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第501/792页


  秦瑜捏揉着顾瑾的脸,唯一感觉就是,这脸怎么长这么好看,在灵溪公社的风吹日晒的洗礼下,怎么还这么白?
  这好看、细嫩又美好的东西。
  “……”顾瑾感觉脸生疼生疼。
  他坐凳子上,她坐他……
  “你这欺负手段也太低级了。”顾瑾鄙夷的道。
  “?”
  “真要报复,要这样!”顾瑾双眸紧锁秦瑜,双手捧着他的脸,直接吻了过去。
  秦瑜脑袋瞬间被放空。
  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顾瑾,他也看着她,那幽黑的眼神,就像一把利剑,直攻心房。
  心沦陷。
  身沦陷。
  除了沦陷还是沦陷。
  ……
  秦瑜枕着在顾瑾臂弯里。
  昨天留下的淤青印痕还没淡去,今天又增添了新的。
  索性将自己身上被子拉开,身上各种显示在空气中,道,“你看看,你干的好似。”
  顾瑾眸色沉了沉,这些都是他留下的。
  这些痕迹秦瑜一撩出来,他本以为自己会愧疚,可实际上,看着这些印记,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再来一遍,两遍……
  “你没有话和我说吗?”秦瑜反问道。
  “……呃……”顾瑾顿了一下,道,“以后我轻点。”
  “……”秦瑜。
  “或者你咬回来?”
  秦瑜抬上眼帘看他,刚他说让她报复,她想报复来着,结果自己软得一塌糊涂。
  这若是要在咬回去,她就要被榨干。
  “暂时不想和你说这个事。你检查报告给我,我还要在看看。”秦瑜从床上爬起来,穿上睡衣,坐回桌子上,认真看起来。
  顾瑾这检查确实相当糟糕。
  肝部钙化严重,囊肿占了差不多二分之一,简直坏透了。
  现在医疗技术很落后,西医引进时间不长,国内批判层出不穷,很多好医生被打压,顾瑾这情况,必须要进行手术,可纵观国内,基本没几个人能做这种手术。
  难怪岑伦说,医生说他活不了多久。
  他们甚至拿不出最有效的诊治方案。
  上辈子的顾瑾,竟是生生被这种病熬死的。
  秦瑜想着想着,就觉得心痛。
  肝脏和其他器官不一样,它的再生能力非常强,是人体所有器官里面,再生能力最强大的。
  后来人对的动物做过实验,即使切除70%—80%的正常肝脏,也能够维持肝脏的正常生理功能,而且可以在六周左右,逐渐恢复到手术前的肝脏重量。只是人的再生和修复能力相对差一些,但是仍然可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恢复到手术前的重量。
  也就是说,顾瑾这状况,是必须进行手术的。
  她上辈子,主修妇产科,以及心外科。
  其他内科有些涉及,了解一些,却不精深。
  这是顾瑾,容不得半点马虎,她也不允许出半点岔子。
  若要给顾瑾做手术,她必须请国内外最顶尖的人来。
  手术完之后,她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方式,抑制不良细胞扩散,促进肝组织再生。
  中途只要不出岔子,就能将顾瑾的病治好。
  中医诊疗,她可以找李之鸣,但手术,李之鸣这么多年没拿手术刀,且他抗拒在进医院,并不是最合适人选。
  她可以进手术,可医者无法之医,她担心还没开始,她见顾瑾心一疼,提前崩溃。
  秦瑜迅速在脑海中搜索这个年代,国内外有名的肝胆内科的医生名字。
  很快,一个人名字涌入脑海。
  史密斯先生,国外著名的肝胆科医生、被誉为“手术刀中的鬼斧神工”,几乎没失手的案列,她后来参加医术学术大会的时候,和他有过短暂交流,医生很慈善,很儒雅,有一颗悲天悯人的仁者之心。
  若能拿到他的行程,请他手术,他一定不会拒绝。
  可现在的难点是,这个年纪的他,一心扑在器官移植和细胞克隆这些、现在人还不能接受、觉得这些事是反人类科学规律、有前瞻性的项目中,被严重打压,很难联系到他。
  顾瑾躺在床上,看秦瑜皱眉又忧伤的表情,心骤有些心酸,也有些心疼,他这小媳妇,真能看懂检查单?
  中医她尚且懂些,西医这些她也懂?
  看着天花板,他第一次感觉人生,真有很多很多的不舍。


第514章 为啥总当她是白痴?
  第二天。
  顾家所有的人都早起。
  顾家老太爷生日,是年轻,所有顾家人最重视的事。
  “媳妇,穿这件毛衣。”顾瑾也很重视,一起床,就从柜子里选出一件淡蓝色羊绒毛衣,毛衣上有浅灰色不规则线条,让看起来没多少波澜起伏的毛衣增添了活泼色彩。
  “哪里来的?”
  秦瑜有些惊讶,这衣服并没在她印象中。
  顾瑾这是什么时候给她买的毛衣?
  他那双手好似有魔法一样,时不时就变出一套衣服。
  “买的。”顾瑾声音清淡道。
  “啥时候买的?”
  “出去的时候。”
  “呃……”出去时候,总不让她跟着。
  其中一个原因是,想偷偷给她买衣服?
  这毛衣确实很暖和,一上身,身体就发热,特别扎实,关键一点都不臃肿。
  加个围巾,加个外套,就可以了。
  “好看吗?”秦瑜将衣服穿上好之后,在顾瑾面前转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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