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要不要谈恋爱?》第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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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缘起
听着刘主任在主席台上,扯着嗓门儿大喊“明天中午一点整,所有同学穿好校服,在后校门口排队集合――”,我只觉得脑门儿一跳一跳地疼。
放任身体顺从意识,懒散地向后倒下去,不出意外地被商林希接住了。
她上前一步,用自己的身体撑着我,然后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怎么,女人?又不舒服了?”
“没――”我有气无力,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即使从现在的角度看不到她的表情,我也一样可以想象出她翻白眼的样子。
“没事就起来,压得我累得慌。”她嫌弃地戳戳我的肩膀,把我硬推了起来。
我转过身,用哀怨的眼神盯着她,“商林希,你好狠心!”
“嗯嗯,我狠心,我最狠心。”她敷衍着我,同时扭头去看隔壁班的队伍。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正看见连城挺拔的身影。我撇撇嘴角,实在忍不住嗤笑,“行了,少花痴了。天天这么看看看,你都快看成望夫石了。”
“不,你不知道。”她把头扭回来,异常严肃地对我说,“我怀疑,他已经知道我喜欢他了。”
……拜托!以你这种明目张胆的表现,瞎子也看出来你喜欢他了好不好!
我费力地吞下这句吐槽,重新转身面对主席台。可一看到刘主任那张酷似某位著名国家领导人的脸,又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抑郁――
妹的!这种大热天,谁想要去森林公园远足啊喂!
可是,没有正当请假理由,无论我如何不情愿,都不可能逃掉这坑爹的远足。
眼看着商林希往书包里一样一样地塞零食,我觉得完全不可理解,“小姐,你是六岁还是十六岁?郊游还要带零食?你都不嫌重吗?我光是带个手机,都已经觉得受不了了。”
“谁像你身娇体弱,连太阳都晒不得?”商林希白我一眼,然后把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数给我听,“这个、这个和这个,都是连城最喜欢吃的,当然得带上;这个是我每次出去玩都要吃的,也不能不带;还有水、晕车药和解暑的药,也必须带上;还有……”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我连忙打断她,“巨蟹座的女人真可怕!”
她哼了一声,继续埋头整理。突然,又抬起头来看着我说:“这周末有空没?陪我逛街去。”
我惨叫一声:“大姐!你明知道我最讨厌逛街!”
“那就是说有空了。”她丝毫不顾我的抗议,“星期六下午三点,米箩咖啡见。”
我垂
死挣扎,“我周末要去看严颢。”
“你可以叫他一起来。”挣扎无效。
“干嘛一定要去逛街?”这么热的天,我连动都不想动,她怎么还有精力去到处跑?
“因为――”陡然,她目光灼灼,充满斗志,“下周五是连城的生日!”
嗷呜――
我哀嚎一声,瞬间倒地不起。
在连城面前,我这个相识多年的姐妹,恐怕连个渣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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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远足的起点处,伸手挡住直射而来的热辣阳光,眺望着杳不可见的终点,默默地在心底留下了两行热泪。
……全程十八公里走下来,我真的会死的会死的会死的!
我偏过头,眼角余光突然瞄到医务车的影踪,心里不禁一跳。
……要不,直接来个瞬间晕倒,然后坐着医务车一路狂飙、直达终点?
这个构想太过吸引人,以至于我一时沉浸在了美好的幻想之中,丝毫没有留意到迎面走来的人。
“嘿!”来人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回魂了!”
我眨眨眼,终于从想象中脱离出来,但立刻又被残酷的现实击倒,有气无力地和来人打了个招呼,“是你啊,叶从嘉。”
叶从嘉挑挑眉,唇角溢出一抹轻薄的笑意,“你怎么这么没精神?中午没吃饱?”
……岂止是没吃饱?我一想到下午要走这坑爹的十八公里,就连饭都吃不下了。
大概是从无语的神情中猜出了我的意思,叶从嘉渐渐敛去了笑,微微皱起了眉,“喂,你不会没吃饭吧?”
“没,吃了……”但也就是吃了几口。
他眼神往我背后一瞟,“你就不知道带点儿东西吃?”
……我什么都不带就已经够辛苦了,哪还有力气来背东西?
懒得吐槽,我耸耸肩,算作回答。
叶从嘉稍稍静默了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再次漫不经心地笑起来,仿佛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唉,本来还以为你会带什么好吃的,结果……真没劲。”
我忍不住白眼一翻,“是――小的错了,没记得孝敬您老人家!”
“算了。”他一副“我很大度,不跟你计较”的样子,挥了挥手,“以后记得补上就行。”说完,自己迈着懒懒的步子走开了。
我在他背后狠狠地哼笑一声。
你说一个现实生活中的高富帅,怎么就能好吃到这个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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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叶从嘉时,内心的那个惊艳之情――套用商林希的话来说,叶从嘉是“一个人拉高了整层楼男生的长相水平”。
为此,我还曾狠狠唾弃过自己:亏我还一直自夸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居然连我们学校有这号人物的存在都不知道!
高二伊始,文理分科,叶从嘉从另一个班分来了我们班。因为这件事,我们班的女生在整整一个学期里走路都昂首挺胸、虎虎生风。
可是,在和他近距离接触之后,我才发现,这个传说中的高帅富,竟然背负着一个无比庸俗的缺点――他居然极度的……好吃!
事情起源于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
作为一个超级苹果控,我带着一枚红彤彤的大苹果,走进了教室。
可就在我刚刚坐到座位上的刹那,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苹果放下,只见一只手飞快地伸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唰地一下,抢走了我的苹果。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那只手的主人――彼时和我还很陌生的叶从嘉,完全反应不过来。
叶从嘉修长匀称的手指托着那个圆润的苹果,浅麦色的肌肤衬着鲜红的果实,显得格外般配,仿若一件被上帝精心打造的彩雕,美丽得让人屏息。
换做任何人看到这一幕,只怕都会羡慕那个幸运的苹果――能够被这样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捧在掌心,该是何等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