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美知青》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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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穿成七零美知青
作者:朝露晨曦

  文案:
  三分钟催熟萝卜,五分钟催熟玉米、小麦、高粱。百年人参也就一年半载的功夫。回到七十年代的植物系大佬表示,在这物资紧缺的年代生活毫无压力。
  原想扎根在农村,结果一朝天翻地覆。韬光养晦的父亲重回工作岗位,母亲回了大学。俩哥哥从政从商,家庭一跃上了无数台阶。
  “宝贝,这些年苦了你了。恢复高考了,知青返城了,你快回来吧。”
  妈妈信中殷切呼唤,女孩心中踌躇不前。
  那个替我背锅的大傻瓜一日不回,我一日守在这里等他。他愿以生命护我安好,我亦以青春守他归来。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穿越时空 年代文
  主角:沈禾, ┃ 配角:《我的大脑连淘宝》接档文,欢迎收藏。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越时空的成长
  立意:不负最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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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魂
  青山环抱,绿水潺潺。夕阳撒在水面,波光粼粼的仿若七彩的锦缎。几只喜鹊站在枝头,低头细致的梳理羽毛,忽又抬头叫几声。好似一场相亲大会。要时刻维持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不远处的柳溪屯,正是因这条大河而得名。河最宽处有十几米,夏季水量丰沛的时候深处可达六七米。
  昨天刚下过雨,河中央水流湍急。此时,碧波荡漾处,一条白嫩嫩的胳膊伸出水面,紧接着是脑袋。
  长发湿漉漉的四散开来,女孩伸手扒拉两下,随即胳膊滑动,顺着水流斜斜的往对岸划去。
  很快到了浅滩,女孩双脚着地,踉踉跄跄万分狼狈的朝岸边移动。双脚刚踏上草地,脑中一阵剧痛,她噗通朝前栽到,昏倒在岸边。
  脑中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女孩苦中作乐的想:幸好到岸边了才昏倒,这要是在水里就来这么一出,我今儿是死定了。
  晚霞映红了天空,女孩身上湿透的连衣裙紧贴着身体,勾勒出姣好的身材曲线,裙摆下的小腿粉雕玉琢形状完美。发丝被风吹向两旁,露出淡雅高洁的面容。
  脸颊光洁如玉、柳叶弯眉、睫毛挺翘、嘴唇有些苍白,更增楚楚动人之态。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屯里响起下工的钟声,社员们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
  知青点的几个女孩子拿着镰刀,边走边议论着今儿再次缺席的娇娇女――下乡快半年的沈禾。
  “今儿又没来,中午也没回来吃饭,你们说这大小姐不会真的跑去找吴卫国了吧?”
  白茉莉提着镰刀,不大的斗鸡眼闪烁着八卦的光。说完拿肩膀碰何丽萍一下“丽萍姐,这沈禾是不是为回城疯魔了?你说她不会真的送上门,让那塌鼻梁吴卫国给占便宜吧?”
  一旁的肖亚娟冷哼一声:“嘴里积点德,别拿那没影的事儿抹黑同学。女孩子的名声有多重要你不知道啊!要有人这么说你,看你还能不能笑出来。”
  “我……”
  白茉莉被怼的直翻白眼。她人长的和名字严重不符,皮肤粗黑,一双三角眼搭配好像时刻都在咧着的大嘴,活似画像里的三姑六婆。
  “我说啥了?你这么向着那个娇小姐,难不成她是你妹子啊?”
  肖亚娟回头怒瞪她,一旁年纪最大的何丽萍拉了她一把:“亚娟算了,茉莉就是嘴快,她没坏心的。”
  肖亚娟冷哼一声,指着白茉莉:“她没坏心?丽萍姐,你别每次都和稀泥,再这么下去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白茉莉闻言闭上了嘴,眼神开始闪烁。目光在她俩之间来回转转,“不知道你说什么。”女孩撂下一句模棱两可的场面话,率先朝前走。
  何丽萍也是一头雾水。亚娟这是啥意思,难道她不知不觉的中过茉莉什么圈套?
  她今年二十五,是最早下乡的知青。在知青点年纪最大,时间和现实磨平了心性,总抱着得过且过息事宁人的心态。其实,就算被占点儿便宜又怎么了,这肖亚娟就是太较真。
  知青点,最早回去的是霍兴华。小伙子今年整二十,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看给人印象十分方正。
  放下手里的扁担,先到屋里转了一圈。出来时眼神闪过疑惑担忧。站在院里踌躇一阵儿,他叹口气后拿上带勾的扁担去挑水。今儿他值日,负责厨房挑水、劈柴和烧火。
  从井里挑水把水缸灌满,天色已经快要黑透。男人放下水桶,开口问淘米的白茉莉:“沈禾还没回来吗?”
  “没有。”
  白茉莉暗暗翻个白眼,望着他眯起了眼睛,心里满是不甘。你怎么那么肤浅,那沈禾有什么好的。一个月下不了五天地,全靠父母接济过日子。娇小姐一个,不就长的漂亮些嘛,值得你这么捧着她?
  井水嫌不好,你专门跑一公里外去给她挑泉水。可惜,人家一心想着回城,根本不拿正眼瞧你。
  隔着窗户看到小水缸里的泉水,女孩觉得自己要心梗了。望着男子的背影满是愤恨。你怎么那么贱,喜欢你的你从不给个好脸色,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你倒一天天的倒贴。
  霍兴华到院里拿起竖在水缸旁的盖子,稳稳的将小水缸盖好。迈步出了院子。
  身后,茉莉扬声喊道:“今儿该你烧火。”肯定是去找沈禾,连自己分内事儿都顾不上了。
  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暗夜里,河水哗哗流淌,风吹过树枝哗啦啦的响。
  “沈禾,沈禾,你在不在……”
  男子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回响,一切都挺正常。难道不在吗?那她会去哪儿呢?就算去公社,这个点也该回来了啊!她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的,这大晚上的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沿着岸边仔细的搜寻,他心里忐忑万分。隐隐的恐惧袭上心头,默默的祈祷着,千万别出事,千万别出事。
  中午回来没见她,自己就该早点儿找她的。她那么娇弱,自该被人好好珍惜呵护才是。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不适合你。
  沈禾,沈禾,你到底去哪儿了?我明天就给我妈写信,求她帮你找关系回城。你可千万别忍不住干傻事啊!
  心里越发焦躁,整个人好似燃起来了一般。一只兔子从草丛里掠过,他都懒得去追。
  忽然,手电的灯光下映照出了女孩的身影。他急的几步跳过来,蹲下伸手将女孩抱起来。让她的上半身靠着自己。
  “沈禾,沈禾,你怎么了……”
  拿手电仔细看看她的面容,接着伸手去探她鼻息。割麦子快又稳的手在轻轻的发颤,他紧张到呼吸都屏主了。
  感到女孩微弱的气息,他这才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一丝都不再耽搁,抱着她就飞快的往公社卫生院跑。
  “沈禾,沈禾,你挺住啊!我马上就送你去医院。”
  屯子离公社有十五六里,成年人不负重也得一个多俩小时,且如今的路都是土路,高低不平的不好走。天空无月无星,好似黑压压的海绵蓄满了水,随时都可能不堪重负掉落下来。
  把手电夹在脖子里,跑的太急,一路上摔倒好几次。膝盖被磕破了在隐隐的流血,他急的根本没顾上管,一心只想赶快将女孩送到医院。生怕晚一秒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不到一小时,他抱着女孩跑进了卫生院的大门。“救命啊,大夫救命……”
  公社卫生院拢共仨大夫,其中一个有事请了假,李院长回了家。只剩下个半吊子黄海燕。女孩今年二十岁,只上过半年不到的培训班,帮着接生还有点儿理论,这要处理昏迷的病人,她是一点儿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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