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第659/792页


  吃饭后,她给她的精致荷包袋静静躺在床上。
  她并不知道这里头装的是什么,甚至不想看,可此刻,她却迫不及待想打开。
  荷包袋再次放自己手心,她发现,荷包袋口上,绣着一个日期,这日期刚好是她生日。
  里头东西更让她惊讶不已,不是别的,一个黄金手镯,一个黄金耳环,一个黄金项链,再加黄金条……
  沈红梅看着这一堆黄金饰品,又哭又笑,她娘这,给人礼物还真的很简单又粗暴。
  出手这么阔气。
  要知道,这些年,公社里妇人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一个银手镯,黄金什么的,几乎都没有。
  她这……沈红梅完全不知如何处理,赶紧收起来,塞自己柜子底下,她得等秦振斌回来,看如何处理。
  这一个上午加半个下午,都没见着秦振斌,也不知道他哪去了。
  “对,正义不会缺席,老天不会一直不睁眼睛。我们失去的,都会回来。你家大闺女,一定会是找到的。”外头聊天依然继续,李之鸣宽慰他家关大姐。
  秦瑜清了一声嗓子,道,“李老先生,不用继续安慰了。”
  “?”李之鸣。
  “对,小李子,不用安慰了。你关大姐大闺女,找到了。”罗红叶道。
  “嗯?”
  “你这老小子,一见你关大姐,就一脸迷糊了?你关大姐从国外回来,呆京都,为啥会来我们灵溪公社?这事,你为啥不想想?”
  “……”李之鸣顿觉自己好似是被重逢喜悦冲昏头脑,这些逻辑关系,他都忽略了。
  “对,找到了。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孩子在屋里休息。这次来灵溪公社,很值得。”老太太回答。
  “红梅那孩子?秦瑜她娘?”李之鸣这次总算反应过来,难以置信的问。
  “回答正确了。”罗红梅点头,道,“只是那孩子,需要点时间缓缓,一时半会没反应过过来,也没做好接受的心里准备。”
  “这说了一圈,还真都是自家人。兜兜转转,都找到了。好事,好事啊。”李之鸣万分感慨。
  “大姐,在公社多呆一段时间。”李之鸣热情挽留。
  “如果可以,肯定要多呆一段时间。看到你,真高兴。”老太太答,目光却有意无意往屋子里看,想知道沈红梅在做什么,想知道她对她态度有没有一丝丝改变。


第696章 依稀感觉是他们
  沈红梅本是心软的人,此刻哪里还有什么记恨?
  她不是不懂道理的人,自然能明白她亲娘所作所为。
  只是,她之前一直都别扭着,这会突然跑出去叫娘,嘴.巴实在喊不出来。
  秦振斌若在就好,公社里头各种莫名其妙、各种棘手、尴尬的事,他都经历过,他在,就一定会给她一个好办法,一个自然有不造作的办法。
  此刻秦振斌确实离公社这边有些远,他和顾瑾,跟着李振宇带着黑哈在灵溪山脉上。
  三个人在山上已经走了大半天,除了李振宇还生龙活虎,秦振斌和顾瑾已经累得不行。
  秦振斌累是因为他去年腰背受伤,虽休养大半年,可年纪放这,年纪越大,恢复起来越慢,爬山,陡坡,荆棘路,野草,偶尔还有蛇冒出来,身体和精神高度紧张,他瘫坐在一块光洁石头上,道,“不行了,不行了,老了,走不动了。”
  “坐,坐,小顾你也坐,你这脸色怎么这么惨白?”秦振斌发现顾瑾异样。
  顾瑾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低沉声音有些气虚的道,“我没事。可能太长时间没运动了。”
  他手术的事,公社里除了他,就只有岑伦、李之鸣这几个知道。
  秦瑜没告诉他们,他也没说过。
  若不进行激烈运动,他每天身体都看不出异样。
  “年轻人,还要多运动。我年轻时候,在这山里找吃的,找个两天两夜完全没问题。爬山,下山,一座翻过一座,什么问题都没有。你也一样,我记得你去年刚来的时候,那体力也是杠杠的。”秦振斌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水道。
  顾瑾笑了笑,道,“现在也还好吧。”
  “没比我好。”秦振斌耿直道,不过很快他就改口了,“但你毕竟是年轻人,年轻人体力恢复得快。”
  顾瑾抚.摸黑哈后颈脖子,没回答,而是问,“体力最佳的应该是你,表现不错!”
  “顾瑾哥哥,我体力比黑哈还好。”这一夸,李振宇不干了。
  “……”顾瑾笑起来,认真道,“没错,你和黑哈一样厉害。”
  被夸后的李振宇骄傲极了。
  秦振斌也笑了起来,孩子毕竟只有这么大,听不出话里的意思,这样,也挺好,又喝了一口水,转头正色问顾瑾,“小顾,我们这灵溪山脉,长几千年了,这森山老林,平时荒无人烟,真有人将主意打这?”
  “李振宇和黑哈在这山里走的时候,遇到过,那就肯定。”顾瑾肯定回答。
  “对,大队长,我真看到了。前两天,我一早进山里来遛狗,看到有人打着手电筒走,说,这里够隐秘。我觉得,肯定有人要干坏事。他若要做的不是坏事,怎么会晚上鬼鬼祟祟的来,还说隐秘!”李振宇用他那侦探一般的小脑袋拍判断道。
  “那你看到那人是谁吗?”秦振斌问道。
  “天还完全亮,我看不太清,但依稀感觉那两个人,好像是公社新来的书记和大队长。”李振宇皱小眉头道。


第697章 他们又干啥坏事?
  秦振斌眼眸冷锁,心中大抵有了答案。
  公社并不富裕,全段时间,谁家出嫁有手电筒都格外瞩目,能用得起手电筒的人,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点地位。
  整个公社有手电筒的人不多,即便有,不到重要时候也不会用,因为换电池要钱。
  公社大队部有一个手电筒,是镇上配发,给干部工作用的。
  李振宇素来不说谎,且这小子眼睛好得很,只要认识的人,几乎没认错过。
  就是他们了。
  他们来公社之后,白天极少出来,出来时候眼睛挂个大眼袋,和个熊猫一样,他本以为他们晚上在玩牌什么的,没想到是来山上了。
  “李振宇同学,这件事,就我们三个人知道。不要告诉其他人知道吗?”秦振斌叮嘱李振宇。
  李振宇点头,道,“保证保守秘密。”
  “小顾,你觉得他们上山做什么?”秦振斌询问顾瑾。
  顾瑾眸光落在的透过厚厚松树针叶洒落地面上的日头上,他们能干什么?
  “有人在山顶,有人在深渊。有人身披阳光,有人一生绣。他们,做的肯定是见不的光的事。”
  “……”秦振斌觉得顾瑾这话说得极有水平,太对了,“难道是想偷树?想猎杀野物?”
  “可不对,树这么大,搬运起来,动静大,他们是公社干部,怎么敢?难道他们是想走公社账,然后入私囊?”
  这是秦振斌想到,他们最有可能干的坏事了。
  顾瑾笑了笑,道,“谁知道?公社的账,我们现在也看不到。”
  他不想和秦振斌说那些更阴暗的东西。
  “这个不用担心。若真要查,没什么查不到。这事交给我。”秦振斌一想自己才离开公社干部班子,公社就被他们搞乌烟瘴气,格外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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