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第2/128页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液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不是撞到墙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VIP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阴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插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COME 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 go, gol!! Ale, ale, 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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