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次逃婚》第38/85页
“可是殿下...就算她不是A国人,但既然来到了我们这里,不是也应该遵循我们的传统吗?”管家显然还没有拎清状况。
“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吗?”阿布皱了皱眉,口吻里透着不容违抗的威严。
管家看了刘芒一眼,应了一声就退出了房门。
“我还以为你要把我饿得没有力气,这样就让我没办法逃跑了呢。”刘芒露出了一个略带调侃的笑容。
他心里暗暗好笑,面上却还是扮作千年冰山男,冷哼了一声,“我怎么可能用这么无聊的手段。”
你现在玩非法劫持的手段难道就不无聊了吗……刘芒在心里腹诽了一句,抬起头正好看到了他的嘴唇由于长时间没有喝水而显得有些干裂,忍不住问道:“阿布,你们一天不进食,不喝水,这样真的没有关系吗?”
阿布神色平和地看着她,“其实以这样的方式纪念亚斯塔尔神,除了表达我们的尊敬之外,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让富人们同样体验穷人忍饥挨饿的滋味,使富人能多一些怜悯之心去帮助穷人。这也是亚斯塔尔神所希望的。”
“那穷人们不是太亏吗?本来在挨饿就够可怜了,结果这一个星期还得陪富人们继续挨饿?”他眨了眨眼睛,“你说呢,殿下?”
他似乎懒得再和她在这个问题上胡搅蛮缠,“我先打个电话。”
管家很快将刚刚做好的牛排送了上来,刘芒迫不及待地连吃了几大口,才感觉得这个胃又重新属于自己了,饿肚子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民以食为天。当最重要的肚子问题解决后,她倒也念起了王子的好。如果阿布非要她一起履行斋戒,那她也只好饿着肚子陪着了。但他几乎都没有犹豫就做出了决定,令她免于挨饿,刚才他对那个管家露出的神情她也不是没有看到。
想着想着她的心里不由泛起了一丝涟漪,其实,这个男人也并不是那么不讲道理……
里屋的门并没有关严实,从她的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王子殿下正一脸冷峻地打着电话,似乎正在下达什么指示。他的侧面轮廓无可挑剔,就像是直接从罗丹大师手下走出来的完美雕塑作品。那一袭整洁高贵的白色长袍穿在他的身上,仿佛为他添上了一层神话的光环。
传说中富可敌国的王子殿下,兼具了美貌权势和金钱于一身的极品钻石优质男就这么与她近在咫尺。而她,还在为了逃离这样的人物而绞尽脑汁,恐怕说出来都令人无法相信吧。
阿布从里屋出来时,夕阳已经完全沉入了地平线下。
“你……也饿了一天了,先喝点水吧。”她顺手倒了一杯矿泉水递给了他,语气里透着自己也没察觉到的温柔。
他的目光微微一动,伸手接过杯子的时候恰巧碰到了她的手指。就在肌肤相触的刹那,她下意识缩了一下手,却没有留意到对方眼中一闪而过的不爽。
“这几天我就暂时不过来了,S城那边有几个重要的仪式需要我主持。有什么事你就告诉纳耶夫,他的英文和你交流起来应该没问题。”他面无表情地指了指那位管家。
刘芒没有吱声。因为不知怎样回答,所以就干脆不答。若是答了,更让她觉得自己是被关养在这里的某类宠物了。
“最后再提醒你一句。即使我不在这里,也最好不要动逃跑的傻念头。”他讥笑地弯了弯唇,“到现在还没死心吗?如果你现在放弃这个约定乖乖嫁给我,我可以原谅你之前的无礼。”
刘芒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她没听错吧?他――原谅她?他竟然敢用原谅这个词?啊啊!这个男人根本就还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嘛!自己真是太没出息了,一顿饭居然就让她开始动摇了,这不成了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吗?
真是好险,她差一点就昏了头。绝对,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逃跑大计。
她才不要将来在黄金打造的笼子里哭泣。
此刻,S城的大王妃寝宫一隅。在这个带着当地传统风格的房间内,来自叙利亚的手工台灯散发着柔和的光线,将王妃那纤细柔美的身影投放在了墙面的彩色细密画上,摇曳出了一种极致的美丽,仿佛揉进了天方夜谭里的迷梦。阿曼拉王妃正替酋长的新长袍缝上袖扣,那认真仔细的模样就像是位再普通不过的贤妻良母。
“王妃,这些事让我们来做不就行了?何必要尊贵的您亲自动手呢?”侍女尼娜忍不住说道。
“妻子亲自为丈夫做些事也是应该的。”她笑了笑,“这副钻石袖扣我可是选了很长时间呢。”A国男人的长袍看起来千篇一律,但袍子下不经意流露出的富贵逼人则需要眼力细细品味了。除了布料材质不同外,最主要就是在袖扣上加以变化。
尼娜又像是想起了某件重要的事,“对了王妃,我刚刚打探到原来殿下和那个女孩定下了约定,并且给予她逃婚100次的机会,如果女孩最后还是未能逃脱,那就要遵照约定嫁给殿下。”
“哦?”阿曼拉王妃不禁哑然失笑,“想不到这孩子还会想出那么浪漫的约定?看来有了喜欢的人,就连性格都会随之改变呢。”
“不止是这样。我听说殿下现在又将那女孩带到了M国的古城,还派人全天24小时盯着她,看来那女孩是很难逃脱呢。”
“看来好戏已经开始上演了。”阿曼拉王妃抿了抿嘴,当她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月亮似乎就从她的眼角散发出皎洁的光芒。
“王妃……”尼娜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话咽了回去。
“昨晚酋长大人来我这里,谈起了萨拉玛的婚事。”王妃有意无意地转移了话题,“这孩子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了。有不少邻国的皇亲贵族陆续来提了亲,不过我倒是有意将她嫁给其他几个部落的王子,这样离我也近些。”
“您心里已经有人选了吗?”尼娜试探着问道。
“其实埃米尔特倒是个不错的孩子,自小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更是了解他的为人。只可惜――”王妃叹了一口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王妃,我知道您在介意什么。”尼娜显然对王室里的八卦动态了如指掌,“虽然赛义德殿下现在最疼爱的儿子就是埃米尔特,但因为他的母亲是位外国平民,所以他一出身就注定了无法得到王族封号和王位继承权。萨拉玛是您和酋长的长公主,身份尊贵无比,她的夫婿只能是未来的酋长或国王。”
阿曼拉用赞赏的目光看了看尼娜,“你现在可是越来越了解我的心思了。”说着,她低垂眼睑,轻抚着刚刚缝好的长袍,轻轻又说了一句,“不过,如果这位未来夫婿恰恰是萨拉玛喜欢的人,那就更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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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王子与猎隼
接下来的几天,阿布果然如他之前所言没有现身。刘芒倒是没有再被饿着,一天三餐都有专人伺候着,吃好喝好,可这种笼中鸟的生活无疑令她越来越抓狂。她扳指一算,郁闷地发现按王子的推算方法,她的逃跑机会好像只剩下78次了。如果一直都维持这种局面,那么剩下的逃跑机会很有可能就这样被慢慢耗光了。
Sigh!那还玩什么啊!
不过,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收获。这几天她细心观察了外面的状况,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这座古城的关系,总会有一些西方游客会驾车找到这里。如果她能接触到这些游客,说不定能利用他们离开这里。
但眼下摆在她眼前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她该怎么从这座古城出去?
一直到了第四天,王子殿下终于再次大驾光临了。这次随王子同来的,还有一位身份特殊的小客人――一只叫做Aziz的漂亮猎隼。这是刘芒第一次见到这种被称为鸟中之王的生物,不禁也有几分好奇。很早她就有耳闻。A国人善于利用猎隼来进行捕猎,而且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现在他们虽然不需要靠捕猎来生存,但古老的猎隼捕猎活动被视作一种高贵的艺术保存下来。对于A国人来说,猎隼就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
这只猎隼的头部还套着一个皮制眼罩,眼罩上镶嵌着好些大颗华丽的钻石和蓝红宝石,看上在怎么也都有个两三克拉。尽管明白王子殿下来自于“钱多的欠抽的”星球,但她还是不敢相信地说了一句,“这些……都是真的么?”
“你以为呢?”阿布的回答令她很受刺激,“真的都那么便宜,何必要用假的?你要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堆。”
她叹气,这是什么待遇啊……想起八卦杂志里明星们炫耀自己手上几克拉钻戒的新闻,再看看根本不把眼罩当回事的猎隼,大有种人不如鸟的感慨。
王子显然也对自己的猎隼爱若至宝,从头到尾都一脸温柔地凝望着它,还时不时动情地轻吻一下它的羽毛。看着人和鸟其乐融融的画面,刘芒忽然想起了埃米尔特无意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殿下有时喜欢来这里训练猎隼。
她的脑中蓦的灵光一现,如果要死训练猎隼的话,多半是要去沙漠吧?这么说来,如果她能让阿布带上自己一起去的话,那她不就有逃跑的机会了吗?想到这里,她的心情不由得变得激动起来,一反之前懒洋洋的状态,兴致盎然地围住了王子殿下询问起猎隼的点点滴滴。
谈到自己喜欢的猎隼,阿布似乎也打开了话匣子,“在我们国家,猎隼是有护照的,可以随主人买票上飞机,而不是像宠物那样装在笼子里托运。我们爱护它们就像爱护我们的家人孩子。”
“猎隼也可以有自己的护照?它的地位也太超然了吧。”毕竟学过了几年表演课,刘芒总是恰到好处地表现出自己的惊叹。
“不只如此。在S城,我们还有专门的皇家猎隼医院。每只猎隼入院,都会配备特别的医生。”他的脸上还是那副轻描淡写的表情。
“啊!这待遇也太好了!”这倒不是刘芒装出来的,因为这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接下来她话锋一转,“但是,我听说要将一只普通猎隼训练城真正的猎隼也不是容易的事吧,好像要先饿它什么的对不对?”
“你倒也知道一点。”阿布爱怜地抚摸着Aziz的羽毛,“训练猎隼分为文驯和武驯。我一向常用的是武驯,首先要做的是‘熬鹰’和‘饿鹰’,熬鹰就是在晚上不让猎隼睡觉,连打个盹都不可以。饿鹰就是在七到十天内不喂猎隼一点肉食,同时把它绑在悬在空中的摇篮里,并且在它的尾部佩戴一个铜制小铃,腿上系一柔软的皮条。无论是哪一种方法,最重要的就是打掉它们的傲气,去除它们的野性。这样猎隼一旦被驯服,就会绝对效忠于主人。”
“这种训练手段我看会引起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刘芒小声嘟哝了一句。
“只要一星期,再桀骜不驯的猎隼也会变得服服帖帖了。”他略带张扬地抬了抬眼角,似是另有所指,“动物是这样,人也是一样。”
又来了!这个家伙……她现在不像和他有什么口舌之争,于是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那这样一只猎隼一定很贵吧?”
阿布淡淡地报出了格价,“普通的一只20万美金。”
刘芒忙扶住了旁边的桌子,尽管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这个价格还是让她差点摔倒。普通的一只20万美金,那么更好点的呢?在她的眼中,这只漂亮的猎隼一下子化身成了一幢别墅,导致她接下来都是用看别墅的眼神盯着那只猎隼。
“那它又是怎么捕捉那些猎物的呢?”她睁大了眼睛,一脸懵懂地看着他,“我都从来没见到过呢,这些猎隼真的有那么出色吗?”
阿布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明天我正好带Aziz去沙漠捕猎,你――想去吗?”
她心里乐开了花,倒没有表现在脸上,而是斜睨了王子一眼,“难道你不怕我逃走吗?”
王子有些好笑地挑了挑眉,“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走?答案只有两个字――做梦。”
刘芒一反常态地没有反驳,只是在心里冷笑,做梦吗?那明天就见分晓!
为了第二天的捕猎,阿布当晚就留宿在了古城里。天刚蒙蒙亮,他就带着刘芒和Aziz出发了。在上车之前,刘芒的目光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王子的那辆路虎座驾,车牌上那个显眼的数字“7”顿时像道闪电哗地照亮了她的眼睛。
原来那个花了3000多万买块车牌的凯子就是王子殿下……也是,三千多万,不过是人家一个星期的零花钱而已。
银色的越野车在拂晓的天光中穿行,在沙漠上拖曳出了两道长长的波纹。从车窗两旁不停地掠过的沙丘,映衬着将明未明的浅灰色天幕,显得格外安宁幽静。
刘芒用余光看了看正在开车的阿布。或许是为了配合今天的出行,他今天换上了一袭质地精良的棕黄色长袍,夹杂着金丝的库菲叶有一角垂落在他的肩上,更为他平添了几分彪悍野性之美。这么近的距离,也让她看清了他那浓密柔软的褐色睫毛。这个彪悍的长度令她不由想到了达尔文的生物生化轮,看来那么长的睫毛就是为了挡风沙才形成的,这里也只有骆驼能和他一拼了。
大约开了半个多小时以后,车子在一个沙丘旁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