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春》第87/153页
现在,走廊上,只剩下我和炎云了。
他不说话,他是在等我吗?
我感到尴尬,昨天才发生了冲突,我不知道要怎么和他单独相处。
但我不想逃避,我……
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了个话题。
“他是个奇特的人。”
“啊?”
“我说的是小狼。”
“哦。”
“他……这种人真的很罕见。”
我干巴巴地说着,他也生硬地哼了一声。
“是我捡到的,在一个叫雾凇的小镇,捡到的。”
“捡到的?”
其实我对小狼并没有兴趣,只是我和炎云之间异常尴尬,我不得不寻找话题化解这份不自在。
显然和我一样觉得空气流通着尴尬的他,循着这话题,继续说下去。
“整件事情的起因是一场事故。去年,欧阳的一个员工,通过网路召集的方式参加了一个旅游团,和女朋友跟团去了一个叫雾凇的小镇,结果出了意外,整个旅游团只有一个人还活着。但整件事情被作为事故处理了,作为老板,员工神秘死亡,自然需要调查,作为写手,遇上如此离奇的事情,怎么会没有兴趣?我鼓动公司组织事件调查小组,结果在雾凇,知道了部分真相,也捡到了小狼。”
“部分真相?不过看见他,我也觉得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不奇怪了。”
“是的,他是狼孩,但不是科学定义上的狼孩。在雾凇镇,有一个奇怪的风俗,他是那种风俗的牺牲品。我从他口中收集死亡真相,本想用于小说素材。但在全部都知道以后,我放弃了写成小说的预定。这些东西,都是人类最丑陋但又最真实的一面,,即使写出来也不会有市场,反而会触怒一些人,或是被少数人当做猎奇道具。”
“可是……纪实文学不是最有可能得奖吗?”
对喜欢文字的人而言,得奖,得到主流社会的肯定,是无敌的诱惑。即使是炎云,也应该有过这样的美好希望。
不,他一定曾经想过获得主流社会的肯定,每一次听见他自嘲“不过是个码字商人”的时候,我心里总有说不出的别扭。
然而,我错了。
“得到主流的肯定,从此名垂青史?”
他冷笑着,充满不屑地冷哼着。
“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大部分的奖项都不存在挑战性,只要我想要,自然会有办法得到。但是――有必要吗?”
有必要吗?
这是我从未考虑的问题。
“我确实很俗气,没有什么追求,甚至从没想过得到主流媒体的肯定。和你想象中不一样,我写小说的最初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开心。很多年前,那时候的我很穷,我知道没钱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只是人,不是不用吃饭就可以用艺术、用梦想、用追求活下去的神。写作,是我摆脱平穷的一种手段。事实上如果不是第一本小说大受追捧,赚到了比我预期还要多的钱,我想我会立刻放弃了写作,转身商海。我就是这样一个俗气的人,我做任何事,都只是不想再饥饿。我无法理解为了高尚的目的而忍受穷困的人的心态。”
“但是你现在已经什么都有了。真的不想得到来自主流社会的肯定吗?你拥有才华,为什么一定要浪费?你……不想写出触及灵魂……会被后世记住的东西吗?”
“触及灵魂的东西?我做不到。或者说,整个文学界,又有几个人能做到一百年后还被记住?大部分人,不管是网络写手还是作协大师,写出来的东西,超过99%的,基本都只能归类为垃圾。至少,不能流传到后世,被历史无情的遗忘,不能留下任何痕迹。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伟大梦想的我,即使是现在也不怀奢念。唯一的区别是,过去,我写让读者愉快的东西,现在,我写让自己愉快的东西。”
“真的……一丝一毫的期待也不存在?你的文字有企图心,为什么你本人却说出这样沧桑的话语?”
我越发不懂这个男人了。
我曾以为我已经开始理解他,但此刻,我分明不认识他。
“世间的任何事情,都是想得越多,越痛苦。所以,别把自己当做最重要的唯一的存在。我们这些让文字在文档排队的人,说到底也都只是在制造垃圾,只是有些垃圾有些营养,有些垃圾连基本的阅读价值都没有。”
“有没有营养,由看的人决定。红楼梦和金瓶梅,谁更有营养,我想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