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俏妈三个爸》第114/563页
“这里也就现在来还有位置,一般都需要预订,而且罗尔德酒店很快就要开张了,我们杂志社需要与他们建立很好的关系,未来可能成为我们杂志的广告大客户,今天算是来刺探的。”等到坐定的时候,殷飞扬开始解释。
“出来吃点东西,还刺探,你真的走火入魔了。”她不喜欢商场上的事情,也不喜欢聊类似的话题。
“可以休闲的同时,顺便能办好一些事情,岂不是一举两得。”殷飞扬帮绵绵叫了一杯卡布奇诺,顺便给自己叫了一份蓝山。
“不管了,我只想要好好享受我的下午茶,这种事情,让你们男人去操心吧,小老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说的就是这男人。
“没办法呀,需要承担一整个杂志社的生计,你以为光凭几个评论就可以撑起一家杂志社啊。”他才二十六岁好不好,居然叫他小老头,真是该打一顿屁屁。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逃的原因,我永远做不到在休闲的时候还想着公事,我比较适合当米虫。”可惜老爸一直看不透这个事实,一心想将她培养成女强人。
“你以为顾伯父真的舍得让你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啊!”不过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能把主意打到最宠爱的女儿身上。
“他逼我去国外念书,天晓得他打什么主意,就不怕我去找个老外当老公,一辈子不回来了。”
“你在英国,有遇到喜欢的男生?”殷飞扬的眉头皱了起来。
绵绵摇头:
“我不喜欢洋人。”金发碧眼的帅哥,电视里看看就好,要是身边杵这么一个老外,感觉怪怪的,而且国语多好听啊,为什么要去听叽里呱啦的外文让自己烦呢。唔,这好像是宓宓的论调,她一定是中宓宓的毒太深了,才会对说外文这么不习惯,毕竟她不是宓宓,她的英文还不错,应付一般对话都没问题。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殷飞扬的话问的小心翼翼。
“会做好吃的男人!”绵绵宣布。
殷飞扬扯扯嘴角:
“你不会还想着找一个厨师当男朋友吧?”哪个女孩不是幻想白马王子的,偏偏绵绵是例外,她对白马王子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幻想,却喜欢会做饭的男人。
记得她大学的时候,就是被赖少桀的一碗布丁给骗走了感情,跑去跟他表白,最后落得伤心而归。可是尽管如此,她还是对会做饭的男人情有独钟,偏偏他对厨艺一窍不通。谁让他是殷家的二少爷,有谁敢让他下厨房。所以即使他有心想学,也没有时间去。况且,他一向认为,厨师是可以请的,没必要非学会厨艺不可。
“我觉得男人在厨房的时候是最帅的!”绵绵对这一点很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