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娇媳妇》第2/187页


  王婶当然不屑于吃红薯,她不信谢知青这个大宝藏没有割肉回来。毕竟才新婚几天就开始顿顿吃红薯饭,也不是谢知青能干的事。
  但叶青水没有邀请她,王婶也没厚着脸皮去蹭吃。
  叶青水洗好菜走到柴房,她看见了碗里装着的肥瘦均匀的五花肉。她只联想到了出手阔绰的谢庭玉同志。叶家穷得就差瓦缝漏风了,哪里舍得买肉吃。以前她心底爱慕谢庭玉的时候,谢庭玉送过她一块肉,差点让叶青水高兴疯了。
  一块肉,那是能让人嫉妒疯了的存在。他的一块肉,买下她的一辈子。其实多年后她回过头来想想,谢庭玉是有钱,从他指缝漏下一点施舍给别人,都能让旁人嫉妒得发疯,但其实那只是他顺手的“善意”而已。
  叶青水也没客气,操起她日日磨利的刀把肉切得薄厚均匀的。
  比起日后在政坛混得风生水起的谢庭玉,她苦苦奋斗了一辈子,也只不过是个厨子、一个饭馆的老板娘。两相对比,实在是屈辱极了。
  这会儿回到了原点,叶青水又觉得自己这手艺也不是一文不值。在冰凉的刀影中,叶青水的眉心渐渐舒展。
  首先,它现在可以做一顿好饭、填饱肚子。
  叶青水不舍得浪费拿这么漂亮的五花肉来炒菜,炒得再好吃也不如焖一锅五花肉。她熬了一锅的红烧肉,熬了一下午,一锅水咕噜咕噜地熬成玛瑙色粘稠的肉酱。
  很快,外边响起了叶妈的意外声音:“水儿,你在做啥,这么香!”
  这香气飘得直让人流口水,肉本来就香,在这个不年不节不知肉味的时代里吃得上肉就是一件大事。何况它是经了叶青水的手诞生的。
  叶青水说:“谢庭玉买了五花肉回来,咱今晚吃肉,阿娘快洗洗手。”
  她做完这锅肉之后按惯例拜了拜肉,感谢奉献了食物的猪。
  叶妈拍了她的手,咕哝地说:“都结婚了,咋还把小谢叫得这么生疏?”
  她看了看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身形纤细个子高,大眼睛细眉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跟月亮似的,是这十里八乡都有有名的姑娘。叶妈没有念过书,形容不出来多俏。这一晃也有十七年了,她仿佛还记得当年青水儿出生那年,大队上那条清透透的小溪。
  叶妈的丈夫是当兵的,出任务的时候光荣牺牲了,因此家里人甭提多疼青水儿了。
  十七年过去,当年脆弱的婴儿出落成如今的大姑娘,叶妈很是欣慰。虽然叶青水没多少文化,但是她模样俊俏,这些年提亲的小伙子也不少。在叶妈心里,配那家里条件好、又有文化的谢知青,差不到哪里去。
  叶家恐怕只有叶阿婆心里端得门清了。不过……现在还多了一个重生回来的、很有自知之明的叶青水。
  叶青水笑眯眯地递给叶妈一对筷子,脆声说:“阿娘说得是,回头我问问他在家里有小名没有。”
  叶妈还想再多说几嘴儿话,不过一口肉堵住了她的嘴,也俘获了她的胃。
  红烧肉吸了一下午的滚水,肥肉软得一吸流油,瘦肉润口又嚼劲,蒸得发红的猪皮儿嫩嫩地犹如婴儿的肌肤。以前过年的时候,叶家不是穷得一块肉都吃不起,但是叶妈这回是偏吃急了眼。
  吃完了一块再看看锅里,五两的肉根本不足够让人畅快吃,她细小的喉结滚了滚,挪开了视线。
  她说:“真好吃,好多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它让我想起了你爹还在世的时候,水儿,我去叫你阿婆、小谢来吃饭。”
  她溜也似的逃出了厨房,快要出了门的时候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鬼使神差地差点没回头再要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平生君肥来了!
  带着一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故事肥来了!
  这回的男主善良伟光正,实则是个小藏獒
  上可吹拉弹唱书绘画,下可数理物化研药物
  横批:资产阶级家小公子
  落后愚昧白穷美 vs 被设计的高富帅
  轻松傻白甜读物,能够搏诸君一笑便可,勿考据~


第002章
  叶青水家里的人口十分简单,叶阿公叶阿婆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参了军,大儿子光荣牺牲了,小儿子尚还在部队里。阿公前几年去世了,现在家里只有三个女人。虽说是孤儿寡母,但好歹是光荣的军属之家,在整个大队里颇有些声望。
  叶青水拍好蒜米,奢侈地滴了几滴猪油炒了一个红薯叶菜,菜叶青翠欲滴。她摆好了碗筷没多久,叶阿婆和叶妈陆陆续续地来柴房吃饭了,与此同时,叶妈声含热切地说:“水儿,再多摆一个碗。”
  “小谢的朋友今儿留在咱家吃晚饭。”
  好在这个叶青水是从四十年后穿来的叶青水,按人头和食量煮饭的习惯早就改掉了,否则这会儿该尴尬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年头,在农村不提前和主人家打招呼就留饭也不是很厚道的。
  叶青水还没琢磨出造访的会是谢庭玉的哪个朋友,他的声音就比人先到了。
  “玉哥,不打扰吧?”男人的声音洪亮的声音中透出一分热情和轻佻。
  “嗯。”谢庭玉简短地回应。
  叶青水抬起头来便扎进了男人的打量眼神中,这……是沈卫民,他同谢庭玉关系很好,一样来自祖国的首都。在叶青水的印象里,从首都来的知青大多是眼睛长在脑门上的,不太瞧得起乡下人。
  也不知道今晚的饭菜,能不能把这种条件好的“大少爷”招待好。叶青水默默腹诽。
  她亲手给沈卫民成了一碗饭,米多红薯少,很有诚意。
  谢庭玉端坐下来后便拧开了瓶酒,叶青水瞟了眼,她认得这牌子:竹叶青,山西货,入口清柔酒劲绵长,山西人善酿醋善酿酒,一瓶得三块五毛钱。红旗公社里一个公分值一毛三,大队的壮劳力每天能挣八个公分。上辈子她是不知者无畏,这会儿的叶清水只觉得谢庭玉挺阔绰的。
  淡青的酒瓶被谢庭玉握着,清澈的酒水缓缓倒入叶家那粗陶的大海碗。这种安静的气度,让暴躁的沈卫民缄默了三分,旋即他抬起头来冷冷地盯了叶青水足足三秒。
  像是要将把谢庭玉算计得结婚的心机女人好好看清楚。
  大有一番替兄弟打抱不平的架势。
  沈卫民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他夹了块红烧肉放到碗里,“我叫你叶同志可以吗?”
  “叶同志,别看咱玉哥现在吃嘛嘛香,啥都不挑。他小时候可招人嫌了。不爱肥肉偏只爱瘦肉,哦,太瘦也不行,梅花肉他最喜欢吃。小时候他妈可愁死了,恨不得扔了。米饭咽不下去,面条也不爱吃 ,咱叔托人买回来的奶粉他从不多看一眼。今后嘛……”
  他懒懒地说,“就得麻烦你多关照了。”
  叶家是什么条件?篷屋陋室,吃饭连盏煤油灯都不舍得点,柴房的墙壁被柴火灰熏得发黑,结婚那天沈卫民来了看过后只觉得两眼一黑,不知道谢庭玉回京怎么和父母交代。怪只怪这农村女人太有心机,一个赛一个彪悍,连男人见了都怕。
  沈卫民怀疑这女人是穷疯了才想赖上他玉哥的。
  这些文化人骂人,不带一个脏字儿的。叶青水听到这里心里也忍不住暗骂一句。要不是现在是全家人一块吃饭的时间,叶青水能教会沈卫民做个会说话的好人。
  好在叶阿婆和叶妈心宽,非常认真地在吸溜吸溜吃红烧肉,压根不带抬头看他的。
  肉真香,真好吃!这两个女人已经听不见其他声音了,埋头只顾吃。
  趁着谢庭玉不爱吃肥肉的当头,叶青水使劲地给阿婆和叶妈多夹了几块肉,夹到碗里还剩伶仃几块的时候收住了手。
  她仍是亲亲热热地说:“梅花肉?一只猪身上所拥有的梅花肉不超过十斤。不过,梅花肉只是吃起来不油腻而已,没什么稀罕的。你试试看这碗东坡肉?”
  “没得还没吃就瞧不起肥肉吧,你们读书人不就爱讲个究实事求是么。你也尝一块试试?既然玉哥不喜欢,我就给阿婆和阿娘多了夹点。”
  说着她热情地也夹了一块肉到沈卫民的碗里。
  一直沉默得像空气的谢庭玉,发现桌上的肉被瓜分得差不多了。他把倒给沈卫国的酒默默地挪了回来,终于开口:“好好吃饭,这碗肉堵不住你的嘴?”
  沈卫民知道他不高兴了,收住了嘴里的话。他特意为兄弟抱不平而来,连碗酒都不让喝了。至于叶青水亲手做的肉,多一块他都懒得吃。不过,沈卫民很快就说不出话来了……
  红釉质似的肉沾到了舌头,肥溜溜的身躯柔软地在沈卫民的嘴里摩擦出香油,甜蜜而圆润的滋味慢慢散开,侵占了沈卫民所有的感官。
  他的味蕾好像炸开了一般,分泌的口水迅速裹住了那块肉。齿间咬合的时候,肥肉柔顺地摊开,瘦肉柔韧不屈,但很快就被牙齿干脆利落地咬断,满嘴的甘甜味美。
  叶青水把沈卫民的表情收入眼底,脸上笑嘻嘻,心里……嗯。
  她十分遗憾地夹了一块扔进自己的嘴里,满脸可惜地说:“最后的几块还是留给玉哥吧。”
  “看起来你也不太喜欢我做的东坡肉。”
  沈卫民其实还是喜欢的,但他要面子,于是他说不出来话来了。
  谢庭玉唇角微微压平眼神闪了闪,终于笑了,他夹了一块来尝,味道确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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