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项链》第27/60页


  这事原与杜随不相干,但是同住了三个月,此刻要说没有感情,那是自欺欺人。
  杜随倒不是怕金墨有什么危险,毕竟血圣兽的能力远非人力所及。
  她心中所虑的是一旦开打,自己的地位便十分尴尬。
  她若站在金墨一边,便是与天下为敌,背叛的不仅仅是她虽然不太了解毕竟出身其中的中国正道修真界,而是背叛了人类这个种群。倘若与金墨决裂,站到峨嵋一边,且不说自己心中愿不愿意,甘不甘心,到时无疑金墨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那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这其中可恨的是没有中间路线,她若说声我不管了,飘然远去,结果决不是两不得罪,而是同时得罪了两者,也许能保住一条命,但以后就要被所有人唾弃了。
  这样的惨烈微妙痛苦的局面,杜随无论如何都不想见到,她又不是乔峰,实在不大适合演这样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角色,更不想拿支箭刺到自己胸膛里说“二十年内,莫启战端”。这种故事在小说里看看是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实际发生可就是衰到家了。
  所以一想到这件事,杜随就出了一身冷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想来想去,决定绝不能坐以待毙。她最后定下来的打算是先趁着这个寒假,以度假为名,把金墨骗到国外去避避风头,叫峨嵋的道士和尚剑仙们找不着,然后徐图对策。
  对策嘛,倒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顺应世界呼吁和平的潮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代替军事途径。第一步先找奥里弗,让他打听一下程家兄妹俩和峨嵋目前的动静。第二步是联系上那个乞丐道人,他既然是峨嵋元老,自然也说得上话。到时自己是晓以大义也好,哭谏死谏也罢,总之要说服他:金墨虽然是血圣兽,但品行良好,从不伤人,反而四处吃妖怪,保护了人类和平,实在没有必要围剿之,而且这样做只会使大家白白无辜牺牲而已。乞丐道人游戏人间,性子圆通,并不顽固保守,杜随还是有信心说服他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要找到他有点困难,二是他未必能去说服别人。
  但目前可行的,只有这条路了,自己总不能一步一叩拜上峨嵋,满脸血泪的为血圣兽仁兄请命吧?自己演绎欲虽强,总不大好意思强到那个份上。
  杜随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峨嵋那边说不通,也可以在欧洲重新找一个事务所,同金墨在那里生活,峨嵋的老道士们大都是大中华概念很强,他们躲在海外蛮夷之地,那帮人一定不会这么世界主义,连同欧洲友人也要救护的。操作的难点是让金墨放弃国内学业去留学,用什么借口好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上述计划统统失败,自己毕竟作过了努力,到时要与峨嵋的真人们决裂,也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些。
  所以现在杜随决定开始自己的计划,第一步要说服金墨跟自己去,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是为了去避祸,否则以他的性子不但不会去欧洲,只怕要单枪匹马杀上峨嵋,把有威胁的不知死活的人类杀个一干二净。
  金墨没有立刻回应她,沉默了一下。
  杜随心中焦急,嘴里却很轻松的说;“怎么,你寒假要回家?”
  金墨摇摇头:“我不是说过我已经消掉我父母的记忆了吗?我没有家。”
  “那就去嘛!人家好想去度假,都计划了半年了!”杜随认为撒娇是个好办法,“而且现在正是圣诞节后大打折,我一定要去巴黎购物!”
  金墨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说话。
  杜随心中更急,语气里立马加上诱哄:“你没去过欧洲吧?很好玩呢。人文背景很浓厚的,景致也好,去玩玩嘛!”
  ……
  动之以情:“那是我留学的地方,有许多回忆,实在很怀念,极想去旧地重游一番,最近尤其厉害,有点日思夜想,茶饭不思了……”
  ……
  诱之以利:“欧洲的妖魔不少,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只怕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偶尔换换口味不也不错嘛。”
  Yada!终于有反应了!果然动物的第一本能是进食。
  金墨皱眉说:“你最近请的假是不是有点多?事务所那边怎么办?”
  杜随勉强笑笑,何止有点多,简直已经不象话了,要不是她是合伙人,只怕早被开了。
  “不必担心,”笑得像春风一样轻松无邪灿烂,“我是老板嘛,自己说了算,再说这快过年了,哪里也不会开工,留在所里也没事可做。”
  看来金墨是被说动了:“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说实话这个问题杜随还没考虑。这大冬天的,北欧是不考虑了,伦敦也一样,巴黎要不是为了采购那也是不用去的。当然首选是温暖的地中海。
  “我们坐飞机到巴黎,留在那里玩三天,主要是购物啦。然后去cote d’azur(蔚蓝海岸)……马赛没什么必要,尼斯,摩纳哥……科西嘉岛有山有海,海边的沙又细又白,是度假的天堂哦……然后是意大利,Milano的东西也很值得买……当然还有伟大的永恒之都Roma……威尼斯也走一遭吧,哦,佛罗伦萨一定要多留几天,那是我最热爱的城市了。剩下的日子可以去一些小镇看看,也可以找一个度假的maison静几天……”
  看来这一趟一个月要走下来是有点困难,不过杜大小姐恨不得拖得越久越好呢,事务所要有问题大不了换一家,也大可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自己开一家,反正名气已经很响,人脉也很足了。但是金墨大概不肯放弃他的学业吧,要不然以后估计他就不知道干什么了,迟早无聊而死。
  达成一致之后杜随又问金墨有没有护照,意外的是他竟然有,原来是两年前去美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办的。(……这个……想到一只血圣兽去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不知为什么心理上总是有点受不了……)如此就好办多了,杜随和法国使馆那么熟,签证拿进去就能签下,订机票和酒店也是轻车熟路,看来后天寒假一开始,他们就能成行了。
  这件事计划好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三天之后,杜随穿着苏格兰呢的裙式旅行套装,拿着一个不是louis Vitton的旅行包站在了首都机场的国际厅,虽然是去避祸,心里的兴奋实在和度假完全无二。
  身边的金墨穿着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深灰色的条绒休闲裤,脖子上是灰色与橙色抽象条纹格的薄羊毛围巾,棕灰色粗皮登山靴,一手搭着一件深烟灰色的范思哲的新款羊毛半长大衣,一手提着一个体积不小的Hèrmes的黑色男式旅行皮箱。俊美精锐的脸,少年冷漠的模样和这身打扮营造出的贵公子似的气质立刻吸引住所有眼光。
  这两人实在很有被犯罪分子盯上的前途,不过倘若真有这样的歹徒,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了。
  十三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杜随是累得不行,金墨则完全没有任何变化,衣服上没有一条褶,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阴影,眼睛明亮得像刚出生。
  不同种类的动物果然没什么可比性。
  难怪一路上那些空姐们格外殷勤。
  杜随靠在金墨肩头睡了一路,金墨恁的好定力,居然一动不动维持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上许多人看他们都很明显流露羡慕眼光,男的英俊,女的美貌,气质高贵,年少多金的一对,又这样情深,如此默契。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了。
  当地时间凌晨六点的时候,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事先得到通知的奥里弗爵爷,在对于血圣兽的恐惧和对杜随师妹的爱护及责任之间徘徊良久,终于这位光明与正义的英俊骑士毅然地出现在了候机厅。
  场面其实还是很可笑的,奥立弗先是不说话,盯着金墨看了五分钟,眼睛里露出不置信的神情。金墨在被一个大男人盯着的期间,完全举止自若,好像根本没这人存在一样。
  然后奥立弗终于做好准备,下定决心,把视线从金墨身上撤回,对在旁边等得已经打了十七八个呵欠的杜随露出完全符合这种场面所需的殷勤而恰到好处的笑容;“嘿,雷娅,我亲爱的,你身上这套漂亮优雅的衣服真可怜呀,你的美丽完全使它黯淡无光。”
  杜随装模作样作了个俏皮的屈膝礼,笑容可掬:“谢谢,我亲爱的爵爷,你的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甜蜜。”
  两人相视大笑。
  奥立弗是开车来接他们的,于是三人上了车。
  底下奥立弗的行为说明他已经决定当作身边完全没有一个不知是人是怪的东西存在,他一直和杜随叙别后思念,要不就说许多俏皮话,眼睛看也不往后看一眼,好像真的只有两个人在车上,后座全是行李一样。
  奥立弗问了他们的行程,本来杜随在巴黎已经订好酒店,但是奥立弗说他在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套公寓,一定要杜随去那里住。
  卢森堡公园是杜随在巴黎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拉丁区也是她在这里最喜欢的区,所以也就没有推辞。

  永恒巴黎

  第十九章 永恒巴黎
  奥立夫的公寓地方不小,有四个房间和两个厅,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个起居室,一间书房,一个主卧和一间客房。
  公寓所在的楼颇有些年代了,有两三百年,不过这在巴黎很常见。内部装修完全是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简化体现,从磨损状况看,这屋子至少是五十年前购下的。果然奥立夫说;“这是我祖父以前在巴黎落脚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家,嫌这里小,另外又买了一处宅子,这里也不值得卖,就一直保留下来了,我父亲年轻时在巴黎求学就住这里,挺适合单身汉,我要是在巴黎的时候,也用这房子。”
  确实这屋子是没什么个人风格在内的。
  稍作休息,杜随便要实行她的购物大计,三人一起去了香榭丽舍,自然买了不少东西,下午顺便走到了协和广场,照例在方尖碑前面感叹了一下古埃及法老的倒霉,逛了旁边的几家不小的古董店,在coco香奈尔的茶室喝了下午茶,吃了几块甜得要死的点心,感受了一下法国七八十年代的尖头鞋猩红嘴唇式的modern,杜随还又在隔壁一家店买了一套印度的纱丽和一条尼泊尔的披肩,金墨在旁边几不可查地撇了一下嘴,说了他今天以来极难得的一句话:“你果然是床单文化的拥护者。”
  晚饭是回到拉丁区吃的,在sorbonne(索邦大学)旁边许多的小馆子里的一家,这多半是给学生消费的地方,既实惠量又大,味道也并不太差,周围全是年轻人,充满嬉笑和争论的噪音,萨特和存在主义至少被周围三桌的人提起,简直好像和白宫与伊拉克一样热门,连奥立弗对于金墨的在场都不大拘束介意了。
  杜随不停地讲她以前在巴黎上学时候的事,不停地咯咯笑,吃光了她点的东西,喝了许多酒,抽掉一包细细的烟。
  十一点走出馆子的时候,街上还是热闹极了,灯光闪耀如群星,许多年轻人摩肩接踵,夜风很凉,却不像北京那样刺骨,杜随已经有了酒意,脚步也有点浮,勾住了旁边坚若磐石的金墨的手臂,裹紧了大衣,依旧不停地笑不停地说话:“你知道那时候我最喜欢这里的什么吗?……旧书摊,黄昏时一望无际的旧书摊……我买一个三明治,一边啃一边淘书……新书太贵我买不起,旧书里有许多不错的……淘到一本好的就和发现了一个金矿一样……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可惜这些书没看完的回国后我就束之高阁了,毕竟还是用自己的母语看得舒服……”
  路过sorbonne门口小广场时有七八个学生组的小管弦乐队在演奏,围了不少人,算是训练也算是自娱自乐,奏的并不是什么classic的经典,而是一首著名的经常在婚礼使用的法语老歌“La vie en rose”(玫瑰色的生活),这是杜随很喜欢的一首歌,不由自主地跟着轻轻哼唱起来:
  “Quand il me prends dans ses bras,
  qui me parle tout bas,
  je vois la vie en rose ……”
  (当他将我拥入怀中,对我低声耳语,我看到了玫瑰色的生活……)
  这曲调如此深情轻快而流畅完美,尤其是里面的萨克斯部分,杜随每次哼起来,都觉得生活真的可以很甜蜜幸福飞扬。但是从来没有一次像今晚这样强烈,她抬头见到满天繁星,身处在她熟悉的异国街道,耳边满是年轻的人声笑语,侧首看看奥立弗温暖的笑脸,手臂更紧地挽住金墨,几乎想踩着舞步轻快旋转。
  “你喜欢这里吗?”她仰起头看着金墨的脸,笑着大声问出这个平时从来不问的问题。
  金墨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低头看看她,说:“我看你很喜欢这里。”
  杜随还在哼着歌,闻言笑着使劲点头。
  今夜真美好呢,以后大概是不会忘了吧?有一天回想起来也许会勾起我嘴角的微笑,也许会使我的心在瞬间如遭重击,眼泪滑出它应该在的位置。
  幸福,真的可能吗?为什么今夜的星空下我觉得它触手可及?
  回到公寓就打算休息了,毕竟是刚下飞机的第一天,但是出现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奥立弗打算让杜随住客房,让金墨住书房,金墨摇头说要和杜随住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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