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遥远的过去》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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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遥远的过去
作者:谢楼南

【内容简介】
  
专制苛刻的程寒暮。
严厉挑剔的程寒暮。
宽大报纸后眼神淡漠的程寒暮。
她发誓再也不要想起的程寒暮。
午后阳光下的程寒暮,身旁有洁白的铃兰花开放。
一直到时光定格在多年后,才明白。
所有的一切,都留在了那些无法再拼合的记忆碎片,无法再回头的过去。 

内容标签:破镜重圆
主角:李黍离,程寒暮
 
  
【正文】

  第1章
  
  我只要一提起程寒暮,就会很不愉快。
  程寒暮,小气、苛刻、易怒、专制、相当严重的洁癖、准确到以秒计算的作息、一年四季永远的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和他相处的每一秒钟,我都要集中精力避免出现规定中的错误。
  这些错误包括:鞋子上有比一根头发明显的污渍,坐着的时候把双腿叉开大于15度,对人微笑的时候露出超过八颗的牙齿,喝水时有比蚊子哼哼大一点的声音,牙齿不小心碰到了叉子,在任何桌面上放杯子的时候没有先用小指头缓冲之后再放下,每天换下的内衣裤没有立刻去洗并且立刻拿去烘干消毒,卧房的桌子上有超过两本以上翻开没有收起来的书,把牙刷头朝下放在漱口杯里而不是头朝上放,带杂志和书到洗手间去多于10分钟没有出来……
  我曾经想过,只要能摆脱这种生活,我愿意去做任何事情。
  我曾对程寒暮说过,希望他马上去死,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把程寒暮当作一段永远的过去了,十分钟之前,我接到程寒暮律师的电话,他希望和我见面,以便详细告知我接受程寒暮遗产的事宜。
  我碰巧今天很有空,于是我们约在我办公室巷口的饭店前,1个小时以后。
  1个小时的时间很长,足够我回复了3个委托人的即时邮件,拒绝了其中两个,和另外一个保持联系以便做出下一步了解,继续看接电话之前我正在看的那个无聊的动作电影,等那个怎么也死不掉的吐血狂人总算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扫了一眼时间:AM10:55。
  关掉所有窗口和软件,关主机,关显示屏,关电源,从堆满衣物的沙发上顺手捞起一件外套,跨过地上成堆的杂志和报纸,把放在窗台上的钥匙揣在兜里,顺手带上门,晃进办公室外的小巷里。
  5分钟,可以让我很从容的穿过这条有阴沟和几个垃圾堆的巷子,躲开乱窜的猫狗,走到巷口的那家新疆特色餐厅门前去。
  这家餐厅有个很搞笑的名字叫“穆斯林的婚礼”,有地道的拌面和抓饭买,缺点就是地面和桌面经常会黑的看不出原色,还有就是,苍蝇比较多。
  穆斯林婚礼的门面前,烤羊肉串的熏烟冒着,电风扇嗡嗡的声音从店内传出来,哗啦一声,是一个店员随手将一盆洗碗水泼了出来。
  水花溅在脚下,站在饭店门口夹着公文包的律师先生微微欠了欠身,皱眉。
  几年不见,童律师发福了不少,灰色阿曼尼西服下小肚腩微显了出来,我溜达过去轻松的笑着和他打招呼:“童先生,好久不见。”
  童律师脸上僵硬,微颔首:“李小姐好。”
  他把手中的文件交给我,语速略快:“这是程寒暮先生书面遗嘱复印件和遗产的大致清单,只要李小姐不宣布放弃继承权,从遗嘱生效的时间开始,遗嘱所规定的各项财产,所有权都将归李小姐。”
  我接过那份文件,飞快翻过,一项项核对应该属于我的财产:本市的两处房产,零零散散的股票国债和外汇,甚至还有一笔国外银行的存款。
  数目比我想象的要多很多,程寒暮就是那种人,他永远能把手中的钱变得越来越多。
  “这些不用报税?”我把文件重新翻到第一页,遗嘱的复印件,的确是程寒暮的笔迹,比平时稍潦草一些,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签名的三个字依旧隽秀挺拔。我12岁的时候对着他的笔迹把这三个字练了一整天,结果发现我写的始终要比他丑一圈,只得作罢。
  “报税会有专门的会计师负责,这些我会办好。”童律师很快答道。
  很明显的不想跟我多谈,我只好耸肩:“那就委托童先生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不信任童先生的。”
  童律师额旁的青筋微凸了一下,脸上的职业化表情没什么变动:“李黍离小姐,我来的另一件重要事情是通知李小姐,程寒暮先生已经于昨天下午3点20分左右去世,我应该说一句深表遗憾,不过我看李小姐的状态,说不说可能都没有关系。”
  “说了也可以的,”我笑:“我没想到他还能活这么久,这倒是真挺遗憾的。”
  童律师额上的青筋又突一下:“李小姐,程寒暮先生是你的监护人!”
  “18岁之前是,18岁之后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我很快反驳,微笑。
  童律师僵住片刻,语气不好:“李小姐,我想如果是我的话,继承了这么一大笔遗产,会有心情去参加一下葬礼。”他从口袋里很快摸出一张早就写好的纸条递过:“地点还有时间。”
  我笑着接住:“我看到时候有没有空。”
  童律师再僵一次,径自收起公文包,抬腿。
  “童先生,”我微笑着叫住他:“可以告诉我死因吗?”
  略停了一刻之后:“心脏衰竭和大量肺出血引起的呼吸障碍,医生不能确定是哪一个原因。”
  我点头:“我刚才看了一个电影。”
  童律师皱眉。
  “其中一个改邪归正的黑社会中了五枪死掉了,其中三枪都在心脏附近,看样子很像吐血吐死的。”我扣着下巴抬头,“他最后的状态,和那个黑社会差不多?”
  童律师转身,一直走向街道对面停着的汽车,钻进去,关门的声音很大,从前窗里看到他把方向盘抡成个大圈,汽车发出尖锐的嗞响,接着油门上来,绝尘而去。
  无奈的耸肩晃腿,我只不过是说了一部电影而已,这么生气干什么?
  夹着文件到“穆斯林的婚礼”里点了一份过油肉拌面解决午餐,接着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还不到12点。
  午休时间我从不看电脑,把那份文件随手丢到桌子上,扎进书桌的最底层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从一大堆照片里抽出压得有些弯的一张。
  照片上穿着宽大白色睡衣的人,坐在一大片盛开的铃兰花旁,头放在躺椅的背上,透进温室的阳光照着他,玻璃拼合线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暧昧不明的阴影,阳光下的人眉宇舒展,闭着眼睛,面容很安详。他很年轻。
  程寒暮很年轻,他只比我大11岁,他在我10岁的时候收养我,那一年他也只有21岁。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14岁,刚刚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架相机,鬼鬼祟祟的遛进午间阳光充足的花房,偷拍下程寒暮小憩的样子。我一直都认为程寒暮更适合白色,他穿白色的时候,脸上会少一些犀利的傲气,多一些清朗的温柔。
  25岁的程寒暮,遥远的午间时光,相机后14岁的我,12年之久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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