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杀》第13/25页
“前一阵子,我都在南美洲和南极洲。”
“南极洲?”金龙惊讶道:“难怪了。”
赵公子问道:“难怪什么?”
金龙想了一下,道:“难怪我找不到你。我曾经托一些朋友打听过你的下落,但是都没有消息,原来你是躲到南极去了。”
赵公子问道:“你找我干什么?”
“因为我想你呀!”金龙一点也不害羞地道:“都快想疯了。”
赵么子假装不明白,又问道:“最近一年多你都在干什么?还在杀人放火吗?”
金龙慎道:“什么杀人放火,怪难听的,我是在替天行道。”
赵公子嘻嘻一笑,道:“开开玩笑嘛,其实,我真的很佩服你,一个女孩子,敢干那些事。”
金龙受了称赞,脸上露出得意之色,通:“你也不差呀,看来,以后我们又可以像以前一样,结伴出击了。”
“结伴?”赵公于吐了吐舌头:“干嘛?雌雄大盗啊?”
金龙愣了一下,正想再说些什么,这时候,侍者却将牛排送上来了。赵公子一见到牛排,立刻迫不及待地大嚼起来,金龙见他吃得起劲,也不忍心打扰他,便又转过头去,幽幽地看着窗外迷人的灯火。
当晚,赵公子送金龙回到落脚的饭店之后,立刻返回住处,收拾起简单的行李。第二天一早,就搭上往欧洲的早班飞机,离开了澳大利亚。
赵公子坐在宽敞的头等舱座位上,想道:“为什么?金龙也算得上是美女中的美女,就外表来说,绝不比晨烟逊色,甚至还更有女人味,更令人疼爱。但是为什么?……”
赵公子看着窗外的白云,不禁迷茫了起来。
飞机到达法兰克福之后,赵么子曾经打了一个电话到金龙住宿的饭店,但是饭店的人员告诉他,金龙已经离开了。
于是赵公子转搭火车,去了巴黎,在巴黎住了一个月,然后又辗转到了伦敦,在伦敦近郊的一所大学中念起书来,一念,就是两年。
这期间,赵公子按捺不住喜好打抱不平的个性,又做了许多行侠仗义的事情,金剑赵公子,又在不列颠群岛打响了知名度。但是赵公子隐藏得很好,当地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追踪了许久,也没有人查出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的真实身分。
但是,金龙的本事却大得多,当赵公子第二次出击,捣破一个贩卖人口集团的时候,也就是赵公子来到英国的第四个月,金龙就找到了他所在的大学。
这次,赵公子没有再逃走,爽爽快快地和金龙成为了好朋友。每隔一段时间,两人就会携手打击一些犯罪集团。但是一旦金龙提到男女间感情的事,赵公子便照例顾左右而言他,含糊地混过去。金龙也不心急,只是频繁地往来欧亚大陆之间,默默地协助赵么子。
两年之后,赵公子完成学业,江湖经验和武艺又精进不少,便继续在世界各地游历。而每当他到达一个新的地方,都会与金龙继续保特连络。
第 六 章
回想着往事,赵么子已经不知不觉地来到了红杀旧时的总邢,也就是他当年受训的杀手训练中心所在地。
多年来,他曾经不只一次的跑回这里,但是当他第一次回来训练中心的峙候,这里已经早就没有人烟了,就好像所有的人都在一夕之间全部忽然消失了一样。
赵公子走过荒废的西教练场,来到旧时的教室和房舍,他看 爬满藤蔓、日益倾斜的建物,又想起了当时在这里生活的点点滴滴。
表面上,赵公子似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谁的心里面没有一个隐藏哀伤的角落?
赵公子想起了晨烟,不觉又想起一个他曾经想过千百遍的问题:“当年,晨烟是不是通过了考验?是不是如她的计划一样,夺取了腰牌?如果晨烟失败,她是不是就这么死了?如果她还活着,日子又过得如何?”
想着想着,赵公子的眼前忽然蒙胧了起来,山上起雾了。赵么子记得,因为这附近森林十的浓密,所以经常起雾,尤其是夜晚到清晨之间,而现在,已经是黄昏了。
赵公子找到一个台阶,坐了下来,看着漫天大雾愈来愈浓,又想起了和晨烟独处的那些夜晚,许多次都是在这样的浓雾之中,两人温言笑语,卿卿我我,也就是在这种浓雾之中,他发誓要永远爱着晨烟的。
赵公子想起晨烟的眼神,那种忧郁的眼神,那种绝望和绝情交集的眼神,虽然事隔多年,却仍然让他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锥心之痛。
赵公子拔起台阶旁边的一株杂草,玩弄着,然后轻轻抛到地上。就在这个时候,他赫然发现,浓雾之中,有一个人正向他奔来。
那人来势好快,显然轻功不弱,才一眨眼的工夫,那人就来到了赵公子面前。而这时,赵公子却张大了嘴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那人穿的是一袭白色轻纱,长发披肩,是一个女人。
“晨……烟!”过了好久,赵公子才从喉咙里蹦出两个字来,而且在他听来,那几乎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
“我现在不叫做晨烟。”那女子面无表情地道:“我的代号是“天天”,是红杀排名第七的杀手。”
赵公子更加震惊,又从嘴里蹦出了不像是人有意义的几个字:“你……还活着!是排名第七……的杀手?”
晨烟笑道:“我当然还活着,难道你认为我会死?”
赵公子镇定了一些,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高兴你还活 。”
晨烟道:“我不想和你多说废话,我是奉霸子之命,来和你一战的。”
赵公子道:“霸子?红杀的领袖,是啊,你现在排名第七,目然是可以见到霸子的了。”
晨烟有些得意地道:“是的,你自然也清楚,红杀中排名前十名的杀手,是可以见到霸子,直接接受他的命令的。”
赵公子道:“当然,我看你的轻功,又进步了不少。”
晨烟道:“我进步的不只是轻功,但都是靠我自己的奋斗换来的,至于细节,我想你不见得喜欢知道得大清楚。”
赵公子又感到一股锥心之痛,晨烟追求进步的手段,他是非常清楚的。
晨烟说那句话的意思,就是要赵公子别再扯题外话,她道:“这几年来,你的名字在江湖上也很响亮,霸子叫我不要杀你,只要把你打败就行了。他觉得你是个人才,如果你肯重新加入红杀,我们也十分欢迎。”
赵公子听了,不禁心中一动:“她是不是在暗示什么?是不是如果我回到红杀,就可以和她再复合?”但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他便由心中大喊道:“不!就算把我杀了,我也不会再回去的。”
于是赵公子道:“多谢你们霸子的好心,但是再回去过那样的生活,做着伤天害理的事,我是不会有兴趣的。或者,你也像我一样脱离他们吧!我一定会想办法,为你找到活路的。”
晨烟冷冷一笑:“我今天在组织中的地位,得来何其不易,何况我还在进步,总有一天,我会当上首席杀手。”
赵公子见她执迷不悟,正在思索其他的用词,希望能劝她回头,但是晨烟却不耐烦地道:“听说你的剑法很厉害,所以我决走打败你的剑法。”
说着,晨烟便取出了一柄剑,剑身的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绝不反光。那是红杀所属的工程师研究出来的一种合金,比普通钢铁的硬度和韧性都高上不只一倍,而且也锋利得多。
赵公子无奈,只好亮出金剑,道:“既然你不杀我,那我也不会杀你,你放心好了。”
晨烟却道:“废话少说!”
话音未落,晨烟已经挺剑刺来,赵公子举剑一格,双剑相交,发出一种与普通金属碰撞不同的沉闷声音。晨烟一击不中,身形向侧面掠出,转攻赵公子下盘。赵公子施展轻功,拔地跃起三、四公尺,反身去削晨烟的头发。
晨烟侧身闪过,见赵公子在半空中无处着力,便舞起快剑,将赵么子可以落脚的地方全部封死。
赵公子经过多年锻 ,这时极动剑法的功力,已经高达九成。晨烟剑舞得虽然快,但是在赵公子眼中看来,却还不够快。赵公子抓准时机,挑起一剑,击在红剑的剑尖处,使得晨烟的快剑稍稍一顿,便安然落了下来。
晨烟也不气馁,又施展出另一套剑法,不断地划着大小不一的圆圈。
“太极剑!”赵公于惊呼一声,手下不敢怠慢。
“错!”晨烟也喊了一声,回应道:“再看清楚点。”
赵公子边挡边看,发现晨烟所使的剑法,的确和太极剑有些神似,但也有些出入,比太极剑要快一些,但是却没有太极剑那种那种百分之百圆圆满满的感觉,似乎有一些缺憾。赵公子对这种剑法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一时之间,却地想不起来是什么剑法。
晨烟就用这种剑法,与赵公子对打了三十几回合。赵么子施展极动剑法,愈打愈顺,但是他并不急着打败晨烟,只是一面格挡,一面欣赏着晨烟曼妙的身形。
又过了一会儿,晨仅似乎显得有些急躁,突然放弃画圈,改采中宫直进的方法。
赵么子好像是有意卖弄,便也采中宫直进的手法,用剑尖抵住了晨烟的剑尖。晨烟挑剑向上,赵公子也挑剑向上,晨烟回剑向下,赵公子也迥剑向下,两柄剑的剑尖始终黏在一起,难以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