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钢筋铁骨的美人》第88/135页
二十七岁的我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大银行驻上海的后备干部。老实说,事业上一个意料之外的大幅度的进步多少冲淡了我跟欧先生分手的忧郁。我知道自己这双手虽小还是靠得住的,我看见两年后的自己成功通过了考核,成为了要害部门的经理,我当然不会就此止步不前,我会有更多更有实力的客人,我会有更杰出的业绩,我会带出来自己的团队。那之后要是再往上走,我脑袋里面也有一个十分清晰的图景,我的学历不够高,或者去英国,或者去美国要进修一下,要拿下来一个硕士学历,时间不能太久,最多一年半,否则再回职场就要重新适应,论文可以拿回来做,在那之后我则需要一个更大的平台了,当然对于老东家是重要小心谨慎心怀感激的,最主要的是不能给人留下把柄,不能重蹈前任部长的覆辙,那是血的教训… …
当时的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给了自
己五年的时间。
我眼前是一条坦途,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和可能性。
可是五年期间,生活的激流却裹挟着我拐了一个急转弯。
五年之后的一个晚上,三十二岁的我在KTV里用闽南语唱一首歌,歌名儿叫作《心事谁人知》,歌词是这样的:心事若无讲出来,有谁人会知,
有时真想要诉出 ,满腹的悲哀,
踏入七桃界,是阮毋应该,
如今想反悔,谁人肯谅解,
心爱你若有了解,请你著忍耐,
男性毋是无目屎,只是毋敢流出来
我唱着唱着,旁边的台湾男人放下酒杯,双手拿出帕子开始擦眼泪,如同歌词里唱的那般。这位秦先生快五十岁了,样子仪表堂堂,年轻的时候是演员,现在在横店带着二十多个兄弟给古装电影电视剧跑龙套当替身。这首歌凄楚婉转,催人泪下,我苦练已久,果然发挥效力,喝得满脸通红原本跟朋友们笑作一团的秦先生开始一边擦眼泪一边跟我讲自己当年也是给吴奇隆演过对手戏的小生,眼看就要被公司力捧,眼看就要走红了,却因为应酬的时候说错了话得罪了人错过了一生的机会,再也当不了男主角,做了几年配角之后,脸上憔悴黯淡,粉底盖不住眼袋了,他又开始当替身,替主角跳车挨打泡冷水,年纪大了做不动,就给刚入行的年轻人们当经纪,这几年台湾和香港电影电视剧式微,他带
着队伍北上,开工的机会倒是不缺,他自己又重新走回幕前了,眼下号称是神剧里最让地方台观众面熟的日本鬼子,每部戏里以各种让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死去,每死一次,秦先生就按照他们老家的习惯,埋个纸做的小人在柳树下面的泥土里当作替身,以防戏里面的假晦气真的折损了他在生活里的真福气。
秦先生说了半天,终于擤了鼻涕对我说,小妹妹呀,所以你看,不是说人有天赋又努力就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有的时候你没留意,突然有一天回头看看原来走了好大一截下坡路的,你看看我,我原来跟吴奇隆对打的,现在他的司机恐怕也比我赚得多的… …
“与其叹息过去,不如未雨绸缪。”我唱歌就是要这个效果,当即给秦先生倒上酒,一边从包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保单给他,“您看您工作辛苦,钱赚的不容易,必须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做好足够的保障。我之前给您做的这个详尽的计划,进可攻,退可守。着急用钱的话,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利息,比银行定存高一个点呢;要做长期考虑的话,十五年之后翻了一倍半,您去别家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益率,第一年保费我还可以给您返佣十五个仙… …”
秦先生垂着眼睛夹了一下我的保单:“你急咩?我还没跟你说我初恋的事情内… …”
我连忙道:“您说您说,我太想听
了… …”
酒喝了好几轮,秦先生终于在那份保单上签了字,还现场用手机交了保费,借着酒劲儿一只胳膊圈着我的肩膀对其余人说他觉得跟我投缘,觉得我闽南语的歌儿唱得好,让他想起家里人,我收了他的钱,终于一颗心放到肚子里,马上就点了一首《好日子》,一边唱我还一边手舞足蹈比划了几下,就势推开秦先生那热乎乎汗津津的手臂。
… …
第十八章(1)
深夜两点钟,从横店来的台湾替身演员们还在包房里唱歌儿,我自己出来,去吧台要了一盒泡面,两根香肠,坐在高脚凳子上欢畅地吃了几口,擦擦嘴巴,心里想着秦先生刚才那顿感慨其实也没错,二十多岁被国际大银行选为后备干部的我,也没想到几年后的自己得靠唱闽南语的苦情歌劝台湾客户签一份每年十来万块的保险单,甚至就此往前推到一年前,我也想象不到自己会这样讨生活,可是想得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日子总得往下过呀,那时候我每个月的工资加薪水随随便便过了六位数是钱,现在十万块的保单我能提取佣金一万五也是钱,也能买东西呀,我咬了一口香肠,心里面又说我要是秦先生我不会哭的,跟吴奇隆一起演过戏,知道他的司机赚得多还不去给他打工,这不是浪费资源吗?
我正吃面,旁边有人来埋单了,拿到账单说店家把他那个包房的账目算错了,他要的套餐里面有两个热带果盘,为什么又要额外列出来让他付钱呢?前台马上装模作样地核对,然后说真是抱歉先生,确实是点单系统出了错,这个款项我们马上帮您划掉,我去找经理签字,重新计算… …
其实不管我的事儿,但我到底还是没忍住,低声对着旁边这位的肩膀说:“什么系统出了错呀,这是夜店算计酒鬼们的老把戏,以为人喝多了玩嗨了
就看不明白账单了。”
“哦,”他应声,“这事儿您也遇见过。”
“当然了。不过每次我都查账单。我可不想被人当傻瓜。”我呵呵一笑。
“常来吗?”他问我。
“嗯。应酬。陪客户。”我吃了一口泡面。
“我第一次来这儿。”他说,“刚从国外回来。”
“哦。玩得开心。”
我一直没抬头,一直跟他肩膀说话,嗅到旁边这位身上有香水味,酒气也很重,可见喝得也不少,但人没糊涂,对钱保持尊重,这值得赞赏。我吃了一口面,侧头垂眼,从下到上偷偷打量他,这人应该是刚下班就出来喝酒了,穿的还是去写字间的衣服,薪水很高,工作的地方也很体面,这从他的鞋子腰带,裤子和衬衫材质就能看出来,指甲是整齐的,真没少喝,酒量一般,指头尖儿都红了,那是双年轻人的手,肌肉结实平整,虎口有力,皮肤白净光滑,这人爱运动也喜欢打扮,我还是带着好奇心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正拿了新打出来的账单,低头重新核对。
我只看了他一眼,一个侧面,就赶快转过头来,心里陡然紧张起来,咚咚咚跳了三下,想要从嘴巴里面跑出来一样。气不够用。那是徐冬冬呀。真的这么巧,两千三百万人口的城市,五年的时间从不曾相见,我们,我跟冬冬,如今就在这个KTV里又撞到一起了。我一直扭着头,保持着后脑勺朝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