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官》第2/100页


我在巴黎两年,因为课业繁重,实习太忙,中间不曾回国。我给明芳发了无数电子邮件,又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两年中,我给她写了十封厚厚的信,她在去年圣诞,回复我一封,叮嘱我认真念书,注意身体,长不过200字余。
此人并非不知道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吝啬。
不过,好在,我回来这里,而明芳,她也在这里,我此刻面对她,忘了之前的委屈,心里有柔软的情绪,看见她放在桌上的手,轻轻按在上面。
“明芳。”
“啊?”
“明芳。”
“啊?”
“就是想喊你。”
她微微笑,真是漂亮:“家阳,今天去我家吃晚饭吧。”
“好啊。”
我的父亲与明芳的父亲是当年出国留学时的同窗,乘一班飞机,做一班轮船,租一家人的房子,后来回了国,我父亲留在外交部,明芳的父亲在教育部任职。青年时代的友谊,维系了一生,又一直到我、哥哥与明芳这一辈。
知道我来,明芳的妈妈特意让保姆作了我从小喜欢吃的西芹和红烧鲫鱼,她的爸爸在外地调研,可是我想,至少明芳的妈妈不像我妈那样忙碌,这里比起我家,让人倍感温馨。
饭菜香甜,我吃了很多。
明芳的妈妈知道家里现在只有我自己和老保姆,就让我干脆天天来这里吃饭,我说好啊,看看明芳,她此时从饭厅出去接电话,不知道是谁,聊得颇久,我听见她在阳台上隐隐的温柔笑声。
八点多钟的时候,我告辞。
明芳送我下楼,叮嘱我小心开车,我将要启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敲我的车窗:“对了,我忘了告诉你,家阳,我快要结婚了。”
四月,春天的夜晚,应该是暖风习习,我也没有喝酒啊,为什么觉得冷,觉得握紧了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我的第一个反应,大声地问她:“你怎么了?你为什么要结婚?怎么回事?你才多大?”
“什么怎么回事?”她依然微笑,“你忘了,我比你大四岁,已经29了,我不够老吗?”
我迅速的发动车子,我看见明芳闪了一下。
我开得飞快,脑袋里一片空白。
都不知道怎么回的家。呆呆坐在黑暗的书房里。
明芳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要结婚了。她费尽心机的轻描淡写。我但愿自己刚才做的不是十分明显,但愿下次再面对她的时候,能足够泰然处之,否则辜负了明芳的良苦用心。
可是,我只觉得心脏钝钝的疼痛,好在总有一个办法止痛。
我回到自己房间,在酒橱的深处摸出一小包特制的香烟,棕色的烟纸,修长如艳女的手指,我点上一支,深吸一口,口腔,内脏,还有大脑便浸淫在这芳香的烟雾里,疼痛仿佛消失了。
仿佛回到从前,不可回的从前,明芳抚弄我的头发,温润的唇印在我的额角。








第二章

程家阳
这一夜,觉睡得乱七八糟,早上起来,头疼的很。保姆张阿姨把牛奶和早餐端进我的房间,出去的时候说:“昨天晚上旭东给你打了一个电话,让你给他回。”
旭东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介绍起像我们这样一群人,都不得不说起父亲的背景。旭东的父亲原来是经贸委的干部,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辞职下了海,人脉深厚,消息灵通,再加上经济嗅觉敏锐,想不赚钱都难。现在,他的父亲是一家跨国信托公司的董事长。可是,他父亲的聪明才干却没有一点遗传到旭东的身上,他的学习成绩从小就不好,上了高中,就被他爸爸送到加拿大念书,可是,没有几年就又回来了,文凭也没有,当然,这对他来说,也是没有概念的东西。但我觉得,他这个人,有一点好是毋庸置疑的,就是爱国。他觉得这个城市是世界上最舒服,最方便,最宜人的地方,我同意。旭东也说,外国的姑娘搂起来也硬邦邦极没弹性的。
我打通他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子,声音混沌:“找旭东?哦,等一下啊。”
“喂,哪位啊?”旭东的声音也不清醒,我想一定打扰了这位仁兄与美眉的好眠。
“我是家阳,旭东你忙不忙,出来见个面吧。”
老朋友的声音一下子兴奋起来,我们约好了在国际俱乐部见面。我状态不佳,自己没有开车,出门要了出租车去那里。
到的时候,旭东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很久不见,他的毛病都没有改掉,上来就要把我往怀里抱,嘴里说:“弟弟,想死哥了。”我用胳膊把他隔开半尺:“这里都是外国友人,你注意影响好不好?”
他当耳边风,仔细盯着我的脸:“还是巴黎的水土好,你看你,出落得这么细致。”
“你再胡说,我就走人。”
“怎么脾气这么大呢,时差没调好吧。哥开玩笑呢,别跟我这个粗人一般见识好不,翻译官阁下。”
正经话没寒暄几句,手却突然被旭东抓住。
我跟他认识多年,此君的性向绝对没有问题,就是这毛手毛脚的毛病让人讨厌。我极力甩开,却被他攥的极紧,翻过来,调过去,看我的手指,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抬头对我说,面孔居然是严肃的:“你没问题吧你?”
“说什么呢?”我把手收回来,“什么问题啊?”
“别装啊,小子,我玩这个的时候,你还啃数理化呢。”
我知道他是吃喝玩乐消遣人生的行家,可没想到这么厉害,心虚的喝茶,脸转向窗外。
旭东说话的声音突然变得老成起来:“我知道你们这些念书的,生活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但有的是方式找乐呢,女人最好,又香又软,只要方式正确,讲究卫生,什么问题都没有。可那种东西是不能碰的,伤自己身体啊。”
“就是劲头大一点的香烟嘛。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那可不一样,能上瘾啊。赶明儿哥带你玩别的去呗。”
我听的烦了,将给他带的男士香水扔给他,拿起包抬腿要走,被他抓住胳膊,他又陪起笑脸:“去哪啊?我送你吧,话说重点,不也是为你好吗?你们这些高干子弟啊,脾气忒大。”
我当然知道旭东是为我好,我当然知道,跟洋人学的这种玩意的危害,可是,生活里这么多的不如意,谁能告诉我别的方式来镇痛?
我跟主任订了约会,旭东坚持开着他那辆炫目的金灰色的小跑车送我到学校。
校门口有工程,挖沟掀土,不知道又要修什么东西,两座土堆之间只留了窄窄的小道,走得了人,就过不了车。旭东乖乖跟着进门的一列同学排队,缓慢的开动汽车。
不过,他走到哪里也不会改掉登徒子的毛病,手肘碰碰我:“你快看前面的女孩。”
前面的女孩。黑色长发,密密厚厚,牛仔裤,一双绝对能让旭东之流叫好的长腿。
“你想不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
他真是无聊。
他开始按喇叭。女孩快走几步。
他又按。
他的无聊已经到了让人生可忍熟不可忍的地步。
他继续。
我说,算了,老大,我还要在这里再待上两个多月。
女孩终于转过身,旭东很高兴:“哇噢,好极。”
小小的一张脸孔,麦色皮肤,一双大眼,黑白分明,笑着,样子还不错。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菲。然后她做了一件让我在之后很长时间想起来都笑的事情,她向车子里的我们伸出中指,晃一晃,又晃一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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