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风倾天下》第2/64页



不久后,夏子羽又给了大家第二个震撼,当时学校请了本市最大的历史博物馆馆长来给新生做报告,让来自各地的学生能对S市有一些更深入的了解,毕竟S市也算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地方,古迹也不在少数。尽管学校没有硬性规定新生必到,但那天礼堂里还是塞得满满当当,关键就是那个演讲人????夏炎明。当然了,就算夏炎明有多么丰富的学识、多么诙谐的语言、多么大的影响力……这些对大一的学生来说都不算什么,能把他们引来最重要的原因是:夏炎明是个美男子,而且是个非常有风度、有气质的美男子。这一点从他担任馆长后,博物馆就多了好几家大型私企作为长期赞助商,而且私企老板都是女性就可以看出来。新生们听本地的学生这么一说,哪有不好奇的道理。女生自然是踊跃到来,男生也不甘人后,怎么说他们都是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让一个四十多岁老头子抢了风头是没面子,但好歹也要来看一看,万一夏炎明不如传闻,他们也可以趁机鄙视一番不是?


但是夏炎明人一进礼堂,所有人都不吭气了。虽然他据说有四十多岁,但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出头,长得那自然是惊天地、泣鬼神……呸呸,应该说是俊美绝伦,而一举一动更是体现了一个男人处在黄金颠峰时期的气度,说不出的儒雅、道不尽的潇洒。在台上微微的一笑,倾倒了不知多少女生的芳心,也让那些存心找茬的男生的心一下子沉到北冰洋里,那翩翩的风度是经过了岁月的淬炼积累而成,岂是他们这些青涩的小毛头所能比的?就在女生的窃喜和男生的酸楚中,两个小时的演讲一晃而过。而演讲完了的夏大馆长没有从后台离开,反而走下演讲台来到坐在角落里昏昏欲睡的夏子羽面前,当然,那句“乖女儿~”也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夏子羽也由此成为校园里名声最响的人物之一。


所以,当后来大家知道,那个以九岁稚龄就取得S市青少年英语演讲比赛第一名、可爱得让所有看过电视转播的女性都想抱一抱、捏一捏的小男孩就是她的弟弟时,大家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但是,跟她的家人相比,夏子羽怎么看都显得极其逊色,平凡的长相、普通的智商,平庸的性格,让人无法将她跟那一家的出色美人联想在一起。甚至有些恶毒的人还在猜测:说不定夏子羽根本就不是夏家的亲生女儿,而是在外面捡来的。夏子羽听到这些话时也不生气,只是打个哈欠,然后继续埋首于小说漫画中,仿佛是默认了。


不过,身为夏子羽的同学兼室友的程怡却不这么认为。咋一看,夏子羽似乎是很平凡,但认识她久了后,就会发现她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她的周围仿佛有一个让人安心的气场。有很多次自己心烦意乱为某些事烦恼的时候,只要她在旁边懒懒的笑着说一句:“急有什么用?再说,天塌下来还有高个的呢!”自己就能够定下神来,有什么决定也只要她点头赞同,哪怕是看起来漫不经心的点头,也都能让自己信心倍增。


至于夏子羽的长相,虽然她清秀的长相在如今美女遍地的时代里没有丝毫抢眼的地方,但程怡也不觉得有其他人说的那么平凡无奇,尤其是她承袭自夏馆长的一双凤眼,当那双眼全神贯注的凝视着你时,就仿佛有一股说不出的魔魅旋涡,让人在那一瞬间懂得什么叫做失魂落魄,眼波流转处,是只有惊艳绝伦一词方能形容的风情。


只可惜,她绝大多数时候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过长的刘海又遮住了眉眼,再加上衣着又都是那种最简单的款式,在极其抢眼的家人对比下,自然给人以平凡的感觉。而且无论自己怎么劝说,她都不肯认真打扮一下,简直是一块超级大顽石。

不管程怡在那里气哼哼的嘟哝,夏子羽摸摸肚子,“嗯,好像有点吃多了,我去一下洗手间!”


“你也会有吃多了的时候吗?”程怡故作惊讶的回答让夏子羽白了她一眼,“你当我是怪物吗?”她拎起小手袋离开了餐桌。而程怡则赶紧埋头消灭自己碗里的刨冰,再不吃可就要化光了。


吃完了刨冰,又翻了好一会儿店里的杂志,程怡才发现有些不对,夏子羽虽然总是懒洋洋的模样,但做事却是干净利落,不可能二十多分钟了还没个人影,难道真是吃坏了肚子?她又等了几分钟,决定亲自去看看。一进洗手间,程怡慌了,地板上散落着夏子羽的手机和钱包,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到,难道……

夏子羽,她失踪了!

穿了


“呜呜~~好饿啊!”我张开大口,朝右手啃了下去,希望疼痛能引发奇迹,改变目前的状况,哪怕是被黑着脸的班头拧住耳朵叫醒,发觉自己是在课堂上做梦而尖叫,也好过现在的状况啊!


可是,希望终究只是希望,一口咬下去,增加的只是一圈牙印,肚子反而更饿了,同时自己仍坐在危险的树枝上。而树下,仍围着一群眼冒绿光的野狼在呜呜的低咆。虽然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一,但那只限于它们在电视里或照片上,若是这种零距离接触的状况,那还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的好。


真是可恶啊,我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S大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平时奉公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最大的劣迹也不过就是翘翘课,或者窝在寝室里上上通宵网,再加上在课上看看小说或漫画什么的,这种几乎每个学生都做过的事情,应该不会遭至天谴吧?


而我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最大的理想就是顺利的从大学毕业,然后到父亲担任馆长的博物馆里混个闲职,就可以舒舒服服的当只大米虫混吃等死了。这样普通到一抓一大把的人为什么会碰到只有在小说里才会有的事情,居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送到了另一个时空。不是一般都要经历跳崖、车祸、入山、迷路……等事件吗?至少也该是要睡一觉吧。


被送到另一个时空也就算了,作为历史系学生,按理不是应该被送到中国古代吗?起码都能混个某某先知或是某某发明家、某某创始人当当,最不济,也可以拐些皇子啊、王爷啊、教主之类的人来谈场惊世绝恋。可我偏偏被送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异界,抬头看看天空中一蓝一绿的两个大月亮,我感到郁闷之极!


好吧,反正到异界的小说我也看得多了,基本都已经超过中六合彩的几率了,可是那些到异界的前辈们都是些什么样的牛人啊,要么是被某某神赐予无上的力量,甚至直接成为新神;要么就是被某某外星人或者某某神器圣物改造了身体,变得强横无比;最次的也是一到异界就撞到最伟大的魔法师或是微服出来的王子、公主组成的冒险者团体,然后结为好友,进入最高级魔法学院后发现什么魔法一学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实力超过所有人的怪物型人种。如果碰到野兽,那只会是来给主角送魔核换钱花或是被主角降伏成为忠实下属的,而绝对、绝对不会像我一样,越过不知多少时间、空间来到异界就是为了成为狼群的口中美食的。


唯一可堪告慰的是,自己很久很久以前擅长的爬树技术似乎并没有因为长大后的懒惰而荒废,在狼群的追击下,宛如最灵敏的猴子般“蹭、蹭”两下就爬上了这棵大树,保全了自己身上那可怜的几十斤瘦肉。


不过,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既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又不可能逃出生天,那么就要好好整理一下思绪,才有可能找出办法来。我抱紧树枝,开始回想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


记得当时在洗手间里并没有什么异常,但在开门出去前似乎听到了门外有一些奇怪的声响,结果就在开门的那一瞬间,一道白光就罩到自己身上,然后就像坐上了云霄飞车般在不断的高速旋转中昏迷。再醒来,已经是在一片森林的边缘了。不过,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空间的不同,毕竟这里的白天倒和地球差不多,也是一个太阳,加上蓝天、白云、绿草、青山,虽然隐约觉得情形有些诡异,却在来不及多想时,看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


要知道,在二十一世纪之初的中国森林里,要看到几只兔子还不算太困难,要看到一只老虎就不太容易了,而如果是一只长着翅膀的老虎,那简直就是天方夜潭。但我确信,刚才从我前面飞过去的就是一只长着翅膀的老虎!顾不上多想,我也跟着钻进了森林。


老妈曾经说过,我这人什么都好,遇事冷静、思维敏捷、也不爱出风头,唯一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太强,尽管能引起我好奇心的事情并不多,但遇上了我就会一头钻进去。而古人说得好:“好奇心会害死猫。”(这是古人说的吗?)连九条命的猫都不能幸免,人当然就更不例外了。(这是前人用鲜血换来的教训啊,可惜听的人实在不多!)


所以,在森林里转了两圈,有翅膀的老虎没看见,倒是撞上了一群狼。不过,现在想起来,幸运女神好像还没有完全抛弃我,如果我撞上了那只老虎,怕是爬树也逃不掉被吃的命运。而且,幸好异界的狼也不会爬树!

就这样,在狼群的包围中,我迎来了天上的两个月亮,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书里经常看到、但自己从来没想到过的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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