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第3/141页


  陈昭脚步一顿。
  “……?”
  她扭过头,视线越过经理那张登时冷汗直冒、涨红的肥猪脸,看到个打着哈欠,漫不经心越过舞池,正向自己走来的男人。
  长相无外乎是爱收拾自己的男人都能达到的水平。五官说不上分外出众,但组在一起,总让人有种移不开目光的轻佻痞气——是上到她这样年纪,下到十来岁少女,大概都很难拒绝的长相。尤其是那双生来含笑的桃花眼,大抵尤其招人垂青,又叫人心驰。
  再加上瘦而高的身材,这个男人实际上,已经符合了大多数女性的择偶标准。
  陈昭的眼神掠过对方浅灰色长款的Burberry男士风衣,底下是刀削过一样笔直的筷子腿,往下,一双伯尔鲁帝新款的牛津鞋——
  好了。
  她可以确定,除了做梦的时候以外,自己应该没什么机会和这种阶级的男人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经历。只能笑笑,为了掩饰紧张,低头抿了一口威士忌。
  男人停在她面前。
  未及说话,不远处的包厢敞开一缝门,里头探出一张醉醺醺的脸,扯着嗓子喊:“宋少,——早去早回,不能才喝了几杯就走人啊!”
  里头一阵哄笑声,而眼前被称为宋少的男人只随意摆了摆右手,头也不回。
  弯下腰,几乎鼻尖抵鼻尖的距离,他玩味的视线肆无忌惮,扫过她那白的像鬼的面皮和殷红的唇色。
  “……先生,我们经理似乎很怕你。”
  见状不妙,陈昭瞄了一眼他身后冷汗直冒的胖子,试图转开话题。
  男人没说话,似笑非笑,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张卡,紧贴着她的脸,不紧不慢地扇动。
  卡和脸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啪”一声响。
  “我说要买你,听不懂吗?”
  =
  宋致宁回到包间的时候,里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不待片刻停息,有几个爱看热闹的浪荡子一起回过头来,见他两手空空,更是大笑不止。
  “宋少,衰咗?唔系啩你,连个大陆妹也都搞唔掂?(宋少,栽了?不是吧你,连个大陆妹也搞不定?)”
  宋致宁摊平手,“我本来也只是嫌外头起哄太吵,去逗逗那个女的。没想到这么玩不起,买不动咯。”
  随手捞过一个公主,捏着下巴左右摆一圈,他轻嗤一声:“长着那么张脸,画得像个鬼,真是扫兴。好不容易请到钟少这样的贵客,外面竟然因为这种货色吵个不停。”
  “……”
  他话音刚落,一群纨绔子弟对视一眼,赶忙开腔打起圆场。
  “好不容易聚聚,别不开心嘛,宋少,来,我请客,再开两瓶拉菲。”
  “对了,刚才去跟那种人打招呼多晦气,宋少,这瓶酒给你洗手得了——新玩法,靓不靓?”
  光怪陆离,一群烧钱解痒的妖魔鬼怪放声笑闹。
  宋致宁最爱人家讨好他,特别是这种本身身价就不低的人对着自己低身下气,当即一笑,顺着台阶便下了。
  不料瓶塞刚开,洋酒刚沾上手,席间,一身灰蓝色西服的高个儿青年忽而放下酒杯起身,打断了他好不容易接续的兴致。
  青年推了推金边眼镜,向宋致宁微微颔首。
  “太闷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玩。”
  周遭静了静。
  末了,几乎是目送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包间,不忘有礼貌地带上了门。
  只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公子哥儿风中凌乱。
  “我靠,这个钟邵奇……”同为大陆出身,有人帮宋致宁讲话,“知道宋少你这次过来是专门到香港给你家的恒成地产拉线,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就这么走了?”
  话刚落地,不甘示弱的香港公子哥儿蓦地啐了一口,“你懂个屁,钟家世袭勋爵,一贯自认高人一等。放尊重点,呢度系香港,讲钟邵奇嘅坏话,因住俾人抛尸铜锣湾咯,傻仔!(这里是香港,讲钟邵奇的坏话,小心被人抛尸铜锣湾咯!傻子!)”
  话里话外的不屑,听得人两颊烧红。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恒成地产在内地如日中天,钟邵奇根本不可能赏脸参加这种应酬,屈尊纡贵到这种在圈中人看来绝不入流的酒吧来跟人饮酒作乐。
  毕竟,很显然,钟邵奇完全融入不了他们。
  宋致宁身旁的几个青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沉默。
  数秒后,打断这沉默的,是倚在宋致宁身边的一个公主愕然的尖叫。
  ——宋致宁重新开了瓶酒,瓶口向下,将一旁的公主淋了个全身湿透。
  “行了,大不了等咯,大家接着玩。”
  他甩着钞票,示意女人用嘴来叼,嘴边的笑容愈烈,仿佛一点不受主客离席的影响。
  “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够了?我宋致宁什么时候让朋友玩的不尽兴过?”
  =
  十二月的香港,夜里冷风直往领口钻。
  缩紧脖子穿过马路,陈昭在酒吧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下了最后一份便当。
  刚才为了摆脱那个脑子烧坏了的公子哥,她连落在后台的外套都没拿,就匆匆离开。
  以至于出门时,身上不过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配一条包臀牛仔短裙,冻得全身直打颤。
  好在,开着空调的便利店是她24小时的港湾。
  一边扒拉着便当,一边听着店里循环放近来入围劲歌金曲的新歌来练广东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她而言,曾算是难得的平静闲暇。
  在香港的最后一晚,亦没有什么例外。
  便利店的店员撑着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狭窄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便当里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开店门内外,从她所在的位置,抬头一看,视线正对着街对面的‘Muse’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边干呕,有不谙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讪、羞红着脸,也有成了醉虾的被人挑拣,拉拉扯扯着扛回陌生的车里。
  这是香港夜生活里的常态。
  也是许多人虚度年华而乐在其中的生存方式。
  至于马上要离开这种人生的陈昭——她只是打算等那个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来。
  哪怕实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没办法。
  毕竟那件Diese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币,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来买的名牌货。
  她还准备穿回家去过年,免得被人识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饰太平。
  时钟渐渐走向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后来陈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钟后从酒吧里出来的会是钟邵奇,别说五千,就是五万港币的外套,她也绝对会头也不回地丢了就走。
  但人毕竟是人,哪里有预料悲惨命运的本领。
  她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看着钟邵奇从自己视野的角落里出现。
  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灰蓝色西装,皮鞋锃亮。他只是随便在街边一站,仿佛随时能拍上一封香港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的金融杂志扉页,在那些来来往往出入酒吧、神志不清的男男女女中间,尤为鹤立鸡群。
  站五分钟,他推了七次眼镜,略略蹙眉,显然并不习惯周遭那种迷乱嘈杂的氛围。
  而后,伴随着他看向街对面的冷清目光,陈昭蓦地手忙脚乱,险些从高脚凳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好不容易恢复平衡,又慌不择路地跳下长凳,矮身蹲到冰柜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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