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恋日记》第2/41页



唉,就是这样了,最近身边多了好几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好“朋友,理由都是同一个,因为才来过学校几次的晓阳。

由于他的醒目,所以她连带着受惠,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得来好多“友谊“,更可得来别人的注意,比如家族里的亲戚朋友,更则母亲的笑容。如果真要比喻,她可能就像太阳后头的那片阴影,惟一的作用就是让阳光更显耀眼。

帅气地将书包甩到身后,迎着鸭蛋黄的夕阳,她跨着鸟脚似的细腿走出校园,到了校门外,她在四线道的对边发现了于晓阳。

跟他招招手,她越过川流的马路来到他身边,没在乎腰上挂的是片裙子,她动作利落地跳上了最近非常受宠的野狼一二五中古机车的后座。

“还是这么粗鲁,你是女生耶!要是将我的车坐坏,要你赔。”开着玩笑,将惟一的一顶安全帽递给于晓恋,于晓阳将机车转了个方向,缓缓骑着。

“女生又怎样,而且我也没那么重,谁敢说话?”因为前座的他没戴安全帽,所以头发不羁地迎风飘着,夕阳撒在他檀黑色头发上,跳跃着细碎光线。每当遇上这个情况,她总有股想伸手盛住它的冲动。

“是没人敢说话,我是怕你曝光。”他这个妹妹,虽然小他五岁,但个性没要没紧得很。

“那就对啦!曝光?那我祝那些人看见我内裤的人统统长'葡萄式'针眼。”

“嘿,是你自己不注意,还诅咒别人。”他笑,声音是大男孩式的爽朗。

“我爽。”耳边聆进他的笑声,享受着。但不一会儿,她想起有件事没做,于是她拿出口袋里的东西,塞进于晓阳的外套里。

“什么东西?”腹间一阵骚动。

“一个豆蔻女孩的发春心事。”这样解释应该很符合他诗人的脾胃。

“什么?”听了,他一愣,跟着又笑开。”其实你应该很有作文的天分,这句话改一个字就很完美了。”

“怀春是你们这些斯文人讲的,跟我无关。”从她嘴巴里讲出来的话就得用她的文法,她坚持。

“什么你呀我的,女孩子就该含蓄一点。”她的个性隐含一股叛逆,可从嘴里讲出来的,有时却和心里想的不一,愈是在乎,她就愈不去搭理,这种矛盾个性也许是始于家庭因素。不过,也幸好她自有释怀的一套。

“唉,就别念我了,在家里让妈妈念已经够我烦的。”迎着风,她嗅着他发间传来的清爽气息,像青草,不似她班上那群男生的汗臭加烟味。

“好,我不念你,不过现在不念,等我不在也就没人念你了。”

“嗯?你说什么?说大声一点!什么不在?你不在还是妈妈不在?最后全都不在剩我一个人最自在。”因为风大,所以她没将他的话听真切,于是她贴近他的耳侧大声嚷着。

腾出一只手,掏掏受惊的耳朵。”嗯……我看我回去再说好了。”毕业在即,进入研究所是他的理想,但因为家里经济状况的关系,他似乎该另寻他路。

“回去再说?”忽然,他的一根发丝袭击了她的脸,让她有了作弄的欲望,她伸手将那根头发扯了。

“喂,做什么,你这个爱作怪的小孩,小心我作鬼都缠着你。”将车骑进另一条街。

“缠就缠,我根本不会怕,还有啊,你千万别作鬼,因为你作了鬼家里就剩我一个被妈念,很倒霉的。”

“这样?呵,原来我的用处还真不少。”他知道其实她要说的,是他对这个家很重要,而他也有自知,所以很努力。”知道就好。”盯着街旁行走的人,顿时,她奇怪地问道:“妈妈不在家吗?”因为只有母亲不在家,他们兄妹俩才需要到夜市去解决吃的问题,而眼前这条巷子就是前往夜市的路。

“在。”

“那……”

“我和同学约好拿东西。”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另外,他还想成全某个人想见晓恋的愿望。

“喔。”

车骑进人颇多的市场里,并在一家豆花店前停下,两人往店里探了一下,一下子,店里走出一男一女,男的长得很斯文但陌生,而女的于晓恋则见过好几次,她长得纤细娟秀,皮肤白里透红,娇嫩得像初绽的水莲花,眼睛大嘴巴小,头发及肩带点大波浪,手上提了只小提琴盒,完美无瑕的美人胚一个。

原来是来会情人!不禁,于晓恋心生落寞。

和两人打了个招呼,于晓阳朝后倾了身,说了:“下来一下。”

识趣地跳下车,于晓恋抓着扁平的书包往一边退去,她无聊地踢着地上的石头,并欣赏着晚霞,准备在当上个几分钟的影子。

“你……叫晓恋吗?”只是,这时却出现一道低得不能再低的特殊男声,喊了。

※※※

街底的彩霞绚烂,有着远方大火的感觉,那是她最喜欢的“毁灭“,一种近乎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错觉感,然而突来的这个人,却打断了她的欣赏兴致,实在杀风景。

她抬头眯眼盯住那背光的人,没出声,而过了一下适应光线,她才将他的长相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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