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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见我老公了吗》
作者:大袖晚风

  文案:
  1、前世初迢的老公为了救她死在兽潮之中
  重生回到过去,初迢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寻他的险途
  她每至一个前世听他说到过的地方,就会问一遍那里的人:“你见过我老公吗?”
  彼时的洛野才二十出头,性情凶残,冷漠暴躁,是远近闻名的修罗阎王,煞星疯子
  初迢找到他的时候,他刚刚结束一场战斗,坐在堆积如山的白骨尸骸上,一脸凶戾,生人勿近
  而她鼻子一酸,在旁人惊恐的目光中,一头扎进了满身寒气的男生怀里
  “老公!”


第1章 没看见1
  废弃的街道上满是废墟和残骸,一轮残阳挂在高楼之后,将这天幕染成厚重的橘红色。
  风吹过街道都带着一丝森冷寒意,安静得只有掉落的铁皮晃动刮蹭地面的刺耳声音,刺痛着人每一根敏感的神经。
  这座城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满目疮痍,它凄凉、孤寂屹立在原地,依稀还能从点滴中看出曾经的繁华热闹,却不知道它还在守望着什么。
  初迢背着一个浅蓝色兔耳朵书包,小心翼翼且警惕地走过满地的碎片和杂物,试图在这些空荡凌乱的超市货架或者地上找到一点可能的遗留之物。
  初迢好不容易在坍塌的货架下面找到了一瓶压在下面的小瓶矿泉水,她想捡起来,但无奈力气太小了,搬不动货架。
  她使劲挪动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吸了吸鼻子直接在货架上坐下来休息。
  她望着空荡荡的超市眼神有些迷茫。
  这样的场景她本该不陌生,可后来被他保护得太好,她再也没有这样“四顾心茫然”“缺吃又短喝”的窘境。
  ……
  她和他相识于微末,然而在一场变种围困中,他为了保护她拼尽全力将她送走,自己却被困死在其中。
  他走后,她痛不欲生,浑浑噩噩地苟活数日,最终还是丧失了生存欲。
  再一睁眼,她竟然重生回到过去,回到了末世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是一名学校被毁跟随部队撤离的高三学生,没有遭遇后来的各种险恶,也还没有遇见他。
  这一次醒来之后,她在撤离的部队卡车上,随着大部队撤离去避难所。
  但初迢知道,最后他们一队的人,都会在路上死伤过半。
  在救援军人几乎全部战死或身受重伤之后,队伍里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会合伙抢走所有枪械物资,把剩下的老弱妇孺全部赶下车,让她们自生自灭。
  而前世她也是被赶走的一员。
  重生后,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开车队,不在跟他们一起。
  她没有办法跟其他人解释自己重生的事,说了也没人相信。
  没人能理解她,甚至觉得她离队的行为简直是疯了。
  她只能给军人队长留下提醒,让他们警惕那几个心术不正的男人。
  至于他们会不会信她的话,已经不是她能考虑的问题了。
  离开了队伍,她一个人开车颠簸了几个月,一路凶险,辗转躲藏,才来到这里。
  城里没看到变种出没的踪迹,暂时是安全的,但也不敢掉以轻心。
  前世被赶下车之后,一群没有自保能力的人,可想而知会是怎样的境况,到最后只有她和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活了下来,后来那个男孩在觉醒异能时没撑过去也死了。
  她一个人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一开始她躲在空寂无人暗无天日的城市地下室里,直到弹尽粮绝才不得不出去寻找吃的。
  然而面对的却是数不尽的变种,她狼狈躲藏,直到一团火焰炸开了她藏身之处的两面狭窄的墙,也炸翻了外面那些把她困在方寸之地要置她于死地的变种。
  她抬头,在狭窄的巷道里,见到了立在楼顶上,拳头燃着火焰,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底下蝼蚁一样胆怯懦弱的她的男人。
  那是她在这座城市苟活数个月里唯一遇见的,身怀异能且毫不惧怕变种的人。
  于是她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
  平生惧怕生人恐惧社交的她,为了抱住这条大腿,死皮赖脸地把自己变成了狗皮膏药,做他身后的拖油瓶小尾巴。
  后来,成了他妻子,被他护在身后……
  回忆起前世种种,初迢眼眶微微发红。
  她好想他啊。
  在经历过失去他的痛苦之后,重新回到过去,她只想早日找到他,再也不分开。
  初迢擦干眼泪,重新站起来,再次借用腰背部的力量,终于将压在矿泉水瓶上的货架挪开了。
  她捡起那瓶水放入书包里,继续收集超市里可能残留的物资。
  但过去太久,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捡漏的。
  初迢前前后后捡到了一盒面膜、几包卫生棉和纸巾,她默默把这些东西放进背包里。
  从超市里出来,残阳已落到远处山峰树稍之后,幕色是青灰的暗,而仅有一缕暗紫的云还点缀在日落之处唯一的蔚蓝,映着这寂静天地,倔强的不愿完全遁入黑暗。
  初迢目光落在寂寥旷芜的街道上。
  这座城市无人,也没有她要找的人。
  夜晚不宜停留太久,她要继续去下一个城市寻找。
  远离城市的郊野,笔直的高速公路上,车子自由穿过早已无人看管废弃的收费站,过野的风狂乱吹起她的头发和书包上垂耳兔的耳朵,拍打出节奏。
  初迢绷紧脸上的肌肉,拧足了油门。
  旷野无人,满地焦土,四处也无异动,但随时都可能遇见危险,她不敢懈怠地保持着高度紧张和警惕。
  寂暗的夜晚只有一束车光照明,车子也保持着最高车速行驶,神情紧绷,风驰电掣。
  一辆中型军用皮卡碾过坑洼破损的道路,车厢里的人都不约而同被弹飞了一下,本来就紧绷的神经顿时就醒了,几人揉了揉不同程度磕碰撞疼的脸或下巴坐了起来。
  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打了个哈欠,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烟盒纸,抽出仅剩的一支香烟,就要拿火机点燃,察觉到旁边不善的目光,他讪笑一声,站起身趴在车厢上,确保烟味会被风吹散后才点燃了香烟。
  刚才瞪了大汉一眼的女生抱住自己的书包,她撇撇嘴劝说:“少抽一点吧大叔,尼古丁致癌。”
  大汉迎着风弹落没吸几口就要被风吹得燃尽的烟灰,看着荒芜漆黑的旷野,似想到什么,他满眼沧桑地说:“我女儿也讨厌烟味,最不喜欢我抽烟了,以前我不听她的话,总偷偷抽,现在没人会管我了。”
  女生下巴搁在书包上,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这个九尺高的魁梧大叔。
  他好像很难受,但又好像并不需要安慰。
  “以前她让我少抽烟是为了多活几年,现在多抽少抽好像都没什么关系了。”大汉似是嘲笑又了无生趣地说着。
  这个世道多活也要受罪,少活反而是种解脱。
  “可拉倒吧!”女生嗤了一声,“活着还有机会想念,死了就是白骨黄土一堆,甚至连尸骨都没有,你要是现在死了,对得起那些拼命救你出来的人吗?”
  大汉看了眼和他们共同坐在车厢里,穿着橄榄绿,手握钢枪,即使在闭目养神也不放松握抢的手的军人,看着他们脸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有那些已经死在城市和路上的同志们,他沉重地吐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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