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项链》第13/60页


  “哼,明知我也不练,拿了作甚?”
  “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不也挺好看的吗?”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将人鱼之泪拿到手中,淡蓝色的水滴状树脂质地的小珠子,每只两个,一共四个,在他掌心闪着神秘而纯洁的月光。
  好漂亮!杜随本不爱这些小玩物,也被深深打动了。自己还有史莱姆球,以后再找点别的稀罕物儿,可以穿一个独一无二的个性项链了。嗯,把七宝珠当坠子吧。
  真是昂贵的项链啊!
  不过,冷酷凶暴,嗜血残忍的三尸妖居然会有这样有趣的提议,杜随想,看来他体内那个十五岁孩子的灵魂完全没有被消灭。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也够血腥的了。“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他指的可是纯的“人鱼项链”呀,这得杀多少条美人蟒?
  拿人头用药泡小了串起来挂脖子上的猎头族也要向老兄他甘拜下风啊!

  师兄

  第八章师兄
  坐在她宽敞的,位于铂宫四层的办公室里,杜随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把玩着淡蓝色,好像有水光流转的“美人鱼之泪”,心中飞快地思索。
  这次三尸金墨的态度好得未免可疑,虽然损了她几句,可是居然在她危急时救了她。不错,这小子早窥视在侧,一直没露面,看她遇险出丑,后来见她的离间计失败,又不知道她还有下招,判断形势危险,这才现身。否则哪能那么巧,就在那时出现了呢?
  按理说,金墨应该对她见死不救才是天经地义,救她则是不合常理之极。
  除非是觉得被美人蟒吃了可惜,要留待自己享用,可他也没有在自己被困的时候动手啊?
  何况这次才知道他根本只需手一指,就可以将猎物吸干,何以上次要欺上身来咬她脖子?平心而论,七宝珠虽然厉害,也未见得能保得住她。他真的想吃她吗?
  这次居然还送给她珍贵的“人鱼之泪”,虽然送的态度是“这是大爷我不要的垃圾,只不过白扔了可惜”。到底也是奇怪。
  莫非,所有现象直指一个令她兴奋不已的答案,他是喜欢上我了吗?
  招啊招啊,我丽质天成,风华醉人,不,醉妖!三尸小子若是喜欢上我可就有得苦头吃了!呵呵,众所周知,恋爱中先爱上对方的就是任人宰割必败无疑,饶是你金墨神通无敌,凶残可怕,以后我也要把你耍得团团转,让你为我卖命再把你碎尸万段,以报你欺负我的一箭之仇!
  杜随恶狠狠地想着,把她所知的从小说电影里学来的坏女人在此情势下可以做的坏事都在金墨身上幻想了一遍。
  然后她志得意满,意犹未尽。忽然转念觉得不大对头,那美人蟒母女都是难得的美人儿,他眉头也不皱一下,挥手之间将人家变成干尸,何曾有半点怜香惜玉?自己就算比它们美上一些,三尸又不是淫魔,哪里就会这么花痴对自己神魂颠倒了?要说他爱上的是自己美好的心灵,杜随可是打死也不信,一来自己也没有什么美好心灵,二来就算有难道这邪恶血腥的妖怪会喜欢什么美丽心灵吗?那他早就夜夜守到修道院门口去唱小夜曲了。
  杜随再怎么想也想象不出那又冷又凶的三尸会对自己柔情脉脉的样子,看来这假设是不大可能了。
  阴谋,这里头一定有阴谋!
  可是会是什么阴谋呢?
  正苦思冥想时,电话铃响了,传来自己秘书的干练声音:“杜小姐,外线。”
  “Allo ,Est-ce que je pourrais parler avec Mademoiselle Du?”(我能和杜小姐说话吗?)听筒里说的是法语。
  “Oui ,c’est elle-meme .C’est à l’appareil de qui?”(和您说话的就是她本人,请问是哪位?)
  有的法国男子真的可以把法语说得动人心弦的动听。
  “C’est Olivier , je vous téléphone, ?a vous dérrange?”(是我,奥立弗,我打电话打扰您了吗?)
  奥立弗?杜随想起来了,是在陈聪的餐厅开业酒会上认识的那个有贵族气质的法国男孩,AXA的青年俊彦。
  “Non, pas du tout,c’est mon plaisir。”(当然不,这是我的荣幸。)
  然后这青年俊彦问她这星期有没有时间,杜随犹豫了一秒钟,便答应周六跟他出去。
  这些日子总遇上金墨这样血腥恐怖的家伙,也该找一个光明骑士型的涤荡一下我疲惫蒙尘的心灵了。
  周六早上杜随着意打扮了一下,穿上一套令人惊艳的仿唐装。一件明黄绣凤织锦肚兜式背心,外面罩着半透明深紫硬纱披肩式外套,下面是做工刺绣都极精致的在尼泊尔买的紫色印度细布裹裤,配上脚上今夏米兰流行的古希腊式系带至足踝的意大利皮凉鞋显得飘飘欲仙,左手腕上一只紫罗兰藕粉底漂绿的翠镯。真是衬得肤若凝脂,明艳照人。
  奥立弗穿着白色的纪梵希的休闲款亚麻夏装西服,益发显得金发飘逸,丰神俊美。他开一辆标致的夏季敞篷古董车来接她,极尽风度翩翩之能事。
  感觉很像约会,杜随心情愉快,她也许久没约会过了,这次对象既有趣又可亲,英俊光明,殷勤善解人意,一定要好好享受。
  他们先去逛了法源寺。法源寺在宣武门附近,原是李世民征战高丽失败的纪念,今天成了中国佛学院所在地,这座千年古刹身处闹市,然而一点也没妨碍它成为中国最有学术氛围的正统寺庙,与人头济济香火鼎盛的雍和宫不同,这里甚是幽静,游客很少,杜随在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里,常来找佛学院的法师谈佛论道,切磋茶道,所以这里有许多于她而言甚是美好的回忆。当然,她知道外国人肯定会喜欢这里。
  奥立弗果然赞不绝口,说这里幽静清灵,杜随倒有点奇怪他的用词不像法国人。不过她是很喜欢他的,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亲切融洽像多年老友,杜随总觉得见到这个人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下午去逛了一圈近在旁边的Sogo, 杜随买了一支圣罗兰的唇膏,一双Gucci的靴子。
  然后去什刹海的烟袋斜街上一家叫“藕”的泰国小馆子吃晚饭。因为才四点多,两人便沿湖逛一逛。
  “原来你家在中央高地,我听说那里是法国最贫穷的地方,有不少森林和蘑菇。”杜随哈哈大笑,不知道为什么竟可以对着这人如此肆无忌惮。
  “别小看我,女士,”奥立弗也笑,“我的姓里可是带‘德’的,我是一位子爵呢!”
  “呵呵,我同学里还有一个女侯爵呢,她妈妈在大饭店里做洗衣妇,被拿破仑赶下台的破落贵族有什么了不起?”
  “我可不是破落贵族,我在中央高地有一座一百二十个房间的古堡呢!”
  “那你只好请林子里的兔子当贵宾了……”
  就是这样温暖的感觉,像阳光,这个男人让人觉得可靠,可以安慰,没有国籍,性别,文化背景的隔阂,好像自小失散的兄弟或是儿时伙伴。
  不像某个东西,别说见到,想到就会觉得脊背发寒。
  “喂。”熟悉冰冷的声音。
  嗯?杜随被惊醒过来,当她看清楚眼前的人,吓得跳了起来。
  就是那个让她脊背发寒的罪魁祸首本人站在她面前。
  精致的没有表情的五官,薄薄的冷冷抿着的形状优美的嘴唇,不甚分明却显得冷峻的少年面孔,一米七四的还没定型的高度,因为青春期的发育不免有点瘦削的身材,在风中飘逸的给夕阳镀上了黄金颜色的黑发,还有,那对冷得象冰窟一样深不见底的,却隐隐有一道血红色细线的妖瞳。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没能掩饰住被突袭的惊慌。
  噩梦啊,难道就不能摆脱吗?
  “周末和同学来玩。”
  什么?杜随又吓得差点儿跳起来,三尸妖居然会那么合群地和做他食物都不配的人类同学来游什刹海?
  难以想象。
  “你同学呢?”
  “先回去了。”
  虽然知道他用人类的身份来掩护,总还是很难想象金墨在宿舍里的样子。也谈女生的大腿说今次英语要挂吗?
  好在他是年龄差一大截的天才少年,冷漠离群些也不会有人奇怪。
  “你干嘛一付死了爹妈的样子?”还是冷冰冰的恶毒话。
  “什么?……你……”
  “和情人约会被我撞见惊慌失措吗?”
  这是什么话,你是与我有仇的妖怪,又不是我爹我丈夫。杜随生气地想。
  “不过仔细看你今天还真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语气越发恶毒,好像在指控她淫荡。
  杜随真生气了,咯咯笑道:“好说好说,来约会总要比去除妖穿得不朴素些。”
  看来金墨不是一只涵养很好的三尸妖,这并不很严重的挑衅还是让他受刺激了,他的眼睛危险地脒了一下,眼中的血红细芒一闪而逝。
  “Léa,”奥立弗走过来,叫杜随的法语名,“这位是谁?”
  “我表弟,叫金墨。”杜随笑吟吟的,“小墨,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叫奥立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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