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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文案:
从无名之辈,到摄政权臣,
升官发财自是快意,
偎红倚翠更是逍遥,
但徐挽澜心中所图,却远甚于此。

朝纲是用来颠覆的,
奸宦是用来勾搭的,
为了心中那一杆铜皮铁秤,
纵是身负千古骂名,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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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女强
主角:徐挽澜 ┃ 配角:蒋平钏,崔钿,徐守贞 ┃ 其它:女尊,平权,朝斗,科举,女官,女强




第1章 颠倒红英间绿苔(一)
  有道是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徐挽澜掐指一算,竟已足足穿越了有五年之久。再忆起现代生活,倒好似隔世一般了。
  前生她是个女律师,三十多岁大龄怀孕本就不易,偏偏又遇上丈夫孕期出轨。也不知是命数所至还是果真动了胎气,生产那一天她又遇上了难产,分娩后还大出血,到底是没挨过去。等再一睁眼,徐挽澜就来到了眼下这个宋朝。
  名虽为宋,可此宋却非彼宋。这个宋朝呢,男女颠倒,女人当家做主,为官做宰,而男人呢,则伏低做小,行止间百般受限。徐挽澜对此番景象,是倍感惊诧,待熟悉了环境之后,她小心探问,外加翻阅典籍,这才明白了形成这般社会制度的原因――
  前朝女子饱受压迫,不过是男人们的附属之物,倒是和徐挽澜所熟悉的封建古代一模一样。可到了前朝末代之时,邻国金国挥兵南下,大举进攻,而前朝却是屡战屡败,溃不成军。偏生这时,有个名呼宋如意的小娘子揭竿而起,组了一支娘子军。这支军队纪律严明,战无不胜,宋如意更是奇计迭出,以小搏大,打得金国人现如今听到宋十三娘的名姓都咬牙切齿。时之所造,势之所趋,多种因素夹杂之下,这位宋如意,后来就成了这宋朝的开国之主。
  这位宋十三娘,据闻年少时因喜爱练武,常被父亲打骂,嫁人之后又曾检举亲夫,闹得满城风雨,终是将夫君送入囹圄。或许恰是因此,她对男子十分厌恶,开国之后便废教弃制,移风革俗,定下了这男女社会颠倒的法令。为了彻底压制男子,这法令从各方面限制了男人的崛起,言文刻深,极尽严苛,譬如:若非官宦人家出身,男子不得习字练武;若是夫君三年无法令妻子怀孕,妻子可以休弃夫君;男子出门,非得带面纱不可;若生得子女,都必须跟母亲的姓氏,而非父亲。
  宋朝开国至今,不过短短五十多年的历史,却已经换了八个女皇帝。徐挽澜每到得闲之时,便会拿出史书来扫上两眼,愈看愈是觉得有意思。那青史锦轴,乍一看仿佛是平平泛泛,可那行间字里,分明有暗流涌动,让人心惊不已。
  起初来到这么一个时代,徐挽澜只觉得是解脱了,颇有几分快活之意,只是时日久了,新鲜劲儿褪去了,生活又便露出了它的本来模样来――过日子,说到底是个难字。
  这个徐三娘徐挽澜,住在淮南西路所辖的寿春县,家中清贫,生父早逝,府中只剩一个重女轻男,且无甚文化的阿母,还有个性情怯弱,到了待嫁年龄的弟弟。前面虽有两个姐姐,可惜却都早早夭折。阿母徐荣桂,在知县府上为仆,性情泼辣,是个得理不饶人的厉害人物;弟弟名为徐守贞,从这名字便能瞧出时代特色来,而她这个弟弟,也是被养得羞口羞脚,不惯见人,加上生得雪肤花貌,当真似个小姑娘一般。
  徐荣桂有盘龙之癖,好赌,偏偏赌运还不好,每得两个铜板,便非得送到赌场里去,恨五骂六一番,往往是输个精光。有这么个倒霉娘在,徐挽澜也没甚么多余的银钱去跟着师傅念书,只得早早自谋出路。她辛苦努力了几年,一面跟着便宜阿母在知县府上打些喂马浣衣的零工,一面夜夜背诵大宋律法,拿着毛笔练习写繁体字,总算是在古代重操旧业,做起了讼师来。
  按理说来,讼师这一职业,得到明朝才会产生。而在这个女子开国的宋朝,讼师却是常见的很,据说开国的那位女皇帝宋十三娘,当年检举亲夫时,就是自己给自己当的讼师。
  当了两三年讼师之后,徐挽澜也算是在这小小一方寿春县里闯出了名堂,靠着一张利嘴站住了脚。那年已五十的李知县对于徐挽澜甚是喜爱,便连打起官司来,也常常偏帮徐三娘一些。这样的日子倒也算是顺心,可谁知就在这崇宁八年时,李知县突发一场大病,不得不回京休养,而朝廷则派了位新知县来,替补这知县之位。
  这日里徐大娘徐荣桂回了家,便唤了徐三娘来,与她交待起来:“我替你都扫听过了。新来的知县下月初三便到寿春县来,本姓崔,单字一个钿字,开封府里人。”
  一听这个姓氏,徐挽澜便了然了几分。她微微一笑,一面合上手中的大宋律法,一面道:“开封崔氏,这可厉害了。当朝左相便姓崔,这新县令,多半便是崔相的亲戚。咱们这寿春县,也并不是什么油水多的地儿,所以她啊,大约是个远亲。”
  徐荣桂急道:“嗤,你这小娘子,向来是自作聪明。远亲?这位崔钿崔知县,乃是崔左相的嫡亲女儿!你需得小心谨慎,万万不可得罪!”
  徐挽澜闻言,先是一惊,抬眼看了眼徐大娘,随即思索片刻,却是一笑,轻松道:“我不过是个小小讼师,吃饱穿暖足矣,想得罪这位崔娘子,倒还没有得罪的份儿哩。”说罢,徐三娘便收拾起桌案上的书册来。
  徐荣桂听了她这话,却并未安心,反倒瞪着眼睛道:“那可不成。我先前刚生下来你时,有个道姑登门讨要饭菜。我向她探问这三个女儿的天命,她给了我几句判词。我后来细细琢磨,实在是准。”
  徐挽澜不以为然,笑了一声,随口道:“阿母你大字不识几个,自己的名姓都写得磕磕绊绊,当真读得懂判词?”
  徐荣桂斜了她一眼,坐到桌边,一面磕着才传入宋国不久的瓜子儿,一面翘着二郎腿,道:“我都记着呢。她说你两个姐姐是‘福禄难过丑年春,雪里夭夭解早开’,你这两个姐姐,最后果真是没挨过已丑年的冬末春初,外面飘着细雪呢,这人便没了魂儿。”
  徐挽澜挑眉道:“那她又给我下了甚么判词?”
  徐荣桂砸吧着嘴,眯着眼想了会儿,这才道:“只一句,说是紫绶朱衣梦里身。紫绶朱衣这个字儿,我还特地问了人家读书人,不就是说你日后要当官,当大官么!”说到这里,她仿佛当真看见了女儿为官做宰一般,心满意足地呵呵笑了起来,道:“你那弟弟,是个赔钱货,迟早要搭上嫁妆,送到别人家里去。若是没有生女儿的本事呢,只怕还要被退回来。他我算指望不上了,为娘我只盼着你发达了!”
  徐挽澜冷哼一声,却是默然不语,只埋头又写起字来。她手里面积了几件案子,只等着崔钿新官上任开审,若要在这位身家显赫的崔娘子跟前站住脚,那非得下一番苦功夫才是。穿越与否,目前看来,并不能给她带来什么额外加成,踏实努力才是硬道理。
  一晃眼便到了下月初三,徐挽澜远远站着,瞧见了一顶翠绿帷顶的小轿晃晃悠悠地进了知县府内,知道是新官来了,这才徐徐上前,给守门的递上名帖。她守在烈日底下,干巴巴地和其余几个商户、讼师及告状的等了约一个时辰,结果出来了个拿鼻孔看人的小娘子,高声道:
  “知县娘子舟车劳顿,十分倦怠,今日便不见人了。诸位请回罢,改日再来。”
  作者有话要说:  1、虽然是女尊背景,但是感情线绝对更适合BG读者。
  2、这篇文比较长,但我会写得很用心很用心,一定要把这个故事讲好,不再像之前一样,每篇文虽然都完结了,但是多少都有点儿遗憾。
  3、更新上面,能做到日更。
  离合约到期大概还有一两年了,争取把存稿坑都写完~
  感谢机智的美少女,袖手、天下两位姑娘的地雷~


第2章 颠倒红英间绿苔(二)
  颠倒红英间绿苔(二)
  门外守着的几人你看我我看你,却也不敢说些什么,只说了些吉祥话儿,便请辞而去。徐挽澜等了个空,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给几位案子的当事人送个信儿。她连跑了两家,待到第三家时,已是累得不行。
  这第三家,乃是寿春县的一户富贵人家,姓魏,打的官司呢,则是争遗产的官司。家里面的老太太突然死了,什么话儿也没来得及留,几房女儿哪个也不肯让,非要闹到县太爷那儿,让县令裁决。请徐挽澜来当讼师的,则是魏家的老大。
  魏府上的奴仆开了府门,见门前站着个一袭襦裙的长娇美人,眉清而目明,正是走得脚麻的徐三娘,连忙迎入府内。徐三娘正擦着汗,便见仆妇苦着脸道:“三娘子来得可不是时候,咱家大娘正教训人呢。”
  这魏大娘生来富贵,性情跋扈,因而徐挽澜见怪不怪,只笑道:“哪个小娘子这般没有眼力见儿,竟惹了咱们好脾气的魏大娘发怒?”
  仆妇呸了一声,道:“一个犯贱的小浪蹄子,咱家大娘瞧上他是他的福分,他竟给脸不要脸,还把杯子给摔了,拿着碎瓷以死相挟!”
  在这宋朝,人生来便分三六九等,有贵籍、平籍和贱籍之分。徐挽澜是平籍,所以饶是家中贫苦,她弟弟也不被允许出来给人家做仆侍;而贱籍出身的儿郎,则生来就是要做奴仆的,按理说来,也早该习惯了低人一等,逆来顺受,如何会有这么一个烈性子的男人呢?
  徐挽澜听得稀奇,便出言询问。仆妇一面领着路,一面絮絮说道:“这小浪蹄子乃是开封人士,从前是贵籍,怎奈何家中遭了罪,不但被贬为贱民,还被买卖到这寿春县来。大娘休了夫君已有两年之久,见这郎君姿色好,便也不嫌弃他,召他在身边伺候,可谁知他却是个不通情理的,实是教人生厌!”
  从前既是官宦人家的子弟,该也是能读书习字,骑马练武的,现如今沦为别人的奴仆,还要被逼着和魏大娘这么个五十来岁的暴发户亲热,心里自然是不会好受。徐挽澜兀自唏嘘,却也不好说些什么,待到仆妇领着她进了正堂,她一抬眼,便忍不住皱起了眉。
  她只见到一个身材结实,皮肤白皙的男人裸着上身,趴伏在地,背上满是红色鞭痕,裤子被人拽得直露出半个臀来,狼狈的很,着实触目惊心。而魏大娘显然还在气头上,手里拿着鞭子,仍在打个不停。
  徐挽澜见状,便笑着上前,道:“大娘,气大伤身,鞭子抽多了,手里头难道不勒得慌?也该歇歇罢。”
  魏大娘听她之言,方停了手,如牛一般喘着粗气,很是不高兴的模样。徐挽澜瞥了一眼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美貌郎君,暗暗叹了口气,面上却是不显,笑着同魏大娘说起了案子的事来。
  自打宋如意开国之后,重女轻男之风渐盛,甚至许多人家见生了儿子,便直接将啼哭不止的小儿郎生生溺毙于夜壶之中,直接导致这男子的数量是愈来愈少。徐挽澜还见过个案子,是母亲阉割了儿子,逼迫儿子扮作女郎,直到这孩子娶了郎君后才被夫君揭穿。因而在这个所谓宋朝,便也没有什么嫡庶之分别,只要是女儿,便比儿子高上一等。
  而按着《宋刑统》十二卷《户婚律》所说,其一,主母去世之后,诸女之间无论长幼,均分财产,而若是有还未曾娶过郎君的女儿,则可以多分得一些银钱,以备作聘礼;其二,若是府中还有未嫁人的郎君,则也可以分些嫁妆钱,份额为女子所得的三分之一,若是已经嫁人,那便一分也没有了;其三,若是亡人在世时留有遗嘱,且证验分明,那么财产处置,便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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