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暖暖的好》第164/262页


“你的爷爷。他一直很想念你。”赵律和表情严肃,叹息道,“他一直到你的身世,就想接你回去,那是去年七月初的事情。没料到你到北疆支教了。我知道那时候你不好过,爷爷也知道。他觉定不打扰你,等你慢慢想明白了就会回去的。毕竟,一年支教的时间并不算长。他也不会等很久。”

孟缇狠狠地咬牙,“我跟你们没有关系。”

赵律和看着她,“你是我小叔的女儿,也是赵家唯一的孙女,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有DNA作为证据,不是你说没有关系就没关系的。”

孟缇也不甘示弱地迎着他的视线,“我是孟缇,跟谁都没有关系。你们能做好事给学校捐款,我很感激,也仅仅是这样。”

赵律和在屋子里踱步,“看来我真不是一个合适的说客。不论怎么样,请您记住,你的爷爷,他已经是个老年人了。他今年七十七岁,身体也不太好。”

夕阳西下,屋子里像蒙上了金色的纱。她觉得那光不但刺眼,也刺激心脏,于是转移了视线。

“你否定我们可以,但你不应该否定你父亲。他始终姓赵,也是你父亲。”

不管她跟赵律和的交谈如何让人不快,但到了晚上,她还是陪赵律和一起去吃了饭。晚饭自然是学校请的,祝明给她打电话,再三强调让她过来作陪,孟缇被逼的没办法去了。

晚饭是烤全羊,也是北疆最名贵的菜肴之一,一般都是用来款待最尊贵的客人。孟缇来了北疆这么久,垂涎已久,都没吃过烤全羊,因为太贵了。她自己断然不会去吃这么昂贵的东西。

赵律和对这种热情的招待很坦然,他这辈子锦衣玉食,什么惊人的排场都见过。孟缇被祝明安排坐到了他身边。介绍这桌上的客人的时候,孟缇才发现这个小城里有头有脸的人都到了,连县里的副书记也在场作陪。她心里苦笑,如坐针毡。金红色鲜嫩让人垂涎欲滴的烤全羊乖乖地躺在桌上,可她一口都吃不下。

“这是我堂妹,我家唯一的小妹妹,也是家里的掌上明珠。”

赵律和很热情地对每个人介绍她,似乎认准了她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翻脸或者掀桌走人,而她也的确做不出这种事。这么多年良好教养的潜移默化,她很有分寸,甚至还举着酒杯跟每个人敬酒微笑寒暄。

不过赵律和这话一出,总会有人质疑为什么堂兄妹的姓氏不一样,虽然没有人直接问出来,但疑问都写在脸上。赵律和说:“我们家发生了一点变故,所以她姓孟,不过会改回去的。”

孟缇瞥了赵律和一眼,完全想不通他为什么这么自信,负责照顾宴席的厨师切了一块羊排给她。她平时最喜欢吃烤羊排,沾着胡椒粉和孜然粉,咬上一口,鲜美无比。北疆的样都是在天然牧场放养的,所以没有膻味,肉质鲜美可口,可此时吃起来就不是个味道。很显然,如果吃饭的人不对,再鲜美的菜肴都会让人索然无味。

虽然孟缇做梦都盼望赵律和早点回去,但他好像在北疆待上了瘾一样,不能回去。当地百姓每年都要在这个时候举行赛马大会。赵律和对此很有兴趣,很自然就被邀请参加比赛。周末的一大早,孟缇就接到了祝明的电话,让她陪他去赛马,孟缇眼前一黑,但还是不辞辛劳地起了床。

五月份的草原美得惊人。绿色统治了草原。那漫山遍野的绿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仿佛天地本来就应该是绿色的,看得久了在挪开视线,连山坡上的羊痘染成了绿色,在冰雪里冷冻了一个冬季的热情、繁华、振奋、喜悦,在这片广柔的绿色下恢复了生机。

所有的马都很漂亮,鬓毛修剪得整整齐齐。马鞍看上去都是簇新的,把马儿打扮得威武雄伟。据说赛马用的马都不是一般的马,而是最优秀最漂亮的马,不是从草原上随便牵来一匹马就是赛马。骑手们换上了嘴漂亮的新衣服,姑娘们花枝招展,连衣裙上的金线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提着裙子一转,就像这个季节的太阳花一样漂亮。

孟缇起初是被逼无奈前来的,不过来了之后倒也觉得不虚此行。赵律和是贵宾,虽然她是背景和陪衬任务,也得到了好位置。

这场赛马会每年一次,是春季最热闹的赛马比赛,所有人极多。比赛的选手有两三百人,但从附近城镇过来看热闹的人数起码是这个数字的十倍或者二十倍,还有不少旅行团。旅行团的大巴车、小轿车,牧民的摩托车、马匹、骆驼,在场外排了好几公里,浩浩荡荡的,蔚为壮观。

孟缇到了北疆大半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因此惊叹有之,感叹有之。她坐在看台的中心位置,慢慢喝着别人送来的温热的羊骨头汤。

大概上午十一点的时候,赛马比赛正式开始。比赛类似田径比赛,分为三轮,五公里、十公里、二十五公里。当选手们骑着马在草原上一字排开时,场面十分壮观。

一声令下,所有马匹就如同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观众热情高涨,加油声震动得草皮都在跳。孟缇起初还很沉稳地坐在看台上,到了最后也激动地站起来加油鼓劲。

比赛一共用去三四个小时,到了颁奖环节时,孟缇才知道这次比赛的奖金都是北疆的某能源公司提供的,而升恒赵家在这家能源公司有着不少股份。她诧异,升恒不是以房地产和娱乐业为主嘛,怎么现在又跑大老远的和能源扯上了关系呢?不过这也解释了主办方为什么对赵律和和她那么周到的原因了。

那位获得冠军的年轻小伙子骑着马,喜气洋洋地向观众挥手致意。他皮肤黝黑,身下的那匹马很有精神地提着前蹄。

孟缇使劲地鼓掌。赵律和侧头看一眼她,笑问:“要不要去骑骑看?”

“什么?”

“那匹跑第一的枣红马。”

她想起两年前去草原旅游时,也曾骑过一次马,只骑了半个小时,就颠簸得屁股都要裂成两半了。但也没什么后悔的,骑马本身相当刺激,她热爱策马奔驰的感觉。

孟缇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不了。”

赵律和惋惜地摇头,笑得神秘莫测,“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胆量。真没想不到,你能量果真这么小。不过这也是难免,你毕竟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要你像那个小姑娘一样骑马奔跑还是太难了。”说话时他一抬下巴,示意孟缇朝某个方向看。他说的是这次比赛年龄最小的一位选手,一个十四岁的漂亮小姑娘,获得了五公里级的第七名。

人怕比,将怕激。孟缇明知道他是想激怒自己,但还是中了计。她站起来,脱掉笨重的外套,冷静地开口,“我又不是没骑过,没什么好怕的。”

“那就好。”赵律和拊掌而笑,跟身边的吕秘书低语几句。吕秘书离开了一会儿,片刻后,那位得冠军的小伙子就牵着那匹枣红马朝她走过来,笑着请她上马。

远看去就觉得这匹马高大俊美,现在站在面前才知道这匹枣红马只比她矮了一点。枣红色的皮毛像缎子一样光滑,鬃毛闪闪发光,极其矫健。枣红马提着前脚,一声嘶叫,孟缇耳膜震动,心脏颤抖。

这时,赛马场上大部分人都散了。剩下的人不少都在看着她。她一咬牙,努力回忆着上次骑马的过程,抓住马鞍翻身上马,动作还算娴熟。

小伙子把缰绳交给她,介绍说这匹马的名字是萨巴,在当地的语言里是“红色”的意思;他又跟孟缇说着骑马的注意事项,怎么让吗转向、减速、加速、小跑等等。孟缇一声不吭地听着,生怕漏掉了任何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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