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方羞,冷情总裁不放手》第111/267页


  自从丢下云柳一个人呆在锦城,她好几次都想给她买一条小狗。
  她暂时没有办法陪在她身边,家里多一条生命便能多一丝活力,她现在能做的只有这些。
  母女俩还未踏进市场的大门,早已经听见里面传来各种动物的叫声。
  “妈妈,那不是动物园是什么?”
  小丫头伸出手指着那些关在笼子里的小狗。
  简直是太乖了,特别是白白胖胖的小萨摩耶,在地上打滚时,就像一个个雪球。
  这里是锦城最集中卖宠物的地方,花鸟虫鱼,猫猫狗狗应有尽有。
  凌乐乐从云若熙的怀里溜下来站在一笼子牡丹鹦鹉前迈不开腿。小小的鹦鹉毛色艳丽,娇憨可爱。
  “乐乐,你喜欢它?”云若熙蹲下身子问道。
  “嗯,嗯。”凌乐乐使劲地点头。
  “为什么喜欢它们呢?”
  “它们可以说话。”
  “那乐乐,你打算让它们说什么话呢?”
  “说什么话?”凌乐乐瞪着一双大眼睛想了想:“我要让它们说,爸爸爱妈妈,妈妈爱乐乐,乐乐爱爸爸,哈哈哈……”
  小丫头一边说一边拍手笑。
  云若熙看着,脸上的笑容渐渐僵到了一块儿。

  ☆、106.106所以,前几次你都偷偷吃药了?

  父女之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断就断?
  即使凌一坤不在,他的身影依旧在凌乐乐的世界里根深蒂固。
  凌乐乐不知云若熙的想法,满脸的好奇,她甚至伸了小手试探着去摸牡丹鹦鹉趴在笼子上的小小的爪子:“妈妈,你看,它们好乖,不咬我啊。”
  鹦鹉只是闪动着翅膀上蹿下跳一个劲儿的叫,凌乐乐兴奋坏了偿。
  方渝那儿,有一次凌乐乐在日本动画片里看见有鹦鹉活了二十几年还会讲英文,一张小脸上满是羡慕,然后她便缠着方渝让给她买一只。
  方渝怕鹦鹉的爪子伤到她,死活没同意,并吓唬她,鹦鹉不但咬人还抓人,不是好鸟。
  凌乐乐拗不过,只能作罢。
  今天,陪着她的是云若熙,小丫头动起了歪脑筋。
  “妈妈,你觉得乐乐一个小孩孤单吗?”
  “怎么?乐乐想去幼儿园了?”
  “不是去幼儿园。”
  “那是去那儿?公园里去找小朋友玩儿?”
  “不是,不是。”
  凌乐乐都快急死了,大人的思维怎么总是跟不上小孩子的节奏呢。
  “那是什么?”云若熙摇摇头:“妈妈不知道了。”
  凌乐乐将一双小手反背在身后,绕着云若熙慢慢踱步:“妈妈,你觉得家里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好不好?”
  有生命的东西?
  难道是乐乐想要弟弟或者妹妹陪?
  云若熙的脸在那一瞬间有些微微发烫,昨天晚上凌一坤还在她耳边提到她应该给他生个孩子,乐乐太孤单了。
  果然父女俩心意相通,连这个都能想到一快去。
  有乐乐就够了,她才不想跟他再生一个。
  “不行。”
  云若熙拒绝了她无理的要求,牵过乐乐的小手:“走,妈妈带你去那边看小狗,嗯?”
  “妈妈,我不要小狗,你就给乐乐买一只,就一只鹦鹉,好不好?”
  凌乐乐见旁敲侧击无效,开始了她的杀手锏,撒娇卖萌外带嘴巴甜。
  “乐乐最爱妈妈,妈妈最漂亮。”说完,还不忘在云若熙的脸上吧唧亲上一口。
  “乐乐,你刚才说家里要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是指鹦鹉?”
  云若熙终于听出了端倪。
  “是啊,乐乐就想要一只鹦鹉。”凌乐乐瘪着小嘴说得很委屈,“太奶奶不给买,妈妈也不给买,算了,乐乐找爸爸买,哼!”
  听见小丫头唠叨,云若熙估计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好吧,是她想得太多了。
  跟着凌一坤那个色胚久了,她的思想都变得不纯洁了。
  母女俩从宠物市场出来,手里多了一个笼子。
  不过,不是鹦鹉,而是一只白色的萨摩耶。
  凌乐乐毕竟还是小丫头,哄几下,便将注意力转移到小狗的身上。
  小狗三个月大,浑身毛色雪白,胖乎乎特别可爱。
  而乐乐刚好要满三岁了,云若熙告诉她,这只小狗能陪着她长大,而牡丹鹦鹉则会在几年后死翘翘。
  为了避免伤心,小丫头妥协了。
  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拧着小狗的母女俩在找到云柳搬的新家之后已经是傍晚。
  凌乐乐很好奇,瞪着一双大眼睛四处看,上次来的好像不是这里。
  只有云若熙忍着心里的痛楚打量着这套公寓,公寓太小,面积估计只有三四十平方。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妈。”她红了眼眶:“这边住着还习惯吧?”
  卖掉的那套房子是地震后重新修建的,位置,环境都非常的好,关键是云柳上班近,离C大仅仅十多分钟的路程。
  而这边,坐公交车都得半个多小时。
  “换一个环境,挺好的。”云柳笑了笑,看着女儿和小乖孙都回来,她心里高兴。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住那儿都会觉得幸福。
  “来,乐乐,婆婆抱抱。”云柳向凌乐乐伸出手。
  凌乐乐自然不客气,小小的身子立即扑到云柳的怀里:“婆婆,乐乐可想你了。”
  “哎哟,是吗?瞧这小嘴儿,像抹了蜜似的。”云柳将凌乐乐努力地抱起来,小丫头有些重,她身体不太好,抱着非常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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