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杂事儿》第1/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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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杂事儿
作者:灵犀阁主


【文案】

既穿之则安之,既爱之则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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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是件诡异的事儿——我是何人?来自何方?要去何处?
·穿越是件辛苦的事儿——要吃饱饭,要睡好觉,要活下去。
·穿越是件危险的事儿——情仇爱恨,你死我活,碧落黄泉。
·穿越是件浪漫的事儿——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成痴。
☆ 穿越,就是一坨杂七杂八的事儿。当千帆过尽,风景看透,与我共赏细水长流之人,可会是你?

………………………………………………
☆ 友情提醒:
1.本文与《穿越事件簿》中的人物和情节没有任何的本质联系……
2.本文主要配角名是按出场顺序排列的,不能做为判定男主的依据。
3.笨作者上了年纪,写起文来相当吃力,不排除写着写着又翻回头去大修大改的可能性,还望亲们多多担待~
4.本文秉承了作者一贯的慢热兼啰嗦风格,坚持细水长流的爱情观以及女主绝不万能的布文前提,因此请第一次阅读敝作者文章的亲谨慎入坑,特此示警!



【正文】

  写字先生

  大路上捡得白银十两。花去五百个大钱,置办从里到外男式衣袜一套;又花去七百钱,购笔墨纸砚外带高几一张高凳两把;花一两银租得位于闹市区某人家不到十平米面积柴房一间;几百钱买被褥,几百钱买洗漱用品,几百钱酒肉一顿,余钱收入荷包,贴身收藏。
  穿戴好衣衫,挎上装了笔墨纸砚的背囊,扛上还算轻巧的高几高凳,慢慢悠悠晃出门来。至前两天儿在闹市区看好的位置放下桌凳,铺好笔墨,再在地上戳上两根竹竿一块布做的条幅,上书:
  代写家书
  代写请柬
  代抄书文
  价格公道
  童叟无欺。
  而后掀起袍摆往凳上一坐,捧本廉价租来的手抄本“通俗读物”,翘起二郎腿来等生意。
  “这人一倒起霉来呀,吃块儿肉都能噎死!”三米之外,卖鸡蛋的大婶以一句不俗的开场白拉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的序幕,“张老汉家的姑娘——昨儿去她二姑家串亲戚,晚上回来路过玉人桥,在桥头上还和马三儿家的说了几句话来着,到了桥尾人就不见了!今天早上张老汉报了官,衙门派人出去一找,你猜怎么着?他姑娘就死在了桥下边儿!你说说这怪不怪?!短短一段桥,人说死就死了!”
  五米外卖馒头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可不是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没就没了!这老天爷行事儿啊,咱们这些凡人是料不准的!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老天爷行事,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夜路,能让一个人穿越古今、纵跨时空,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怪,你也不能说,说了人也不会信。所以,这个倒霉蛋儿也只能认了,不认?你找谁说理去?找老天爷?那老头儿也得有功夫搭理你啊。
  那,是谁这么倒霉?
  我。
  也就是几天前吧,倒霉的我半夜里胃疼难忍,偏巧家里没了止疼药,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到外面24小时营业的药房里现买。外面下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零点几厘米,我眨着被胃疼折磨得金星乱闪的眼睛一头扎进雾中,走啊走啊的,脚下一空,眼前一黑,人就掉井里了。
  在喉咙被一个尖锐的东西刺穿的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其中一句歌词是这样写的:抓贼,抓贼,偷井盖儿的贼呀……
  于是就这么穿了。
  醒来的时候人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重生了,幸好她也是个女人,而且洗过脸后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女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乐观的精神还是有的:穿都穿了,你还能怎么着?继续活呗,吃饱穿暖有地儿住,这就行了。
  所以,幸运地捡了一锭银子后我就这样坐在了天龙朝江南清城闹市区的大街边儿,夹杂在一众大娘大婶大嫂子中间,干起了我唯一能试着干干的古代业务:写字儿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脸蛋儿长得还真的是很不赖很不赖,虽然不明白有如此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的她为什么会是个乞丐,但在法律治安与思想意识都不健全的古代社会,无依无靠人生地不熟的“我们” 只有女扮男装才能做到最低限度的自我保护。
  说到干写字儿先生这行当,我还是有点信心的。我在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书法协会的会长,从□着打着让我这个外在上看上去还算稳当的孙女儿学习书法,以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国际为前缀的各种书法比赛的大奖拿过无数,即便穿到古代来,在这帮古人面前我也是能硬气几分的。何况古人也是普通人,大家都是从小练字的,没道理古人写的书法就一定比今人强。
  幸好我还有这么个一技之长,否则除了卖身为奴外就只能回去继续当乞丐了。
  写字儿先生的营生虽然不太好干,但也不是一文钱都赚不到。昨天我就靠给人写家书赚了二十个大钱儿,勉强能吃饱肚子。不过今天的运气看样子不太好,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我这儿还没开张。
  不急,看书。
  正看到“张生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鸡蛋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哟——小先生,这都中午了,您这儿还没开张哪?!只怕是要饿肚子了罢?”
  馒头大嫂接着笑道:“不如到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鸡蛋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
  天龙朝民风开放不啻正史大唐,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大无畏了,连七尺莽汉都能被她们臊个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险恶人生。
  于是继续看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张生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清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那一世刑警老妈的熏陶,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派出所在什么位置,即使穿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起来,一口白牙在阳光下很是耀目:“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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