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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一)贤妻良母
与男人相比,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类型要多一点。而在这些类型中,人数最多,最受推崇,同时也最具有女性特征的,便是所谓“贤妻良母”型。



贤妻良母传统的历史相当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后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对女人最基本同时也是最推崇的道德要求。不但男人们要求自己的妻子是贤妻良母,女人们(只要是一个“好女人”)差不多也会相当自觉地努力去做一个贤妻良母。



从字面上看,贤妻良母并没有什么不好,总不成要求女人都是“坏妻恶母”吧?希望一个女人是“贤妻良母”,正如希望一个男人是“贤夫良父”的要求。至少是,“良父”的要求或许是有的,比方说,“养不教,父之过”什么的。但下面要紧接着又一句“教不严,师之惰”。可见,所谓“父教”,只不过是指当孩子(一般只限于男孩)到了上学的年龄,做父亲的有责任把他送进学堂或为他请一位塾师。其他的事,他可就管不着了。最多,也不过要求他在道德方面,起一种“言传身教”的表率楷模作用罢了。



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教,一直是做母亲的责任。因此当人们认为一个孩子“缺少家教”时,便会骂他是“没娘养的”或“没娘教的”,决不会骂到他父亲头上。可见一个父亲在家里,其实并不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负什么责任。这类事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由那位“良母”去操心费力。所以,一个中年丧妻(或离异)的男子如果独自一人抚养子女,便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认为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真是不容易。相反,如果一个寡妇独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当然也会博得同情,但那同情心却决不会在带孩子这一点上,因为那原本是女人的“天职”。



男人没有“良父”的义务,更没有“贤夫”的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只有贤或不贤的妻,没有贤或不贤的夫。或者说,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所以,只有因其不贤而休妻者,却没有因其不贤而休夫者。主动要求与丈夫离异的也有(比如汉代的朱买臣之妻),但那多半是因为丈夫“贫贱”,而非“不贤”。



显然,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之间的一种“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所谓贤妻良母,那就无疑于是在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正如周恩来在1942年所撰《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中所指出,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便先陷入男权社会的立场。



实际上,中国传统社会的贤妻良母,不但是单方面按照男性的要求来设计的,而且这种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违背女子天性的。



我们先来看所谓“贤妻”。



贤妻的字面意义是“好妻子”,但其实际内容却往往是“好媳妇”。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贤妻的首要标准,不是体贴丈夫,而是孝敬公婆。如果孝敬公婆只是现代意义上的赡养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孝敬公公婆婆,和孝敬岳父岳母一样,都应该提倡。但可惜,传统社会的“孝敬公婆”,却往往是“做牛做马”的同义语;而“好媳妇”的特定内涵,也往往差不多就是“好奴才”。一个好媳妇,必须以公婆的意志为意志,以公婆的感情为感情,以公婆的好恶为好恶,以公婆的是非为是非,甚至连饮食,也要以公婆的口味为口味。“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婆婆)食性,先遣小姑尝。”道理也很简单:一个女人是不是好媳妇,首先要由公婆来裁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媳妇都牛马不如。如果她能碰上一位好脾气的公公,一位好说话的婆婆,也可能活得比较轻松自在,甚至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不过,在中国,婆媳关系从来就是一个永久的难题,何况一个女人能不能摊上个好婆婆,完全要靠她的运气。



更何况,一个“好媳妇”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又不止于婆媳,没准还有姑嫂和妯娌。这些人虽非最高裁判官,但多半也有评委的资格,而且目光的挑剔,也未必亚于婆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个要做“好媳妇”的,便只好“夹起尾巴做人”,压抑自己的天性,扼杀自己的情感,扭曲自己的心灵,努力去讨好和迎合一大批陌生的、隔阂的,甚至可能会是敌意的人。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最有可能获得好评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多半是平庸的女人,或者是虽不平庸却善于藏拙的女人,比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宝钗。王夫人是贾府中最没女人味的女人,薛宝钗则是守活寡的女人,然而偏偏是她们被视为贤妻。王熙凤倒有女人味,也聪明能干,但她虽然有老祖宗宠爱、王夫人偏袒,她的婆婆却并不喜欢她,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称她为贤妻。



除了“孝敬公婆”外,一个贤妻还必须“顺从丈夫”,也就是以丈夫的好恶为好恶,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换言之,无论在公婆面前,还是在丈夫面前,她都必须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



这不但无理,而且在事实上做起来也很难。比方说,顺从丈夫,当然包括满足丈夫的性欲在内。但是,一个贤妻,又必须“不淫”。“不淫”不但包括不与丈夫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也包括不与丈夫过多地发生性关系。因为过多地性生活,被认为是有亏男人身体的事情。那么,当丈夫提出性要求时,一个贤妻是应该答应呢,还是应该拒绝呢?拒绝,是“不听话”;答应,则是“不要脸”。总归是女人不好。于是,那些贤妻们只好这样处理:对丈夫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以免背上“顶撞”的罪名;自己则尽量不在丈夫面前展示女性的魅力,以免背上“淫荡”的罪名。中国历史上的贤妻,多由缺少女性魅力的人来“担纲”,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甚至,当丈夫的要求明显地损害了自己时,贤妻们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应表示坚决拥护,并“助纣为虐”。比方说,丈夫要纳妾,真正的贤妻便不但必须拥护赞成,而且必须亲自去办。最贤的贤妻,还应该是丈夫还没开口,就把人给他开来了,让他喜出望外,大叫“夫人贤德”。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一个老色鬼)看中了贾母身边的丫环鸳鸯,他的妻子邢夫人便忙不迭地亲自出马张罗:又是找鸳鸯谈话,又是找鸳鸯的哥嫂递话,又是到贾母那里去打探信息,结果碰了老大一个钉子,连贾母也不以为然:“你倒也‘三从四德’的,只是这贤惠也太过了!”“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最后倒霉的,仍是这个女人:既丢了人格又丢了脸,既没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没当上“贤妻”。



我们知道,在两性关系中,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都是人的天性。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事实上,邢夫人也是贾府中没有女人味的又一典型。不过王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假正经”,邢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没名堂”。她们虽然让人厌恶,却也着实让人可怜。



贤妻不好做,良母呢?也未必好当。有人说,母爱是女人的天性,当个良母总归还是比较容易的。其实不然。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良母。因为贤妻良母是一个整体,良母必由贤妻升格而来。一个女人如果并未取得贤妻资格,那么,她要想当一个良母,便往往很成问题。



但是,即便是一个贤妻,也未必能成为一个良母。首先她必须能生育。不能生育的女人,往往连贤妻的身份也保不住,除非用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办法来弥补。其次她必须生男孩。只生女孩不生男孩,事情也很麻烦。第三,她生育的儿子还必须成材。倘若儿子不成器,她就不但当不上良母,恐怕还要背上“教子无方”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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