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女新婚夜上错床:贴身小女佣》第101/355页


  孩子的眼睛都亮起来了:“麦姐,我们也去吗?周天赐去过好几次了,天天回来吹嘘……”
  “好,过年我带你去香港迪斯尼乐园。”
  “好耶,麦姐,我好爱你。”
  孩子眉飞色舞,小嘴巴凑在她脸上,狠狠地亲一口。
  小麦脸上湿漉漉的,心里也湿漉漉的,那时候,再大的苦楚,忽然都觉得那么微不足道。
  怀孕时的苦楚早就淡漠了,却永志不忘。走投无路,孤身一人,怀着一个不明不白的孩子,而且是仇人的骨血――一度,多想将这孩子拿掉。
  但是,十月怀胎,生下来才知道――所谓的骨血便是一堆狗血――那是自己的!!不是任何别的男人的附属品。是自己一个人的!唯一的血脉,唯一的亲人,唯一的精神支柱……你辛苦抚养,呕心沥血付出,可是,她会逗你笑,让你乐,全心全意爱你,而且永远不会变心――
  她轻轻抱着孩子,抚摸她乌黑的头发。
  真的,如果没了这个孩子,自己这一生,还有什么乐趣呢??????
  许多中国人常常是这样,把自己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二三十岁,年纪轻轻,觉得一生完了,只好指望孩子……然后,孩子又指望孩子……一代指望一代,结果,谁也没能指望得上谁。
  乔小麦从未指望孩子,从没希望她如何的出人头地,如何的发财赚大钱。但是,她是她精神上的一种强大的安慰和寄托。
  升职也好,加薪也罢,甚至爱情,婚姻,男人……跟孩子比起来,都有太大太大的差距。
  为了这一张红红的小嘴巴,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呢???
  孩子已经说累了,弯在她的臂弯沉沉地睡着了。
  乔小麦抱着她,早已疲惫不堪,也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日,小白独自在家里左等右等,也不见小同学林家明来做作业。她打电话过去,对面一个凶巴巴的男人的声音“谁找林家明?你是谁?哪家人的野孩子?……谁找这个兔崽子??林家明已经死了,你别打来了,真讨厌……”
  砰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震耳欲聋的声音几乎把孩子的耳膜震破了,孩子吓一跳,挂了电话,悲叹一声,可怜的家明,估计又被他继父揍了一顿。


☆、拐走小白5

  外面阳光灿烂,终究是小孩心性,她坐不住,锁了门,把钥匙挂在脖子上,准备先去小区里面的活动场地玩一会儿。
  刚出门,就被一个大娃娃遮住了视线――
  那是一个限量版的白金版芭比娃娃,小白抬起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小白……”
  “叔叔,怎么是你?”
  孩子立刻从记忆里找到他,那样一个人,只要见过一面就不容易忘记。
  他微笑,“小白真聪明。”
  孩子的精力全部放在哪个漂亮娃娃身上,只眼巴巴地看。
  “小白,这是送你的。”
  她咬着手指头:“我不能要耶……”
  他十分耐心,像对大人说话:“别人送的不能要,但是,我送的小白当然能要了。”
  孩子心想,为什么呀?可是,毕竟是小孩子,伸手就抱住了漂亮的洋娃娃。
  “小白,你一个人在家里?”他微笑着看她脖子上挂着的一把单独的钥匙。可怜的孩子。她显然常常一个人呆在家里,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
  小白苦恼地摇头:“我妈妈加班去了,没人陪我玩。”
  “妈妈经常加班吗?”
  “也不是啦。有时候加班,有时不。但是这个月有很多业务,才要加班的。”
  “我陪你玩好不好?”
  “可是,妈妈说,不许我乱走。而且……叔叔,我不知道您是谁耶……”
  他笑起来,弯腰下去,“我是巧克力叔叔的哥哥,他在外地,所以特意叫我来找你玩儿……”
  “真的么?”
  小孩子眼睛亮起来,“你真是巧克力叔叔的哥哥?”
  “你看……”
  他拿出手机里的照片给她看,里面很多照片,全是巧克力叔叔跟他一起的合影,兄弟二人十分亲密。有一张照片上,巧克力叔叔的手还搭在这个叔叔的肩膀上。小孩子再也不怀疑真实性,可是,又露出为难的表情:“我只能出去玩一会儿,因为我的作业还没写呢……麦姐回来会问我的……”
  麦姐!
  他注意到她的称呼变了,从妈妈到“麦姐”。那显然是大人教她的――遇到陌生人的时候怎么说,遇到熟人又怎么说。这一次,小孩子是没转过弯来。
  “今天我还没写作业,麦姐说,今日事今日毕,她最不喜欢我拖延作业了。”
  他异常耐心:“那就把作业带上,我们找时间写,这样,晚上你妈妈回来就不会发现了。”
  “可以这样么?”
  “可以啊。你不会的题目,我还可以教你。”
  小孩子如获大赦,高高兴兴地就转过身拿钥匙开了门,径直去拿自己的书包。
  易向西站在门口。
  暂时没有进去。
  是不敢进去。
  手心里,紧张得冒出汗来,纵然要去谒见国王也不会如此了……无数次,他曾经在噩梦里猜想,她在哪里,她在干什么……是沦落人群,是从此潦倒?是一蹶不振?是已经浪迹天涯海角????或者早已嫁给了别的什么陌生人从此永不相见??
  但是,他不知道,她其实近在咫尺。


☆、拐走小白6

  而且,他更不敢想象,也不能想象,她不是她――而是她们。她们不是一个人,是两个。
  “叔叔,你进来呀……”
  孩子热情地催他。
  他第一次走进这个家门,在门口的时候,稍稍停驻了片刻。两居室的屋子,客厅也不大,但布置清新,十分干净,十分整齐,十分舒适。最大的亮点是一个十分宽大的露台,布置得异常精雅漂亮,摆了几盆小花,还放着一张摇摇椅。
  她们这些年就住在这里。
  也许,闲暇的时候,小白会坐在摇摇椅上唱歌?小麦会坐在上面看书?
  那么多个日日夜夜,而他,竟然一无所知。
  每一间屋子都有一种味道,事隔多年,他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乔小麦的味道――是她穿着他的大衬衫倒在他怀里时的那种味道……
  此后,这味道日日纠缠,夜夜噩梦,他想忘记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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