放肆。”
  只可惜她觉得自己是足够大声了,可实际上声音不过蚊蝇一般大小,在这吵闹的环境中,压根就没人听得到。
  水绿是怎么回事?张妈妈又去哪了?在她的碧云阁谁敢这么大声喧哗?谁又敢扔东西在她的脸上?
  未等她多想,整个人就被一只手狠狠一推,她差点没一下子栽到地上,稳住自己的踉跄之后,她恨恨的睁开眼睛,先是被明晃晃的阳光给刺了一下,然后便看到身边围满了面容扭曲的男男女女。
  而这些人的穿着,根本不是她常见的冠袍带履、锦衣玉袖。而是各种蓝灰绿,款式是贴身穿的寝衣的样子,穿在外面着实有些怪模怪样。
  不仅如此,她现在似乎是站在一条街道上,胸前挂着一张牌子,而不远处的房子,也不是她熟悉的亭台楼阁,而是一些方方正正的房子。
  这是哪里?她在哪?
  周玉霞志得意满的走到王思婉面前,看她面容呆滞,眼神空愣,心里更是高兴了。谁能想到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中,向来备受宠爱的王大小姐有一天会落到这番田地呢?
  王思婉冷淡的抬头看向面前这个表情非常得意的年轻女孩子。
  微哑着嗓音问:“你是何人?”
  周玉霞神色一顿,狐疑的看着王思婉,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冷笑着说道:“王思婉,你还以为你是高高在上的王大小姐呢?我听说,你妈前天从楼上跳下来,摔死了,啧啧啧,,脑浆都摔出来了,一地的血哦。你不是说你爸很喜欢你吗?怎么没带你走啊?你王大小姐,怎么就留下来了呢?”
  王思婉听着眼前这个年轻女孩子说的话,神色越来越恍惚,头也如同针扎般疼痛起来,无数她完全陌生的记忆蜂拥而来,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呼吸也越发的粗重,整个人如同雨打娇花般开始颤抖,盈盈双眸也浸满了泪水,看起来分外的娇柔惹人怜惜。
  周玉霞冷眼看着,边上有一个高大的男生满目怜惜的看着王思婉,实在没忍住走了过去,“今天已经差不多了,让王思婉回去吧。”
  “呵,不行,王思婉这是吃不了苦,没有一点悔改精神,她爸可是领头的坏分子,向来喜欢装模作样,手底下有那么多工人受到迫害,王思婉从小到大也享受了那么多好处,如果她是真的要洗脱身上的成分,就应该咬牙坚持。”周玉霞冷冷的说道,然后指了指右手臂上的袖章,“李少华,你得听我的。”
  李少华看了眼她的红袖章,又看了眼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的王思婉,咬了咬牙,还是退了下去。
  但这场斗争来看的人特别多,大部分被斗争的都是一些中年或者老年人,王思婉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夹在中间着实引人注目,尤其是这小姑娘看起来娇娇弱弱的,脸上苍白得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
  就有一位老太太不忍心的在旁边开口说了,“这小姑娘犯了什么错了?怎么把人家小姑娘拿出来搞斗争啊?”
  周玉霞看了这个老太太一眼,手上也带着袖章,“她爸是王建国,奴役了几百名工人的坏分子,专门剥削广大工人同胞的,现在她爸跑了,她从小就生活在这种不好的家庭中,很有问题。”
  那老太太才不怵她呢,就是单纯看着这小姑娘可怜,闻言瞥了周玉霞一眼,“别给我说这些虚的,我看小姑娘你心思才是恶毒呢,这是她爸的事,你们没抓到他爸,反倒把人家女儿拉过来了,咱们搞斗争只搞发下来的名单上的人,这小姑娘肯定不在单子上,她只是出生在这个家庭而已,能跟她有什么关系。赶紧把人给我放了,真是瞎搞,你们这些年纪轻轻的孩子,做事就是没我们稳妥。”
  王思婉的脑袋的疼痛如同波浪一般,一波一波的涌上来,旁边各种吵闹的声音又是叽叽喳喳的,让她更是烦躁,耳朵里都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压榨这样她都不懂的词,最后她看了一眼为她求情的老太太,然后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也不知晕过去多久,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子,应该是刚晒过的,松松软软还带着阳光的清香。
  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了,但应该是怕她醒来害怕,所以边上亮着一盏灯,幽幽黄色的灯光,她转头好奇的注视着这盏灯,她那些记忆中得知,这就是电灯,不同于油灯和蜡烛,是用一种叫电的东西供应发亮的。
  她从床上坐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身上衣服好好的,但这穿的?她伸出手,好奇的摸了摸身上的有点粗糙的面料,然后不适的甩了甩手,有点扎。
  王思婉掀开被子,找到地上的一双拖鞋,这也是她从未见过的鞋,她踩了踩,发现还算舒服,就不太熟练的及拉着拖鞋走到那盏灯旁边。
  这应该就是台灯吧?王思婉想到记忆中关于台灯的样子,然后伸出细细白白的手,试探的抚上灯盖,新奇的睁大了眼睛。
  有一点点温热的感觉,但是不烫诶?
  她弯下腰,看着被灯盖罩住的那透明的小球,白嫩的手指悄咪咪的伸进去,摸上小球,然后被烫得刺溜一下收回来。
  她瞪着手指上的红印子,有些生气的鼓了鼓双颊,还是烫的啊!
  这灯,可真稀奇。
  作者有话要说:  拜托各位去看看我的新文《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已经开文了哟
  自小被牙婆领养回去的吴烟吴侬软语,在金陵河畔是顶尖的柔骨美人,还未长成的时候,艳名就传遍了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这个叫吴烟的美人生得一身娇软的嫩骨头,白嫩的皮子都能掐出水来,声音就像那夜莺轻鸣似的婉转动人。
  吴烟知道自己年纪到了,在牙婆过来说,已经把她卖出去的时候,她只是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眸,随后就平静的踏上来接她的小轿。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顶小轿却成为了她魂归之处。
  吴烟再次醒来时,成了一名生活在90年代的,头发爆炸金黄,穿着豹纹小皮裙的发廊洗头妹。
  沈清越梳着大背头第一次见到吴烟的时候,她穿着豹纹小皮裙,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怯生生的眼睛往他这边一瞅,他愣是目眩神迷了。
  第二次见吴烟的时候,她脸上的妆全洗干净了,穿着小白裙,腰上绑着带子,纤细得他心都跟着颤,想掐在手里,狠狠的摆弄。
  吴烟心里默念了无数次,让沈清越这个早死的男配离她远点,可他却像狗皮膏药似的越黏越近。
  女主在古代被当成一等瘦马培养,所以莺歌蝶舞、琴棋书画等等样样精通。
  推一下我基友的预收文,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写的文哦
  《给你小钱钱》作者:夜斩白
  怀光睡下时,天地初开灵气丰沛;怀光醒来后,玄门凋敝道法溃散。
  附身在十六岁人类少女身上的怀光抬了抬自己瘦弱的胳膊,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漏絮的棉被,心中怆然:人族如今生活如此艰难了吗?
  身为师门最后一根独苗苗,怀光觉得需得从长计议。
  好不容易适应一周,忽然有人举着奇怪的东西,放她眼前:“恭喜你被选为变X记的嘉宾,体验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生活!请问有什么感想?”
  怀光:“???”
  体验第一天,她捡了块石头,点成了金,想买个包子却被骂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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