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重生》第51/117页


  帮着游龙的人收拾好那几辆军用皮卡,江灿灿几个站到旁边,等凌辰和吴子彦说完话。
  吴子彦抬手撞了撞凌辰的拳头,“后会有期。”
  凌辰点头,“都别死了。”
  军用皮卡卷着沙尘驶往一区,凌辰他们朝停剑齿虎的位置走。
  路上有个积水的泥坑,凌辰厚底军靴防水,没什么停顿地就踩过去了。想起叶宵穿的不是军靴,一脚下去鞋子会脏,凌辰又重新倒回来,直接双手掐着叶宵的腰,把人抱进怀里,等跨过了泥坑才把人放下。
  叶宵有点懵。
  走在后面的江灿灿几个,被这行云流水的操作惊到了,凌辰怕叶宵害臊,强行解释,“他腿短。”
  江灿灿在心里偷偷翻了个白眼——这破理由要是是真的,我就不姓江!


第37章 第三十七条小尾巴
  接下来的几天里,叶宵总是时不时地盯着自己的双腿发呆, 像是在纠结, 自己的腿是不是真的很短。凌辰一开始就发现了他的小动作,但道德败坏, 假装没看见,直到叶宵悄悄来找他。
  凌辰才从湖里洗完澡上岸, 迷彩裤扎着皮带,松松地挂在肌肉紧实的腰胯上。上半身什么都没穿, 直白地衤果着, 胸肌腹肌上的水没干,顺着往下流。背上的伤倒是结痂了, 半点不影响他秀身材。
  叶宵视线落在凌辰被迷彩裤包裹着的长腿上,抱着长刀跟上去。凌辰走了几步才开口问,“找队长有什么事吗?”
  叶宵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有些不太自在地点点头,“嗯。”话还没说出来,耳根先红了。
  凌辰的良心被唤醒了,他停下来,挺耐心地问, “我们小毛毛想问队长什么?”语气柔了几个度。
  叶宵在心里挣扎了好几遍,才吞吞吐吐地问了出来, “队长,你的腿为什么这么长?”
  凌辰十分艰难地憋着笑——不能笑不能笑, 笑了小毛毛要害臊。于是凌辰拿出在军区作报告时的严肃表情,“我吃的比较多,所以长得高,腿长。”
  叶宵想到身高也很高的江灿灿,觉得似乎很有道理,“我会多吃一点,”他有些苦恼地低头看自己的双腿,“让腿长长一点。”
  凌辰连撸了叶宵的头发好几下——小毛毛太他妈可爱了!
  回到扎营的地方,江灿灿正一边哼歌一边做晚饭,听见脚步声,他笑眯眯地挥手,“辰哥,小朋友,回来啦?”
  凌辰进车里穿衣服,叶宵认真地和江灿灿打招呼,“嗯,我们回来了。”
  江灿灿挑了一块排骨给叶宵尝味道,“好吃吧?从辰哥家里带出来的罐头,据说是罐头里的奢侈品,贼贵!”
  叶宵把肉咽下去,“好吃。”
  穿好衣服的凌辰在叶宵旁边坐下,叮嘱江灿灿,“多给我们叶宵分一点肉。”
  叶宵表情有些发愁,但还是没反驳凌辰的话。为了长成大长腿,摆脱“腿短”的评价,他努力解决了半个钢盔的饭菜。
  吃完饭后,大家都懒洋洋的没精神,凌辰开口道,“按照计划,明天我们就去买武器,买完了进D区。”
  他们武器存量不多,这次进D区,不像上次那样,可以靠打劫增加物资的库存。为了买到足量的武器,凌辰还特意让江木绕了一段路。
  江灿灿下巴抵在江木的肩膀上,蹭地图看,“我们现在在四区西边,这边的军火贩子……”他睁大眼,“不是吧,辰哥,我们要去独眼老A那里拿货?”
  凌辰:“有问题?”
  江灿灿觉得自家指挥的胆子真的大,总是想常人之不能想,“独眼老A的干儿子还是你亲手一槍给毙了的!三思啊亲!”
  “哦,他又不知道是我动的手。”凌辰摆摆手,“除了老A,我们也没其他选择了,将就将就。”
  第二天一大早,凌辰换好衣服下车,江灿灿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正在练刀的叶宵看愣了,刀尖差点扎手上去。
  凌辰被吓了一跳,几步跨过去抓着叶宵的手腕儿,想骂又骂不出来,最后只叮嘱了一句,“乖了,别扎到自己的手。”
  叶宵还是愣愣地看着凌辰。
  江灿灿在旁边插话,“辰哥,不怪小朋友看呆,是你今天穿得太骚包了!”
  凌辰脱了迷彩裤和作战服,穿上白衬衣黑裤子,脚踩高定皮鞋,外面套一件剪裁流畅的黑色长风衣,手腕上还戴着一块比剑齿虎整辆车还贵的表。最骚气的是,耳垂上竟然扎了一颗蓝宝石耳钉,非常好看。
  他身材好长得又英俊,脱下迷彩装,再拾掇拾掇,分分钟可以上台当走秀的顶级男模。
  叶宵没见过凌辰这样穿着打扮过,手足无措地抓着长刀站在原地,好一会儿都反应不过来。
  凌辰对他满是惊艳的眼神非常满意,但这种满意不能表现出来,于是装模作样地问,“队长帅吗?”
  叶宵点头,怔怔地回答,“帅!”说完,想继续盯着凌辰看,又不太好意思,眼神飘飘忽忽的。
  凌辰嘴角带着笑,谦虚道:“临出家门前随便收拾了一套,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似乎效果还不错。”
  谦虚完说正事,“好了,来对一下剧本。我是有钱没处花的富二代,小木是助理,减兰是保镖,”他看向叶宵,“叶宵是小宝贝。”
  双胞胎太显眼,江灿灿没有戏份,留在车里看车。
  车一路开到外围,凌辰带着人下了车,手自然地圈在了叶宵肩上,看起来姿势十分亲密。
  江灿灿趴在方向盘上目送他们离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思来想去,突然清醒——卧槽,哪里是去买军火武器,这完全是去约会的架势啊!
  “红狮子”是家老牌赌场,位于四区和D区的交界,三不管的地带,里面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才刚走进来,减兰就认出了好几个通缉犯。
  踏进内场的大门,喧嚷的声音就在耳边炸开。内部装饰地富丽堂皇,镶金嵌银,闪的人眼睛疼。右边全是大赌桌,每张桌子边都围了一层两层的人。左边则是几人的小局,安静不少。
  凌辰在这样的环境里,全无违和感,揽着满脸好奇的叶宵先去了吧台。
  减兰走在后面,小声和江木叨叨,“总算开眼界了,家里管得严,老子第一次进赌场!”不过她还是恪守着保镖的人设,一张脸冷冰冰的像个面瘫。
  吧台后面站着几个穿着暴露的女酒保,凌辰的视线没在她们身上多停一秒,偏头问叶宵,“我们小毛毛想喝什么?”
  叶宵没喝过酒,“你喝什么我喝什么。”
  凌辰左手搁在吧台上,指尖轻轻敲了敲,“一瓶血色蔷薇,扔几片玫瑰花瓣在里面,加冰。”说着,他像是变魔术一样,指尖眨眼就夹了张黑卡,“刷这张卡,再劳烦美女换一百万筹码,其中一成当小费。”
  点了最贵的酒,比车都值钱的腕表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再加上黑卡和巨额小费,女酒保笑容自然变得妩媚,“好的,请贵客稍等。”
  很快,酒上上来了,红蔷薇般的颜色非常漂亮。凌辰手指摸了摸盛酒的玻璃杯,像是在感觉温度。
  他眼窝深邃,鼻梁挺拔,在吧台暧昧的灯光下,凶悍的气息被收敛大半,整个人都透出一种奢靡。再加上叶宵穿着一件明显宽大的白衬衣,一直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皮肤白的像个瓷娃娃,就算现在有人指着凌辰说,这是二部的总指挥,也没人愿意相信。
  凌辰修长的手指端起酒杯,晃了晃,冰块撞击杯壁,他问叶宵,“想尝尝吗?”
  叶宵点头,对酒的味道很好奇。
  凌辰端着杯子,仔细地喂到叶宵嘴边,慢声道,“只能尝一点点,喝多了会醉。”
  叶宵不知道一点点到底是多少,干脆垂着浓黑的眼睫,伸出舌尖舔了一点深红色的酒液,咂咂嘴,评价,“难喝。”
  凌辰笑起来,就着叶宵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酒。
  减兰在后面看得咋舌,小声叨叨,“我他妈算是见识了,这演技都可以拿奖了!”
  江木慢吞吞地开口,“不是演技,是真情流露。”
  减兰:小木说的话,总是很有道理。
  换筹码的人回来了,女酒保笑容满面地恭维道,“这位先生真漂亮。”
  凌辰轻佻地捏了捏叶宵细白的下巴,“嗯,我心里他最漂亮。”
  这么直白的夸奖,虽然知道是在演戏,但叶宵还是有些支撑不住。他犹豫了两秒,稍稍低着头,将脸埋进凌辰怀里,只露出一点下颌线条和白净的耳朵。
  女酒保笑容暧昧,将筹码推给凌辰,“您可以带着这位先生去玩儿玩儿,祝您有一段愉快的时光。”
  凌辰让江木拿着筹码,确实带着叶宵去玩儿了。在每一张赌桌前,都只站一把的时间,自己不动手,反而站在叶宵身后,手把手地教他赌钱。连着输也不恼,笑眯眯地换张桌子继续撒钱。
  他这样的行为,自然引起了旁人的注意。一个穿黑色工字背心的男人走到吧台,问女酒保,“那个人,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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