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奸商之色色小胖妃》第6/41页


  “朱老板,实在不好意思啊,我们又来打扰了。”我皮笑肉不笑掐媚的说道。
  “胖妞,有事?”朱翊知慢慢抬起头来,双眉一挑,含笑看向我。
  什么?胖妞?当作没听到。“是的,不知朱老板买下此地打算何用啊?”我仍然是皮笑肉不笑,唉~~一直维持这个表情还真累啊,终于知道做演员的辛苦了。
  “还没想好。”朱翊知不痛不痒的说道:“胖妞可有好的建议?”
  我晕,这么什么回答啊,一万两黄金耶,竟然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下了,还不知道买来干嘛用,真是社会的败类啊,国家的蛀虫啊。那些钱都可以救济一个村了。
  谈判,达成协议2
  我晕,这么什么回答啊,一万两黄金耶,竟然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下了,还不知道买来干嘛用,真是社会的败类啊,国家的蛀虫啊。那些钱都可以救济一个村了。“呵呵,当然是有的,以我的人格担保,一定赚钱。”
  “你的人格值多少钱啊?”朱翊知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说道。
  这个鸟人不损人会死啊,“你值多少我就值多少,人人平等。”
  “是吗,有意思,那说来听听吧。”朱翊知还是那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先让我入股再说。”
  “入股?你有钱吗?”
  “我的头脑就是资本。”
  “哦?是吗?一般胖的人不仅身子反应要迟钝些,脑子也比平常人要笨些。”
  我对于他的讽刺不予理会:“那是对普通人来说,可是我不是普通人。”话一说完,房内除了朱翊知全部惊讶的望着我,好像我说了什么惊人之语。“我可以帮你开一家集美容、形象设计为一体的铺子,而且是这个国家绝无仅有的。”
  “那是什么?”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呵呵,我得意的笑,“让我入股,一定赚钱,想赚钱,那么就要做别人所不能想的和别人所不敢做的。呵呵”
  “听起来满有意思的,那如果亏了呢?”朱翊知玩味的说道。
  “亏了?放心,绝对不会亏。”
  “只是如果亏了呢?我可是从来不做亏本买卖的。”朱翊知笑的很欠扁:“要不我就委屈一下,亏了的话……你就做我的丫头,服侍我吧!哈哈哈哈。”
  “你…”
  我招了下手示意刘顺风不要说话,“好,我答应你。”哼~谁怕谁啊,偏不信我会输,到时候就让你数钱数到手发软,我傲气令然的望向朱翊知。
  “珠儿(姐)。。”毓秀,小穗和刘顺风都担忧的看着我。
  “我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的。一定赚钱。”其实我心里也没有底,连这边的街都没上过,还真不知道这边的流行趋势哦~~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去做了,绝不向猪一只这个恶势力低头。
  “我们五五分。”我接着说道
  谈判,达成协议3
  “我们五五分。”我接着说道
  “九一。”
  “六四”
  “八二”
  “七三”
  “六四”
  “成交!哈哈”我赶紧叫楚濂拿纸笔来,“立字据,画押,不许耍赖,耍赖的就是小狗。”
  “被你算计了!”朱翊知不满道。
  “哈哈,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除非你是…嘿嘿”
  “本公子的字典里没有反悔二字,倒是你别反悔才好啊,呵呵。”
  “哼,本小姐也一样。”
  “好,签字画押。”
  “好,一式三份,毓秀姐做公证人,也要签字。”
  “我也要签?”毓秀好奇的问。
  “恩,是的,作为证人。”看着纸上的字句,我傻眼了,咋的就忘了我不会写毛笔字啊。
  “怎么还不签,要反悔??”朱翊知眉毛轻佻然后说道。
  “谁说我要反悔了,写字太麻烦了,我印手印,没问题吧。”
  “呵呵,哦~~那就是胖妞不会写字啊。”朱翊知心想你还真会死鸭子嘴硬。
  “谁说的…”我的声音渐渐小起来。
  “诺,我们都签好了,轮到你了。”
  这个死猪一只,存心跟我作对,写就写谁怕谁啊。我拿起毛笔,随手在纸上大大挥了几下,很满意,“给,一人一份,存好。”
  “这是什么?”朱翊知用两手指捻起那字句。
  “白痴,那是我的大名啊。”
  “白吃?是什么?还有这也叫字,根本就看不懂,好吧?”
  “白痴就是你白吃白喝了这么多年,这都看不懂,这是狂草,现在最流行的字体。”我给了他一个卫生眼。
  朱翊知顿时感到无语,没多说什么,把那字句放进了怀中。
  “对了,我要每月分红,你只是幕后老板,一切由我主持,没意见吧。”
  “好。”朱翊知答的很爽快,“我也没有很多时间打理这里。”
  “呵呵,那好,以后请叫我林老板。”
  “哦?要怎么叫是我的自由哦。”说完,哈哈大笑起身准备走,“这里全权交给你负责,2个月后我来验收。”
  “好!”我咬咬牙答应道,到时候保证让你大跌眼镜。
  姐姐妹妹上街喽
  达成协议,准备开始工作,首先就是要了解这边的商家、行情。于是我们4人洋洋洒洒的上街了。我觉得自己还真有点乡下人进城的感觉,啥玩意都新奇。
  京城的街道很宽敞,街道两旁都是商铺,川流不息的人群,热闹非凡。据我观察,锦瑟楼的地理位置还不错,坐落在与隆兴街交错的唐盛街,唐盛街以酒楼、锦缎布料、珠宝、胭脂水粉铺、青楼为主,达官贵人在此较多;而隆兴街以杂货、小吃、一些小玩意的店为主,所以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游逛。这里最繁华的两条街道就属这唐盛街和隆兴街了。
  “小穗,那边好多人,咱们去看看。”我拉着小穗一头栽进人群之中,毓秀和刘顺风紧随其后。
  “呵呵,那人好厉害啊,可以从那么高跳下来。”我和小穗被街头杂耍给吸引了,这和现代的不一样,用的都是真刀真枪的;小穗毕竟也还是个孩子,跟我一样觉得什么都很神奇,所以我们俩也在那跟着兴奋的大叫。
  “羊血粉羹,绝味羊血粉羹,大家快来吃啊,不好吃不要银子,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羊血粉羹,是什么啊?没吃过。我忙拉着他们3个去尝尝:“走,羊血粉羹。”
  我们来到一个面摊,自个搭的棚子,几张小桌子和一些凳子,写着绝味羊血粉羹的红绸布就挂在支撑棚子的竹竿上,别小看这一路边摊,生意可好了。
  “老板,来4碗羊血粉羹。”刘顺风叫道。
  “好咧,客官,请稍等,马上就来。”老板精神的回道。
  看着老板那娴熟的动作,一碗血红的东西在水里一烫,又在锅里加了白色粉末状的东西,再用大勺搅拌,装碗后又撒上葱花之类的辅料,这一系列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客官,您们的羊血粉羹,请慢用。”
  “老板,这是什么做的啊?”我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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