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称臣》第13/123页


  霍悠我恍然大悟,“对吼!”
  唐沁无拍拍胸脯:“那必须对啊。”
  “果然撩人这种事还是得跟你学习。”霍悠我笑眯眯地拍了拍她肩膀,“走走走,喝东西去,我请客,好渴噢。”
  唐沁无一副把小孩哄骗成功的得意样儿,她弯了弯眼。
  要知道,这一对要是成了,那她可就是红娘本娘!沈概的红娘……啧啧,想都不敢想,跟做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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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概推掉路涟生日那天的工作,直接坐专机飞B市。由于公务繁忙,他打算当天去当天回。
  路涟和他父亲沈卓成离婚多年,在离婚不久后就跟外旅行中遇到的个老外结了婚,老外名为路易斯。
  过了一年多,生下一子,英文名杰森,中文名路小麒。
  ――一不小心就集齐了一家三口同个姓氏。
  沈概对母亲的新家庭没什么感觉,不支持也不反对,跟路易斯和路小麒也是和朋友一样相处,态度不冷不热。
  这孩子生来性子冷,路涟再清楚不过。
  她很爱沈概,也知道她的离婚对沈概多少还是有造成影响的,他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不在乎,因为她离婚后这孩子的性子明显又冷了三个度。
  可他无论如何也不跟她走,任她说破了嘴皮子、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也还是要留在沈家。她也就没有办法亲自照顾他,弥补他。
  路涟都心疼死了,所以平时想方设法地跟他视频,想方设法地想让他性子活跃一些。只是……她一不小心就从“知书达礼”的人设变成了“蛮不讲理,超级缠人”的人设,好在在沈概心里她也成功有了地位。他虽烦躁,但也不得不依着,路涟很满意。
  说实话,沈概能跟路易斯、路小麒做朋友,说实话,路涟已经很满足了,她没指望过沈概能和谁有多亲近。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性子,她知道的。
  知道沈概今天会来,路小麒早早就想去机场等,被路涟叫住:“哥哥是坐私人飞机来的,而且没有告知时间,我们在家里等就好了,杰森。”
  路小麒在国内的话喜欢用中文名:“妈妈,叫我小麒。平时也就算了,待会哥哥来,哥哥是中文名,你也一定要叫我中文名,不要叫错哦。”
  路涟哭笑不得,佯装为难。成功地让路小麒着急了,在他的疯狂撒娇下,她才“勉强”点头:“好啦好啦,我答应你。”
  路小麒丝毫不知道自己被妈妈逗了一顿。既然不能去接机,那他就转而兴冲冲地准备起给哥哥的“惊喜”。
  沈概到达路涟住的郊区别墅的时候,刚刚下车,一个大头玩偶突然出现在眼前,盈满视野,刚开始差点怼到他,后来……使劲往他脸上怼。
  沈概:“……”
作者有话要说:  霍悠我:不是吧不是吧真的有人给亲妈送这玩意儿?
沈概:………………

  ☆、第 9 章

  第九章
  这个“惊喜”实在让人猝不及防,沈概面无表情地拎起路小麒的衣领,在他的“嗷嗷”声中摘下他的头套,还给他一双被遮住的眼睛。
  路小麒恢复了清晰的视野,――但他被拎起来了!路小麒吭哧吭哧地试图挣扎了下,挣扎不动,脑袋立马耷拉了,“呜呜哥哥我错了。”
  ……他的认错速度永远是最快的。
  沈概无奈地放下他,把头套还给他,往里走去:“妈呢?”
  “妈妈在厨房哦,今天她想亲自下厨。”路小麒扒拉着小短腿努力跟上沈概,“哥哥,你今天陪我睡觉好不好?”
  “不好。”沈概想也不想。
  “为什么呀?”被直接了当地拒绝,路小麒一点都不意外,只是秉持着小孩子著名的好奇心,锲而不舍地追问。
  “没有为什么。”
  路小麒撇嘴,哥哥怎么越来越敷衍了呀。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他紧跟着的步伐――他吃力地抱着个大头套,步伐还半点不落下。
  路小麒紧紧黏着沈概,突然想起问另一个问题:“哥哥,刚刚你有没有觉得惊喜?喜欢这个小黄人吗?”
  路小麒的身高只到沈概的腰间,闻言,沈概停住脚步,伸手揉了揉他的头,也这才发现他的吃力,便从他手中接过头套,替他拿着,顺便放慢了步伐。他扯了下唇,说:“嗯,很惊喜,这个小黄人也很喜欢。”
  路小麒没想到能听来一个不敷衍的答案,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瞬间笑眯了眼:“那我下回给哥哥准备个更大的惊喜!”
  沈概失笑,心中一暖。虽然他对这些所谓的惊喜不感兴趣,但他不忍心打破小孩子善意无邪的世界,便笑着点点头:“好,下回我等着看看是什么惊喜。”
  路涟听到声音,匆匆忙忙出来看,看到沈概,她高兴地喊:“儿子!终于到啦!妈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炸丸子了哦!”一边说着,她一边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直到她看到沈概的目光落在她的手上――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手上挥舞着的菜刀,这才后知后觉地把菜刀往身后一藏,讪讪道:“嘿嘿,没注意,没注意。你先休息一下,妈妈马上就做好了哦。”
  沈概叹口气。不管过去多久,路女士都还是一如既往地让人无奈。
  路小麒拿来可乐,递给他:“哥哥,喝可乐。”
  沈概受不住他如此热情,想了想,总是要有来有往的,便顺口问了问他的功课。
  路小麒从刚才到现在叭叭叭个不停的小嘴巴,终于也有噎住的时候,他皱着脸,吞吞吐吐道:“这次的数学成绩没有及格……我会努力的,下次一定要及格。”他的小眼睛小心翼翼地抬起来看沈概,马屁信手拈来:“我要努力和哥哥一样优秀。”
  沈概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路小麒眼里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偶像,路小麒的崇拜根本不加掩饰。明明,他们一年也没见几次面,更是说不上几句话。听了这极具吹捧的话,他动作僵硬地又揉了揉路小麒的头。
  可他实在不擅于和小孩相处,接下去便不知该做什么了。还好,这时路易斯回来了。
  “沈概,你回来了?”路易斯的中文一如既往的撇脚,但是细节之处又实在让人不得不感慨他的细心。他说的是“回来”,而不是“来”,这给人的感觉差别还是挺大的。
  沈概笑了下,“嗯,好久不见,路易斯。”
  路涟也终于做好了她想做的菜,一出厨房,看到三人都在,高兴道:“太好了,你们都回来了,我的菜也炒好了哦,那开饭吧!”
  路易斯惊讶道:“亲爱的,今天是你下厨?”
  “是啊。”路涟一脸“快来夸我”的表情看着路易斯。
  “……Oh,真是让人惊喜。”
  沈概从路易斯的语气中听出了不可思议以及――勉为其难、明明心里是震惊又害怕的,明明心里是不想夸的,但是又必须要夸还得夸得很惊喜。
  这一家人,实在是快乐源泉。他笑着摇了摇头。
  而事实证明,路易斯果然是最了解路涟的人,他的害怕是有道理的,这一顿饭下来,沈概只吃了个半饱。桌上的黑暗料理,他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能夹得下去的,还好,他们没感觉肚子不舒服,这菜……没毒。
  他和路易斯、路小麒显然同心,三人迅速地结束了用餐时间。
  其中又以路小麒为首,理由十分可信:“妈妈,我要留着肚子吃蛋糕啦,所以很可惜不能把你做的饭吃光光了。”
  路涟很遗憾,“那好吧。”
  饭后,沈概送上了那份霍悠我挑选的礼物。
  路涟夸张地捧脸,作惊喜状:“盖盖!这是你给妈妈挑的礼物吗?”
  沈概默了默,还是选择诚实:“朋友帮忙挑的。”
  他认真斟酌过的答案。霍悠我应该、勉强能算是朋友……吧?
  路涟敏锐地嗅出了不一样的味道,她笑眯眯地追问:“是男孩还是女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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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跟沈概门对门,而且这边的隔音很好,但沈概每天进出的动静霍悠我总能察觉。
  雷打不动的几个作息时间是工作日早上八点整出门,下午六点到家。除了加班,加班则时间不定。
  周末的话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晨练,七点回来,此后一天最多出门三次,包括买菜。
  哦对了,说起买菜,霍悠我自从上次碰巧看到沈概手中拎着的新鲜的菜后,就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新时代好男人啊!居然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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