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酥手》第2/104页


她环顾四周,空荡荡的房间。窗外,雨紧一阵缓一阵地继续下着,让人觉得寂寞惆怅。
她开始收拾东西,做出了一年来第一个重大的决定:走。


少女的祈祷

原来,童年的伤痛,可以跟人一辈子。

母亲李倩如的家在另一个城市。梅若素坐了几个小时的快巴,到家时天色已晚。
在那美仑美奂的客厅里,她第一次见到了继父林澍培。与她想象中秃发凸肚的矮胖男人完全不同,他的个子很高,眉毛很浓,双目炯炯有神,略略带点白头发,更增添他的成熟魅力。年轻时一定是个俊伟男人。她再打量这幢两层楼的华美豪宅,没想到母亲走老运,钓上了金龟婿。
继父待她很和蔼,但并不过分亲近。吃过晚饭后,便独自上楼去了。留下母女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母亲问:“你觉得你继父怎么样?”
“不错。”她眼睛盯着屏幕。
“若素,你和那个男人……”
“你放心,我们已经分开了。”
母亲有些半信半疑,却不敢再问。
她看了母亲一眼,五十岁的人了,依然风韵犹存。象牙白的皮肤,高高吊起的凤眼,两道直入发梢的浓眉,华贵中带着几分妩媚。
母亲年轻时当过演员,曾在一部轰动一时的剿匪片里饰演压寨夫人,也是在那时候结识了作编剧的父亲。才子佳人,堪称完美的姻缘,却毁于第三者插足,导致父亲远走异国他乡。也许是这个原因,母亲在她面前总有些气短。
想到这儿,她说:“我是真的离开了。你看,我不是连行李都带来了吗?”
“那你就在这儿住下来吧。你继父工作忙,惟凯又不常回来,你就当陪陪我……”
“谁是惟凯?”她打断母亲。
“是澍培的儿子。”李倩如这才想起来,他们还没见过面。“要不,我明天叫他来吃饭。”
梅若素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有点困。今晚我睡哪儿?”
李倩如领着她到楼上一间带浴室的卧房。互道晚安之后,梅若素把门关上了。
她从包里掏出手机,上面有十多个“未接电话”,都是同一个号码。早上离开时,她在电话里跟白凌霄提出分手,他还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当真。想是下午他到了出租屋,找不到她的人,这才急了。
但她已经决定了,不会接他的电话。她要从他的视线里逃出来,逃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上午10点多了。床边放着一碟式样精美的西式早点,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和你父亲出去一下,马上回来。母亲。”
“父亲”两个字对她来说,颇为刺眼。在这世上,她只有一个父亲,他叫梅鸿钧,住在美国洛杉矶。
吃了早点,下得楼来。家里没有人,偌大一幢房子静悄悄的。客厅里,阳光透过那面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下了几天几夜的雨终于停了。
梅若素转过头来,看到客厅的中间,摆着一架大钢琴。琴盖上积着厚厚一层灰,可见许久没有人弹过。在有钱人家里,钢琴只是附庸风雅的装饰。
她倒是学过几年钢琴,而且懂行的人都说她弹得很好。
高中毕业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因为身材高挑,容貌姣好,母亲和她第二任丈夫陈文杰,想让她到部队去当文艺兵。体检时,人们发现了她左腕上的刺青,把她与那些臂膀手腕上刻着丑陋毒蛇虎头的流氓阿飞视为同类,理所当然将她拒之门外。第二年,陈文杰通过关系,让她上了省城的师范学院艺术系,学的是钢琴。
她坐到琴凳上,掀开琴盖。沉思了片刻,一支小奏鸣曲如流水一般从她指下溢出。她惊奇地发现,对着落地窗外的景色,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正午,她的琴弹得顺手极了。一支支熟悉的乐曲从她指尖迸发出来。
梅若素闭着眼睛,沉醉在久违的琴声中。她不知道自己弹了多久,当弹到那支《少女的祈祷》时,她缓缓地睁开眼,试图将自己的心绪融合到窗外的阳光之中。
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因为背对着光而看不清脸的男人。此刻他正站在沙发边,静静地凝视着她。音乐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声不和谐的巨响――她猛然起身,撞翻了身后的琴凳。
“让我来。”男人大步冲过来,帮她扶起凳子。“我是林惟凯。刚刚进门,不想吓到了你,对不起。”
梅若素重新坐在琴凳上,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接着弹吧,你的琴弹得很不错。”
他没问她是谁,好像跟她熟识已久。
她却有些懊恼,这个男人是猫吗,怎么走路没有一点声响?
像是读出了她的质疑,他淡淡一笑,说:“是你弹得太入迷了,所以没听见我回来。”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话刚出口,梅若素便意识到自己的无礼,毕竟这是他的家。她没有心思再弹下去,径直往楼上走去。她不习惯和一个陌生男人相处。
然而,她在楼上没待多久,母亲就来敲她的门,叫她下去吃饭。楼下餐厅的西餐桌上,摆着非常丰盛的饭菜,四杯红酒已经斟好。
林澍培对林惟凯说:“惟凯,这是梅若素,倩如的女儿。”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林惟凯笑道,“现在,我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林惟凯,是向群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
这种介绍未免太“正式”。梅若素疑惑地抬头看他,发现林家父子长得很像,同样魁伟英俊,气度不凡。
一餐饭下来,她跟林家人的关系并没有融洽多少。或者,她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从小到大,她没有什么朋友,常常觉得很孤独。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白凌霄投入那么多的感情。



她怀孕了

得不到他的人,拥有他的记忆也好。


梅若素不想让白凌霄找到自己。她辞了工作,换了手机号码,在现代都市要玩“失踪”非常容易。
她也没有住在林家那幢豪宅里,而是和大学同学齐眉合租了一套公寓。
齐眉是个脸圆圆的开朗女孩,她的男朋友叫邵刚,经常到她们公寓来。那天,邵刚和齐眉正聊着天,他忽然扭过头来,对梅若素说:“我在大学里见过你,你一年四季总穿着长袖子衣服,很少穿裙子,大家都叫你长袖美女。”
她穿长袖子是为了遮掩手腕上的刺青,没想到却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但,邵刚怎么会知道?
齐眉说:“邵刚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只是比我们高三届,又不同系。你自然不认得他,他却认得你,因为你是有名的长袖美女嘛!”
梅若素在大学出名,不但因为她穿着长袖,性子也出奇的冷漠。追求的人虽然多,却从未谈过恋爱。曾有男生直截了当地问她:“哎,你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呀?”梅若素回答那人的,是一记白眼。日子久了,也就没人再问。
大学四年,她一直躲避着“恋爱”这回事,因为她早就尝过恋爱的滋味。
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也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就像她和白凌霄。

大概是到这个城市不久,有点水土不服。梅若素这两天老是呕吐,食欲也不振。那天,她早上起来刷牙,一闻到草珊瑚牙膏的味道,就一阵恶心,连胆汁都吐出来了。齐眉一边帮她清理溅在睡衣上的秽物,一边担心地问:“你到医院去看看吧,是不是胃病又患了?”
梅若素也以为是,她肠胃一向不好。但到了医院,医生递给她一张化验单,上面写着:“早早孕――阳性。”
梅若素像被雷劈了一般,头晕目眩:天哪,她竟然怀孕了!
在周围医生、护士猜忌的目光中,她缓缓走出了妇产科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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