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神医之农门闺娇》第72/182页


  “为什么?”苏瑾言皱起了眉。
  “我又不喜欢你为什么要跟你定亲!”
  苏瑾言的脸黑了,“不喜欢我?你已经收了我的玉佩。”
  “那是你硬塞给我的。”说着,董静姝从怀里将那玉佩取出来,塞进他的手里,“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个是该还给你。”
  苏瑾言的脸彻底黑成了锅底。
  正当董静姝以为他要发火时,却将他突然又笑了,“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为何要将我的玉佩贴身携带?嗯?”
  董静姝闻言不禁老脸一红,磕巴道:“谁让你的玉佩看起来太贵重了,丢了我可赔不起。”
  “说谎的孩子不乖哦。”苏瑾言笑眯眯的看着她,声音中竟还透着股宠溺的意味。
  董静姝垂着头,泯了泯唇,道:“反正不管怎么样,我是不可能嫁给你的。”
  听出了她话语里的认真坚决,苏瑾言收敛了笑,面色冷凝。
  “就这么不喜欢我?”
  “是,我不喜欢你,不想嫁给你。”
  董静姝一直垂着头,根本不敢看他的表情,更怕自己会掩饰不住情绪。
  感受到身边的低气压,心里更是苦苦涩涩的,可是下一秒,她却突然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傻姑娘说谎也不会说,既然不想,为什么颤抖?”
  “谁颤抖了……”
  苏瑾言轻轻拍着她的背,无声安抚着,“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坚决不愿意跟我在一起,或许你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不要还未尝试就轻易将我推开。”
  “只要你愿意,我就会站在你身边,你可以什么都不用怕,什么都不要担心,也什么都不需要改变,因为一切有我,你只需要继续做你自己,继续做你想做的事,做你喜欢做的事,然后开开心心的笑着。”
  不知是不是真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董静姝做了个梦。
  一片火热的红,人群熙熙攘攘热闹至极,到处仿佛都充斥满了喜气洋洋幸福甜蜜的味道。
  那是婚礼,她和他的婚礼。
  第二天醒来,董静姝惆怅了。
  她似乎真的快要无法将那个男人推开了!
  都怪他,为什么要长得那么祸国殃民!
  为什么要那么会说情话!
  为什么……那么温暖,叫她如此贪恋。
  活了二十多年从未动过心,第一次动心的对象竟是一个“有妇之夫”,董大小姐很心塞。
  想靠近,不能,想推开,心痛。
  满心那个惆怅忧郁都快变成林妹妹了。
  董静姝还从不知道,自己竟也是个如此优柔寡断的人,情之一字,真真是害人不浅啊。
  这边的事情已经差不多到尾声了,苏瑾言也算是圆满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在处理好一些后续事宜后,他便要带着人回京复命了,临分别之际,在董静姝纠结无比的表情中,那块玉佩又被他“物归原主”,硬塞到了她的手里。
  他不会逼她做什么选择,但他同样不会轻易放弃。
  董静姝活了二十多年才第一次动心,他又何尝不是?
  大部队前脚离开,后脚董静姝也带着周叔,还有同样被苏瑾言硬塞回来的“拖油瓶”苏大,一起驾着马车踏上了归途。
  途中路过一个堪称贫穷的小镇稍作休整时,却不想竟然看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有人跪在大街上求卖身!
  连续坐了好几天马车,董静姝正乏味着,看到这个忍不住生起了几分兴致,便稍微往前面进去了一点,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中,直接进入了最内圈。
  跟“正常”情况不同,这里卖身的不是年轻貌美的少女,而是一个皮包骨头的少年。
  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衣裳破破烂烂的,长得嘛,看不出好还是不好,因为太脏太瘦了,只有那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很出彩。
  他的双手捧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的大体意思就是妹妹重病,急需银子治病,所以他自愿卖身为奴,不过这价格却真的有点太高了,要五十两银子。
  这个小镇虽然挺穷的,但也不是没有几个稍有钱的“大户”,那些人家里也都会需要奴仆,但五十两银子都已经足够买上七八个健康的青壮年了,谁会来当这个冤大头?
  嗯,若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原因嘛,呵呵……
  董静姝没太在意那木板上的内容,她在意的是那上面的字,“这字是你写的?”
  商丞已经在这儿跪了三天了,却仍没有将自己卖出去,而妹妹的病却已拖不了多久了,早上大夫还说,若今日再交不上银子,就要将他妹妹赶出来了。
  商丞很急,正在垂着头思索办法,却猛然听到一道非常美妙悦耳的声音,下意识抬起头,然后整个人都傻掉了。
  莫非,他这是看到了仙女?
  董静姝看他这个样子,暗暗皱眉,莫非是傻子不成?
  “问你话呢,这字是你写的吗?”
  “啊?是,是我写的。”商丞连连点头,他突然敏锐的意识到,这或许是个机会。
  这个仙女的穿着虽不很华丽,但仔细一看便知其中精细,这一点眼力商丞自认还是有的,可以判断,这不是个缺钱的主,最关键的是,她现在明显对他起了兴趣!
  董静姝的确对他有了些兴趣,她自己便自小被师父严格教导,于琴棋书画上的造诣不说笑傲天下,却也足能算得上顶尖,一点鉴赏能力更是不在话下。
  以她挑剔的眼光来看,这字确是称不上好,甚至显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却已隐隐有了风骨,若真的是他写的,那么以他这个年龄来说,那确是真的不容易了,绝对可以说的上是个天赋过人的。
  “若是你写的,那么想必你的家庭条件定然很不错,何以落到如此地步?”
  一般平民百姓或许勒紧了裤腰带也是能送自家孩子去读书的,但是众所周知文房四宝在这个年代那可是奢侈品,而练字却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想要练出点模样来能见人了,至少也须得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这里面的费用可就吓人了,一般寻常人家根本支付不起。
  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商丞微微红了眼,声音变得有点晦涩,“瘟疫。”
  他的确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甚至原本还足能称得上是个“富二代”。
  他家就在宜安城,家里开着布庄、粮铺、银楼,在宜安城也是个数得上号的富户,奴仆成群家底颇丰,遇上旱灾,虽然对他们家也有影响,可是绝不会愁吃喝。
  可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家准备举家离开宜安城避难之时,却被一群饿红了眼的难民破门而入。
  那些人在他们家见到什么抢什么,完全像疯了一样,甚至推搡中他爹不小心被推倒磕在了石头上,当时便血流了一地,不肖片刻就去了。
  匆匆处理完老爹的后事,紧接着又是瘟疫爆发,娘在第一时间便染上瘟疫去了,接着几天里家中的亲人接连染上瘟疫去世,最后只剩下了他和妹妹两个人。
  他知道,留在宜安城只有死路一条,瘟疫太霸道了,他不想死,所以他绞尽脑汁带着妹妹逃了出来,却未来得及走多远,妹妹就病倒了,所幸不是瘟疫,只是却也着实病得不轻。
  五十两银子,对于从前的他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可是如今,他却只能跪着求卖身。
  不得不说,这对于一个曾也属于人上人的少年绝对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可是为了妹妹,为了他如今唯一的亲人,他别无选择了。
  董静姝听完默默点点头,看他的样子不像是说谎,而且就他身上穿的,虽然已经脏兮兮破破烂烂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但确是绸缎无疑。
  “既然你家是做生意的,那你可懂做生意?”
  “我自五岁起便跟着父亲学习,十三岁起跟着父亲开始正式接触生意,十五岁时父亲交给我一家布庄练手积累经验,去年我十七岁,依靠那家布庄开了第三家分店。”商丞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说道,心中的希望愈发强盛。
  董静姝诧异的看着他,如此看来,倒还真是挺有几分能耐了。
  她的生意要扩张,最烦的不是别的,而是人才问题,手里没人,她就算有再多的点子再多的资金也没办法玩得转太大的圈子。
  虽然去年开始蒋玉菡就已经在有意识的搜寻可用之人了,不过那样一个小镇上,实在没有太大的效果,几个月下来也不过才有三个被蒋玉菡看中可以做掌柜的。
  虽然她为此不止一次吐槽蒋玉菡眼光太高太挑剔,但她知道,就算蒋玉菡真的退而求其次,她也不会同意的,宁缺毋滥是她的行事准则,没有合适的够资格的人手,她宁愿先憋着不扩张。
  董静姝没有再多犹豫,五十两银子而已,买下一个高端人才她赚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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